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鋼筋驗收有哪些規范
鋼筋驗收規范主要參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以及《混凝土結構設計手冊》等。另外有關鋼筋的加工製作可以參考相應圖集。
㈡ 誰有鋼筋混凝土結構施工及驗收規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0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混凝土結構回工程施工質量答驗收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同時廢止。
主要技術內容
《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模板分項工程、鋼筋分項工程、預應力分項工程、混凝土分項工程、現澆結構分項工程、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以及有關的附錄。
http://news.zhulong.com/read/detail199461.html
㈢ 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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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有哪些
規范: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2、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1)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3、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1)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文件。發行依據:現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規范是一個技術標准體系,但該體系對工程質量的驗收只規定了合格等級,對工程質量的實際水平缺少進一步的評價尺度和評價方法,無法區分「合格」工程中實際存在的質量差異。雖然現行規范較原規范的標准有所提高,但現在的合格標准實際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質量的最低標准。作為施工企業,不能僅僅以國家的最低標准要求自己,而必須以企業施工質量控制標准對工程的實際施工質量水平作出評價,從而促使企業的施工質量、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標準的要求下,得到不斷地提高和發展。同時,國家標准只確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為企業制定更高標准提供了空間。本標准為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企業標准,總結了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系統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以「突出質量策劃、完善技術標准、強化過程式控制制、堅持持續改進」為指導思想,以提高質量管理要求為核心,力求在有效控制工程製造成本的前提下,使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始終處於受控狀態,並在較高標準的要求下得到不斷提高。本標准以國家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體系為基礎,融人工程質量的分級評定,在統一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系統施工企業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內部驗收方法、質量標准、質量等級評定及檢查評定程序的前提下,為創工程質量的「過程精品」奠定基礎。本標准規定了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標准編制的統一準則和單位工程質量內部控制的標准、內容、方法和程序;對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等提出了高於國家標準的要求。本標准規定的檢驗批質量檢驗抽樣方案的要求、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的子單位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的劃分、涉及建築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見證取樣及抽樣檢測等均應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標准應與本標准配合使用。本標准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標准將根據國家有關質量驗收規范的變化、企業發展的需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請各級施工單位在執行標准過程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並請將意見或建議及有關資料隨時反饋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以供本標准修訂時參考。
㈤ 鋼筋混凝土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_50204-2002_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2011年局部修訂)己發送,請及時查收。
㈥ 關於混凝土的規范有哪些
素混凝土結構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15;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混凝土強度等回級不應低於C20;采答用強度等級400MPa及以上的鋼筋時,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5。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40,且不應低於C30。承受重復荷載的鋼筋混凝土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30。

(6)鋼筋混凝土驗收規范有哪些擴展閱讀:
混凝土的制備:
1、折疊配合比設計
制備混凝土時,首先應根據工程對和易性、強度、耐久性等的要求,合理地選擇原材料並確定其配合比例,以達到經濟適用的目的。混凝土配合比的設計通常按水灰比法則的要求進行。材料用量的計算主要用假定容重法或絕對體積法。
2、混凝土攪拌機
混凝土攪拌機:根據不同施工要求和條件,混凝土可在施工現場或攪拌站集中攪拌。流動性較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可用自落式攪拌機;流動性較小或干硬性混凝土宜用強制式攪拌機攪拌。攪拌前應按配合比要求配料,控制稱量誤差。
3、輸送與灌築
輸送與灌築:混凝土拌合物可用料斗、皮帶運輸機或攪拌運輸車輸送到施工現場。其灌築方式可用人工或藉助機械。採用混凝土泵輸送與灌築混凝土拌和物,效率高,每小時可達數百立方米。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網路—混凝土
㈦ 最新的混凝土驗收規范是什麼
混凝土驗收規范最新版就是在《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中局部修訂如下:
5.2 原材料
主控項目
5.2.1 鋼筋進場時,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和重量偏差檢驗,檢驗結果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說明】鋼筋對混凝土結構的承載能力至關重要,對其質量應從嚴要求。本次局部修訂根據建築鋼筋市場的實際情況,增加了重量偏差作為鋼筋進場驗收的要求。
與熱軋光圓鋼筋、熱軋帶肋鋼筋、余熱處理鋼筋、鋼筋焊接網性能及檢驗相關的國家現行標准有:《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 1499.1、《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鋼筋混凝土用余熱處理鋼筋》GB 13014、《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3部分:鋼筋焊接網》GB 1499.3。與冷加工鋼筋性能及檢驗相關的國家現行標准有:《冷軋帶肋鋼筋》GB 13788、《冷軋扭鋼筋》JG 190及《冷軋帶肋鋼筋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95、《冷軋扭鋼筋混凝土構件技術規程》JGJ 115、《冷拔低碳鋼絲應用技術規程》JGJ 19等。
鋼筋進場時,應檢查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並按相關標準的規定進行抽樣檢驗。由於工程量、運輸條件和各種鋼筋的用量等的差異,很難對鋼筋進場的批量大小作出統一規定。實際檢查時,若有關標准中對進場檢驗作了具體規定,應遵照執行;若有關標准中只有對產品出廠檢驗的規定,則在進場檢驗時,批量應按下列情況確定:
1 對同一廠家、同一牌號、同一規格的鋼筋,當一次進場的數量大於該產品的出廠檢驗批量時,應劃分為若干個出廠檢驗批量,按出廠檢驗的抽樣方案執行;
2 對同一廠家、同一牌號、同一規格的鋼筋,當一次進場的數量小於或等於該產品的出廠檢驗批量時,應作為一個檢驗批量,然後按出廠檢驗的抽樣方案執行。
3 對不同時間進場的同批鋼筋,當確有可靠依據時,可按一次進場的鋼筋處理。
本條的檢驗方法中,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是對產品質量的證明資料,應列出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當用戶有特別要求時,還應列出某些專門檢驗數據。有時,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可以合並。進場復驗報告是進場抽樣檢驗的結果,並作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應用的判斷依據。
對於每批鋼筋的檢驗數量,應按相關產品標准執行。國家標准《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 1499.1—2008和《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2007中規定每批抽取5個試件,先進行重量偏差檢驗,再取其中2個試件進行力學性能檢驗。
本規范中,涉及原材料進場檢查數量和檢驗方法時,除有明確規定外,均應按以上敘述理解、執行。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應嚴格執行。
5.2.2 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結構,其縱向受力鋼筋的性能應滿足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對按一、二、三級抗震等級設計的框架和斜撐構件(含梯段)中的縱向受力鋼筋應採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鋼筋,其強度和最大力下總伸長率的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於1.25;
2 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標准值的比值不應大於1.30;
3 鋼筋的最大力下總伸長率不應小於9%。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查方法:檢查進場復驗報告。
【說明】根據新頒布的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建築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的規定,本條提出了針對部分框架、斜撐構件(含梯段)中縱向受力鋼筋強度、伸長率的規定,其目的是保證重要結構構件的抗震性能。本條第1款中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工程中習慣稱為「強屈比」,第2款中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標准值的比值工程中習慣稱為「超強比」「或「超屈比」,第3款中最大力下總伸長率習慣稱為「均勻伸長率」。
本條中的框架包括各類混凝土結構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牆的柱等,其抗震等級應根據國家現行相關標准由設計確定;斜撐構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撐、樓梯的梯段等,相關標准中未對斜撐構件規定抗震等級,所有斜撐構件均應滿足本條規定。
牌號帶「E」的鋼筋是專門為滿足本條性能要求生產的鋼筋,其表面軋有專用標志。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應嚴格執行。
5.3 鋼筋加工
主控項目
5.3.2A鋼筋調直後應進行力學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檢驗,其強度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盤卷鋼筋和直條鋼筋調直後的斷後伸長率、重量負偏差應符合表5.3.2A的規定。
表 5.3.2A 盤卷鋼筋和直條鋼筋調直後的斷後伸長率、重量負偏差要求
鋼筋牌號 斷後伸 重量負偏差(%)
長率A(%)
直徑6mm~12mm 直徑14mm~20mm直徑22mm~50mm
HPB235、HPB300 ≥21 ≤10 - -
HRB335、HRBF335 ≥16 ≤8
≤6
≤5
HRB400、HRBF400 ≥15
RRB400 ≥13
HRB500、HRBF500 ≥14
註:1 斷後伸長率A的量測標距為5倍鋼筋公稱直徑;
2 重量負偏差(%)按公式(W0-Wd)/W0×100計算,其中W0為鋼筋理論重量(kg/m),Wd為調直後鋼筋的實際重量(kg/m);
3 對直徑為28mm~40mm的帶肋鋼筋,表中斷後伸長率可降1%;對直徑大於40mm的帶肋鋼筋,表中斷後伸長率可降低2%。
採用無延伸功能的機械設備調直的鋼筋,可不進行本條規定的檢驗。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牌號、同一規格調直鋼筋,重量不大於30噸為一批;每批見證取3個試件。
檢驗方法:3個試件先進行重量偏差檢驗,再取其中2個試件經時效處理後進行力學性能檢驗。檢驗重量偏差時,試件切口應平滑且與長度方向垂直,且長度不應小於500mm;長度和重量的量測精度分別不應低於1mm和1g。
【說明】本條規定了鋼筋調直後力學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檢驗要求,為本次局部修訂新增條文,所有用於工程的調直鋼筋均應按本條規定執行。鋼筋調直包括盤卷鋼筋的調直和直條鋼筋的調直兩種情況。直條鋼筋調直指直條供貨鋼筋對焊後進行冷拉,調直連接點處彎折並檢驗焊接接頭質量。增加本條檢驗規定是為加強對調直後鋼筋性能質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過度改變鋼筋的力學性能。
鋼筋的相關國家現行標准有:《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 1499.1、《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鋼筋混凝土用余熱處理鋼筋》GB 13014等。表5.3.2A規定的斷後伸長率、重量負偏差要求是在上述標准規定的指標基礎上考慮了正常冷拉調直對指標的影響給出的,並按新頒布的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規定增加了部分鋼筋新品種。
對鋼筋調直機械設備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單位檢查並經監理(建設)單位確認;當不能判定或對判定結果有爭議時,應按本條規定進行檢驗。對於場外委託加工或專業化加工廠生產的成型鋼筋,相關人員應到加工設備所在地進行檢查。
鋼筋冷拉調直後的時效處理可採用人工時效方法,即將試件在100℃沸水中煮60min,然後在空氣中冷卻至室溫。
一般項目
5.3.3 鋼筋宜採用無延伸功能的機械設備進行調直,也可採用冷拉方法調直。當採用冷拉方法調直時,HPB235、HPB300光圓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於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帶肋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於1%。
檢查數量:每工作班按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於3件。
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
【說明】本條規定了鋼筋調直加工過程式控制制要求。鋼筋調直宜採用機械調直方法,其設備不應有延伸功能。當採用冷拉方法調直時,應按規定控製冷拉率,以免過度影響鋼筋的力學性能。本條規定的冷拉率指冷拉過程中的鋼筋伸長率。
㈧ 最新鋼筋混凝土施工及驗收規范叫什麼名字
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0204是建築工程最常用的標准規范之一,其最新修訂版GB50204-2015已正式發布,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0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同時廢止。
主要技術內容
《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模板分項工程、鋼筋分項工程、預應力分項工程、混凝土分項工程、現澆結構分項工程、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以及有關的附錄。
《規范》本次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完善了驗收基本規定;2、增加了認證產品或連續檢驗合格產品的檢驗批容量擴大規定;3、刪除了模板拆除的驗收規定;4、增加了成型鋼筋等鋼筋應用新技術的驗收規定;5、增加了無粘結預應力筋全封閉防水性能的驗收規定;6、完善了預拌混凝土的進場驗收規定;7、完善了預制構件的進場驗收規定;8、增加了結構位置與尺寸偏差的實體檢驗規定;9、增加了回彈-取芯法檢驗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的方法。
㈨ 鋼筋混凝土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是什麼
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是建築工程最常用的標准規范之一,其最新修訂版-2015已正式發布,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本文將新規范的簡要信息介紹給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0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同時廢止。
主要技術內容
《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模板分項工程、鋼筋分項工程、預應力分項工程、混凝土分項工程、現澆結構分項工程、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以及有關的附錄。
《規范》本次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1、完善了驗收基本規定;
2、增加了認證產品或連續檢驗合格產品的檢驗批容量擴大規定;
3、刪除了模板拆除的驗收規定;
4、增加了成型鋼筋等鋼筋應用新技術的驗收規定;
5、增加了無粘結預應力筋全封閉防水性能的驗收規定;
6、完善了預拌混凝土的進場驗收規定;
7、完善了預制構件的進場驗收規定;
8、增加了結構位置與尺寸偏差的實體檢驗規定;
9、增加了回彈-取芯法檢驗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的方法。
強制性條文
《規范》強制性條文由2002版的15條減少為9條,均為在2002版強條基礎上修訂而成。減少6條的原因為條文取消(施工技術要求在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2011已有規定)和修訂後不適合再強制(嚴重缺陷、嚴重偏差的處理和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驗)。
《規范》強制性條文具體內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