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的焊工才有資格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
應當通過考試取得焊接壓力容器的證書,再根據證書的等級來確實你的不同資格。考試通常都由所在地的勞動局負責。
Ⅱ 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需什麼條件和相關人員證件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的要求,制訂本條件。
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於《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鍋爐壓力容器產品製造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 本條件由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源條件要求、質量管理體系要求、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要求三部分構成。資源條件要求包括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前者是製造各級別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通用要求,後者是製造相關級別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專項要求,企業應同時滿足基本條件和相應的專項條件。
第四條 企業必須建立與製造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並保證連續有效運轉。企業應有持續製造鍋爐壓力容器的業績,以驗證鍋爐壓力容器質量管理體系的控制能力。
第五條 企業的無損檢測、熱處理和理化性能檢驗工作,可由本企業承擔,也可與具備相應資格或能力的企業簽訂分包協議,分包協議應向發證機構備案。所委託的工作由被委託企業出具相應報告,所委託工作的質量控制應由委託方負責,並納入本企業鍋爐、壓力容器質量保證體系控制范圍。專項條件要求具備的內容不得分包。
第六條 企業必須有能力獨立完成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主體製造,不得將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所有受壓部件都進行分包。
第二章 鍋爐製造許可資源條件要求
第一節 基本條件
第七條 提出鍋爐製造許可申請的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在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注冊登記。
第八條 鍋爐製造企業必須具備適應鍋爐製造和管理需要的技術力量。
(一)應配備鍋爐製造、機械加工、無損檢測、焊接、材料、質量管理等各類工程技術人員。A、B級許可證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比例不少於本企業職工數的10%,C、D級許可證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比例不少於本企業職工數的5%,且不少於5人。其中,各級鍋爐製造企業必須配備足夠數量且能滿足製造需要的鍋爐和焊接專業技術人員。
(二)製造鍋爐的各個環節(設計、工藝、材料、冷作、熱加工、機加工、成型加工、焊接、無損檢測、熱處理、壓力試驗、產品檢驗、標准化、計量、質量管理等)須有相關責任工程師負責。
(三)持證無損檢測人員和無損檢測項目、持證焊工人數和焊接項目都應能滿足實際產品的製造需要。
第九條 廠房和技術設施要求:
(一)鍋爐製造車間面積、高度應滿足所申請級別鍋爐產品製造的需要。製造流程應合理布局。鍋爐產品承壓件的焊接必須保證在室內作業完成。
(二)管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必須有一定的防護措施。
(三)對有溫度、濕度要求的焊材的存放處應具有保證溫、濕度的設施,具有此類焊材在使用前的烘乾和保溫的設施。
(四)具有能滿足防護要求和產品需要的射線無損檢測場地,應具有能保證底片沖洗質量和底片保存的基本條件。
(五)具有與所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無損檢測設備(無損檢測分包時可不要求)。
(六)具有滿足鍋爐產品製造需要的工裝設備。
(七)主車間起吊能力應能滿足產品製造的需要。
(八)具有滿足鍋爐產品製造需要的鑽孔和彎管設備。
(九)具有滿足鍋爐產品製造需要的焊接設備。
(十)具有滿足製造要求所必需的檢測平台、檢測工具和水壓試驗設備。
(十一)具有滿足製造需要的機械性能和理化檢驗設備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十二)具有能滿足製造所申請級別鍋爐產品需要的機械加工設備(包括管材、板材的切割、沖壓、坡口加工設備等)。整裝爐的製造企業必須有鍋爐產品最終成型的製造能力。
第十條 有機熱載體爐的製造許可資源條件和A級鍋爐部件的製造許可資源條件分別參照C級和A級鍋爐相應部分的製造許可條件執行,其中有關製造設備應與所製造產品相匹配。
第二節 專項條件
第十一條 A級鍋爐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金相、理化試驗室。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試驗室。
3.具有新產品的設計開發能力並有足夠的將圖紙轉化為實際製造工藝的能力。
4.配備有足夠的標准化、計量和專職檢驗人員。
5.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具有RT和UT高級持證人員,RT、UT、MT、PT等方法均具有中級持證人員。無損檢測分包時,上述項目中可不包含RT、UT中級持證人員。
6.持證焊工人數及項目應滿足製造需要,一般不少於50人•項。
(二)製造設備和工裝要求
1.半自動或自動切割機切割厚度應能滿足A級鍋爐產品製造的需要。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包括自動埋弧焊機、氣體保護焊機,手弧焊機等。
3.必須具有以下三類重大設備中的兩類,若只有其中一類設備的企業只可申請A級鍋爐部件製造許可證。
(1)鍋筒製造設備。
①水壓機或油壓機(能力應不低於1000噸);
②卷板機(卷板能力一般不小於46毫米厚);
③鍋筒熱處理設備。
(2)膜式水冷壁製造設備(包括焊接、平整、成排彎曲設備)。
(3)蛇形管製造設備和過熱器、再熱器集箱熱處理設備。
(三)檢測和試驗設備
1.具有能滿足A級鍋爐產品製造需要的金相檢驗設備。
2.具有長、熱、力、電檢測標准計量設備或固定的量值溯源。
3.具有機械性能試驗設備、沖擊試樣的加工設備和檢測儀器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4.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具有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無損檢測設備(包括測厚、射線、超聲波、磁粉、滲透等設備)。
第十二條 B級鍋爐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應具有足夠的能將圖紙轉化為實際製造工藝的能力。
2.應配備有足夠的專職檢驗技術人員。
3.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RT中級人員應不少於2人•項,UT中級人員應不少於2人•項。若無損檢測分包時,RT、UT中級人員應至少各有1人•項。
4.持證焊工人數及項目應滿足製造需要,一般不少於30人•項。
(二)製造和檢測設備
1.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沖壓設備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卷板機(卷板能力一般為20~30mm厚)。
3.主車間的最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製造產品的需要,一般應不小於20噸。
4.具有足夠的與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包括自動埋弧機,氣體保護焊,手弧焊機等。
5.具有機械性能試驗設備、沖擊試樣的加工設備和檢測儀器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6.具有符合要求的彎管放樣和檢測平台。
7.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具有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設備(其中周向曝光機不少於1台)和1台超聲波無損檢測設備。
第十三條 C級鍋爐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應配備有足夠的專職檢驗技術人員。
2.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應不少於2名RT中級人員。若無損檢測分包時,RT中級人員至少有1名。
3.持證焊工人數及項目應滿足製造需要,一般不少於20人•項。
(二)製造和檢測設備
1.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沖壓設備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卷板機(卷板能力一般為12~20mm厚)。
3.主車間的最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製造產品的需要,一般應不小於10噸。
4.具有足夠的與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包括自動埋弧機,手弧焊機等。
5.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至少有1台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設備。
第十四條 D級鍋爐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至少有1名RT中級人員。
2.持證焊工人數及項目應滿足製造需要,一般不少於10人•項。
(二)製造和檢測設備
1.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切割、焊接、鑽孔、彎管、卷板及機加工設備。
2.具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成型機械加工設備。
3.主車間的最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製造產品的需要,一般應不小於5噸。
4.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至少有1台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設備。
第三章 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源條件
第一節 基本條件
第十五條 申請壓力容器製造許可的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營業執照,取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注冊登記。
第十六條 具有A1級或A2級或C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企業即具備D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格。如製造的壓力容器設計壓力<10Mpa,同時最大直徑<150mm且水容積<25L,則無須申請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同樣,製造機器上非獨立的承壓部件殼體和無殼體的套管換熱器、波紋板換熱器、空冷式換熱器、冷卻排管,也無須申請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製造不規則形狀的承壓殼體應報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決定是否需要申請壓力容器製造許可。
第十七條 壓力容器質保體系人員
壓力容器製造企業具有與所製造壓力容器產品相適應的,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一定資歷的下列質量控制系統(以下簡稱: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一)設計、工藝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二)材料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三)焊接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四)理化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五)熱處理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六)無損檢測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七)壓力試驗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八)最終檢驗質控系統責任人員。
第十八條 技術人員
壓力容器製造企業應具備適應壓力容器製造和管理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各級別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技術人員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A 1級、A2級、C級和B1級許可證企業技術人員比例不少於本企業職工數的10%,且具有與所製造壓力容器產品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A 3級、A4級、A5 級、B2級和B3級許可證企業技術人員比例不少於本企業職工數的5%,且不少於5人;具有與所製造壓力容器產品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十九條 專業作業人員
(一)各級別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企業中,製造焊接壓力容器的企業,應具有滿足製造需要的,且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持證焊工。
1.A2級、A3級和C級許可企業,具有不少於10名持證焊工,且具備至少4項合格項目;
2.A1級、A5級、B2級、B3級許可企業,具有不少於8名持證焊工,且應具備至少3項合格項目(非焊接容器除外);
3.D級許可企業,具有不少於6名持證焊工,且具備至少2項合格項目。
(二)各級別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企業,應具有滿足壓力容器製造要求的組裝人員。
(三)各級別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企業,委託外企業進行壓力容器無損檢測的,應按照許可級別,配備相應的高、中級無損檢測責任人員;由本企業負責壓力容器無損檢測的,應具備相應的無損檢測作業人員,並應滿足以下要求:
1.A1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或UT、MT、PT)高級無損檢測責任人員1人;
2.C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或UT)高級無損檢測責任人員1人,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2人•項;
3.A2級、A3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3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4.A5、B2級和D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2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5.B1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UT或MT中級人員各2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6.B3級許可企業需要進行無損檢測的,應分別符合B1或B2級許可企業無損檢測人員數量和級別的要求。
第二十條 各級別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企業,應具備適應壓力容器製造需要的製造場地、加工設備、成形設備、切割設備、焊接設備、起重設備和必要的工裝,並滿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存放壓力容器材料的庫房和專用場地,並應有有效的防護措施,合格區與不合格區應有明顯的標志;
(二)具有滿足焊接材料存放要求的專用庫房和烘乾、保溫設備;
(三)具有與所製造產品相適應的足夠面積的射線曝光室和焊接試驗室。
第二節 專項條件
第二十一條 各級別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企業,應滿足第二十二條至二十五條相應的專項條件。
第二十二條 A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A1級許可企業中製造超高壓容器的企業,應具有滿足超高壓容器需要的機加工設備和檢測設備,應具有中、高級機加工人員至少2人。製造高壓容器的企業,應有滿足要求的熱處理設備。
(二)A2 級許可企業應具備額定能力不小於30mm的卷板機和起重能力不小於20噸的吊車。深冷(絕熱)容器製造企業,應具備填料烘乾、充填、抽真空設備和檢漏儀器。
(三)A3 級許可企業中製造球殼板的企業,應具備能力不小於1200噸的壓力機和經驗豐富的球殼板製造專業操作人員。
(四)A4級許可企業中,製造纖維纏繞容器的,應具備自控纏繞機械。
(五)A5級許可企業,應具有中級(或以上)持證電工至少2人和電氣檢測設備。
第二十三條 B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B級許可企業,應具有滿足氣瓶爆破試驗要求的專用場地和爆破試驗自動記錄設備。
(二)B1級許可企業,應具備氣瓶連續製造流水線,製造調質鋼氣瓶的,應具備UT或MT無損檢測設備儀,淬火、回火的熱處理設施及外測法水壓試驗設備。
(三)B2級許可企業,應具備氣瓶製造線。其中乙炔瓶應具備配料、攪拌、振動、烘乾和蒸壓釜等設備;液化石油氣瓶應具備連續製造流水線和熱處理及其自動記錄裝置。
(四)B3級許可企業,應具備專用製造設備和製造線;製造纏繞氣瓶的應具有自控纏繞機械和固化設備。
(五)滿足製造專門產品需要的其他專用設備。
第二十四條 C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C1級許可企業,應具備鐵路專用線。
(二)C2級和C3級許可企業,應具備相應的組裝能力和試驗設施。
第二十五條 不銹鋼或有色金屬容器製造企業必須具備專用的製造場地和專用的加工設備、成形設備、切割設備、焊接設備和必要的工裝,不得與碳鋼混用。
第二十六條 同時具備幾個級別許可的企業,應分別滿足相應的專項條件。
第四章 質量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條 管理職責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企業應有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書面文件。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使各級人員能夠理解質量方針,並貫徹執行,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業內與質量有關的活動,職責、職權和相互關系應清晰,各項活動之間的介面具有控制和協調措施。
(二)從事與質量活動有關的管理、執行和驗證工作的人員,特別是具有獨立行使權力開展工作的人員,應規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互關系,並形成文件(包括材料、焊接、無損檢測等負責人的責任)。工廠管理層中應指定一名成員為質量保證工程師,並明確其對質保體系的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的管理職責和許可權。
第二十八條 質量體系
企業應建立符合鍋爐壓力容器設計、製造,而且包含了質量管理基本要素的質量體系文件。
(一)作為確保產品符合要求的一種手段,應編制質保手冊。質保手冊應包括或引用質量體系程序,並概述質量體系文件的結構。
(二)編制符合實際要求且與規定的質量方針相一致的程序文件,具有有效實施質量體系及其形成文件的程序。
(三)質保手冊中規定的表格應該標准化、文件化。現行的質量記錄表格的內容應能滿足相應級別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質量控制要求。
(四)應有正在貫徹實施的並能確保產品質量的質量計劃。質量計劃中產品質量控制點(包括記錄審核點、見證點和停止點)應合理設置。
第二十九條 文件和資料控制
企業應制訂文件和資料的控制規定,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制訂文件管理的規定:
1.明確受控文件類型;
2.文件的編制、會簽、發放、修改、回收、保管等的規定。
(二)應有確保有關部門使用最新版本的受控文件的規定。
(三)適當范圍的外來文件,如標准和顧客提供的圖樣。
第三十條 設計控制
(一)設計部門各級人員的職責應該有明確的規定。
(二)應有與鍋爐壓力容器製造有關的規程、規定和標准。
(三)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文件應規定企業所製造的鍋爐壓力容器產品滿足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要求(見第五章)。
(四)應有關於新標準的收集和貫徹的規定。
(五)應制訂對設計過程進行控制的規定(包括設計輸入、輸出、評審、更改、驗證等環節)。
第三十一條 采購與材料控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采購控制
1.應有對供方進行有效質量控制的規定;
2.對供方有質量問題時,企業具有處理方式的規定;
3.分包的鍋爐壓力容器承壓部件應由取得中國政府或授權機構認可的製造企業製造,企業應對分包的鍋爐壓力容器受壓部件的質量進行有效控制;
4.應制訂采購文件的控製程序;
5.應制訂原材料及外購件(指板材、管材等承壓材料)的驗收與控制的規定,以防止用錯材料。
(二)材料的保管和發放
1.應制訂原材料及外購件保管的規定,包括關於存放、標識、分類等要有明確的規定;
2.應制訂原材料庫房存放措施的規定;
3.應制訂關於材料發放的管理規定,包括材料的領用、代用等;
4.應制訂材料標記移植管理規定,包括加工工序中的材料標識移植和余料處理等。
第三十二條 工藝控制
(一)應制訂工藝文件管理的規定,包括工藝文件的編制、發放、更改、審批等應有明確的規定。
(二)應制訂與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相適應的工藝流程圖或產品工序過程卡、工藝卡(或作業指導書)。
(三)應有主要受壓部件的工藝流程卡和指導作業人員的工藝文件(作業指導書)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焊接控制
(一)焊材管理
應有焊材的訂購、接收、檢驗、貯存、烘乾、發放、使用和回收的管理規定,並能有效實施。
(二)焊接管理
1.應有焊工培訓、考核和焊工焊接檔案管理的規定;
2.應制訂適應鍋爐壓力容器產品需要的焊接工藝評定(PQR)、焊接工藝指導書(WPS)或焊接工藝卡,並應滿足中國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應有驗證焊接工藝評定(PQR)的管理規定和焊接工藝指導書(WPS)分發、使用、修改的程序和規定;
3.應制訂確保合格焊工從事受壓元件焊接工作的措施,並制訂焊工資格評定及其記錄(WPQ)的管理辦法,同時規定了產品焊縫的焊工識別方法,並能有效實施;
4.應制訂焊縫返修的批准及返工後重新檢查和母材缺陷補焊的程序性規定;
5.應有對主要受壓元件施焊記錄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熱處理控制
(一)應制訂熱處理工藝文件的管理規定,包括對熱處理工藝文件的編制、審批、使用、分發、記錄、保存等。
(二)應制訂熱處理的質量控制管理規定。
(三)熱處理分包時,應有分包管理規定,至少應包括對分包方評價規定和對分包項目質量控制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無損檢測控制
(一)應制訂無損檢測質量控制規定,包括對檢測方法的確定、
標准規范的選用、工藝的編制批准、操作環節的控制、報告的審核簽發和底片檔案的管理等。
(二)應編有無損檢測的工藝和記錄卡,並且能滿足所製造產品的要求。
(三)應制訂無損檢測人員資格管理的規定。
(四)無損檢測分包時,應有分包管理規定,至少應包括對分包方評價規定和對分包項目質量控制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理化檢驗
(一)應制訂理化檢驗的管理規定。
(二)應有對理化檢驗結果的確認和重復試驗的規定。
(三)理化檢驗分包時,應有分包管理規定,至少應包括對分包方評價規定和對分包項目質量控制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壓力試驗控制
(一)應編制壓力試驗工藝和相關程序要求。
(二)應制訂對壓力試驗進行質量控制的規定,包括對壓力試驗的監督、確認,對壓力試驗過程的安全防護,壓力試驗介質和環境溫度等。
第三十八條 其他檢驗控制
(一)應制訂檢驗管理的規定,其內容應包括:檢驗管理人員的權責、進貨檢驗、過程檢驗、最終檢驗、檢驗報告的存檔和質量證明書管理等。
(二)應制訂檢驗和試驗計劃,並能有效實施。
(三)應制訂關於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 計量與設備控制
(一)制訂計量管理規定,保證儀器、儀表、工具等在計量有
效期內使用。
(二)有對計量器具和試驗儀器進行有效的控制、校準和維
護的規定。
1.應有計量環境適於計量試驗的規定;
2.應有製造設備管理的規章制度。
第四十條 不合格品的控制
(一)應制訂對不合格品進行有效控制的規定,以防止不合格
品的非預期使用或安裝。
(二)應有對不合格品的標識、記錄、評價、隔離(可行時)和處置等進行控制的規定。
1.對不合格報告的編制、簽發、存檔等應有規定;
2.對不合格品的處理環節(回用、返修、報廢等)應有相關的規定;
3.對返修後進行重新檢驗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質量改進
(一)應有對產品的質量信息(包括廠內和廠外)進行反饋、匯集分析、處理的流程。
(二)應有進行內部質量審核的規定,以確保質量保證體系正常運作並能對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預防措施。
(三)應有內部質量審核的規定。審核活動應由與審核無直接責任的人員進行。
1.應制訂質量審核意見的接受、處理和回復的程序,以及糾正或改進措施;
2.具有對監檢企業(或第三方檢驗企業)及客戶發現並提出的產品質量問題進行及時解決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 人員培訓
應制訂質保工程師、焊接工程師、檢驗人員、理化和無損檢測人員、焊工和其他對產品質量有重要影響的製造活動執行者、驗證者和管理人員等培訓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 執行中國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制度的規定
(一)應制訂執行遵守中國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制度的規定,明確對在中國境內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控製程序。並明確製造許可審查人員在執行製造許可審查時,享有查閱有關圖紙、計算書、程序、記錄、試驗結果及其他必要的文件資料的權力。
(二)應制訂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書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三)應制訂向中國客戶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等隨機文件的規定。
第五章 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要求
第一節 鍋爐產品安全質量要求
第四十四條 總要求
鍋爐製造企業的鍋爐產品必須滿足下列有關鍋爐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一)《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二)《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三)《有機熱載體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四)《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
境外企業如短期內完全執行上述中國鍋爐安全技術規范確有困難時,對出口到中國的鍋爐產品,在徵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總局安全監察機構)的同意後,可以採用國際上成熟、完整體系,並被多數國家採用的技術規范,但同時必須滿足第四十五條至第五十條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 鍋爐受壓元件用鋼要求
鍋爐受壓元件(含拉撐件)用鋼必須是鎮靜鋼,鋼號應是國外鍋爐用鋼標准所列鋼號或成熟的鍋爐用鋼鋼號。
第四十六條 結構要求
鍋爐結構必須完全符合上述中國鍋爐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四十七條 產品檢驗要求
鍋爐的外觀檢查、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試驗、金相檢驗和斷口檢驗、水壓試驗、無損檢測的項目和比例等須滿足上述中國鍋爐技術規范中的有關要求。
第四十八條 安全附件及儀表要求
(一)蒸汽鍋爐採用的彈簧式安全閥應是全啟式結構。
(二)採用螺紋連接的彈簧式安全閥時,安全閥應與帶螺紋的短管連接,而短管與鍋筒或集箱應採用焊接連接。
(三)壓力表、溫度計應採用國際單位制。
(四)每台蒸汽鍋爐的鍋筒上應裝兩只彼此獨立的水位表。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裝一隻水位表:
1.額定蒸發量≤0.5t/h的鍋爐;
2.額定蒸發量≤2t/h,且裝有一套可靠的水位控制裝置的鍋爐;
3.裝有兩套各自獨立的遠程水位顯示裝置的鍋爐;
4.電加熱的鍋爐。
(五)額定蒸發量≥2t/h的鍋爐具有高低水位報警、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6t/h的鍋爐具有超壓報警和超壓聯鎖裝置。
(六)用煤粉、油、氣體做燃料的鍋爐具有點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護裝置。
(七)額定出水水溫高於或等於120℃或額定熱功率≥4.2MW
的熱水鍋爐,具有超溫報警裝置。
第四十九條 出廠隨機文件要求
鍋爐在出廠時應附有至少包括下列與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
(一)鍋爐圖樣(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圖)。
(二)受壓元件強度和安全閥排放量的計算書(或選用說明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主要受壓部件材質證明書、無損檢測報告、焊後熱處理報告和水壓試驗報告等)。
(四)鍋爐安裝和使用說明書。對於額定壓力大於或等於3.8MPa的鍋爐還應包括:
1.熱力計算、過熱器壁溫計算、煙風阻力計算的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2.熱膨脹系統圖;
(五)對於額定壓力大於或等於9.8MPa的鍋爐,除上述技術資料外,還應包括:
1.再熱器壁溫計算、鍋爐水循環計算的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2.汽水系統圖。
第五十條 產品銘牌要求
在鍋爐的明顯位置具有金屬銘牌,銘牌上的項目至少包括以下各項(用中文或英文表示,且應採用國際單位制)。
(一)製造廠名稱、地址。
(二)製造許可證級別和編號。
(三)額定蒸發量(熱功率)。
(四)額定蒸汽壓力(出口壓力)。
(五)額定蒸汽溫度(出口溫度)。
(六)再熱器進、出口蒸汽溫度(沒有再熱器的鍋爐此項不適用)。
(七)鍋爐出廠編號。
(八)製造日期。
Ⅲ 有壓力管道,貨梯,壓力容器需要哪些證書
需要如下證書:
如果你是焊接工程師,那就得有壓力容器焊接工程師證。如果你是無損檢測工程師,一般的有RT,PT,UT,MT四個二級證書。如果是質保工程師,就必須要有壓力容器質保工程師證書。
Ⅳ 焊接資格證書
一 焊接職業資格證書 有幾個部門頒發
焊接職業資格證書,只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其他地區的,都不屬於國家承認范圍內的。
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
1.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2. 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突發性昏厥、色盲等妨礙電工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備此工種的上崗操作證書(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以下條件滿足一項即可):
1.具備同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工種的初級證書。
高級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
1.具備同一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一工種的中級證書。
二 焊工證怎麼辦
考焊工證是要到當地勞動社保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名,焊工證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種,需要通過技能考試和理論考試才能取得相應的證書。根據從事焊工的工作年限不同:5年以下可報考初級焊工證,5年至9年可報考中級焊工證,10年以上可報考高級焊工證。
不同的職稱能進行的焊接作業也是不同的。而要進行鍋爐等壓力容器的焊接工作則需考取壓力容器焊接許可證。上崗證每三年一審核。一人一證持證上崗。
1、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
(1)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2)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突發性昏厥、色盲等妨礙電工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備此工種的上崗操作證書(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以下條件滿足一項即可)
(1)具備同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工種的初級證書
3、高級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
(1)具備同一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一工種的中級證書
(2)焊接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焊工考試,焊工持證上崗是提高焊接質量的一項重要手段。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工考試與管理規則》的要求,從事鍋爐壓力容器焊接的焊工應進行考試,取得焊工合格證後,可從事考試合格項目范圍內的焊接工作。焊工考試由焊工考試委員會組織進行,焊工考試內容包括基本知識和焊接操作技能兩部分。
1、基本知識考試內容應與焊工所從事焊接工作范圍相適用。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基本知識、金屬材料、焊接安全、焊接材料、焊接設備、焊接方法、焊縫符號、圖樣識別、焊接接頭性能、焊接缺陷、焊接檢驗及焊接管理等基本知識。
2、焊接操作技能考試分為手焊工和焊機操作工考試。對手焊工操作技能評定是測定其熔敷合格焊縫的能力,對焊機操作工是測定其操作焊接機械部分的能力。焊工操作技能考試從焊接方法、試件材料、焊接材料、試件形式及焊接要素等方面進行考試。
三 焊接證書有哪些
有人社局得焊工等級證(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安監局現在是應急管理局的焊工操作證。質監局的金屬焊接主要是壓力容器管道比如天然氣了焊接這個更值錢,工資也更高。你可以下載考培助手軟體進行學習,他們都得考理論和實操,我覺得這個軟體對理論的幫助特別大,准確率更高,題庫很豐富。實操得話就得靠自己多加練習了。
四 焊工技師證怎麼考
焊工技師證也叫焊工職業資格等級證,發證機構是人社局。焊工職業資格等級證是晉升,漲薪,職稱憑審必備證書,分技工和技師共5個級別,證書全國通用。
1、焊工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條件:
(1)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2)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突發性昏厥、色盲等妨礙電工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備此工種的上崗操作證書(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條件(以下條件滿足一項即可)
(1)具備同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工種的初級證書
3、高級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條件
(1)具備同一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一工種的中級證書
(4)焊接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焊工證不同於其它的證件,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焊工的上崗證,也就是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這個是由安監局頒發的;一種是焊工的資格證,也就是焊工等級證書,這個是由人社局頒發的。
焊工資格證和操作證都是全國通用,網上查詢一般是發證的各省市安監局官方網站查詢,也可以到市一級安監局行政服務窗口用讀卡器讀取卡片信息驗證真偽。
五 電焊資格證和操作證的區別
電焊資格證和操作證的區別:
一、發證機關不同
電焊資格證全稱叫焊工職業資格等級證,發證機構是是各省、地市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操作證又叫上崗證或IC卡焊工證,發證機構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作用不同
操作證是上崗必備證書,沒證書不予工作,分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釺焊作業,證書帶磁卡,全國通用;電焊資格證是職稱憑審必備證書,高級比初中級工資高200-500,分技工和技師,共5個級別,證書全國通用。
三、意義不同
電焊資格證,是指電焊工職業資格證又稱等級證, 有初級、中級和高級,技師,高級技師之分,是證明你的能力的;操作證是上崗必備證書,是准入的,證明有資格從事這份工作的。
六 國際焊接工程師認證的方法是什麼
中國焊接培訓與資格認證委員會( CANB)已獲得國際焊接學會(IIW)的正式授權,並在我國實行國際統一的焊接人員培訓與資格認證工作。國際焊接工程師是ISO14731(等同於EN719)標准中所規定的最高層次的焊接技術人員和質量監督人員,是與焊接相關企業獲得國際產品質量認證的要素之一。他從事產品的結構設計、生產製造、質量保證、研究和開發等各個領域的焊接技術和相應的管理工作,在企業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中國即將加入WTO之際,為企業取得相應國際資格認證,參與國際經濟競爭起到積極的作用。
一、 標准途徑入學條件:
正規工科院校畢業,本科以上學歷。
二、 培訓內容
按IIW-CANB-TC-001-1999 規程,內容為:
1 焊接基礎
2 實習及演示
3 主課程:
1) 焊接工藝及設備
2) 材料及材料的焊接行為
3) 焊接結構與設計
4) 焊接生產及應用
課程內容涉及:國際(ISO),歐洲(EN),美國(ASME),德國(DIN)標准與規程,歐洲先進的焊接技術和國內著名專家的科研與生產實踐經驗。
國際焊接工程師可選途徑(IWE-A)
為盡快在世界范圍內推行國際統一焊接人員資格,國際焊接學會推出了「可選途徑」,即承認學員先期的學習、知識和工作經驗,通過技術考核,對符合條件者縮短培訓學時數或直接參加最終考試而獲得證書。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可選途徑入學條件:
1 、工程類本科畢業。
2 、具有在最近六年內至少四年與焊接相關的工程師級工作經歷。 由 CANB 根據所提交的包含以上內容的申請表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二、培訓內容:
全課程的培訓內容含:
1 、 焊接工藝及設備
2 、 材料及材料的焊接行為
3 、 焊接結構與設計
4 、生產及應用
在培訓之前,進行書面及口頭技術考核,以確定每位學員需參加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通常為 3 周,有特殊情況,如某單科技術考核未通過者,則需延長相應的培訓時間。
三、考試及證書: 全過程培訓結束後,按 IWE 考試要求進行考試,經考試合格者頒發國際焊接工程師資格證書。
與高校合作對在校生的培訓與資格認證
根據 IIW 的 IWE 培訓規程,由 CANB 嚴格制定了與高校合作的培訓大綱,利用業余時間,進行集中培訓,經考試合格者,可獲得國際焊接工程師資格證書。這種大學基礎理論教育與就業前培訓相結合的方法,不僅增強了學生的理論知識,而且使學生了解和掌握了焊接行業的技術規程和國際標准,提高了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前獲得了從業資格,這樣就增加了學生的就業機會,節省了在職後再取證培訓的時間。哈爾濱焊接技術培訓中心與哈爾濱工業大學合作,已成功地開展了在校生的培訓與考試。目前正在與吉林大學、西南交通大學等高校合作開展此項培訓工作,均受到了學校、學生及其用人單位的肯定。
一、 在校生入學條件:
正規工科院校焊接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在校生,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
二、 培訓內容
按 IIW-CANB-TC-001-2001 規程,內容為:
1 焊接基礎(可納入本科教學內容)
2 實習及演示
3 主課程(通過焊接生產製造的實例,突出標准和規程的應用):
1 ) 焊接工藝及設備
2 ) 材料及材料的焊接行為
3 ) 焊接結構與設計
4 ) 焊接生產及應用
課程內容涉及:國際( ISO ),歐洲( EN ),美國( ASME ),德國( DIN )標准與規程,歐洲先進的焊接技術和國內著名專家的科研與生產實踐經驗。
三、 考試及證書
考試包括筆試和口試。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國際焊接工程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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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焊接技術員 (International Welding Technician)
一、入學條件:
1、工程類專科畢業。
2、具有在最近六年內至少四年與焊接相關的技術員級工作經歷。
由CANB根據所提交的包含以上內容的申請表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二、培訓內容:
全課程的培訓內容含:
1、 焊接工藝及設備 2、材料及材料的焊接行為 3、焊接結構與設計 4、生產及應用
在培訓之前,進行書面及口頭技術考核,以確定每位學員需參加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通常為16天,有特殊情況,如某單科技術考核未通過者,則需延長相應的培訓時間。
三、考試及證書:
培訓結束後,按 IWT考試要求進行考試,經考試合格者頒發國際焊接技術員資格證書。
返回
國際焊接技師(International Welding Specialist)
按國際標准 ISO14731(EN719)規定,國際焊接技師的作用是:協助焊接工程師處理焊接技術問題;負責焊接技術管理和產品焊接監督工作;參與焊接工藝的制定和組織焊接生產;解決或處理焊接生產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參與高、精、尖產品的實際焊接工作,因此為增強企業在國際焊接工程中的競爭能力,提高產品焊接質量和生產管理水平上都將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 入學資格及方法(以下三種條件具備其一即可)
1、中專學歷,二十五歲以上,至少有兩年相關工作經歷;
2、具備國際焊接技士或歐洲(德國)焊工教師資格者;
3、二十六歲以上,連續工作三年以上的高級熟練焊工。
注:
1、 符合第二條入學資格的學員須通過入學考試方可進入正式課程的學習;
2、 符合第三條入學資格的學員須參加IWS預備課程學習,並通過入學考試方可進入正式課程的學習;
3、沒有焊工證書的學員要參加實踐部分的學習。
二、 培訓內容
按IIW-CANB-TC03-2000 規程,內容為:
1、焊接工藝及設備
2、材料及材料的焊接行為
3、焊接結構與設計
4、生產及應用
課程內容涉及:國際(ISO),歐洲(EN),美國(ASME),德國(DIN),國家(GB)標准與規程,歐洲先進的焊接技術和國內著名專家的科研與生產實踐經驗。
三、考試及證書: 培訓結束後,按 IWS考試要求進行考試,經考試合格者頒發國際焊接技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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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焊接技士 (International Welding Practitioner)
焊接技士不僅可作為焊工教師從事焊接培訓工作,也可作為企業中高層次的焊接技術工人協助焊接技師解決生產中的問題。焊接技士按焊接方法分為四類,即:氣焊、焊條電弧焊、鎢極惰性氣體保護焊和熔化極氣體保護焊。
國際焊接技士( IWP )是國際統一培訓與資格認證焊接人員之一, 2001 年 1 月在法國巴黎國際焊接培訓工作會議上針對國際焊接技士的培訓與考試規程進行了統一和認可。國際焊接技士( IWP )除具有焊工教師職能范圍外,還可從事焊接技術和產品的銷售工作。
1 、入學資格: ( 以下三種條件具備其一即可 )
1 )技校畢業,二十四歲以上,連續從事五年焊接工作的高級工
2 )取得中國焊接協會焊工教師資格證書者
3 )取得按 ISO9606/EN287 標准管焊工資格證書者
2 、培訓內容:
依據國際焊接學會( IIW )國際焊接技士培訓規程( IWP )進行培訓。
主要內容包括:
技能培訓: 按不同焊接方法選擇碳鋼及低合金鋼、不銹鋼、有色金屬的試件形式及焊接位置技能操作培訓,共 60 學時。
理論培訓: 焊接工藝及設備、材料和材料焊接行為、結構設計、生產製造和工程應用等,共 86學時。
3 、考試及證書:
考試包括技能操作考試、理論考試兩部分。經考試合格後,頒發國際焊接技士( IWP )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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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焊工 (International Welder)
焊工按焊接方法可分為四類,即:氣焊焊工,焊條電弧焊焊工,鎢極惰性氣體保護焊焊工和熔化極氣體保護焊焊工。在每類焊工中可分為三個層次,即:角焊縫焊工,板焊縫焊工和管焊縫焊工。每個層次均可單獨進行培訓及考試。
ISO9606/EN287 標准焊工培訓與考試培訓班,按 ISO9606/EN287 標准對焊條電弧焊、半自動 CO2 氣體保護焊、手工鎢極氬弧焊焊工培訓,適於出國勞務、獨資或合資企業焊工,其資格在國際上認可。
1 、培訓目標:
適於出國勞務、獨資企業或合資企業焊工,並在國際范圍內認可。
2 、入學資格:
具有初中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將獨立擔任焊接工作者。
3 、培訓內容:
以 「 技能培訓為主,理論培訓為輔 」 ,總學時數 244 學時,其中技能培訓與考試 204 學時,培訓 3-5 項,按著課堂講解、示範表演、循環指導和檢查總結四個環節教學。
理論培訓的目的是強化理性認識、指導實踐,服務於技能,使學員在實際生中避免或盡量減少事故的發生,做到安全文明生產,基礎知識如金屬材料、電的知識、熱切割等,專業知識如焊接材料、設備、工藝、焊接應和變形等。教學過程中採用了電化教學手段,形象、生動、便於學員領會。
理論考試借鑒了德國職業技術考核模式,採用標准化試題形式。它的特點是試題面廣、量大、便於全面地考核學員知識。
4 、考試及證書:
按ISO9606/EN287焊工考試標准進行,包括技能操作和理論知識考試兩部分。 經技能與理論考試合格者頒發國際焊工和 ISO9606 證書,前者終生有效,後者有效期貳年。
七 焊工證等級怎麼分
一、分技工和技師,共5個級別。初級焊工、中級焊工、高級焊工、技師焊工、工程師焊工。
二、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
1、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2、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突發性昏厥、色盲等妨礙電工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備此工種的上崗操作證書(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三、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以下條件滿足一項即可):
1、具備同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工種的初級證書。
三、高級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
1、具備同一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一工種的中級證書。
(7)焊接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焊工操作證有很多種,因培訓考核發證單位不同,證件的使用范圍也不同。具體操作證分為:
一、安監局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金屬焊接與切割,適用於工廠、物業等非建築工地。
焊工特種上崗操作證由安監局頒發,全國以通用的,3年年審一次。只要有專用的讀卡機,就能夠讀出卡裡面的資料,但是這個讀卡機國家只給有資質的單位,比如學校,安監局等才有。查詢方式也可以上發證部門安監局的網站,上輸入證號查詢的。
二、建築類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建築焊割(操作)工,適用於建築工地的焊接切割作業,發證單位是直轄市的為當地建交委(現以上海為例,發證單位是建管委),省級單位是當地城鄉建設廳。申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換證的持證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省建築安全協會核發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二)未超過相關工種規定年齡要求。
(三)身體健康狀況適應相應特種作業崗位。
(四)近2年內沒有違章操作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及違章操作記錄未超過3次。
(五)參加培訓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每年不少於24學時。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有效期為6年。
三、資格證也叫職業資格等級證,發證機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晉升,漲薪,職稱憑審必備證書,高級比初中級工資高200-500,分技工和技師,共5個級別,證書全國通用。
焊工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和高級技師(一級)。
四、高壓焊工(壓力容器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稱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特別注意,」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與「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兩種不同的證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兩者沒有共同點,不通用,證書全國有效。
八 電焊資格證書分哪幾種
焊工資格證書分5級,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
焊工證常用的就是焊工操作證和焊工資資格證,焊工操作證又叫焊工IC卡證、焊工上崗證、全稱為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焊工資格證書為本子形式的,分五個級別,分別為初、中、高、技師、高級技師,對應的顏色為綠、藍、紅、深紅、鐵紅。焊工須持有焊工證方可就業。
等級證是證明技術程度的證明,但是沒操作證也是不可以上崗的,所以更最重要的是操作證。
(8)焊接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焊工作業
1、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適用於氣焊與氣割、焊條電弧焊與碳弧氣刨、埋弧焊、氣體保護焊、等離子弧焊、電渣焊、電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劑切割、激光切割、等離子切割等作業。
2、壓力焊作業
適用於電阻焊、氣壓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壓焊、超聲波焊、鍛焊等作業。
3、釺焊作業
適用於火焰釺焊作業、電阻釺焊作業、感應釺焊作業、浸漬釺焊作業、爐中釺焊作業,不包括烙鐵釺焊作業。
九 焊工分幾個等級如何拿到等級證書
焊工分為五個等級:初級焊工、中級焊工、高級焊工、技師焊工和高級技師焊工。
獲得等級證書的途徑:報名相關的等級考試並通過相關考試。
十 焊工各類證件怎麼考
報考:
不管在全國哪個地方,焊工證考試都是由當地安監局主辦的。經過報名並參加培訓後,參加考試。而對於沒有時間參加培訓的焊工,可以特別安排。
報考焊工證地點:
報名和培訓則委託給定點學校。焊工操作證和焊工職業資格證發證部門不接受個人報名,可以到相關部門批准培訓學校或機構報名。
報考標准:
一、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條件:
1、具備此工種的上崗操作證書(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3、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色盲等妨礙電工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二、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以下條件滿足一項即可)條件:
1、具備同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工種的初級證書。
三、高級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條件:
1、具備同一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一工種的中級證書。
(10)焊接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特種上崗
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適用於氣焊與氣割、焊條電弧焊與碳弧氣刨、埋弧焊、氣體保護焊、等離子弧焊、電渣焊、電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劑切割、激光切割、等離子切割等作業。
壓力焊作業: 適用於電阻焊、氣壓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壓焊、超聲波焊、鍛焊等作業。
釺焊作業: 適用於火焰釺焊作業、電阻釺焊作業、感應釺焊作業、浸漬釺焊作業、爐中釺焊作業,不包括烙鐵釺焊作業。
Ⅳ 焊接壓力容器需要什麼證書
你好,焊接壓力容器需要根據TSGZ6002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進行考試,分理論和實作兩部分,考試合格後將取得相應的焊工資格證,就可以焊對應位置和材料的壓力容器了。
望採納,謝謝。
Ⅵ 請問關於壓力容器焊接工程師,需要有哪些證件
合格證書有效期為四年,期滿應重新進行考核、換證。本證書適用於A級中A1、A2、A3;B級中B2、B3;C級;D級壓力容器製造單位。
Ⅶ 壓力容器方面的工程師職稱和焊接工程師是一個嗎是怎麼考的
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規定:1、壓力容器製造單位應當有滿足壓力容器產品製造要求的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有一定工作經歷和能力的質量保證體系責任人員:質量保證工程師 設計、工藝及標准化責任人 材料和熱處理責任人 焊接責任人 無損檢測和理化檢驗責任人 產品檢驗責任人 設備和計量責任人。 2、壓力容器製造單位應當具有滿足壓力容器產品製造需要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或者高級技師的專業技術人員。
各系統責任人一般由工程師職稱人員擔任,行業內一般稱為材料工程師、工藝工程師、焊接工程師、檢驗工程師等。
Ⅷ 壓力容器怎麼考證
這個范圍是相對較大的,這取決於你在這個位置做什麼。如果你是在壓力容器設計領域,你必須有一個壓力容器設計或審核認證。壓力容器設計審計分為四類,即 a、 b、 c、 d、4類。A 類: 超高壓容器、高壓容器(a 1) ; iii 類中低壓容器(a 2) ; 球罐、現場焊接或球殼製造(a 3) ; 非金屬壓力容器(a 4) ; 醫用氧氣罐(a 5)。B 類是: 無縫氣瓶(b1) ; 焊接氣瓶(b2) ; 特殊氣瓶(b3)。C 類為: 鐵路油罐車(c1) ; 汽車油罐車或長管拖車(c2) ; 罐式集裝箱(c3)。D 類為 i (d1)類壓力容器及 ii (d2)類中、低壓力容器。如果你是一名焊接工程師,你必須有壓力容器焊接工程師證書。如果你是 ndt 工程師,一般有 rt,pt,ut,mt,4個二級證書。如果你是質量保證工程師,你必須有壓力容器質量保證工程師證書。這些可能是壓力容器行業需要的證書。我希望他們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