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地下室停車位可不可以裝隔離護欄
一般沒這樣硬性要求,能裝或者不能裝,這要看物業如何管理。而且即使可以裝,護欄也不能超出自己車位和他人車位想接點,尤其是佔用他人停車區。
如果說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建設地下室,規劃車位時沒人這么干,太傻。費錢、占空間還容易出現不必要剮蹭。
Ⅱ 地下車位怎麼裝護欄合法
地面,屬個人且擁有產權的車位,你隨便怎麼裝,物業都無權管。
地下,不屬於人防,你有產權的車位,只要和相毗鄰的車位業主協商好,物業也無權管你。
地下屬於人防的車位,你不能裝圍欄。
無論地面或地下,車位屬於租賃使用的,租賃人無權安裝圍欄。
Ⅲ 在自己車位裝隔離欄合法不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區域內設置固定或者可移動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權和專屬使用權的停車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那麼對自己所有的車位安裝地樁地鎖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區域內設置固定或者可移動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權和專屬使用權的停車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協議和車位租賃協議中予以明示並統一管理。違反前款規定,擅自設置固定或者可移動障礙物的,道路范圍內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公共區域內,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據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其他公共場所內,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非電動汽車不得佔用電動汽車專用泊位。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處罰。
Ⅳ 道路安裝護欄的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1、交通護欄的設置應符合道路交通組織的需要。
2、設置機動車隔離欄和機非隔離欄應與相應的道路交通標線相匹配,不應與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其他交通管理設施沖突。
3、交通隔離欄安裝設置應牢固、耐久、醒目,便於維護。
4、交通隔離欄設置不應便於攀爬、穿越、跨越。
5、交通隔離欄設置不應妨礙安全行車視距,交通隔離欄上不應安裝廣告,不宜安裝宣傳牌。
6、設置機動車隔離欄和機非隔離欄,應在端部和中間段來車方向加裝反光警示裝置,中間段加裝的反光警示裝置間距應小於或等於6M,宜在機動車輛隔離欄和機非隔離欄端部加裝反光警示柱或發光警示柱等設施,反光警示柱的逆反射性能應符合GB/T18833、發光警示柱應符合GA/T1246的規定。
7、同一路段的交通隔離欄結構樣式宜保持統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Ⅳ 在車位上安裝欄桿合法嗎
法律分析:1.地面停車位歸屬地面停車位包含兩種類型的停車位,一種是建築區劃內的,另一種是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建築區劃內的地面停車位屬於專有權的客體,所有權屬於開發商所有,業主和開發商可以通過約定的方式確定業主是有償或無償使用車位。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在物業管理中可以約定使用公共車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當然也可以無償使用,同時關於費用的支付可以約定自行收取還可委託物業進行收費。2.地下停車位專門規劃停車的地下停車位歸屬於開發商,該類停車位可以取得產權。開發商有權對該類停車位進行銷售和出租。3.首層架空停車位首層架空停車位是指建築物地面上啊會給你的第一層以牆、柱等架空而依附於樓房而形成的停車位,該類車位不能取得房地產權,屬於業主共有。4.獨立車庫這里的車庫不等同於車位,屬於獨立的建築物,歸開發商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Ⅵ 買的車位可以加圍欄嗎
這個要區分產權
如果地下車庫個人車位是你購買的,有合同。那你就可以裝護欄,前提是不能影響到他人或其他車輛,並且要像物業或管理方打招呼。
如果車庫的車位是租的,那你只有使用權,不能加裝護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