1. 鋼材行業增值稅稅負率是多少
企業一般納稅人的稅負率是1%至16%,根據實際的銷售來測算稅負,各地情況不一樣。
增值稅稅負率用於衡量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實際稅收負擔的大小。
從國家宏觀調控角度講,只有相對合理的稅負才能保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從納稅監管角度講,在名義稅率和稅收政策一定情況下,實際稅負過低,則有可能存在偷漏稅問題,會引起稅務監管部門的注意;
從企業來講,如果實際稅負較高,企業也應該查明原因,加強納稅核算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納稅損失。

(1)鋼鐵行業的稅負率怎麼算擴展閱讀:
一般增值稅的稅負率是銷售總額的1%。
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說,稅負率就是徵收率:商業4%,工業6%(現統一按3%徵收),而對一般納稅人來說,由於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稅負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遠遠低於該比例,具體計算:
稅負率=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應稅銷售收入
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實際抵扣進項稅額
實際抵扣進項稅額=期初留抵進項稅額+ 本期進項稅額-進項轉出-出口退稅-期末留抵進項稅額
一般來講,各個行業的毛利率是趨於同化,保持在一個波動區間之內的,這也就形成了增值稅有一個行業的平均稅負率,稅務機構習慣把各個行業的稅負率做為考核企業經營是否有異常的一個指標。
2. 我們是鋼鐵企業,為什麼老會計口中說5個點左右。增值稅不是17個點嗎。為什麼她買票就是5個點呢老會計
她買票就是5個點,老會計很保密,問她她也不肯告訴我。。。----這是由於他這種做法是違法行為(稅法)。
你公司是鋼鐵企業,一般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進項稅金,也就是交增值稅是銷售時的17%增值稅減掉購進的17%增值稅,這樣所交的增值稅稅點就不是17%了。
稅點=(銷售額*17%-進貨額*17%)/銷售額 <17%
3. 辦一個40萬的廢舊公司稅收是多少
近年來,虛開廢舊物資銷售發票案件所呈現出的網路化和輻射狀作案特徵,使稅務稽查人員不堪重負。查一起案子,調用上百稽查員,不計成本地集中辦案數月甚至一兩年的情況,已不足為奇。 從發現和查處的廢舊物資涉稅案件看,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中的稅收問題,已不單純是納稅人素質低或稅收征管不嚴的問題。從各級國稅部門的征管實踐看,圍繞廢舊物資回收發票如何管理的問題,已經使越來越多的基層國稅部門感受到了壓力。廢舊物資稅收政策中的漏洞.更在納稅人中產生了制度性誘惑,導致廢舊物資涉稅案件屢查不止,涉案金額動輒就超過億元。 一、某專案:開一張廢舊物資發票可賺3000元 某專案是一起與著名的「鐵本案」相似的虛開廢鋼鐵銷售發票案。案件源於A省三家金屬回收公司,涉嫌為B省x鑄造冶煉有限公司和Y鋼鐵有限公司虛開廢鋼鐵銷售發票。 2005年4月22日,在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和公安部二局統一部署下,A、B兩省的稅務、公安部門抽調115人組成專案組,對X、Y兩公司實施了突擊調賬檢查。經過兩個多月的賬務檢查和對兩個企業2002~2005年3月底期間相關發票、計量單(磅單)、質檢單等數據的錄入、匯總、比對、分析,截至2005年6月底,專案組基本查明:此案涉及7個省20戶廢舊物資回收企業,X、Y兩公司共涉嫌取得虛開的廢鋼鐵銷售發票12 741份,涉及金額22.57餘億元,稅額2.2億元。 在對X、Y公司的專案檢查中,讓稽查人員感觸最深的,除了成功的調賬使整個案件順利突破外,就是x、Y公司的作案手法。用稽查人員的話說,x、Y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處理以及稅收籌劃,都是」沖著我們稅收政策中的漏洞設計的」。 在鋼鐵企業的礦石——煉鐵(生鐵)——軋鋼(鋼坯)——線材的產業鏈條中,從鐵到鋼,是整個鋼鐵冶煉鏈條中可以利廢的環節,也是容易發生虛開案件的環節。X、Y公司的生產主要就落在這一環節中一將生鐵冶煉成鋼材。 從檢查的結果看,x、Y公司從購進原材料到產品賣出,稅收政策哪裡有漏洞,他們就在哪裡設計自己的利潤點。利廢環節,就在其設計之中。 2002年國家稅務總局在答復福建省國稅局《關於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稅收問題》的批復函(國稅函[2002]893號)(以下簡稱893號文)中,明確了「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可以向廢舊物資收購人員(非本單位人員)開具廢舊物資收購憑證。」同時還明確,在廢舊物資收購人員「確實向購廢方銷售了同等貨物,並確實收取了同等金額的貨款」的情況下,」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向購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的行為不違背有關稅收規定,不應定性為虛開。」這一文件的出台,讓許多廢舊物資回收公司、廢舊物資收購人員和利廢企業看到了「獲利」空間。檢查中,辦案人員發現,X、Y公司2002年以來的經營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是鑽了893號文的漏洞。 X、Y公司所在地有許多小鐵廠,這些小鐵廠是x、Y公司原材料的主要供應者。但是,這些小鐵廠多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能給X、Y公司開具增值稅進項發票。直接從小鐵廠購進生鐵,雖然價格可以便宜一些,但如果利用893號文,找一些廢舊物資企業,讓小鐵廠的生鐵在這些廢舊物資公司轉一圈,一噸生鐵的進價雖然要多付21元~23元,但卻可以獲得10%的抵扣稅款。以每噸廢鋼鐵300元計算的話,一張萬元版的廢舊物資銷售發票按99 000元開,可以開330噸。廢舊物資公司按每噸收取21元的開票費,一張票可掙6 930元;利廢企業按10%抵扣稅款,可以得到9 900元的抵扣稅款,減去給廢舊物資企業的開票費,僅購原材料一項,就可賺回近3 000元。 於是,x、Y公司與小鐵廠、廢舊物資經營公司合謀,X、Y公司自己從小鐵廠組織貨源,購進生鐵後,就通知廢舊物資公司開具廢鋼鐵銷售發票,開票金額是在購進生鐵價格基礎上,每噸加價21元~23元,加價部分就是x、Y公司付給廢舊物資公司的手續費。購進生鐵後,X、Y公司要求磅房過磅後,將那些開有廢鋼鐵發票的生鐵磅單進行修改,實際上是重新填寫一份新的磅單.將原來的「生鐵」改為「廢鋼鐵」。然後在會計核算過程中一律以廢鋼鐵核算,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這次專案組通過突擊調賬檢查,拿到了X、Y公司所有的單據,使辦案人員得以對X、Y公司磅單和質檢單進行一一對比(僅此項工作,辦案人員就錄入信息5萬余條),查出了大量與質檢單不符的磅單,從而獲得了x、Y公司取得虛開進項的第一手證據。若不是如此辦案,x、Y公司取得虛開進項稅額抵扣發票的事實就難以定性。 據辦案人員講,事實上,在該專案里,也確實有不少廢鋼鐵的進項發票難以定性為虛開。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無論是企業購進貨物的磅單,還是取得的廢舊物資進項發票,內容都相符,查來查去都符合893號文的規定。 二、辦案人員:我都想辦一個廢舊物資企業 據了解,「893」號文一出台,許多基層稅務部門就對該文意見很大,認為893號文的政策漏洞為虛開發票埋下隱患。 簡單地概括893文。就是「一、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可以向廢舊物資收購人員(非本單位人員)開具廢舊物資收購憑證;二、在確有同等數量的貨物銷售,並確實收取了同等金額的貨款情況下,廢舊物資經營單位為購貨方開具發票不算虛開。」 正是這兩點,給實際稅收征管和稽查工作都帶來了相當的難度。稽查人員發現所謂的「非本單位人員」其含義不夠明確,是否包含已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戶?如果包括,又為代開留下了方便之門;如果不包括.如何區分廢舊物資收購人員與個體工商業戶,無形之中增加了管理和操作的難度。再者,誰來確認「確有同等數量的貨物銷售」和「確實收取了同等金額的貨款」?文中確認「廢舊經營單位……將購貨方支付的購貨款以現金方式轉付給廢舊物資收購人員」,是目前廢舊物資行業的經營特點。這無疑給稅務機關確認收、購廢品雙方以及為雙方開具發票的廢舊物資公司之間是否有真正的貨物往來、往來的貨物又是否是廢舊物資增加了難度,也為虛開發票埋下了隱患。 據反映,在893號文的鼓勵下,2002年後,很多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大量向非本單位收購人員開具收購憑證,一些利廢企業的收購憑證購進額幾乎佔全部購進額的100%,且收購額動輒上億元。 一位稅務稽查人員算了一筆賬:現在辦一家廢舊物資公司,大概的成本不超過5萬元,買一本發票的成本15元,開一張廢鋼鐵銷售發票,最低每噸收21元,最高收23元,一張萬元版的發票按99000元開,現在一噸廢鋼大約280元~300元,按300元/噸算,就是330噸,廢舊物資企業什麼也不用干,僅開一張票,就掙6 930元。這位稽查人員說:「我都想開一家廢舊物資公司。」 事實上,只要查一查鋼鐵廠的網站就不難發現,現在很多鋼鐵企業都成立了關聯的廢舊物資公司,目的不言而喻。自己生產過程中的邊角廢料銷售時不作賬,東西不動,在自己的廢舊物資公司轉一圈,只動動手續,不僅逃了銷售環節的增值稅,還賺回了10%的抵扣稅款。 有人認為,由於現行的廢舊物資稅收政策存在巨大漏洞,對納稅人的誘惑很大,開一張票,就變相地等於賺到了錢,使得收廢和利廢企業都有利可圖。在這種情況下,想通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自覺性減少虛開,是很難的。同樣,只在管理辦法上下功夫,也只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從制度上進行防範才是治本之策。 三、利廢政策:需要換一種思路 對廢舊物資經營單位給予稅收優惠的政策始於稅改初期,那時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基本都是國有企業,為了扶持和鼓勵回收利用廢舊物資,節約資源,國家給予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先征後返70%的優惠政策,到2001年,這一政策又優惠到100%的免稅。 在無人願意做回收廢品生意時,免稅優惠政策自有其鼓勵這一行業發展的作用。但近年來,隨著民營經濟的發展,長於精打細算的民營企業開始通過廢物利用降低成本、以小搏大。隨著民營企業的發展壯大,以往無人願乾的廢品回收,現已成為一個涉及各個領域的龐大行業。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已不僅僅局限於國有回收公司,廢舊物資個體經營者越來越多,越來越專業化,甚至國際化。在這種情況下,還延續十多年前的免稅優惠政策,難免不被鑽了空子。 較之海關票、運輸發票和農產品收購憑證,廢舊物資發票涉及的面要廣泛得多。它幾乎無所不包,每一個行業,每一個企業,每一個單位,直至每一個家庭,都有廢品要處理,但不是都能夠開具出廢品收購發票。賣廢品者開不出發票,收購者就自己給自己開,回收公司可以享受免稅優惠,個體戶就把收上來的廢品轉賣給回收公司,再賣給利廢企業,利廢企業慢慢自己也成立個回收公司,即便是自己生產過程中的下腳料,也要通過回收公司轉一圈,從而多抵扣10%的稅款。 政策本身的漏洞,造成許多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和利廢企業利用政策避稅,而這種避稅搞不好就變成了偷稅。稅務部門對廢舊物資經營單位的稅收檢查,只能是短時的,不可能天天盯著人家。 據山東省的調查,山東聊城市國稅局為了隨時掌握廢舊物資經營單位的進、銷貨情況,規定所有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在購進和銷售貨物時必須隨時通知國稅局,過磅時必須有兩名稅務人員在場,並在過磅單上簽字。只有稅務人員簽過字的磅單,納稅人在申請免稅時才有效。這樣的做法用當地稅務幹部自己的話說:「雖然是個笨辦法.但有效。」但同時,當地稅務幹部也承認,這樣的做法並非長久之計,稅務人員不可能永遠犧牲休息時間,不分晝夜地讓企業隨叫隨到。 如何有效地發揮稅收鼓勵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作用?有人認為,有關部門重新審視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廣泛深入調查的基礎上,重新制定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稅收政策,以免因政策漏洞誘導納稅人偷逃稅款。 有人提出具體建議,把稅收優惠的重點放在利廢企業上。比如同行業的企業,生產多少產品,消耗多少廢料,利廢的比例應該基本一樣,通過利廢企業的銷售額,耗電量等,基本可以測算出其耗廢量,進而測算出某個行業的稅負水平。可以比照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高於行業平均稅負的,給予稅收優惠,對低於行業平均稅負的,進行納稅檢查。通過稅負率控制、檢查企業,從而降低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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