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剪力牆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怎麼配筋
剪力牆的水平分布抄鋼筋和豎向分布鋼筋見GB50011-2010《建築抗震設計規范》6.4節抗震牆結構的基本抗震構造措施
6.4.4 抗震牆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的配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抗震牆的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的間距不宜大於300mm,部分框支抗震牆結構的落地抗震牆底部加強部位,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的間距不宜大於200mm。
2 抗震牆厚度大於140mm時,其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應雙排布置,雙排分布鋼筋間拉筋的間距不宜大於600mm,直徑不應小於6mm。
3 抗震牆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的直徑,均不宜大於牆厚的1/10且不應小於8mm 豎向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0mm。
❷ 剪力牆約束邊緣構件與底部加強區有何區別 配筋是否一樣
前幾位的說法不敢苟同,首先,「約束邊緣構件用於抗震等級二級和一級,構造邊緣構件用於抗震等級三級和四級」,這種說法非常不妥!!抗震規范規定:一、二級抗震牆底部加強部位及相鄰的上一層應設置約束邊緣構件,一、二級抗震牆的其他部位和三、四級抗震牆,均應設置構造邊緣構件。約束邊緣構件和構造邊緣構件的概念詳見抗規。
其次,應搞清楚底部加強區域的概念。底部加強區域是指抗震牆結構底部兩層層高、1/8牆肢總高度的較大值且不得超過15米。由此可得出底部加強區的層數范圍,個人覺得作者提問是想問邊緣構件和底部加強區域豎向分布鋼筋的錨固問題,順便作答:
1、確定了底部加強區域後再核實結構的抗震等級,如果是一、二級的底部加強部位:則綁扎連接的錨固長度為1.2lae,需隔一綁一(接頭率不大於50%),相鄰連接區段的間隔大於等於500(不是中心距,是最短間隔),但是對預留搭接長度沒有要求,大於零即可(類似於水平分布鋼筋的綁扎);如果是焊接,則需先預留500,相鄰連接區域間隔大於等於500和35d;若果是機械連接,則需先預留500,相鄰連接區域間隔大於等於35d。
2、對於一、二級抗震的非底部加強部位和三、四級抗震等級的結構,如果是綁扎,則綁扎連接的錨固長度為1.2lae,可滿扎而不用需隔一綁一;對於焊接和機械連接,同一、二級的底部加強部位。
3、對於剪力牆的約束邊緣構件的陰影部分和和構造邊緣構件的縱筋,機械連接和焊接均同一、二級的底部加強部位,有區別的在於綁扎,這里要求先預留500搭接長度,綁扎連接的錨固長度為lle(注意不是lae),再隔一綁一,相鄰連接區段的間隔大於等於0.3lle。
這里就會出現一種特殊情況,即一、二級抗震下的底部加強部位(包括其上一層)的約束邊緣構件的陰影部分如何施工?個人建議按照更嚴格的工法施工,即預留500搭接長度,綁扎綁扎連接的錨固長度為lle,隔一綁一,相鄰連接區段長度為500或0.3lle的較大值。
❸ 剪力牆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怎麼配筋
1 一、二、三級抗震等級的剪力牆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配筋率均不應小於0.25%;回四級抗震等級剪力牆不答應小於0.2%;
2 部分框支剪力牆結構的剪力牆底部加強部位,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配筋率不應小於0.3%。
註:對高度小於24m且剪壓比很小的四級抗震等級剪力牆,其豎向分布筋最小配筋率應允許按0.15%採用。
❹ 簡要說明剪力牆的水平分布鋼筋和豎向分布鋼筋的主要受力作用
在結構設計受力分析計算時,不考慮構造鋼筋和分布鋼筋受力,但在鋼筋混凝土結構專中不存在絕對屬不受力的鋼筋,構造鋼筋和分布鋼筋有其自身的重要功能,在節點內通常有滿足構造錨固長度、端部是否彎鉤等要求;在桿件內通常有滿足構造搭接長度、布置起點、端部是否彎鉤等要求。分布鋼筋通常為與板中受力鋼筋綁扎、直徑較小、不考慮其受力的鋼筋。
應當說明的是,習慣上所說的剪力牆,就是《建築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里的抗震牆,稱其鋼筋為「水平分布」筋和「豎向分布」筋是歷史沿襲下來的習慣,其實剪力牆的水平分布筋和豎向分布筋均為受力鋼筋,其連接、錨固等構造要求均有明確的規定,應予以嚴格執行。
剪力牆主要承擔平行於牆面的水平荷載和豎向荷載作用,對平面外的作用抗力有限。由此分析,剪力牆的水平分布筋在豎向分布筋的外側和內面都是可以的。因此,「比較方便的鋼筋施工位置」(由外到內)是:第一層,剪力牆水平鋼筋;第二層,剪力牆的豎向鋼筋和暗梁的箍筋(同層);第三層,暗梁的水平鋼筋。剪力牆的豎筋直鉤位置在屋面板的上部。
❺ 剪力牆和框架柱豎向分布鋼筋的異同點
總的說,不論混凝土裡的什麼鋼筋,都是用來承受拉力的,即使是構造配置的、固定受回力筋位置答的、防止收縮開裂的、調節溫度伸縮的等等,也是利用鋼筋抗拉的;
題目問及框架柱豎向分布筋,框架柱沒有豎向分布筋,豎向只有縱向鋼筋;
框架柱的縱向鋼筋完全是用來承受荷載效應產生的拉力的,所說的荷載效應是重力荷載產生的彎矩、水平荷載產生的彎矩、水平荷載或地震水平作用產生的傾覆矩;
剪力牆牆身的豎向分布筋主要是構造配置,和固定使水平抗剪受力筋均勻分布的鋼筋,對抵抗傾覆矩也有貢獻,而剪力牆邊緣構件的縱向鋼筋的主要作用是抵抗傾覆矩產生的拉力;
其它關於施工中的製作、連接、安裝要求沒有不同之處。
❻ 底部加強區剪力牆水平分布筋有哪些構造要求
GB5011-2010《建築抗震設計規范》
6.4.3 抗震牆豎向、橫向分布鋼筋的配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三級抗震牆的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最小配筋率均不應小於0.25%,四級抗震牆分布鋼筋最小配筋率不應小於0.20%。
註:高度小於24m且剪壓比很小的四級抗震牆,其豎向分布筋的最小配筋率應允許按0.15%採用。
2
部分框支抗震牆結構的落地抗震牆底部加強部位,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配筋率均不應小於0.3%。(以上為強條!)
6.4.4 抗震牆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的配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抗震牆的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的間距不宜大於300mm,部分框支抗震牆結構的落地抗震牆底部加強部位,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的間距不宜大於200mm。
2
抗震牆厚度大於140mm時,其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應雙排布置,雙排分布鋼筋間拉筋的間距不宜大於600mm,直徑不應小於6mm。
3
抗震牆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的直徑,均不宜大於牆厚的1/10且不應小於8mm 豎向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0mm。
jgj3-2010《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
7.2.20 剪力牆的鋼筋錨固和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非抗震...(略)
2
剪力牆豎向及水平分布鋼筋採用搭接連接時(圖7.2.20),一、二級剪力牆的底部加強部位,接頭位置應錯開,同一截面連接的鋼筋數量不宜超過總數量的50%,錯開凈距不宜小於500mm;其他情況剪力牆的鋼筋可在同一截面連接。分布鋼筋的搭接長度,非抗震設計時不應小於1.2la,抗震設計時不應小於1.2laE。
❼ 剪力牆水平分布筋間距
剪力牆水平分布筋的間距要通過結構計算來確定。
詳見《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為行業標准,編號為JGJ 3—2010 第7章
7.2.2 抗震設計時,短肢剪力牆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短肢剪力牆截面厚度除應符合本規程第7.2.1條的要求外,底部加強部位尚不應小於200mm,其他部位尚不應小於180mm。
2 一、二、三級短肢剪力牆的軸壓比,分別不宜大於0.45、0.50、0.55,一字形截面短肢剪力牆的軸壓比限值應相應減少0.1。
3 短肢剪力牆的底部加強部位應按本節7.2.6條調整剪力設計值,其他各層一、二、三級時剪力設計值應分別乘以增大系數1.4、1.2和1.1。
4 短肢剪力牆邊緣構件的設置應符合本規程第7.2.14條的規定。
5 短肢剪力牆的全部豎向鋼筋的配筋率,底部加強部位一、二級不宜小於1.2%,三、四級不宜小於1.0%;其他部位一、二級不宜小於1.0%,三、四級不宜小於0.8%。
6 不宜採用一字形短肢剪力牆,不宜在一字形短肢剪力牆上布置平面外與之相交的單側樓面梁。
7.2.3 高層剪力牆結構的豎向和水平分布鋼筋不應單排配置。
剪力牆截面厚度不大於400mm時,可採用雙排配筋;大於400mm、但不大於700mm時,宜採用三排配筋;大於700mm時,宜採用四排配筋。各排分布鋼筋之間拉筋的間距不應大於600mm,直徑不應小於6mm。
7.2.4 抗震設計的雙肢剪力牆,其牆肢不宜出現小偏心受拉;當任一牆肢為偏心受拉時,另一牆肢的彎矩設計值及剪力設計值應乘以增大系數1.25。
7.2.5 一級剪力牆的底部加強部位以上部位,牆肢的組合彎矩設計值和組合剪力設計值應乘以增大系數,彎矩增大系數可取為1.2,剪力增大系數可取為1.3。
7.2.6 底部加強部位剪力牆截面的剪力設計值,一、二、三級時應按式(7.2.6—1)調整,9度一級剪力牆應按式(7.2.6—2)調整;二、三級的其他部位及四級時可不調整。
7.2.17 剪力牆豎向和水平分布鋼筋的配筋率,一、二、三級時均不應小於0.25%,四級和非抗震設計時均不應小於0.20%。
7.2.18 剪力牆的豎向和水平分布鋼筋的間距均不宜大於300mm,直徑不應小於8mm。剪力牆的豎向和水平分布鋼筋的直徑不宜大於牆厚的1/10。
7.2.19 房屋頂層剪力牆、長矩形平面房屋的樓梯間和電梯間剪力牆、端開間縱向剪力牆以及端山牆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的配筋率均不應小於0.25%,間距均不應大於200mm。
❽ 底部加強區剪力牆分布筋有哪些要永
抗震等級為一,二,三級的剪力牆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配筋率均不應小於0.25%,四級抗震等級剪力牆不應小於0.2%。間距不宜大於300,直徑不應小於8
❾ 剪力牆結構底部加強區鋼筋構造要求
1.一般剪力牆結構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可取牆肢總高度的1/8和底部兩層二者的較大值,當剪力牆高度超過150m時,其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可取牆肢總高度的1/10。
2. 按一、二級抗震等級設計的剪力牆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強部位不應小於層高或剪力牆無支長度的1/16,且不應小於200mm;其他部位不應小於層高或剪力牆無支長度的1/20,且不應小於160mm。
3.當為無端柱或翼牆的一字形剪力牆時,其底部加強部位截面厚度尚不應小於層高的1/12;其他部位尚不應小於層高的1/15,且不應小於180mm。
4.按三、四級抗震等級設計的剪力牆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強部位不應小於層高或剪力牆無支長度的1/20,且不應小於160mm;其他部位不應小於層高或剪力牆無支長度的1/25,且不應小於160mm,各排分布鋼筋之間的拉接筋間距不應大於600mm,直徑不應小於6mm,在底部強部位,約束邊緣構件以外的拉接筋間距尚應適當加密。
5。矩形截面獨立牆肢的截面高度hw不宜小於截面厚度bw 的5倍;當hw/bw小於5時,其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的軸壓力設計值的軸壓比,一、二級時不宜大於本規程表7.2.14的限值減0.1,三級時不宜大於0.6;當hw/bw不大於3時,宜按框架柱進行截面設計,底部加強部位縱向鋼筋的配筋率不應小於1.2%,一般部位不應小於1.0%,箍筋宜沿牆肢全高加密。抗震設計時,剪力牆主要根據抗震等級,牆肢高度和有否底部部分框支結構等條件,確定底部加強部位高度。
(9)剪力牆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加強區有哪些擴展閱讀:
1.剪力牆(shear wall)又稱抗風牆、抗震牆或結構牆。房屋或構築物中主要承受風荷載或地震作用引起的水平荷載和豎向荷載(重力)的牆體,防止結構剪切(受剪)破壞。又稱抗震牆,一般用鋼筋混凝土做成。
2.它分平面剪力牆和筒體剪力牆。平面剪力牆用於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升板結構、無梁樓蓋體系中。為增加結構的剛度、強度及抗倒塌能力,在某些部位可現澆或預制裝配鋼筋混凝土剪力牆。現澆剪力牆與周邊梁、柱同時澆築,整體性好。筒體剪力牆用於高層建築、高聳結構和懸吊結構中 ,由電梯間、樓梯間、設備及輔助用房的間隔牆圍成,筒壁均為現澆鋼筋混凝土牆體,其剛度和強度較平面剪力牆可承受較大的水平荷載。
3.牆根據受力特點可以分為承重牆和剪力牆,前者以承受豎向荷載為主,如砌體牆;後者以承受水平荷載為主。在抗震設防區,水平荷載主要由水平地震作用產生,因此剪力牆有時也稱為抗震牆。
❿ 什麼是剪力牆加強區
剪力牆結構
剪力牆是由鋼筋混凝土澆成的牆體。由剪力牆組成的承受豎向和水平作用的結構,稱為剪力牆結構。
剪力牆的抗側移剛度很大(沿牆體平面)。它主要用來抵抗水平作用和承擔豎向作用;牆體同時也作為維護及房屋分隔構件。
剪力牆結構可建得很高,主要用於12-30層的住宅和旅館建築中。它的缺點是空間劃分不靈活。
剪力牆的計算
剪力牆
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剪力牆,其正截面抗震承載力應按本規范第 7 章和第 10.5.3 條的規定計算,但在其正截面承載力計算公式右邊,應除以相應的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 γRE。
剪力牆各牆肢截面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彎矩設計值:對一級抗震等級剪力牆的底部加強部位及以上一層,應按牆肢底部截面考慮地震作用組合彎矩設計值採用,其他部位可採用考慮地震作用組合彎矩設計值乘以增大系數
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剪力牆的剪力設計值 Vw 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1 底部加強部位
1)9 度設防烈度
(11.7.3-1)
且不應小於按公式(11.7.3-2)求得的剪力設計 Vw
2)其他情況
一級抗震等級
Vw=1.6V (11.7.3-2)
二級抗震等級
Vw=1.4V (11.7.3-3)
三級抗震等級
Vw=1.2V (11.7.3-4)
四級抗震等級取地震作用組合下的剪力設計值
2 其他部位
Vw=V (11.7.3-5)
式中 Mwua———剪力牆底部截面按實配鋼筋截面面積、材料強度標准值且考慮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計算的正截面抗震受彎承載力所對應的彎矩值;有翼牆時應計入牆兩側各一倍翼牆厚度范圍內的縱向鋼筋;
M———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剪力牆底部截面的彎矩設計值;
V———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剪力牆的剪力設計值。
公式(11.7.3-1)中,Mwua 值可按本規范第 7.3.6 條的規定,採用本規范第 11.4.4 條有關計算框架柱端 Mcua 值的相同方法確定,但其 γRE 值應取剪力牆的正截面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
11.7.4 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剪力牆的受剪截面應符合下列條件:
當剪跨比 λ>2.5 時
(11.7.4-1)
當剪跨比 λ≤2.5 時
(11.7.4-2)
11.7.5 考慮地震作組合的剪力牆在偏心受壓時的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載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1.7.5)
式中 N———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剪力牆軸向壓力設計值中的較小值;當 N>0.2fcbh 時,取 N=0.2fcbh;
λ———計算截面處的剪跨比 λ=M/(Vh0);當 λ<1.5 時,取 λ=1.5;當 λ>2.2 時,取 λ=2.2;此處,M 為與剪力設計值 V 對應的彎矩設計值;當計算截面與牆底之間的距離小於 h0/2 時,λ 應按距牆底 h0/2 處的彎矩設計值與剪力設計值計算。
11.7.6 剪力牆在偏心受拉時的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載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1.7.6)
當公式(11.7.6)右邊方括弧內的計算值小於 時,取等於 。
式中 N———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剪力牆軸向拉力設計值中的較大值。
11.7.7 一級抗震等級的剪力牆,其水平施工縫處的受剪承載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當施工縫承受軸向壓力時
(11.7.7-1)
當施工縫承受軸向拉力時
(11.7.7-2)
式中 N———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水平施工縫處的軸向力設計值;
As———剪力牆水平施工縫處全部豎向鋼筋截面面積,包括豎向分布鋼筋、附加豎向插筋以及邊緣構件(不包括兩側翼牆)縱向鋼筋的總截面面積。
11.7.8 力牆洞口連梁的承載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連梁的正截面抗震受彎承載力應按本規范第 7.2 節的規定計算,但在公式的右邊應除以相應的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 γRE;
2 跨高比 l0/h>2.5 的連梁
1)連梁的受剪截面應符合下列條件:
(11.7.8-1)
2)剪力牆連梁的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載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1.7.8-2)
式中 Vwb———連梁的剪力設計值,按本規范第 11.3.2 條對框架梁的規定計算。
註:對跨高比 l0/h≤2.5 的連梁,其抗震受剪截面控制條件、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載力計算應按專門標准確定;
3 對一、二級抗震等級各類結構中的剪力牆連梁,當跨高比 l0/h≤2.0,且連梁截面寬度不小於 200mm 時,除普通箍筋外,宜另設斜向交叉構造鋼筋;
4 對一、二級抗震等級筒體結構內筒及核心筒連梁,當其跨高比大於 2 且截面寬度不小於 400mm 時,宜採用斜向交叉暗柱配筋,全部剪力均由暗柱縱向鋼筋承擔,並應按框架梁構造要求設置箍筋。
11.7.9 力牆的厚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剪力牆結構
一、二級抗震等級的剪力牆厚度,不應小於 160mm,且不應小於層高的 1/20;底部加強部位的牆厚,不宜小於 200mm,且不宜小於層高的 1/16;當牆端無端柱或翼牆時,牆厚不宜小於層高的 1/12。對三、四級抗震等級,不應小於 140mm,且不應小於層高的 1/25。
2 框架-剪力牆結構及筒體結構
剪力牆的厚度不應小於 160mm,且不應小於層高的 1/20,其底部加強部位的牆厚,不應小於 200mm,且不應小於層高的 1/16。筒體底部加強部位及其以上一層不應改變牆體厚度。
11.7.10 剪力牆厚度大於 140mm時,其豎向和水平分布鋼筋應採用雙排鋼筋;雙排分布鋼筋間拉筋的間距不應大於 600mm,且直徑不應小於 6mm。在底部加強部位,邊緣構件以外的牆體中,拉筋間距應適當加密。
11.7.11 剪力牆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一、二、三級抗震等級的剪力牆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配筋率均不應小於 0.25%;四級抗震等級剪力牆不應小於 0.2%,分布鋼筋間距不應大於 300mm;其直徑不應小於 8mm;
2 部分框支剪力牆結構的剪力牆底部加強部位,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配筋率不應小於 0.3%,鋼筋間距不應大於 200mm。
11.7.12 剪力牆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的直徑不宜大於牆厚的 1/10。
11.7.13 一、二級抗震等級的剪力牆底部加強部位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牆肢的軸壓比 N/(fcA)不宜超過表 11.7.13 的限值。
表 11.7.13 牆肢軸壓比限值
抗震等級(設防烈度)
一級(9 度)
一級(8 度)
二級
軸壓比限制
0.4
0.5
0.6
註:剪力牆牆肢軸壓比 N/(fcA)中的 A 為牆肢截面面積。
11.7.14 剪力牆兩端及洞口兩側應設置邊緣構件,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級抗震等級的剪力牆結構和框架-剪力牆結構中的剪力牆,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當牆肢底截面軸壓比大於表 11.7.14 規定時,其底部加強部位及其以上一層牆肢應按本規范 11.7.15 條的規定設置約束邊緣構件;當小於表 11.7.14 規定時,宜按本規范第 11.7.16 條的規定設置構造邊緣構件。
2 部分框支剪力牆結構中,一、二級抗震等級落地剪力牆的底部加強部位及以上一層剪力牆的兩端應按本規范第 11.7.15 條的規定設置符合約束邊緣構件要求的翼牆或端性,且洞口兩側應設置約束邊緣構件;不落地的剪力牆,應在底部加強部位及以上一層剪力牆的牆肢兩端設置約束邊緣構件;
3 一、二級抗震等級的剪力牆結構和框架-剪力牆結構中的一般部位剪力牆以及三、四級抗震等級剪力牆結構和框架-剪力牆結構中的剪力牆,應按本規范 11.7.16 條設置構造邊緣構件;
4 框架-核心筒結構的核心筒、筒中筒結構的內筒,除應符合本條第 1 款和第 3 款的要求外,一、二級抗震等級筒體角部的邊緣構件應按下列要求加強:底部加強部位,約束邊緣構件沿牆肢的長度應取牆肢截面高度的 1/4,且約束邊緣構件范圍內應全部採用箍筋;底部加強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圍內宜按本規范圖 11.7.15 的轉角牆設置約束邊緣構件,約束邊緣構件沿牆肢的長度仍取牆截面高度的 1/4。
11.7.15 剪力牆端部設置的約束邊緣構件(暗柱、端柱、翼牆和轉角牆)應符合下列要求(圖11.7.15);
圖 11.7.15 剪力牆的約束邊緣構件
註:圖中尺寸單位為 mm。
(a)暗柱;(b)端柱;(c)翼牆;(d)轉角牆
1—配箍特徵值為 λv 的區域;2—配箍特徵值為 λv/2 的區域
1 約束邊緣構件沿牆肢的長度 lc 及配箍特徵值 λv 宜滿足表 11.7.15 的要求,箍筋的配置范圍及相應的配箍特徵值 λv 和 λv/2 的區域如圖 11.7.15 所示,其體積配筋率 ρv 應按下式計算:
ρv=λvfc/fyv (11.7.15)
式中 λv———配筋特徵值,對圖 11.7.15 中 λv/2 的區域,可計入拉筋。
2 一、二級抗震等級剪力牆約束邊緣構件的縱向鋼筋的截面面積,對暗柱、端柱、翼牆和轉角牆分別不應小於圖 11.7.15 中陰影部分面積的 1.2%、1.0%;
表 11.7.15 構造邊緣構件的構造配筋要求
抗震等級(設防烈度)
一級(9度)
一級(8度)
二級
λv
0.2
0.2
0.2
lc(mm)
暗柱
0.25hw、1.5bw、450 中的最大值
0.2hw、1.5bw、450 中的最大值
0.2hw、1.5bw、450 中的最大值
端柱、翼牆或轉角牆
0.2hw、1.5bw、450 中的最大值
0.15hw、1.5bw、450 中的最大值
0.15hw、1.5bw、450 中的最大值
註:1 翼牆長度小於其厚度 3 倍時,視為無翼牆剪力牆;端柱截面邊長小於牆厚 2 倍時,視為無端柱剪力牆;
2 約束邊緣構件沿牆肢長度 lc 除滿足表 11.7.15 的要求外,當有端柱、翼牆或轉角牆時,尚不應小於翼牆厚度或端柱沿牆肢方向截面高度加 300mm;
3 約束邊緣構件的箍筋或拉筋沿豎向的間距,對一級抗震等級不宜大於 100mm,對二級抗震等級不宜大於 150mm;
4 hw 為剪力牆肢的長度。
11.7.16 剪力牆端部設置的構造邊緣構件(暗柱、端柱、翼牆和轉角牆)的范圍,應按圖 11.7.16 採用,構造邊緣構件的縱向鋼筋除應滿足計算要求外,尚應符合表 11.7.16 的要求。
表 11.7.16 構造邊緣構件的構造配筋要求
抗震等級
底部加強部位
其他部位
縱向鋼筋最小配筋量
箍筋、拉筋
縱向鋼筋最小配筋量
箍筋、拉筋
最小直徑(mm)
沿豎向最大間距(mm)
最小直徑(mm)
沿豎向最大間距(mm)
一
0.01Ac 和 6 根直徑為 16mm 的鋼筋中的較大值
8
100
0.008Ac 和 6 根直徑為 14mm 的鋼筋中的較大值
8
150
二
0.008Ac 和 6 根直徑為 14mm 的鋼筋中的較大值
8
150
0.006Ac 和 6 根直徑為 12mm 的鋼筋中的較大值
8
200
三
0.005Ac 和 4 根直徑為 12mm 的鋼筋中的較大值
6
150
0.004Ac 和 4 根直徑為 12mm 的鋼筋中的較大值
6
200
四
0.005Ac 和 4 根直徑為 12mm 的鋼筋中的較大值
6
200
0.004Ac 和 4 根直徑為 12mm 的鋼筋中的較大值
6
250
註:1 Ac 為圖 11.7.16 中所示的陰影面積;
2 對其他部位,拉筋的水平間距不應大於縱向鋼筋間距的 2 倍,轉角處宜設置箍筋;
3 當端柱承受集中荷載時,應滿足框架柱配筋要求。
11.7.17 框架-剪力牆結構中的剪力牆應符合下列構造要求:
1 剪力牆周邊應設置端柱和梁作為邊框,端柱截面尺寸宜與同層框架柱相同,且應滿足框架柱的要求;當牆周邊僅有柱而無梁時,應設置暗梁,其高度可取 2 倍牆厚;
2 剪力牆開洞時,應在洞口兩側配置邊緣構件,且洞口上、下邊緣宜配置構造縱向鋼筋。
http://ke..com/view/3191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