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鋼筋閃光對焊要求那些
a)接頭處不得有橫向裂紋;
b)接頭處的軸線偏移不得大版於鋼筋直徑的0.1倍,且不得大於2mm;
c)接頭處的彎折權角不得大於3°;
d)鋼筋接頭應避開鋼筋彎曲處,距彎曲點的距離不得小於鋼筋直徑的10倍;
e)與電極接觸處的鋼筋表面不得有明顯燒傷。
B. 鋼筋變截面焊接允許幾個級別
鋼筋變截面焊接,鋼筋規格不宜超過2個等級。
據相關規定鋼筋焊接時,不同直經的鋼筋軸線偏差不能大於0.1倍鋼筋直徑,且不能大於2mm。所以焊接鋼筋的規格相差不宜超過2個等級。
C. 什麼情況下的鋼筋不能使用閃光對焊
材料中含有鉛、鋅、錫、鉍和銻等成分的合金不能用閃光焊;一些有毒金專屬,如鈹及鈹合屬金,沒有嚴格預防措施,也不能用閃光對焊。直徑大於28mm以上的鋼筋因質量難以保證,效果差,不適宜使用閃光對焊。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中4.1.8中規定閃光對焊連續焊接直徑差不得大於4㎜。閃光對焊時,應選擇合適的調伸長度、燒化留量、頂鍛留量以及變壓 器級數等焊接參數。連續閃光焊時的留量應包括燒化留量、有電頂鍛留量和 無電頂鍛留量;閃光一預熱閃光焊時的留量包括:一次燒化留量、預熱留量、 二次燒化。
(3)閃光焊接鋼筋允許偏差是多少擴展閱讀
鋼筋閃光對焊應符合下列規定:
1、除正式焊接之前進行焊接工藝試驗外,每個焊工均應在每班工作開始 時,先按實際條件試焊2個對焊接頭試件,並做冷彎試驗,待其結果合格後 方可正式施焊。
2、鋼筋牌號、直徑在下表范圍內時,可釆用「連續閃光焊」;超出下表范圍,且鋼筋端面較平整,宜釆用「預熱閃光焊」;超出下表范圍, 且鋼筋端面不平整,宜釆用「閃光一預熱閃光焊」。
D. 柱鋼筋大變小焊接規定
法律分析:兩根同牌號、不同直徑的鋼筋可進行閃光對焊、電渣壓力焊或氣壓焊。閃光對焊時鋼筋徑差不得超過4mm,電渣壓力焊或氣壓焊時,鋼筋徑差不得超過7mm。焊接工藝參數可在大小直徑鋼筋焊接工藝參數之銷運間偏大選用,兩根鋼筋的軸線應在同一直線上,軸線偏移的允許值按較小直徑計算;對接頭強度的要求,應按較小直徑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七十四條 建築施工企業(包括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准施工的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築工虧啟梁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旁神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箍筋閃光對焊接頭驗收規定有哪些
1 箍筋閃光對焊接頭應分批進行外觀質量檢查和力學性能檢驗,要求如下,
檢驗批數量分成兩種:當鋼筋直徑為10mm 及以下,為1200個;鋼筋直徑為12 mm及以上,為600個。應按同一焊工完成的不超過上述數量同鋼筋牌號、同直徑的箍筋閃光對焊接頭作為一個檢驗批。當同一台班內焊接的接頭數量較少時,可累計計算;當超過規定數量時,其超出部分,亦可累計計算。
每個檢驗批隨機抽取5%個箍筋閃光對焊接頭作外觀檢查;隨機切取3個對焊接頭做拉伸試驗。
2 箍筋閃光對焊接頭外觀質量檢查結果,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焊接頭表面應呈圓滑狀,不得有橫向裂紋;
2 軸線偏移不大於鋼筋直徑0.1倍;
3 彎折角度不得大於3°;
4 對焊接頭所在直線邊凹凸不得大於5mm;
5對焊箍筋內凈空尺寸的允許偏差在±5mm之內;
6與電極接觸無明顯燒傷。
3 箍筋閃光對焊接頭力學性能檢驗結果應符合本規程5.1.9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