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梁中同一排縱向受力鋼筋相互間直徑允許差別有何規定
直徑不宜超過兩級。
比如20的鋼筋可以和 25,22,18,16的搭配,而不能超過這個范圍。
因為直徑相差太大,會導致不同直徑鋼筋之間的混凝土產生比較大的應力,從而破壞。
有不明白請追問,謝謝。
② 大梁設計中,鋼筋的直徑,根數和間距有哪些
鋼筋的直徑:箍筋φ6~16常用6~12,縱筋φ12~36常用φ12~25;
根數:依不同工程,按內計算和規范要求有不容同的配置;
間距:梁底部的,間距不小於25mm且不小於縱筋直徑;樑上部的,間距不小於30mm且不小於縱筋直徑;
腹筋:直徑不小於φ12,間距沿腹板高@200mm。
③ 梁內鋼筋布置原則是什麼
梁內鋼筋布置原則:
1.梁縱向受力鋼筋的直徑:當梁高h≥300mm時,不應小於10mm;當梁高h<300mm時,不應小於8mm。
2.梁縱向受力鋼筋水平方向的凈間距:對上部鋼筋不應小於30mm和1.5d(d為鋼筋的最大直徑);對下部鋼筋不應小於25mm和d。梁的下部縱向鋼筋配置多於兩層時,兩層以上鋼筋水平方向的中距應比下面兩層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層鋼筋之間的凈間距不應小於25mm和d。
3.簡支梁和連續梁簡支端的下部縱向受力鋼筋伸入支座的錨固長度las,應符合下列規定;當梁中混凝土能擔負全部剪力時,las≥5d;當梁端剪力大於混凝土擔負能力時,對帶肋鋼筋las≥12d,對光圓鋼筋las≥15d。
當下部縱向受力鋼筋伸至梁端尚不足las時,應採取在鋼筋上加焊錨固鋼板或將鋼筋焊接在梁端預埋件上等有效錨固措施。
4.框架梁或連續梁的上部縱向鋼筋應貫穿中間節點或中間支座范圍。該鋼筋節點或支座邊緣伸向跨中的截斷位置應滿足受彎承載力與錨固要求。
框架梁或連續梁下部縱向鋼筋在中間節點或中間支座處應滿足下列錨固要求:
(1)當計算中不利用該鋼筋強度時,其伸入節點或支座的錨固長度las≥12d(帶肋鋼筋)、15d(光圓鋼筋);
(2)當計算中充分利用該鋼筋的抗拉強度時,下部縱向鋼筋應錨固在節點或支座內,此時可採用直線錨固形式,其錨固長度不應小於la;也可採用帶90°彎折的錨固形式,其錨固長度不應小於0.41a;下部縱向鋼筋也可伸過節點或支座范圍,並在梁中彎矩較小處設置搭接接頭,其搭接長度不應小於ll。
(a)節點中的直線錨固;(b)節點中的彎折錨固;(c)節點或支座范圍外的搭接
5.框架樑上部縱向鋼筋伸入中間層端節點的錨固長度,當採用直線錨固形式時不應小於la,且伸過柱中心線不宜小於5d(d為樑上部縱向鋼筋的直徑)。當柱截面尺寸不足時,樑上部縱向鋼筋應伸至節點對邊並向下彎折,其包含彎弧段在內的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於0.4la,包含彎弧段在內的豎直投影長度應為15d。
框架梁下部縱向鋼筋在端節點處的錨固要求與中間節點處的錨固要求相同。
6.在懸臂梁中,應有不少於兩根上部鋼筋伸至懸臂梁外端,並向下彎折不小於12d;其餘鋼筋不應在梁的上部截斷,而應按規定的彎起點位置向下彎折,錨固在梁的下邊。
7.當梁端實際受到部分約束但按簡支計算時,應在支座區上部設置縱向構造鋼筋,其截面面積不應小於梁跨中下部縱向受力鋼筋計算所需截面面積的1/4,且不應少於兩根,該縱向構造鋼筋自支座邊緣向跨內伸出的長度不應小於0.2l0(l0為該跨的計算跨度)。
8.沿梁截面周邊布置的受扭縱向鋼筋的間距不應大於200mm和梁截面短邊長度;除應在梁截面四角設置受扭縱向鋼筋外,其餘受扭縱向鋼筋宜沿截面周邊均勻對稱布置。受扭鋼筋應按受拉鋼筋錨固在支座內。
④ 梁鋼筋的最小直徑取多少
梁的縱向受力鋼筋復,梁高不小於 300mm 時,制鋼筋直徑不應小於 10mm;梁高小於 300mm 時,鋼筋直徑不應小於 8mm。
樑上部鋼筋水平方向的凈間距不應小於 30mm和 1. 5d;梁下部鋼筋水平方向的凈間距不應小於 25mm和 5d。
當下部鋼筋多於2層時,2層以上鋼筋水平方向的中距應比下面2層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層鋼筋之間的凈間距不應小於25mm和 5d,d為鋼筋的最大直徑。
(4)梁內縱向受力鋼筋直徑可選擇下列哪些擴展閱讀:
在截取試件時應除去鋼筋兩端100-500MM,在截取試件大於60噸還需在取相應的鋼筋。如果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另取雙倍數量的試樣做各項試驗。
如仍有一個試樣不合格則該批鋼筋為不合格,熱軋鋼筋在加工過程中發生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機械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應進行化學成分分析和其它專項檢驗。
鋼筋表面不得允許有裂紋、結疤和折疊。鋼筋表面允許有凸塊,但不得超過橫肋的高度,鋼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於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許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