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设置安全的道路护栏
从交通控制技术角度讲,栏杆是限制道路使用者行为的强势设施,在其他交通控制措施失效时使用。所以,如果发现一个地区到处都是栏杆,那么首先应该研判的问题是,为什么其他交通控制措施会失效。是由于道路使用者的个人原因,还是道路自身存在规划和设计缺陷呢?
同时,作为一种在道路上使用的交通控制设施,栏杆需要科学有序设置,要考虑所有道路使用者的情况。在约束、引导和保护的同时,也要兼顾其可能引起的意外伤害和妨碍,以及投入产出的效率。
在具体设置栏杆时,至少要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1.之所以设置栏杆,是要阻拦什么?
栏杆的外观、材质和强度千差万别,前期投入的资金和日后维护的难度也不一样。而且传递给道路使用者的感受,带给路人与车辆的保护或伤害,更不一样。
如果主要是为了阻拦行人随意穿越马路,那么就要权衡在什么地点、多长距离内设置最合理。人的步行能力有限,选择走捷径是人的天性。阻挡行人的隔离措施,并不需要全线路设置,尤其不应在机动车道的路中央设置,而是应配合路侧其他设施和绿植等,结合马路对面行人过街吸引点的抵达距离,在路侧选点设置栏杆。
换而言之,只需要让阻拦的长度和方向科学合理,行人就会觉得,还是选择附近的人行过街设施更划算。
通常情况下,重点关注的位置,是那些行人可能发生的行为会让司机措手不及的路段,比如在路口、公交车站、道路附近两侧,有大量行人吸引点,可以这样设置栏杆:
1)在行人步道接近路口两侧的延长线上设置栏杆,抑制走捷径时的斜穿;
2)若附近没有路口,需要让行人走远一些再过街,可以沿着引导线路的路侧设置;
3)若在公交车站,首先在车头前方的路侧和对应路段的路中央进行提示与阻挡,避免行人突然跑过马路,形成“鬼探头”事故。
4)重点是考虑行人过街的目的和方式,要提供去马路对面目的地的醒目引导,以及过街方式的提示和警示,也要甄选可利用的路侧物(比如绿植),并结合机动车道的特征等。
总之,设置栏杆的逻辑是:首先,让行人轻松找到最安全、合理的过街方式;其次,即使行人铤而走险穿马路,也要迫使行人面向来车方向,能注意到交通状况。
那种在路中央一拦了之的做法非常不科学,特别是当设置隔离后,还频繁发生莽撞的行人不按规则穿越马路的情况时,更要审视个中原因。而这种断点式、考虑行人步行能力的路侧设置栏杆方式,比全程路中央设置栏杆要更节省费用,也会让用路体验和城市形象更好。
所以,即使在路中央设置栏杆,也要尽量避免一刀切,避免形成两头堵的死局,要科学配置行车道空间、道路线形和可移动设施等,有区间计划地持续提供必要的应急调度空间。在中国警力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培养这种道路通行的“自愈能力”,是非常有必要的。
3.栏杆造成人身伤害的问题,该如何解决与防范?
驾驶员与行人都可能因此受害,这已经有很多血的教训。今年2月27日,武汉的一个公交站前,一位被拉杆箱绊倒的年轻女子,因跌倒在隔离栏杆上卡住脖子而离世。2017年10月25日,贵州长顺县一位男子驾车撞到分隔栏杆,被栏杆贯胸,所幸被及时救治,保住了性命。
问题不能都等着国家标准改变来解决,耗时越久,代价就越大。在现阶段,应该尽早建立安全警示制度,发现一起,就通报一次,对刺穿车体、卡死路人的栏杆进行公示,公开包括技术参数、材料特点、设置参数、设计单位和供应厂家等信息,以便其他地方及时参考和改善。
总而言之在选择隔离的方式时,要考虑所有道路使用者的条件、人们在行为失误后的安全冗余等,还应该考虑成本和养护条件。
2. 道路护栏最常见的几种形式
1、槽形护栏
槽形护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单面槽形护栏,另一种是双面槽形护栏,一般来说双面用的要稍多。那么这种类型的道路护栏的意义就是可以在槽形处可以用来种植各种草木。
2、插拔式护栏
这种道路护栏形式主要是将护栏的立柱分为两个部分,然后通过一个螺栓将上下两部分贯穿连接起来,那么这种道路护栏的设计主要有强度高,通透性好,易维修等优点。
3、可移动护栏
这种护栏常用的应该是在公路或者道路上临时搭建用的比较多,优点就是比较方便。
城市道路护栏的断头形式比较单一,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选用渐变式或者下沉式端头等形式,并且还要配合使用防撞桶,这样才能达到一个长久之计。
道路护栏(城市道路护栏)与河道护栏、桥梁护栏等不同,由于其特殊的用途,所以它并不是可以设计成多种形式的,适合道路护栏的主要有以上几种形式。
3. 道路护栏都有哪些功能方面的设计
道路护栏是永不下岗的“交通警察”。
道路护栏的色彩功能、结构安全、涂层性能这三方面设计是一组系统完善的技术解决方案,可以全面解决目前市政交通存在的种种问题,完整实现市政交通的各项功能和作用。在不额外增加投资的基础上,使用专门道路护栏,不仅能起到隔离、导向、防护、美观的效果,还将对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丰富交通语言、美化道路环境、亮化市容市貌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市场环境下,城市环境就是形象、是内外客商投资的指南和向导、是质量、效益、就是城市综合竞争力。城市交通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市政道路护栏在整个市政建设资金投入中所占份额非常有限,但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却令人触目惊心。
标识醒目、警示导向、安全可靠、抗腐耐蚀、安装维修方便的高品质道路护栏不仅可以在“畅通工程”、“平安大道”等城市交通建设中起到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还可以为亮丽市容市貌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城市形象增加一道亮丽的都市风景线,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从而提高城市的品味。
4. 桥梁人行道及栏杆施工方法
方法1:在设计数据资料管理器中,横断面资料里如果将“硬路肩”给定为负值,如-1.5 ,则建立模型后将绘制出人行道。可用这个方法看绘制的效果是否为您所需要的。
方法2:
如果对按照方法1绘制出的样式不满意,可以这样做:在定义护栏的时候,把此护栏大样绘制成人行道+护栏一体的形式,可以把你原来做过的桥的横断面中的这个拷到大师的护栏文件中来,适当调整绘制比例。然后在工程配置的“伸缩缝与护栏”项中,将护栏宽度给定为“人行道+护栏”的宽度和,这样模型建立完后,再在桥型图横断面上将人行道与护栏改为分别标注。
5. 道路护栏的设计需要考虑到哪些因素
(一):镀锌设计:大家应该都知道道路护栏都会镀上一层锌,这样的话,不仅能起到保护作用,而且还能延长护栏的使用寿命。镀锌设计的永久性涂层分别由热浸锌层、富锌磷化层、有机富锌环氧粉末涂层和聚酯“无瑕”彩色粉末涂层组成,要用世界一流的表面处理技术和先进专用设备,使四种保护层经科学合理的有机结合,赋予市政护栏具有优异的防腐性和良好的耐潮湿、耐化学性能以及超强的抗紫外线的稳定性。
(二):色彩功能设计:其实,道路护栏色彩要素也是很重要的,为了满足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需要,在目前交通色彩红、白、黄、绿、黑的基础上,变绿为蓝,形成红、蓝、白、黄、黑五种基本色彩,在市政交通护栏上设计与配置有关方向、行车规则、警示的各种组合颜色,丰富城市交通语言简洁明了,一看便知的特点。
6. 室外公共场所护栏 设计规范标准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7. 城市道路护栏材质如何选择
城市道路护栏又名城市交通护栏属于道路防护网的一种,主要适用于城市交通要道、高速公路中间绿化隔离带、桥梁、二级公路、乡镇公路及各公路收费口等的隔离。有效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动分离开,提高安全性和改善交通秩序。
一些城市因为自身经济条件问题采用水泥护栏,出现了倒塌造成路人受伤。而有些城市采用不锈钢护栏,没有重视护栏的光学设计,反而带来了光污染,造成炫目,影响了路人安全。
锌钢护栏则完美解决了以上材质护栏的缺点并拥有以下优点:
1.外观美:造型美观、色泽鲜艳、不褪色
4.耐候性好:耐高温、抗低温、耐盐雾、抗潮湿
5.维护成本低:免维修、易清洗
8. 人行道护栏施工规范有哪些
按<<民用建筑设计通>>GB 50352-2005 标准,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总结:防洪大堤的人行道护栏属于安全系数较高的,更注意人员行人的安全。所以高度应该按较高标准执行,如1100MM。
9. 人行道和安全带的设置原则是什么
人行道和安全带的设置原则:
1、位于城镇及近郊的桥梁,一般应设置人行道。人行道宽度由行人的交通量决定,可选用0.75m或1.0m,当宽度要求大于1.0m时,按0.5m的倍数增加。
2、行人稀少地区桥梁可以不设人行道,这是应在行车道两侧设置宽度不小于0.25m,高度为0.25~0.35m的安全带。
3、人行道的构造有:就地浇筑式、预制装配式、部分装配式、部分现浇的混合式。
人行道隔离护栏安装规定
人行道或安全带外侧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m。栏杆构件间的最大净间距不得大于140mm,不宜采用横线条栏杆。栏杆结构设计必须安全可靠,栏杆底座应设置锚筋,其强度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人行护栏的净高不宜低于1.10m,并不得低于0.90m。各行政区市的交通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一般取值在0.8-1.5米。
特别是安装在了住宅小区的隔离护栏,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帮助实现人车分流,如果没有实现人车分流的话,这对于行人和车辆来说都是非常不安全的,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在任何规划中都是放在第一位考虑的。
安全防护最重要的是在于是否做好了准备以应付攻击或伤害,安全防护强调的是防护,所谓未雨绸缪,就是在危险发生之前就预测到危险,从而做好准备通过一些措施以保证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威胁,而人行道隔离护栏就是对个人或者组织带来“安全感”的防护设施。
10. 道路护栏标准
法律分析:1、护栏:沿危险路段的路基边缘设置的警戒车辆驶离路基和沿中央分隔带设置的防止车 辆闯入对向车行道的道路建设防护设施,以及为使行人与车辆隔离而设置的保障行人安全的设施。 按其在道路中的横向设置位置,可分为中央分隔带护栏、机非隔离护栏、人行道隔离护栏、 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移动式隔离护栏、固定式隔离护栏。
2、中央分隔带护栏: 设置于城市道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是警示和强制对向机动车 分道行驶的设施。按其在道路中的空间高度,可分为中央分隔带高护栏和中央分隔带矮护
3、机隔离护栏:设置于城市道路机非隔离带上的护栏,是警示和强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分道行驶的设施。
4、人行道隔离护栏:设置于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贴近路缘石一侧的隔离护栏,是警示和强 制行人和车辆分道行走和行驶的设施。
5、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设置于公共汽车专用两侧,与其它车道分隔的隔离设施。
6、移动式隔离护栏:设置再地面上不设埋置式基础而易于搬动的隔离设施。
7、固定式隔离护栏:端柱埋入地下或设置在埋入地下的预制件上并用螺栓连接的隔离设
8、护栏渐变段:设置于护栏外移端头与标准段之间平滑过渡的结构段。
9、轮廓标:设置于护栏立柱上,用于指示护栏边界的视线诱导设施。
法律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6.7.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
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3 栏杆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当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时,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
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