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移動交通護欄未造成影響有什麼處罰
這種行為也是一種違規違法的行為,需要警告罰款。
2. 過街不走人行道橫穿公路隨意翻越護欄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罰款20-200元之間不等,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3. 翻越護欄會受到的處罰有
法律分析:有行人跨越護欄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公安交管部門表示,對於跨越護欄的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一旦發現,不僅會對行人進行批評教育,還將依法予以50元的罰款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