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劃分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❷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麼劃分,賠償比例是多少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麼認定
1、機動車全責,行人無責
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且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行人沒有責任,機動車負全責。
2、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行人偏離人行橫道線,但是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但是行人已經在機動車道上,而司機未加註意,這種情況下也是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3、機動車次責或無責,行人主責或全責、同責
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行人突然闖入機動車道,導致機動車急剎車都無法避免事故。這種情況下,行人是主責、全責還是同責,要看機動車司機有沒有過錯。如果機動車司機有打電話走神、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等行為,行人就不可能負全責。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❸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麼認定
行人橫穿馬路時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視情況認定事故責任,需要經交警認定才知道。如果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且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行人沒有責任,機動車負全責。如果行人偏離人行橫道線,但是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3)行人橫穿馬路護欄被撞責任怎麼認定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❹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身亡責任怎麼認定
如果行人突然橫穿機動車道,導致司機根本來不及反應,而司機在這次事故中沒有任何過錯,行人就有可能負全責。
這並不意味著機動車可以在道路上橫沖直撞,因為行駛中機動車要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是其主要責任,在道路上,行人是弱者。哪怕最後認定行人負全責,在賠償時也要同情弱者,適當予以傾斜。法律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行人不走斑馬線,並不意味著行人一定負全責。如果事故中,司機因打電話走神、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等造成事故的,司機所負責任要更大一些。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❺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認定怎麼認定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的,如果事件的主要過錯方在行人,而機動車的話如果也有違反規定駕駛和信號指示燈的話,那麼機動車駕駛承擔主要責任。如果事件的主要過錯方在行人,而機動車的未違反相關規定駕駛和信號指示燈的話,那麼機動車駕駛承擔50%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