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向境外企业收取的模具费应如何账务处理
模具需区分其所有权是属于该境内制造企业还是境外公司。
第一:如果模具所有权属于境外公司。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境内制造企业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6%。如果该模具出口,境内制造企业能享受出口退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根据上述规定,收取的模具费若已反映在出口发票的离岸价中,该收入免征增值税;否则,应计缴纳增值税。
第二:如果模具所有权属于境内制造企业。制造企业收取的模具费为向境外企业提供模具收取的使用费,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根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以及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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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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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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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因此,制造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6%。
二、收汇方式
第一种:境内制造企业收取的模具费按照销售货物处理,因该货物不需办理报关出口。根据《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相关问题解答(第一期)》规定:“第10项:境外采购商向境内供货商购买商品,该商品在境内使用(不运往境外或境内特殊经济区域,不需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且境内供货商在收到境外汇入的货款时应申报为货物贸易项下的,对于此类收汇可比照“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办理核查和登记。”所以,境内制造企业按照“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办理收汇。
第二种:如果制造企业收取的模具费为向境外企业提供模具收取的使用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附件1《1.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八条规定,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按规定提交能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的交易单证;提交的交易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不一致的,金融机构应要求其补充其他交易单证。 第九条规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涉及的交易单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行商业惯例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包含交易标的、主体等要素的合同(协议); (二)发票(支付通知)或列明交易标的、主体、金额等要素的结算清单(支付清单); (三)其他能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的交易单证。
因此,境内制造企业收取的模具费(有形动产租赁)应按上述服务贸易外汇收汇。
三、账务处理
1、收入确认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模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成本确认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模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Ⅱ 收境外模具费,在外汇局系统如何申报
作为预收货款,将来加到货物价格中去。
Ⅲ 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A公司采购模具,后该模具交由境外B公司生产所需部品。请问支付模具费需要什么资料
首先明确你的模具费只是结算与A公司的资金,而B公司是验证模具可否生产出满足你们的要求。
一般来讲,模具结算需要明确以下:
1、A公司在交付B公司模具前必须提供满足图纸的样品及样带
2、A公司需提供模具图档及易损零件清单(最好提供一套零件备品)
3、验收模具时,需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生产一定时间或者一批产品,此段时间内需保证连续生产,且产品满足要求,以此验证模具的稳定性
如果以上都满足,那么基本上可以付80%以上的款项,余下再由B公司生产一段时间(双方约定),如无其他问题可以付完全款
Ⅳ 支付境外模具费税率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税率是百分之十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9款规定,条例9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境内制造企业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缴纳增值税,税率百分之十七。由于该模具未出口,境内制造企业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因此支付境外模具费税率是百分之十七。
Ⅳ 模具费不出口怎么做账和报关
首先,确认模具费的到账情况是至关重要的。确保准确无误地记录每一笔收入,这有助于后续的财务处理和报关手续。
接着,整理好收款明细,包括客户的详细信息。将这些信息整理归档,确保能够随时查阅,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收到的境外模具费不用于出口,不主动向外汇管理局报告,时间久了,外汇管理局可能会主动找上门来。因此,及时报告是必要的。
与外汇管理局的相关领导进行协商,讨论如何正确申报这笔费用。这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有助于确保申报过程的顺利进行。
基于个人经验,如果收到的模具费不出口,需要向外汇管理局提供详细的说明,包括费用的来源和不出口的原因。将这些证明材料提交给外汇管理局,以支持申报过程。
回到公司后,根据之前准备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报。这个过程并不复杂,只需遵循相关规定即可。
为了确保申报过程的准确性,建议提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这不仅能提高申报的效率,还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妥善处理模具费的账务和报关,需要细致和谨慎的态度。通过与外汇管理局的沟通和协商,可以有效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