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骨折之後,鋼板就必須要取出來
為什麼骨折之後,鋼板就必須要取出來?
當我們不小心發生身體骨折或者治療一些骨科疾病時,很多治療方法都需要依賴使用內固定物的方式,也就是老百姓口中常說的「打鋼板」或者「打鋼釘」。
固定之後取鋼板在中國人看來是個最平常不過的操作了,但是很多時候我們也會發現身邊有的人體內的鋼板卻始終攜帶。那麼,鋼板到底要不要取出來呢?
4. 知識延伸
那麼如果最終選擇不取鋼板終生攜帶的話,很多時候我們不可避免的會遇到一些令人尷尬又煩惱的場景,有的人就會擔憂了,帶著鋼板的「鋼鐵人」以後坐車能過安檢嗎?其實對於這些問題,大可不必過分擔心。
針對這些特殊情況,大多數安檢部門都有專用儀器能夠測出旅客體內的金屬是醫用鋼釘或鋼板,為了以防萬一,如果身體內存有金屬異物,最好出行的時候隨身攜帶手術記錄或者疾病的診斷報告等,以備向安檢員解釋說明。
所以「鋼鐵人」大可不用擔心安檢被扣留的問題。
其實,對於鋼板是否要取出並沒有確定的答案,要根據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作為醫師我們應當進一步了解具體部位內固定物取出的手術指征及內固定物取出的現實風險及益處,作為患者也應當聽從建議,不要盲目的做出選擇。
但是,不論在什麼情況下將內固定物的取出作為一個常規治療程序,不但會增加患者不必要的醫療花費,也增加了患者並發症的發生風險,是不可取的。
② 交通事故致我左腳跟骨粉粹性骨折,手術上鋼板加十顆釘,一年後做次手術取鋼板,請問我這能定幾級傷殘
在車禍事故中,骨折情況非常常見。當事人經常咨詢的骨折傷害如脛腓骨骨折、腰骨骨折、膝關節骨折、髕骨骨折、胸椎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顱骨骨折、骨折導致截肢、肋骨骨折等。
那麼,骨折車禍的處理與賠償該如何解決呢?
骨折傷害屬於人身侵權傷害,故適用我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
一、事故認定書是處理基礎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事故處理的基本證據,其記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尤其是其中的事故責任,直接影響了賠償的責任主體以及賠償數額劃分。
一般的,事故認定書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故,事故的處理與賠償大可待事故認定書送達給當事人後開始。
二、骨折傷害大小影響賠償數額
骨折傷害的嚴重程度決定了賠償項目類型,一般骨折傷害的案件,受害人僅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常見項目。如果骨折經鑒定機構鑒定構成傷殘的,則還可主張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定殘後的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項目。
●知識拓展:傷殘鑒定
傷殘是受害人身體器官的殘廢程度,當受害人的傷害符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中傷殘級別的標准時,通過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拿到鑒定機構構成傷殘的鑒定意見,即可主張傷殘項目內容。
常見骨折傷害傷殘鑒定標准
四級傷殘標准
*上頜骨或者下頜骨缺損達1/2;
六級傷殘標准
*一側胸廓成形術後,切除6根以上肋骨;
*脊柱骨折後遺留30°以上側彎或者後凸畸形;
七級傷殘標准
*上頜骨或者下頜骨缺損達1/4;
*上頜骨或者下頜骨部分缺損伴牙齒缺失14枚以上;
八級傷殘標准
*肋骨骨折12根以上並後遺6處畸形癒合;
*二椎體壓縮性骨折(壓縮程度均達1/3);
*三個以上椎體骨折,經手術治療後;
*女性骨盆骨折致骨產道變形,不能自然分娩;
九級傷殘標准
*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並後遺4處畸形癒合;
*二椎體壓縮性骨折;
*骨盆兩處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嚴重畸形癒合;
*青少年四肢長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壓縮性骨折;
十級傷殘標准
*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並後遺2處畸形癒合;上海交通事故律師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一椎體壓縮性骨折(壓縮程度達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體骨折經手術治療後;
*四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響功能;
*骨盆兩處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
*一側髕骨切除;
*青少年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骨骺。
實踐中,傷殘鑒定涉及很多方面的知識與訣竅!有的當事人不清楚何為傷殘,進而錯過傷殘鑒定,錯過傷殘賠償;而有的當事人則因為鑒定時間或鑒定機構把握不對,沒有鑒定出傷殘級別或傷殘級別過低。
③ 大家好.我父親因椎管狹窄去年做手術在腰部下了個鋼板.請問是1年後取最好么謝謝了
您好,椎管狹窄一般行椎管減壓椎弓根螺釘內固定,如果放置鈦籠在1年可取出,取髂骨植骨最好1-1.5年取出,如未植骨及安鈦籠建議不取出,需看具體手術方式而定,請附上具體X片。
④ 工傷鑒定必須等到鋼板取出後才能做鑒定嘛
必須的,傷殘級別九級以上,因為是關節部位,所以還涉及到關節功能問題,所以更需要鋼板取出後再做鑒定,如果關節功能一切正常,那麼就是九級,如果關節功能受限級別還會更高。
因為取鋼板必須要做手術,這個手術是治療整個過程的一部分,而任何手術都是有風險的,可能不會進一步破壞受傷部位,也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所以鋼板沒有取出在工傷鑒定中算是醫療未終結,一般鑒定部門也不會受理,傷殘等級鑒定的根本是鑒定受傷部位的功能情況,工傷鑒定必須等到鋼板取出後才能做鑒定。
(4)為什麼脊柱取鋼板要留根一軟膠管擴展閱讀:
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
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是每個職工特別關心的問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應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殘疾的,應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以上傷殘待遇並不是每個工傷職工都全部享有,即使應當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論,根據傷殘程度不同,享有的標准和獲得的補償數額也不同。造成死亡的,應享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鑒定費、交通費、營養費,根據具體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有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不管採用哪種方式解決,都不應盲目去做,如自己不明白,可以咨詢或聘請專業律師,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傷報銷需要提供工傷醫療終結書、費用支付申報表(一式三份)、醫院發票、醫院費用清單、工傷認定表、事故調查報告、勞動能力鑒定表,到相應單位申請工傷報銷。
⑤ 脊柱骨折康復的康復原則
1.穩定性脊柱骨折:促進骨折癒合,恢復脊柱的穩定性和柔韌性,預防肌萎縮、慢性疼痛及消除長期卧床對機體的不利影響; (一)概述
胸腰椎是胸椎和腰椎的移行區, 位於活動度較小、穩定性較強的胸椎與活動度較大、穩定性相對較差的腰椎之間,所產生的應力集中使得胸腰椎很容易發生損傷。
1.損傷機理:常由於間接暴力所致,損傷機制主要有軸向壓縮,軸向牽張,軸向旋轉和水平剪切力。胸腰椎骨折有的是上述機制單一的作用,有的則是幾種機制的復合。實驗研究表明椎體不同受壓情況直接影響骨折類型,軸向壓縮造成爆裂性骨折,而前屈載入產生壓縮性骨折。通過三維有限元分析發現爆裂性骨折的損傷機制與椎弓根、椎體後上方和椎弓根相鄰部分應力集中有關。終板軟骨形態、厚度、椎體骨小梁密度、排列方向及椎基靜脈孔的解剖結構是椎管內骨塊產生的組織結構基礎。爆裂性骨折形成時所產生椎管內瞬間壓力和殘留壓力是造成脊髓神經組織損傷及阻止神經組織功能恢復的重要因素。
2. 胸腰椎骨折脫位的三柱分類概念
隨著CT技術和致傷機制研究的發展,1983年Dennis提出了脊柱三柱分類概念,認為胸腰椎可分成前、中、後三柱,前柱包括前縱韌帶、椎體的前1/2、椎間盤的前部,中柱包括後縱韌帶、椎體的後1/2及椎間盤的後部,後柱包括椎弓、黃韌帶、椎間小關節和棘間韌帶。脊柱的穩定性有賴於中柱的完整。1984年Ferguson進一步完善了Denis的三柱概念,認為後柱包括棘上韌帶、棘間韌帶、黃韌帶、關節突和關節囊,中柱包括後1/3的椎體、椎間盤和後縱韌帶,前柱包括椎體和椎間盤的前2/3和前縱韌帶。根據三柱學說,脊柱穩定的關鍵是中柱,凡中柱破壞者均為不穩定性骨折。
Denis認為穩定性骨折是指:(1)所有的輕度骨折,例如橫突骨折、關節突骨折或棘突骨折。(2)椎體輕或中度壓縮性骨折。
不穩定性骨折分為3度;(1)I度:在生理負荷下可能發生脊柱彎曲或成角者屬於機械性不穩定,如嚴重的壓縮骨折;(2)II度:未復位的爆裂骨折繼發的晚期神經損傷;(3)III度:骨折脫位和嚴重爆裂骨摺合並有神經損傷者。
此外與損傷的部位也有關,胸椎損傷多為穩定性,若同樣損傷發生在腰椎,則可屬不穩定性。
3.胸腰椎骨折脫位的臨床分類
許多研究者在臨床手術及實驗解剖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胸腰椎骨折的多種分類方法,然而,到目前為止, 還沒有一種胸腰椎骨折分類方法被世界性應用。目前,影響較大、臨床應用較廣泛的分類方法為Denis分類和McAfee分類。
(1) Denis分類:Denis 在三柱概念的基礎上提出將胸腰椎骨折分為4大類:
①A類:壓縮性骨折;②B 類:爆裂性骨折;③C 類:安全帶型骨折;④D 類:骨折脫位。B 類又分為五個亞型:①上下中板型;②上終板型;③下終板型;④爆裂旋轉型;⑤爆裂側屈型。C 類骨折分為骨折線單水平型和雙水平型,每型又有骨性損傷和軟組織性損傷之分,合為4 型。D 類則有3 型:①屈曲旋轉骨折脫位;②剪力性骨折脫位;③屈曲牽張性骨折脫位。
(2)McAfee分類:McAfee 等通過對100 例胸腰椎骨折患者的CT 的表現和中柱受力的狀況進行分析,提出將胸腰椎骨折分為6類:
①單純性楔形壓縮骨折:這是脊柱前柱損傷的結果。暴力來自沿著X軸旋轉的力量,使脊柱向前屈曲所致,後方的結構很少受影響,椎體通常成楔形。該型骨折不損傷中柱,脊柱仍保持其穩定性。通常為高空墜落傷,足、臀部著地,身體猛烈屈曲,產生了椎體前半部分壓縮。
②穩定性爆裂骨折: 是脊柱前柱和中柱損傷的結果。暴力來自Y軸的軸向壓縮。通常亦為高空墜落傷,足臀部著地,脊柱保持正直,胸腰段脊柱的椎體受力最大,因擠壓而破碎,由於不存在旋轉力量,脊柱的後柱則不受影響,因而仍保留了脊柱的穩定性,但破碎的椎體與椎間盤可以突出於椎管前方,損傷脊髓而產生神經症狀。
③不穩定性爆裂骨折: 是前、中、後三柱同時損傷的結果。暴力來自Y軸的軸向壓縮以及順時針的旋轉,可能還有沿著Z軸的旋轉力量參與,使後柱亦出現斷裂,由於脊柱不穩定,會出現創傷後脊柱後突和進行性神經症狀。
④Chance 骨折: 常見於乘坐高速汽車腰部系安全帶,在撞車的瞬間患者軀體上部急劇向前移動並前屈,以前柱為樞紐,後柱與中柱受到牽張力而破裂張開。即稱所謂的Chance骨折。骨折線橫行經過傷椎棘突、椎板、椎弓根與椎體,骨折線後方裂開。亦可能是經過韌帶結構破裂,即棘上、棘間韌帶與黃韌帶斷裂,關節突分離,椎間盤後部纖維環破裂。該型損傷亦見於高處墜落傷。
⑤屈曲-牽張性損傷: 屈曲軸在前縱韌帶的後方,前柱部分因壓縮力量而損傷,而中、後柱則因牽拉的張力力量而損傷,中柱部分損傷表現為關節囊破裂,關節突脫位、半脫位或骨折,這種損傷往往還有來自Y軸旋轉力量的參與,因此這類損傷往往是潛在性不穩定型骨折,原因是黃韌帶,棘間韌帶和棘上韌帶都有撕裂。 ⑥移位性損傷: 包括Slice骨折、旋轉性骨折脫位和單純脫位。暴力來自Z軸,例如車禍時暴力直接來自背部後方的撞擊,或彎腰工作時,重物高空墜落直接打擊背部,在強大暴力作用下,椎管的對線對位已經完全破壞,在損傷平面,椎體沿橫軸產生移位,通常三個柱均毀於剪力,損傷平面通常通過椎間盤,同時還有旋轉力量的參與,因此脫位程度重於骨折,當關節突完全脫位時,下關節突移至下一節椎體上關節突的前方,互相阻擋,稱關節突交鎖,為極為嚴重的脊柱損傷,預後較差。另外還有一些單純性附件骨折如椎板骨折與橫突骨折,不會造成脊柱的不穩定,稱為穩定性骨折,特別是橫突骨折,往往是背部受到撞擊後腰部肌肉猛烈收縮而產生的撕脫性骨折。
(二)臨床治療原則
1.單純性楔形壓縮骨折的治療
此種類型的骨折脊柱穩定性不受影響,且脊髓無受損,採用保守治療。盡量使受傷椎體前緣高度恢復正常,糾正後凸畸形,恢復負重功能,避免創傷性脊柱炎等並發症、後遺症的發生。臨床處理大致有兩種方案:
(1)卧硬板床休息,1周後疼痛減輕時開始背肌練習。適用於椎體壓縮程度較輕,年老體弱不能耐受復位及固定者;
(2)椎體壓縮高度不到1/5者,仰卧於硬板床上,骨折部位墊厚枕,使脊柱過伸,同時囑傷員3日後開始腰背肌鍛煉。3個月後骨折基本癒合,第3個月內可以下地少許活動,但仍以卧床休息為主,3個月後逐漸增加下地活動時間。
(3)椎體壓縮高度超過1/5青少年及中年傷者,採用復位、石膏背心固定和腰背肌鍛煉。可應用雙踝懸吊法或雙桌法一次性復位後做石膏背心固定 3-4 個月,石膏干後,鼓勵傷員起床活動,固定時間約3個月,在固定期間,堅持每天作背肌鍛煉,並逐日增加鍛煉時間。
2.爆裂型骨折的治療
(1)對沒有神經症狀的穩定性爆裂型骨折,經CT證實沒有骨塊擠入椎管內者,可以採用雙踝懸吊法復位,因其縱向牽引力較大,比較安全,但需小心謹慎;
(2)對有神經症狀和有骨折塊擠入椎管內的不穩定性爆裂骨折,不宜復位,對此類傷員宜行手術治療,經側前方途徑去除突出椎管內的骨折片以及椎間盤組織,然後施行椎體間植骨融合術,必要時還可置入前路內固定物,後柱有損傷者必要時還需作後路內固定術。
3.Chance骨折、屈曲-牽張型損傷和移位性損傷均為不穩定骨折,需作經前或後路復位及內固定置入術,恢復脊柱正常排列和穩定性,為神經組織恢復提供理想的環境,減少並發症和增加損傷恢復率。
(三)胸腰椎骨折脫位的康復治療
1.穩定性胸腰椎骨折
康復治療的目的是防止軀干肌萎縮,促進骨折癒合,恢復脊柱的穩定性和柔韌性,防止下腰痛。
(1)第1階段:指傷後1周內。不做復位及固定的穩定性骨折,應卧床休息至局部疼痛減輕時開始腰背肌及腹肌的練習;石膏背心固定時,石膏乾燥後開始做卧位腰背肌練習。此期以無痛的腰背肌等長收縮訓練為主,通過腰背肌的等長收縮增加脊柱周圍力量,穩定脊柱;同時增加前縱韌帶及椎間盤前部纖維環的張力,促使壓縮的椎體前緣逐漸張開。同時可輔以四肢的主動運動。訓練強度及時間應逐漸增加,並避免局部明顯疼痛,訓練中避免脊柱前屈和旋轉。
(2)第2階段:傷後 2-3 周,此時疼痛基本消失,開始做軀干肌的等張收縮練習和翻身練習。通過增加軀干肌力改善脊柱穩定性,減少組織纖維化或粘連,防止骨質疏鬆、腰背肌廢用性萎縮和後遺慢性腰背疼痛。
腰背肌的等張練習自仰卧位挺胸動作開始,逐漸增加至橋式運動;有石膏者可在石膏內做仰卧抬頭、抬腿、挺起臀部等練習。翻身時,腰部應維持伸展位,肩與骨盆成一條直線做軸式翻身,翻身後可做俯卧位腰部過伸練習,從俯卧抬頭動作起,可逐漸增加俯卧抬腿練習,至無痛時增加俯卧「燕飛」練習。
①仰卧位挺胸動作:仰卧位,雙腿自然伸直,雙手置於體側,以頭、雙肩、雙足為支撐點,吸氣同時挺胸,盡量將腰背部抬離床面,呼氣同時放下;
②橋式動作:仰卧位,雙腿屈曲,足置於床面上,雙手置於體側,以頭、雙肘、雙足為支撐點,將腰背部抬離床面,堅持6秒鍾,放下。注意不能憋氣,待呼吸均勻後,進行下一拍。如該動作可輕松完成,可將雙手置於腹部,以頭、雙足支撐做橋式動作;或將一側下肢置於另一側之上做單橋運動以增加難度;
③俯卧「燕飛」動作:軸式翻身至俯卧位,以腹部為支撐點,將頭、上胸部、雙上肢及雙腿盡量抬起,堅持6秒鍾放下。如該動作不能完成,可進行分解動作,如進行俯卧抬頭動作或俯卧抬腿動作。
另外,腹肌在保持脊柱的穩定和運動方面起著特殊的作用,腹肌無力可使生理前凸增加,骨盆傾斜造成下腰椎不穩,因此增強腹肌的力量非常重要。在運動訓練中,為了避免腹肌鍛煉增加脊柱負荷引起疼痛,可以進行以下動作:腹肌鍛煉時仰卧屈膝、屈髖姿勢下抬起頭及肩部或仰卧位腰下墊高的姿勢時抬起頭及肩部至水平位。
(3)第3階段:約為傷後4-5周後。此時如做卧位練習時無痛,可在石膏或支具保護下起床站立行走。由卧位起立時,先在床沿上俯卧,一腿先下地,然後撐起上身,再放下另一腿撐起上身成站立位,中間不經過坐位,以免腰部屈曲。由站立位卧下時按相反順序進行。站立時間可逐漸增加。骨折基本癒合後可取坐位,仍需保持腰椎前凸,避免彎腰駝背的坐姿。
(4)第4階段:約傷後8-12周。此時骨折基本癒合,石膏去除後可進一步增加腰背肌及腹肌練習的強度,並增加腰椎柔韌性練習。腰背肌練習應與腹肌練習結合進行,以保持屈、伸肌平衡,改善腰椎的穩定性。骨折部遺留成角畸形時,癒合牢固後更應著重加強腹肌,以控制腰椎前凸弧度,防止下腰痛。腰椎活動度的訓練主要為屈曲、後伸、側屈三個方面,在此基礎上可適當增加旋轉動作的訓練,胸腰椎骨折後還需終身注意各種相關動作時腰背部所持的正確姿勢。
2.不穩定性胸腰椎骨折脫位
不穩定或伴有神經功能障礙的胸腰椎骨折脫位需要手術治療。由於脊柱外科理論與技術的飛速發展,現代的脊柱外科手術思路與手術方式與 10 年前相比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能夠做到徹底的減壓與足夠的穩定,術後一般無需再用石膏固定。
康復治療的分期與神經受損及恢復的速度、程度有關。
(1)不伴有神經損傷,或僅伴有局部的神經功能障礙者,術後 1 周為第1階段,進行腹背部肌肉的等長收縮練習,以及四肢的主動運動;術後 2-3 周疼痛已基本消失,進入第2階段,可進行小幅度的腹背部肌肉等張練習,但仍禁止做主動翻身動作,這個動作將引起脊柱的旋轉,影響內固定的穩定性;術後4周以後進入第3階段,可在支具保護下開始逐漸下床活動,下床動作與前述保守治療相同,並增加腹背肌肉的主動等張收縮。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在術後 3 月以內,脊柱活動度的練習仍宜控制在小范圍內,並且仍然禁止做主動與被動的脊柱旋轉動作。待骨折癒合後方可開始較大幅度的脊柱活動度訓練與旋轉活動練習。
(2)伴有脊髓損傷的不穩定骨折,術後 1-2 周為第1階段,術後 3-12 周為第2階段,12 周以後為第3階段。骨折癒合後可在支具或其他器械的保護與幫助下下床活動。其餘康復訓練原則在脊髓損傷中將詳細論述。 頸椎骨折脫位系指因直接或間接暴力所致的頸椎骨、關節及相關韌帶的損傷,並常伴有脊髓和脊神經根損傷,多屬非穩定性骨折,是脊柱損傷中較嚴重的一種。常見於下頸椎(C3-C7)。
(一)概述
1.損傷機制:可由垂直壓縮、屈曲、牽張、旋轉或剪切力引起,屈曲性暴力是造成頸椎骨折脫位的主要原因。骨折脫位引起頸椎管局限性狹窄,極易損傷脊髓,尤其在頸5~7的頸膨大處的骨折脫位,更易合並脊髓損傷。在正常解剖時,頸3~7的椎管矢狀徑約為14mm,如果在12mm或12mm以下,脊髓就會受到壓迫。因此,骨折脫位時椎體前移達椎體矢狀徑的1/3-1/2,脊髓受壓就很難倖免。
2.頸椎骨折脫位的分類
頸椎骨折脫位的分類共有7型:
(1)淚滴樣型:如C5壓縮性骨摺合並椎體上角有淚滴樣撕裂的骨折塊,屬前柱穩定性骨折;嚴重者,如在樞椎椎體呈撕脫性骨折,脊髓受壓,為不穩定骨折;
(2)不完全性壓縮性骨折型:如C5椎體前緣粉碎性骨折,骨折處通過椎體上終板及部份下終板,一般累及椎管較少,屬中前柱穩定性骨折;
(3)完全性壓縮性骨折型:如C5骨折處通過椎體上下終板,椎體後方骨皮質未斷裂,椎管內硬脊膜受壓,屬中前柱不穩定性骨折;
(4)椎體爆裂性骨折型:椎體呈粉碎性骨折,向椎體前後突出,上下終板、椎間盤破壞,椎管內硬脊膜明顯受壓,可導致為不同程度的脊髓損傷,屬中前柱不穩定性骨折;
(5)屈曲型:是前柱壓縮、後柱牽張損傷的結果,前、中、後三柱受累,若能復位及內固定,屬穩定性骨折;
(6)伸展型,由伸展與軸性載負荷力量的損傷導致,伴多節段椎板骨折,屬三柱不穩定性骨折;
(7)小關節脫位交鎖型:是由頸椎後方向前的力量作用於上位椎體上所致,小關節囊破裂,關節突跳躍而致小關節交鎖。
(二)臨床治療原則
1.穩定性頸椎骨折:採用復位、固定及功能鍛煉。一經診斷後不可將頸椎伸展,以防頸脊髓損傷,宜應用枕頜帶牽引或顱骨牽引,牽引的方向使頸椎略屈曲位,牽引重量以2~3kg開始,在密切觀察下逐漸加重。一經復位,將頸椎維持在生理位,3周後用頭頸胸石膏或支具固定,為期3個月,石膏干硬後可起床活動。牽引過程中如果出現神經刺激或壓迫症狀應調整牽引重量和方向。症狀不消失或有加重傾向應立即中止牽引,不能為求得復位而損傷脊髓。壓縮骨折明顯的和有雙側椎間關節脫位的可以採用持續顱骨牽引復位,及時攝X線片復查,如已復位,可於牽引2-3周後用頭頸胸石膏固定,固定時間約3個月。有脊髓損傷症狀及牽引失敗者須行手術復位,必要時可切去交鎖的關節突以獲得良好的復位。
2.不穩定性頸椎骨折脫位:應早期手術,手術的目的在於重新獲得頸椎的穩定性,並恢復或擴大損傷節段的椎管,解除骨折塊及椎間盤碎片對脊髓的壓迫,減輕脊髓水腫,降低脊髓內部壓力,改善脊髓的血液循環,避免和減輕脊髓的繼發性損傷,為脊髓功能恢復創造條件。
(1)爆裂性骨折伴脊髓損傷:原則上應該早期手術治療,通常採用經前路手術,切除碎骨片,減壓,植骨融合及內固定手術,但該類病例大部病情嚴重,有嚴重並發傷,必要時需待情況穩定後手術。
(2)伸展型損傷:系不穩定骨折,應早期手術治療。經後路側塊鋼板螺釘內固定治療,是一種有效、安全的方法。
(三)頸椎骨折脫位的康復治療
1.穩定性頸椎骨折
一般採取牽引復位+固定+功能鍛煉的保守治療。康復治療應在不影響頸部穩定性的前提下盡早開始。
(1)第1階段:傷後3周內,此時患者一般卧床行頸椎牽引,可行四肢的主被動運動,保持關節活動度,改善血液循環,防止肌肉萎縮,預防卧床並發症;
(2)第2階段:3周至傷後3月。此期患者頸椎復位成功,已行石膏或支具固定,可逐漸在外固定保護下地活動,以四肢的主動運動恢復肌力和耐力為主,同時逐漸增加頸肩部肌群的等長收縮訓練;傷後2月左右較輕的頸椎骨折可每日定時取下外固定行卧位減重頸部肌群等張訓練;
(3)第3階段:傷後3月後,此期患者頸椎外固定已去除,可以增加頸部肌群的等張收縮練習,練習強度逐漸增加;同時開始做頸部關節活動度的恢復性訓練,主要為頸椎前屈、後伸及側屈練習,適當進行旋轉運動,以恢復頭頸部的柔韌性和靈活性。
2.不穩定性頸椎骨折脫位
此型頸椎骨折應盡早手術治療,恢復頸椎的穩定性,解除脊髓壓迫。其康復治療應以有利於脊髓功能的恢復與重建作為重點。
(1)卧床期:支具保護頸椎,正確的體位擺放,預防卧床並發症;呼吸訓練維持肺部功能;被動運動防止肌肉萎縮,保持癱瘓肢體的關節活動能力;在不影響
頸椎穩定的條件下做主動活動以保持和增強殘留肌力;可行頸部肌群等長肌力訓練;
(2)恢復期:此期頸椎基本恢復穩定性,去除支具後逐漸開始頸部肌群等張肌力訓練及頸椎柔韌性和活動度訓練;肢體的康復訓練根據脊髓損傷程度不同康復計劃和重點不同,詳見脊髓損傷康復篇。
⑥ 脊椎骨上的鋼板一定要取嗎
最好取出來,畢竟年齡不算太大,如果在椎弓上,並不影響脊椎活動,不取也行。如果連接兩個或多個會使脊柱活動受限,應當取出。
⑦ 家父今年47歲,在2010年8月做脊柱鋼板手術,是從後背開刀,當時說是用的鈦合金鋼板,現在想取出!
意見建議:
你好,根據你說的情況應該是沒有風險的,你不用擔心的,建議你早期到醫院給予檢查,確診後可以給予對症治療的
⑧ 脊椎上打有鋼板取出來有什麼影響,做脊椎整形的話有什麼好處嗎腰部一下神經會恢復嗎
脊椎整形術是一種治療脊椎壓迫性骨折疼痛的新方法。此法通常用於治療骨質疏鬆症引發的脊椎壓迫性骨折,其他如脊椎原發性腫瘤,包括血管瘤、骨髓瘤、淋巴瘤及脊椎轉移所引起之骨折疼痛,治療亦有效果。
手術步驟: 局部麻醉或靜脈鎮靜劑下進行,病人先俯卧在手術床上,接上心率、血壓、氧氣濃度等儀器監控。在消毒液洗滌局部皮膚後,蓋上無菌手術巾,在X光引導下由一支特製的鋼針經由背部皮膚插入骨折的脊椎體內,如果懷疑脊椎腫瘤時可以同時做骨骼切片以供病理分析。在X光導引下,緩慢地注入人工骨水泥( PMMA)到椎體內,通常5cc 骨水泥即能填滿椎體,隨後抽出鋼針,在經過短暫壓迫止血後,手術即告完成。人工骨水泥會在十分鍾內完全硬化,之後病人只須要卧床休息兩小時,即可自由行動。平均每一節脊椎的手術時間為一小時,多節的脊椎骨折最好分次進行手術。
此項手術大致非常安全,但仍有可能發生並發症,發生率為:良性壓迫性骨折(1~2%)、脊椎腫瘤( 5~10%)。可能發生並發症包括:
1. 氣胸、肋骨骨折(胸椎椎體骨折)
2. 局部血腫
3. 暫時性疼痛增加
4. 局部皮膚或脊椎內細菌感染,嚴重時需要手術清創.
5. 骨水泥造成急性肺動脈栓塞,引發肺炎,呼吸困難,甚至呼吸衰竭,死亡.
6. 骨水泥外漏引起神經或脊柱壓迫,必要時需要緊急開刀治療可能引起神經痛或半身癱瘓
7. 葯物過敏、休克、極少數導致死亡
⑨ 關於骨折
骨折一般多見於老年人。因為老年人肌力嚴重衰退,下肢無力,走路不穩,反應遲鈍,加上骨質疏鬆,外力直接作用於疏鬆的骨質上,而極易發生骨折。如老年人晚上起床小便,不能承受自身重量就容易發生骨折。骨折的主要表現為局部腫脹、疼痛、畸形、功能障礙等。
養生指南:
一.練功強身:應積極長期地堅持鍛煉,增多在戶外活動時間,多呼吸新鮮空氣,促進全身血液循環和新陳代謝。可選擇散步、慢跑、太極拳、保健操等項目。多活動能使血液中的鈣質更多地在骨骼內存留,因而提高骨的硬度,能有效地減少骨折的發生。
二.多曬太陽:陽光可以促進維生素D的合成,而鈣的代謝依賴維生素D的作用;陽光中的紫外線能促進體內鈣的形成和吸收,維持正常的鈣磷代謝,使骨骼中鈣質增加而提高骨的硬度。
三.未病先防:老年人不宜到人多和車多的地方活動,下雨、下雪或地上積水、結冰時不要外出,以免跌倒而發生骨折。不要攀登梯子或爬高活動,不宜在陡坡上行走,因老年人下肢無力,反應遲鈍而易跌倒。平時出門時,須緩步慢行,若有眼花、耳聾、頭暈等症狀時盡量減少外出,必須外出時要有幫助攙扶走路或手拄拐杖。夜間上廁所之前,應先在床沿坐上片刻,以使腿部肌肉力量處於興奮狀態,並可防止體位改變時的一時性低血壓的發生。洗澡時,要准備好小凳子,坐著穿褲和鞋,防止跌倒。
四.飲食調攝:多吃蔬菜、蛋白質和富有維生素的飲食,可防止骨質疏鬆的發生和發展。骨折早期飲食宜清淡,以利於祛瘀消腫,後期應偏味重,選擇合適的飲食調補肝腎,有利於骨折的癒合和功能的恢復。
五.密切觀察:當遭受損傷後,如懷疑有骨折應及時去醫院診治。在轉送途中,應採取必要的臨時固定措施。如上肢骨折應用木板將手臂固定,木板長度應超過骨折部位的上、下兩個關節面。也可將骨折的手臂與胸部縛在一起固定。下肢骨折可用長木板將傷肢縛扎在一起,木板長度上至腋下,下應超過腳跟,或可將患肢與另一健肢縛扎在一起固定。脊柱骨折應由雙人平行搬至木板上縛扎固定,頸椎骨折應將頭部兩側用沙袋墊好,限制頭部活動,然後才能送醫院。如有出血,應用清潔布臨時包紮傷口,然後用止血帶結扎。一般止血帶結扎時間每次不超過1小時,每隔1小時可放鬆止血帶1~2分鍾,以看到鮮血流出為止,可防止因結扎時間過長而引起肢體缺血壞死。用石膏等方法作骨折固定後,24小時內須密切觀察傷肢末端皮膚色澤的變化和腫脹情況。如發現腫脹加劇,皮膚有瘀紫應立即就診,放鬆或拆除石膏,以防因石膏固定太緊而引起肢體缺血、迴流不暢而壞死。骨折固定期應遵醫囑定期復查。
六.功能鍛煉:在醫生指導下積極鍛煉未受傷的關節,每天每小時一百次,能避免關節僵硬、攣縮和肌肉萎縮。採用輕按摩的方法自我按摩,可促進局部血液循環,有利於骨折的恢復。
骨折的治療 棟華 骨科副主任醫師
突然受傷骨折,傷情特別嚴重的,即發生休克甚至昏迷的人,心理上沒有更大的精神負擔。而那些神志清醒的傷員,在毫無准備的情況下,經受巨大痛苦,陷入極度緊張之中,有的感到生死未卜,非常恐懼。在事故現場,搶救人員及傷員家屬,必須保保持沉著、冷靜,一方面盡可快全力搶救,設法送附近醫院;同時安慰傷員,不要緊張。對傷情嚴重者。要用語言、眼神、形體動作,鼓勵他們堅強一些,消除絕望心理。要知道,驚慌大驚小怪、哭泣流淚,對傷員都是惡性刺激。
骨折傷員入院後,進行緊急救治時,也要注意心理治療和護理。有的醫生護士當著病人的面,向領導或家屬交待病情,表示治療困難,必有殘廢,甚至說出不行了,沒有希望等話。可能這是事實,但是卻嚴重傷害病人心理,有悖於醫德。即使病危,也要向單位和家屬個別交待。醫務人員應通過自己的形象和語言,讓病人感到信賴和安全。應該安慰病人,病情雖重,並非沒有希望。受傷不幸,但活著入院,是不幸中的萬幸。
傷員入院,經過初步救治,心理上可能感到安全,情緒好轉,但大多數病會怕痛、怕手術。骨折早期及以後手法整復或手術治療,疼痛都是難避免的。思想上越是害怕,就越是敏感。尤其是病房其他病人的呻吟、呼叫,會相互激惹。病人家屬,此時不宜過分遷就病人向醫護人員提出不合理要求。可以向醫護人員反映病情變化,同時給予病人以精神安慰,和他們談一談與傷情無關的事情,以分散注意力,減少疼痛。看望病人也要做到表情自然。若愁眉苦臉,病人會以為是自己病情轉重,後果不好,平靜的情緒又趨於沮喪。
有的病人傷後,巴不得骨折馬上就癒合,「病急亂求醫」,到處求治,亂用葯物,這可能幹擾治療程序。對此,醫生最好盡快制訂出治療方案、並告知病人及家屬,並做適當解釋說明。骨折不同於一般皮肉受傷那樣,縫合後幾天就能痊癒拆線。不同部位、不同類型的骨折,治療時間各不相同,但總的來說,時間比較長,短則1月,長則半年以上。讓傷員思想上早有打算,妥善安排工作和生活。
骨折致殘率、致畸率較高,有的完全恢復,也可能遺留外傷或手術疤痕,對形體外觀影響較大。病人,尤其是年輕女性,往往對此格外關注。有時對此鬱郁寡歡,甚至喪失生活信心。有的病人擔心留下殘疾,影響事業、婚姻、家庭等,為此終日愁眉不展;有的脾氣變得暴躁、容易激惹。醫護人員應做解釋工作,家屬親友也要理解病人,從各方面多加關懷體貼,勸慰他們:「留得青山在,何愁沒柴燒」,不要過分憂慮。只要及時治療,以後進行刻苦的功能鍛煉,可以恢復正常,彌補損失。即使因為傷情關系,留下一些後遺症,造成一定損失,也能減少到最低程度。對於已經留下癱瘓或肢體殘疾的傷員,要用中外名人和英雄人物,如保爾·柯察金、吳運鐸、張海迪等人的事跡激勵他們,面對現實,樹立戰勝傷殘的信心,做到身殘志不殘,殘而不廢。
骨折進入恢復期,解除石膏或夾板後,關節往往變得僵硬,稍稍活動即感到疼痛或腫脹。由於長期不活動,肢體肌肉萎縮,周徑變細。不少病人擔心能否恢復,有的則臆測莫非醫生給治壞了?恐怕留下終身殘廢,於是整天憂心忡忡,茶飯不思。其實,這種情況多半是恢復過程中的正常現象,可向病人解釋,這是由於關節固定後、其內部、肌肉之間、肌暖周圍粘連所致,經過一段時間的康復鍛煉就可能消除。
骨折恢復期的功能鍛煉十分重要,又相當痛苦。不少病人怕痛,產生畏難情緒,有的病人寄希望於葯物和醫療儀器。有些骨折病人的親友、從感情出發,不肯讓他們吃苦,對功能鍛煉陽奉陰違,消極等待,遲遲不練。必須懂得,開始鍛煉時,有些痛、腫反應,是正常現象。功能鍛煉是肢體康復的必由之路,任何內服、敷葯和先進儀器均無法代替。今日不練,明日不動,勢必痛不得止,腫不得消。家屬應鼓勵病人,幫助克服畏難情緒,對微小的進步,也應加以贊嘗、鼓勵。
另外,也要克服急於求成的心理。有的病人恨不得今日拆了石膏、夾板,明天就活動自如。某些招搖撞騙的江湖「醫生」,便迎合這些人的心理,用粗暴力量狠命扳拉僵硬的關節,使關節內外發生損傷和出血。引起疼痛不說,還會引起嚴重的粘連,影響治療效果。千萬不要上當。
骨折的內固定器材 徐棟華
骨折的治療方法,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用各種手法將斷骨對合,再在皮膚外面用石膏或夾板固定、保護,使骨折癒合。在這里,石膏、夾板是外固定器材。如果無法採用這種方法,「或者用了效果不好,便需採用第二種方法——手術治療:由醫生切開皮肉,在直視下將斷骨准確對位,再選用接骨鋼板、螺釘、鋼針等接骨器材固定。這些接骨器材即為內固定器材。
骨折完全癒合後,內固定器材便失去了作用。這時,內固定器材是一直留在體內,還是取出來好呢?製造內固定器材的金屬,都經過反復測試選擇,對人體安全無毒,相容性良好。但它們畢竟與機體有生命的組織根本不同,終究是一種異物,長期留在體內,可能引起多種不良反應。
一是可以誘發遲發性感染。細菌等病原微生物常可乘皮膚、粘膜受到微小創傷、局部抵抗力低下之機,進入人體。機體活組織內布滿毛細血管,其中具有識別、攻擊病原體的白細胞,可將病原體很快殲滅。而置於骨骼內的堅硬鋼板、鋼針等,由於沒有血管分布,缺乏這種抵抗能力,因而容易成為細菌的藏身之地。細菌生長繁殖起來,即造成感染。
二是造成附近骨質疏鬆。骨骼的基本功能是保護、支撐和運動,總之是受力。在一定范圍內,它受力越多,越是堅強。內固定器材,尤其是鋼板,具有一種應力遮擋作用。它承受了本應由骨骼承受的應力,這在骨折早期,對於保持位置、恢復運動功能等有好處。但骨折癒合後,其就有弊端了。由於缺乏力的刺激,附近骨質可愈來愈疏鬆。骨質過於疏鬆,螺針固定不牢,可發生松動,這時可以導致再次骨折。
三是置於骨外的內固定器材,可刺激軟組織,產生滑囊炎等並發症。如股骨骨折的髓內針尾部位於臀部皮膚、肌肉深面,由於破關節活動,表面可以形成滑囊發炎,產生積液,可引起疼痛或限制關節活動。在個別情況下,兒童骨折的內固定器材如果久不取出,隨著孩子的生長發育,內固定器材的位置可能發生變化,壓迫神經血管,引起癱瘓或血管瘤等嚴重並發症。
四是個別人可發生電解反應。人體的血液、淋巴液和組織液等,含有各種離子,是一種電解質溶液。內固定鋼板雖然化學性質相當穩定,但日積月累,也可發生明顯的電解反應,導致組織水腫。因此,骨折內固定器材,一般均應在骨折癒合後適當時機拆去。這個時機,很有講究。骨折癒合的時間與骨折部位、類型,病人年齡,營養狀況及治療方法有關,短則一月,長則半年以上。但這並不意味著骨折一旦癒合,就應立即取出內固定器材。早期骨痂是堅硬的類骨質,多呈梭形,包裹骨折斷端。它的外表租糙,內部結構雜亂無章,牢固度也差。這時拆除內固定器材,為時過早。
隨著關節不斷活動、用力,那些受力大的部位,骨質逐漸變得堅硬,而那些多餘的骨痂,則由破骨細胞破壞吸收。經過如此改造,斷骨上下惲然一體,十分堅固。這時即可拆除內固定器材了。具體時機,應由醫生確定。除了引起並發症者以外,原則上應寧可適當推遲,而不要提前。加壓鋼板十分堅強。固定後承受骨骼大部分應力,骨折癒合後的塑形期往往較長,鋼板早期取出容易發生再骨折。因此,取出時間應較一般鋼板向後延遲。國外專家建議取出內固定器材的時間分別為:脛骨1年,股骨2年,前臂骨及肱骨1.5-2年。個別手術風險大,或高齡病人,也可暫不拆除,長期觀察。
少數情況下,內固定器材的位置恰好靠近神經、血管,二次手術解剖層次不如首次手術清楚,反更增加損傷機會。此外,也有由於骨骼生長過牢,將內固定器材包埋其中,尋找困難的,或螺釘尾槽損傷變淺,或釘、針、鋼絲折斷,拆除費事、甚至取不出的。經驗豐富的骨科醫生,會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恰當處理。總的說來,拆除內固定器材的手術,一般比第一次對位固定術要容易一些,手術時間也短。
最後需提到的是,經過多年探索、現在已經製造成功可以在體內自行吸收的骨折內固定器材,現在許多醫院正在推廣應用。這種材料是高分子有機化合物,對人體無毒。用它固定斷骨,隨著骨折癒合,它本身會緩促降解,成為二氧化碳和水。使用這種內固定器材一次手術就可「一勞永逸」,病人無須冒二次麻醉手術的風險。
免費醫院網天天健康報編輯部www.cmn.com.cn2000/12/18
骨折 積水潭醫院骨科主治醫師 張伯松
一、定義
骨或軟骨失去完整性或連續性,稱為骨折。
二、 骨折原因
(一) 外傷性骨折:暴力造成骨質的完整性破壞,稱為外傷性骨折。為最常見的骨折原因。按暴力作用的方式不同可分為三種:
1. 直接暴力:暴力直接作用於骨折部位。
2. 間接暴力:暴力作用於遠離骨折的部位,通過骨、關節、肌肉或韌帶等傳導,造成一定部位的骨折。
3.重復暴力:反復的暴力作用於同一部位,可逐漸發生骨折,也稱為疲勞骨折。如長途行軍或反復運動後發生的第二、三跖骨、脛骨、股骨、腓骨或股骨頸骨折等。
(二)病理性骨折:由於全身或骨本身局部的病損引起的骨折,稱為病理性骨折。
三、 骨折分類
(一) 按骨折線形狀:分為橫形、斜形、螺旋形、粉碎形等。
(二) 按骨折發生部位:骨幹骨折、關節內骨折及骨骺損傷等。
(三) 按骨折程度:完全骨折及為完全骨折,後者也稱青枝骨折。
(四) 骨折斷端是否與外界相通:分為閉合骨折與開放骨折。
(五) 按傷後時間:新鮮骨折——傷後3周以內的骨折。陳舊骨折——傷後超過3周。
四、 骨折治療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部位最大可能、盡快地恢復正常功能。為此應選擇最為簡便、完全而又有利於骨折癒合以及功能恢復的治療方法。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是治療骨折的基本措施。
五、 骨折的急救
骨折的急救是在骨折發生後的即刻處理,包括檢查診斷和必要的臨時措施。骨折的急救很重要,處理不當能加重損傷,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形成殘廢影響生命。因而,及時進行合理有效的急救是十分重要的。急救應在現場進行,首先扼要地了解傷情,先查生命體征後查局部傷情,以確定損傷性質、部位和范圍。要觀察有無呼吸道阻塞、呼吸困難、紫紺、異常呼吸等現象;注意病人有無休克;有無傷口出血及內出血;注意病人的精神狀態,有無瞳孔、眼、耳、鼻出血,及顱腦損傷體征;有無胸、腹、盆腔內臟損傷;有無脊髓、周圍神經損傷及肢體癱瘓,注意肢體有無腫脹、疼痛、畸形及功能喪失表現,確定是否有骨折及脫位。
急救處理應包括①保持呼吸道通暢。②防止休克。嚴重或多發骨折及合並有其他創傷病人更易休克,要注意預防,更要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休克包括:止痛,固定患肢有止痛、止血、減輕組織損害和休克的作用;止血,內或外出血為損傷性休克主要原因,不加以控制會加重休克,一般傷口局部加壓包紮,即可止血。對於四肢大出血,不能控制者,可上止血帶,但綁扎的部位要正確,松緊要合適,否則會加重出血,上止血帶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二小時,應每隔一小時左右放鬆一次,但不可冒再次大出血危險,輕易將止血帶放鬆。在可能條件下,應立即輸液、輸血和給氧。③骨折肢體臨時固定:上肢骨折主要用夾板固定,用三角巾懸吊,並將傷肢用綳帶固定在胸壁上;下肢骨折主要用半環托馬斯架固定或綁在健腿上,膝以下骨折固定在小夾板上;疑有脊柱及骨盆骨折損傷時,應盡量避免骨折處有移動,以免引起或加重損傷。不論病人是仰卧或俯卧,盡量不變動原來位置將四肢理直,准備好硬板擔架後,由兩人輕輕將病人滾翻到木板上仰卧,用寬布帶捆在擔架上。如骨折位於頸部,則一人必須把住下頦和枕部略加牽引。滾翻時脊柱應保持中立位。腰或頸下墊一小布卷則更好。
骨折癒合
骨折(fracture of bone)通常可分為外傷性骨折和病理性骨折兩大類。骨的再生能力很強,經過良好復位後的外傷性骨折,一般在3~4個月或更長一些時間內,可完全癒合。骨外、內膜中骨母細胞的增生和產生新生骨質是骨折癒合的基礎。骨折後經血腫形成、纖維性和骨性骨痂形成以及骨痂改建的過程而完全癒合,使骨在結構和功能上恢復正常。
一、骨折癒合過程
骨折癒合(fracture healing)過程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血腫形成
骨折時除骨組織被破壞外,也一定伴有附近軟組織的損傷或撕裂。骨組織和骨髓都富含血管,骨折後常伴有大量出血,填充在骨折的兩斷端及其周圍組織間,形成血腫。一般在數小時內血腫發生血液凝固。和其他組織的創傷一樣,此時在骨折局部還可見輕度中性粒細胞浸潤。
骨折時由於骨折處營養骨髓、骨皮質及骨膜的血管隨之發生斷裂,因此在骨折發生的1~2天內,可見到骨髓造血細胞的壞死,骨髓內脂肪的析出,以後被異物巨細胞包繞形成脂肪「囊」(fat「cyst」)。骨皮質亦可發生廣泛性缺血性壞死,骨壞死在鏡下表現為骨陷窩內的骨細胞消失而變為空穴。如果骨壞死范圍不大,可被破骨細胞吸收,有時死骨可脫落、游離而形成死骨片。
(二)纖維性骨痂形成
大約在骨折後的2~3天,從骨內膜及骨外膜增生的纖維母細胞及新生毛細血管侵入血腫,血腫開始機化。這些纖維母細胞實質上多數是軟骨母細胞及骨母細胞的前身。上述增生的組織逐漸彌合,填充並橋接了骨折的斷端,繼而發生纖維化形成纖維性骨痂,或稱暫時性骨痂(provisional callus)肉眼上骨折局部呈梭形腫脹。約經1周左右,上述增生的肉芽組織及纖維組織部分可進一步分化,形成透明軟骨。透明軟骨的形成一般多見於骨外膜的骨痂區,而少見於骨髓內骨痂區,可能與前者血液供應較缺乏有關。此外,也與骨折斷端的活動度及承受應力過大有關。但當骨痂內有過多的軟骨形成時會延緩骨折的癒合時間。
(三)骨性骨痂形成
骨折癒合過程的進一步發展,是骨母細胞產生新生骨質逐漸取代上述纖維性骨痂。開始形成的骨質為類骨組織,以後發生鈣鹽沉著,形成編織骨(woven bone),即骨性骨痂。纖維性骨痂內的軟骨組織,和骨發育時的軟骨化骨一樣,發生鈣鹽沉著而演變為骨組織,參與骨性骨痂的形成。此時所形成的編織骨,由於其結構不夠緻密,骨小梁排列比較紊亂,故仍達不到正常功能需要。
按照骨痂的細胞來源及骨痂的部位不同,可將骨痂分為外骨痂和內骨痂。
1.外骨痂(external callus)或骨外膜骨痂(periosteal callus),是由骨外膜的內層即成骨層細胞增生,形成梭形套狀,包繞骨折斷端。如上所述,以後這些細胞主要分化為骨母細胞形成骨性骨痂,但也可分化為軟骨母細胞,形成軟骨性骨痂。在長骨骨折時以外骨痂形成為主。
2.內骨痂(internal callus) 由骨內膜細胞及骨髓未分化間葉細胞演變成為骨母細胞,形成編織骨。內骨痂內也可有軟骨形成,但數量比外骨痂為少。
(四)骨痂改建或再塑
上述骨痂建成後,骨折的斷端僅被幼稚的、排列不規則的編織骨連接起來。為了符合人體生理要求而具有更牢固的結構和功能,編織骨進一步改建成為成熟的板層骨,皮質骨和髓腔的正常關系也重新恢復。改建是在破骨細胞的骨質吸收及骨母細胞新骨質形成的協調作用下進行的,即骨折骨所承受應力最大部位有更多的新骨形成而機械性功能不術需要的骨質則被吸收,這樣就使骨折處上下兩斷端按原來的關系再連接起來,髓腔也再通。
在一般情況下,經過上述步驟,骨折部恢復到與原來骨組織一樣的結構,達到完全癒合。
二、影響骨折癒合的因素
1.全身性因素 ①年齡:兒童骨組織再生能力強,故骨折癒合快;老年人骨再生能力較弱,故骨折癒合時間也較長。②營養:嚴重蛋白質缺乏和維生素C缺乏可影響骨基質的膠原合成;維生素D缺乏可影響骨痂鈣化,妨礙骨折癒合。
2.局部因素 ①局部血液供應:如果骨折部血液供應好則骨折癒合快,如肱骨的外科頸(上端)骨折;反之,局部血液供應差者,骨折癒合慢,如股骨頸骨折。骨折類型也和血液供應有關:如螺旋形或斜形骨折,由於骨折部分與周圍組織接觸面大,因而有較大的毛細血管分布區域供應血液,癒合較橫形骨折快。②骨折斷端的狀態:骨折斷端對位不好或斷端之間有軟組織嵌塞等都會使癒合延緩甚至不能接合。此外,如果骨組織損傷過重(如粉碎性骨折),尤其骨膜破壞過多時,則骨的再生也較困難。骨折局部如出血過多,血腫巨大,不但影響斷面的接觸,且血腫機化時間的延長也影響骨折癒合。③骨折斷端的固定:斷端活動不僅可引起出血及軟組織損傷,而且常常只形成纖維性骨痂而難有新骨形成。為了促進骨折癒合,良好的復位及固定是必要的。但長期固定可引起骨及肌肉的廢用性萎縮,也會影響骨折癒合。④感染:開放性骨折(即骨折處皮膚及軟組織均斷裂,骨折處暴露)時常合並化膿性感染,延緩骨折癒合。
骨折癒合障礙者,有時新骨形成過多,形成贅生骨痂,癒合後有明顯的骨變形,影響功能的恢復。有時纖維性骨痂不能變成骨性骨痂並出現裂隙,骨折兩斷端仍能活動,形成假關節,甚至在斷端有新生軟骨被覆,形成新關節。
附 病理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pathological fracture)是指已有病變的骨,在通常不足以引起骨折的外力作用下發生的骨折,或沒有任何外力而發生的自發性骨折。
常見的病理性骨折的原因:
1.骨的原發性或轉移性腫瘤 是病理性骨折最常見的原因,特別是溶骨性的原發或轉移性骨腫瘤。原發性骨腫瘤如多發性骨髓瘤、骨巨細胞瘤及溶骨性成骨肉瘤等;屬於轉移性骨腫瘤的如轉移性腎癌、乳腺癌、肺癌、甲狀腺癌及神經母細胞瘤等。不少原發性和轉移性骨腫瘤有時因病理性骨折後才被發現。
2.骨質疏鬆(osteoporosis) 老年、各種營養不良和內分泌等因素可引起全身性骨質疏鬆,表現為骨皮質萎縮變薄,骨小梁變細、數量減少。主要影響脊椎骨、股骨頸、掌骨等。老年尤其是絕經後老年婦女胸、腰椎壓縮性骨折,股骨頸、肱骨上端及橈骨下端骨折較為多見。肢體癱瘓、長期固定或久病卧床等可引起局部廢用性骨質疏鬆而造成骨折。
3.內分泌紊亂 由甲狀旁腺腺瘤或增生引起的甲狀旁腺功能亢進,可導致骨的脫鈣及大量破骨細胞堆積,骨小梁為纖維組織所取代。此時雖有新骨形成,但只能形成纖細的編織骨或非鈣化的類骨組織,而極易發生多發性病理性骨折。
4.骨的發育障礙 有多種屬於這類的先天性骨疾患可以引起病理性骨折。例如先天性成骨不全(osteogenesis imperfecta),為一種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性疾病,在胎兒或兒童時期發病,乃由於先天性間充質發育缺陷,不易分化為骨母細胞,同時骨母細胞合成骨基質中Ⅰ型膠原纖維障礙,因此長骨骨皮質很薄,骨細而脆,極易發生多發性病理性骨折,故又稱為脆性骨綜合征(brittle bone syndrome)。而骨折後新形成的骨痂為軟骨性,或為纖維性,難以發生骨化。
病理性骨折時,骨的原有病變往往使骨折癒合遲緩,甚至幾乎沒有修復反應。也常使骨原有病變的組織學圖像發生改變或復雜化。
http://www.zgxl.net/sljk/ybjb/yundong/guzhe.htm
⑩ 脊柱打了鋼板,還沒取出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