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直徑22和25的框架柱縱筋能綁扎搭接嗎
根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的8.4.2條,對於直徑大於25mm的鋼筋,應避免採用綁扎搭接。而直徑22mm和25mm的框架柱縱筋,是否可以進行綁扎搭接,主要取決於其受力情況和設計要求。
對於軸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的桿件,其縱向受力鋼筋是不能採用綁扎搭接的。其他構件中的鋼筋採用綁扎搭接時,受拉鋼筋直徑不宜大於25mm,受壓鋼筋直徑不宜大於28mm。因此,直徑22mm和25mm的框架柱縱筋,在設計允許的情況下,是可以採用綁扎搭接的。
當設計要求直徑大於等於10mm的熱軋鋼筋進行搭接時,應採用電弧焊接方法。焊接接頭無特殊要求時,可以採用單面焊縫,但需滿足一定的長度要求。對於Ⅰ級鋼筋,搭接焊或幫條焊的焊縫總長度不應小於8d;對於Ⅱ、Ⅲ級鋼筋,其搭接焊或幫條焊的焊縫總長度不應小於10d,且幫條焊時接頭兩邊的焊縫長度應相等。
幫條的總截面面積也需滿足一定的要求。當主筋為Ⅰ級鋼筋時,幫條的總截面面積不應小於主筋截面面積的1.2倍;當主筋為Ⅱ、Ⅲ級鋼筋時,幫條的總截面面積不應小於主筋截面面積的1.5倍。為了便於施焊和保證幫條與主筋的中心線在同一平面上,幫條應採用與主筋同鋼號、同直徑的鋼筋製成。如果幫條與主筋級別不同,則需按設計強度進行換算。
在進行鋼筋搭接時,需要確保搭接長度和焊接質量,以滿足結構安全和施工質量要求。參考相關規范和標准,正確選擇搭接方式和焊接方法,確保施工質量。
Ⅱ 鋼筋連接不得採用綁扎連接的情形包括( )。
鋼筋連接不得採用綁扎連接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
直徑大於12mm以上的鋼筋,應優先採用焊接接頭或機械連接接頭。軸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構件的縱向受力鋼筋;直徑d>28的受拉鋼筋、直徑d>32的受壓鋼筋不得採用綁扎搭接接頭。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構件,縱向受力鋼筋不得採用綁扎搭接接頭。
綁扎搭接:
國家標准GB50010《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中「鋼筋的連接」里「軸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桿件的縱向受力鋼筋不得採用綁扎搭接;其它構件中的鋼筋採用綁扎搭接時,受拉鋼筋直徑不宜大於25mm,受壓鋼筋直徑不宜大於28mm」。
鋼筋的搭接和機械連接有什麼區別?
主體不同搭接:是在混凝土結構構件中,鋼筋長度不夠時,按一定要求將兩根鋼筋互相疊合而形成的連接。機械連接:稱為繼綁扎、電焊之後的「第三代鋼筋接頭」。
優點不同。搭接:具有接頭強度高於鋼筋母材、速度比電焊快5倍、無污染、節省鋼材20%等優點。機械連接:其優點是強度高,現場施工速度快,工人勞動強度低,鋼筋直螺紋絲頭全部提前預制,現場連接為裝配作業。
特點不同。搭接:可用鉚釘或螺栓固定;木板搭接,可用釘子釘住;鋼管搭接,可用卡扣擰緊;木桿搭接,可用鐵絲纏繞加緊。機械連接:鋼筋重合一定的長度綁扎,靠混凝土的握裹力使兩根鋼筋形成一體同步受力。
Ⅲ 鋼筋綁扎搭接規范
在混凝土結構設計中,鋼筋的連接方式有嚴格的規定。根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軸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桿件的縱向受力鋼筋不應採用綁扎搭接接頭,特別是當鋼筋直徑超過25mm(舊規范28mm,新規范更嚴格)和受壓鋼筋直徑超過28mm(舊規范32mm)時,更不建議使用綁扎搭接。搭接長度,即鋼筋連接的部分長度,包括綁扎和焊接,對於縱向受拉鋼筋的計算尤其重要。
對於縱向受拉鋼筋的最小搭接長度,根據綁扎接頭面積百分率的不同,有不同的調整系數。當百分率小於25%,按照表中數值計算;25%至50%之間,乘以1.2;大於50%,乘以1.35。若鋼筋直徑差異大,以較細鋼筋的直徑為准。特殊情況下,如帶肋鋼筋的塗層、施工方式(如滑升模板)或機械錨固等,會相應增加搭接系數。抗震設防等級也會影響最小搭接長度,一級和二級抗震需乘以1.15,三級乘以1.05,四級不做調整。無論如何,受拉鋼筋的最小搭接長度不得少於300mm,而受壓鋼筋則需乘以0.7的系數,最小長度不得低於200mm。
Ⅳ 直徑多少的鋼筋不能綁扎搭接
GB 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8.4.2規定:
軸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桿件的縱向受力鋼筋不得採用綁扎搭接接頭。當受拉鋼筋的直徑d>25mm及受壓鋼筋直徑d>28mm時候,不宜採用綁扎搭接接頭。
拓展資料:
鋼筋搭接是指兩根鋼筋相互有一定的重疊長度,用扎絲綁扎的連接方法,適用於較小直徑的鋼筋連接。一般用於混凝土內的加強筋網,經緯均勻排列,不用焊接,只須鐵絲固定。
軸心受拉構件:承受節點荷載的屋架或托架的受拉弦桿、腹桿;剛架、拱及桁架中的拉桿、系桿;承受內壓力的環形截面管壁,等等。
偏心受拉構件:矩形水池的池壁,埋在地下的壓力水管,受地震作用的框架邊柱,工業廠房中雙肢柱的受拉肢桿,屋架中承擔節間荷載的下弦拉桿,等等。
參考信息:鋼筋搭接-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