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子稅務局網簽三方協議怎麼操作
一、正面回答
在辦稅平台,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選擇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模塊提交銀行存款報告信息。並且在辦稅平台,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選擇網簽三方協議模塊選擇存款賬戶,新增授權劃款協議,獲取三方協議號,進行驗證即可。
二、分析詳情
三方協議是比較正式的協議,對於維護權益是比較重要的。一旦簽署了三方協議,說明工作是基本確定了。對於三方協議還是要認真仔細的進行核對,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三、稅務三方協議辦理
1、新納入銀行扣稅系統的納稅人,辦稅服務廳一窗通辦崗在綜合征管信息系統中維護納稅人繳稅賬號,錄入數據電文申請審批表,通過外部信息採集與交換綜合服務平台錄入三方協議信息,列印三方協議書發放納稅人一式三份,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在協議書上分別簽章;
2、納稅人將三份三方協議書提交給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對協議書有關內容進行確認後,補錄相關信息,簽章並留存一份,將剩餘三方協議書退還納稅人;
3、納稅人將銀行確認後的三方協議書報辦稅服務廳一窗通辦崗,一窗通辦崗通過外部信息採集與交換綜合服務平台進行驗證,驗證通過的三方協議即為有效協議。辦稅服務廳一窗通辦崗將一份協議書存檔,一份交納稅人留存。
B. 稅務局簽三方協議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一、正面回答:
1、稅局提供的印刷好的,稅局已簽章的三方協議書一式三份。該協議書到稅局免費領取,單位蓋公章,然後到開戶銀行蓋章。若沒有開戶,需先開立銀行賬戶;
2、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以此來證明單位戶名、帳號;
3、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
4、公章。
二、詳情分析:
納稅人確認戶管信息、銀行賬號信息後,閱讀重要提示後提交申請,自行列印一式二份協議書,按照要求加蓋印鑒,並持協議書至開戶銀行確認信息。開戶銀行人工審核辦理,加蓋業務印章後將其中一份協議交納稅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納稅人登錄網上稅務局,根據協議書登載內容確認銀行賬號信息,並通過網上稅務局自助發起協議驗證,驗證成功後協議生效。
企業公章,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稅務所填寫銀行代扣款一式三聯三方協議書,企業、稅務蓋章後由企業帶給其開戶銀行蓋章,銀行企業稅局各留一份。
三、什麼是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C. 電子稅務局三方協議網上簽約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登陸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中選擇其他服務事項,點擊進入二步:選擇網簽三方協議,點擊進入三步:點擊新增按鈕,在彈出的網頁中選擇銀行賬戶信息,點擊確認,進入填表頁面四步:選擇對應的清算銀行號,會自動帶出開戶銀行行號,確認信息無誤後,可以點擊保存,保存填表信息擊重置,將表格還原到初始狀態擊下一步,提交表單五步:點擊下一步之後,會彈出提示信息,納稅人閱讀完畢之後,點擊確定,可以查看受理系統回執單。第六步:納稅人辦理完成之後,若所選銀行為直簽銀行,可以在網簽三方協議頁面,選擇對應的信息,直接點擊驗證證通過即可完成。第七步:若納稅人所選銀行不是直簽銀行,納稅人需要在我要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中,點擊涉稅文書查簽,選擇對應的事項名稱,下載列印之後,去所選銀行辦理簽約業務,辦理完成之後,再登陸電子稅務局,辦理網簽三方驗證業務。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規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可以僅使用電子會計憑證進行報銷入賬歸檔:(一)接收的電子會計憑證經查驗合法、真實;(二)電子會計憑證的傳輸、存儲安全、可靠,對電子會計憑證的任何篡改能夠及時被發現;(三)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准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完成會計核算業務,能夠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格式輸出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且能有效防止電子會計憑證重復入賬;(四)電子會計憑證的歸檔及管理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等要求。
D. 稅庫銀三方協議網簽流程
法律分析:稅庫銀三方協議網簽流程如下:
1、登錄網上稅務局,點擊左側「我要辦事」中的「稅務登記」菜單,點擊「稅庫銀三方協議簽訂」後的辦理按鈕,進入辦理頁面,點擊「增加」按鈕,系統自動生成新的三方協議信息;
2、選擇需要簽訂三方協議的銀行信息,系統會根據選擇簽約的銀行是否為網簽銀行給出提示,如果簽約的銀行已開通網簽功能,則可以辦理三方協議網簽業務;
3、點擊「保存」按鈕,系統彈出網簽提示框,可根據實際業務自行選擇網簽還是紙質簽訂;
4、輸入CA證書密碼,點擊「確定」,系統自動發起三方協議網簽流程,網簽成功以後,系統會彈出驗證成功的提示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七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並將其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並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帳號。
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帳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E. 個體工商戶與國稅簽三方協議流程
【法律分析】
第一步:找你的稅收管理員領取三方協議,填寫你的字型大小、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賬號並加蓋印章;第二步:將上述協議送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協議編號(各類銀行一般是倒數第三位數字來進行區分),並填寫徵收系統中納稅人信息、稅務機關代碼、負責人簽字、稅務局蓋章;第三步:將稅務簽字蓋章後的協議送你的開戶銀行,他們簽字蓋章後,將相關信息錄入委託交納稅款系統,並退回協議的企業聯、稅務聯,同時出具信息錄入回單;第四步:將銀行退回的三方協議稅務聯、銀行信息錄入回單交給納稅服務大廳,大廳人員與銀行進行驗證,成功後,即完成三方協議的所有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F. 電子稅務局簽社保三方協議流程
第一步、進入三方協議登記維護模塊進入電子稅務局客戶端軟體,打開【涉稅辦理】—【稅務登記】—【三方協議登記維護】,點擊「三方協議登記維護」,打開三方協議登記維護表;
第二步、操作三方協議登記維護該模塊初始化後,如果納稅人沒有存款賬戶賬號報告信息,軟體會提示「請維護【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模塊」,需到【涉稅辦理】—【稅務登記】—【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模塊維護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等信息。
第三步、保存三方協議信息:
(1)納稅人存在存款賬戶賬號報告信息但沒有維護三方協議信息:
(2)納稅人已維護三方協議信息。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辦理參保登記後,應按稅務機關規定辦理企業參保信息關聯確認。
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一、未進行新辦納稅人信息確認的繳費人,請先登錄青島市電子稅務局或者到稅務機關進行新辦納稅人信息確認,再到辦理參保登記的社會保險機構對應的稅務機關辦理企業參保信息關聯確認。(新辦納稅人信息確認的具體流程見附件:新辦納稅人套餐操作手冊)
二、已進行新辦納稅人信息確認的繳費人,請到辦理參保登記的社會保險機構對應的稅務機關辦理企業參保信息關聯確認。
拓展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社保(醫保)服務大廳稅務窗口、政府綜合服務大廳稅務窗口辦理企業參保信息關聯確認的繳費人,請攜帶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及經辦人身份證件,並提供參保登記編號。
法律依據:《稅務局電子辦稅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范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徵人和繳費人(以下統稱納稅人)通過電子辦稅方式辦理各種地方稅(費)業務,減輕納稅人負擔,提高辦稅效率。
G. 稅務三方協議網上簽約流程
在電子稅務局辦理三方協議的流程為:第一步:在【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選擇「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模塊提交銀行存款報告信息;
第二步:在【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選擇「網簽三方協議」模塊選擇存款賬戶,新增授權(委託)劃款協議,獲取三方協議號,進行驗證即可。
法律依據:《稅收征管法》第十九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帳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帳,進行核算。
《稅收征管法》第二十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應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