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撞壞護欄行政處罰的標准
一般來說沒有酒駕或者嚴重的疲勞駕駛,賠償公共設施損壞費,就是賠被你撞壞的護欄即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Ⅱ 駕車撞到護欄怎麼處理
護欄屬於道路交通設施,應選擇馬上停車,報告交警處理,有保險的需報保險。交警到達現場後,確定事故責任。交警確定駕駛員為責任人,則要求肇事者根據財產損失情況進行賠償。若有第三方責任險,該賠償金可由保險公司出。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Ⅲ 醉酒駕駛撞到護欄怎麼處罰
一、醉酒駕駛撞到護欄怎麼處罰
1、醉酒駕駛撞到護欄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同時承擔護欄的維修費用。對於這一行為,屬於單方交通事故,且造成了公共財產損失,所以醉駕人需要進行報警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駕與酒駕區別有哪些
1、我國的相關法律將酒後駕車分為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兩者是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當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於等於20mg,小於80mg屬於酒駕。而當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於或者等於80mg就判定為醉駕了。
2、酒駕屬於違法行為,而醉駕是犯罪行為。醉酒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罰款,記12分。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法律處罰更加嚴厲: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五千元罰款,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
Ⅳ 無證駕駛撞護欄逃逸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
駕駛人無證駕駛撞上護欄後逃逸的,如果沒有構成犯罪,則相應的處罰為: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撞壞護欄後,沒有報警就離開現場。既已造成逃逸的事實,但最好是盡快報警,雖然不能逃脫肇事逃逸的責任,但也要盡可能地減輕事件的嚴重程度,盡可能的減輕一些罪責與處罰。交通肇事逃逸輕則扣12分、罰2000元並處15天以下拘留。重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考取,甚至判刑。若情節較輕且肇事者態度端正,交警或將酌情考慮不予以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一、無證駕駛的構成要件: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二、開車無證駕駛的處罰標准:
1、未取得駕駛證就駕駛車輛的,扣留車輛,罰款1500元,還可以並處15天以下拘留。
2、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汽車,罰款1500元,扣留車輛,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如果是駕駛證被暫扣的期間開車,除了罰款1500元,扣留車輛,並處拘留15天以下之外,還要扣6分。
3、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駕照的後果: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罰款2000元,收繳證件,拘留15天以下,並且扣留車輛。如果引發傷亡事故,還將相應責任。
Ⅳ 開車撞到護欄怎麼處理
一、開車撞到護欄怎麼處理
1、開車撞到護欄處理方式如下:
(1)護欄屬於道路交通設施,應選擇馬上停車,報告交警處理,有保險的需報保險;
(2)交警到達現場後,確定事故責任。交警確定駕駛員為責任人,則要求肇事者根據財產損失情況進行賠償。若有第三方責任險,該賠償金可由保險公司出;
(3)若肇事逃逸的,則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處理,保險公司不會對任何損失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逃逸怎麼處罰
1、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200元罰款,記12 分,並處15 天以下拘留;
2、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致一人以上重傷的,犯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致一人以上死亡的,犯交通肇事罪,處3至7年有期徒刑;
4、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致人因得不到及時救治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
Ⅵ 撞護欄怎麼處理
1、護欄屬於道路交通設施,應選擇馬上停車,報告交警處理,有保險的需報保險。
2、交警到達現場後,確定事故責任。
交警確定駕駛員為責任人,則要求肇事者根據財產損失情況進行賠償。
若有第三方責任險,該賠償金可由保險公司出。
3、若肇事逃逸的,則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處理,保險公司不會對任何損失進行賠償。
事故如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駕駛員除相應民事賠償外,還將擔負刑事責任。
一、駕駛證扣分所需材料:
1、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
2、記分人身份證原件;
3、記分人駕駛證原件。
二、駕駛證扣分的流程為:
1、准備好證件拿著自己的駕駛證去扣分,必須是本人拿著駕駛證、身份證和車輛持有人的行駛證,到交警部門違處大廳辦理。
2、確認信息把行駛證和駕駛證、身份證一起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調出違法記錄確認。
3、交罰款確認是違法信息,工作人員就會列印處罰決定書,然後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交罰款,交款後,違法信息就消掉了,而扣分只要未達到12分,在下一個周期就會重新恢復分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Ⅶ 開車撞護欄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一、護欄屬於道路交通設施,應選擇馬上停車,報告交警處理,有保險的需報保險。
二、交警到達現場後,確定事故責任。交警確定駕駛員為責任人,則要求肇事者根據財產損失情況進行賠償。若有第三方責任險,該賠償金可由保險公司出。
三、若肇事逃逸的,則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處理,保險公司不會對任何損失進行賠償。事故如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駕駛員除相應民事賠償外,還將擔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第一款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第九十九條 第一款 第三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