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止水鋼板搭接長度規范是多少
止水鋼板搭接長度規范是5公分至10公分。
止水鋼板搭接規范:
一、在搭接的時候,應保持平整、乾燥,安裝前應先將上面的灰塵清理干凈。
二、在搭接的時候,應採取平行搭接方法,搭接的時候中間不能留有斷點,連接處還需應用鋼釘進行加固。三是兩塊止水鋼板搭接時不應少於5公分,並且是雙面滿焊。
技術要點:
1、進行止水鋼板施工的時候,要將止水鋼板防止在牆體的中線位置,並且將其固定好,且要保證後期施工,不可對止水鋼板造成移動,否則會影響鋼板發揮最大的作用。注意,有必要讓止水鋼板的開口,朝向水面固定。
2、在進行兩塊鋼板間的焊接工作時,需保證焊接是飽滿的,且要實現雙面焊接。而且止水鋼板的搭接,要保證距離不能在20mm以下。在焊接的過程中,要保證將鋼板固定牢,不可錯位。
3、止水鋼板在進行支撐連接的時候,小鋼筋應在主筋上進行焊接工作。而若是止水鋼板要穿過柱箍筋的話,則要將穿過的箍筋都進行斷開,然後做成開口的筋,並點焊在鋼板上。
⑵ 3公分厚的鋼板一平方多少公斤
鋼板的你讀大約是7.85kg/dm³,因此3cm=0.3dm厚的鋼板,1平方大約是:
10×10×0.3×7.85=235.5(kg)
⑶ 三個厚的鋼板用250焊機可以嗎
三個厚。寬耐
3毫米厚度慎鄭春,可以用250的 焊條手弧焊 或者 二保焊焊叢消機 焊接。
3公分厚度就不適合了。
⑷ 筷子能擊穿3厘米鋼板嗎
筷子是什麼材質的?去過的普通筷子,不大可能。要是鋼做的筷子,或者其他更堅硬,熔點更高的斤數,給到足夠的加速度應該可以穿透!
以前看電視節目,看到徒手拋針穿透玻璃。那麼同理,給筷子更大的加速度,產生更大的力,筷子尖尖的,更小的壓強就有可能成功。要是誰有興趣做一下這個實驗多好哈(✪▽✪)!
可以的,在太空中一塊麵包也能擊穿坦克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從理論來說是可以的。只要速度夠快,三十厘米都能擊穿!! 看看這個方程 Ek=1/2mv² 其中Ek為動能,單位為焦耳,也就是說一個運動的物體在質量不變的情況下速度越快其動能就越大。只要能量達到3厘米的鋼板承受極限,自然就能擊穿了。 舉個例子:坦克炮的炮口動能——穿甲彈是靠自身攜帶的動能擊穿裝甲的【動能的公式:動能=(重量×速度平方)÷2】,那麼穿甲彈攜帶的動能越大,能打穿的裝甲越厚,即速度無限大,能量就無限大。
坦克炮管
現實中一般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目前還無法讓筷子飛那麼快,而且一般筷子的強度不足以承受那麼大的加速外力。所以就和阿基米德撬地球一樣,理論可行,現實條件無法滿足。 希望對你有幫助。
被擊穿的裝甲鋼板
最新型穿甲彈
您知道三厘米有多厚嗎,您知道鋼板的硬度有多強嗎?結合起來是不能的,至少說現實中目前不可能輕易實現,就算速度很快,還沒擊穿呢,木頭本身就燃燒與氧氣反應沒了,就變成二氧化碳了,還沒碰到鋼板就沒了-_-||
這個問題我感覺不大可能,筷子應該是竹子做的,就是筷子在尖,在鋒利,它畢竟不是金屬物。
理論上把筷子的速度增加到能擊穿3公分厚的鋼板時,但是,筷子也會在速度達到一定時燃燒掉的,所以筷子不可能擊穿的。謝謝
只要速度能達到一定值,就可以擊穿鋼板。 歷史 上就有魚擊穿軍艦的先例。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筷,竹快也。
我試過,筷子可扎入紙箱。如果我再修煉個千八百年,筷子出手即近光速,穿透鋼板有何不可?我唯一擔心的是,筷子還沒觸碰到鋼板就化為灰燼~~
褲襠里能掏出大個兒手榴彈,包子炸彈吃著是包子,扔出去就炸死一片鬼子~~
神劇看多了,一切皆有可能。
但該吃葯,還得吃葯。這是無堅不摧的硬道理。
能,
見過真正的一指禪嗎?指頭與石頭那個硬度高?指頭硬在石頭上鑽個洞,你們沒見過吧?我見過,你們沒見過中國的東西多了去了,質量和密度的關系在那擺著,你想難為誰?
先說答案:當筷子接近光速飛行時,可以秒殺鋼板,如果有無盡的能量,使筷子無限接近光速,可以秒殺地球。
需要用到的理論:狹義相對論
速度的巔峰對決
1905年,愛因斯坦發表了《論動體的電動力學》,其中提出了一個理論——《狹義相對論》,這個理論顛覆了,或者說包含了牛頓大神的經典力學。在宏觀低速的情況下,經典力學是狹義相對論的近似解。舉例來說一下:
張三速度1m/s和李四速度2m/s,兩人相向運動,問相對速度?
已知v=3m/s,u=3m/s
牛頓力學之下的伽利略變換求解: v『 = v + u = 1 + 2 = 3 m/s
狹義相對論的洛倫茲速度變換計算:
光速c=3*10^8m/s,u分母近似於1,結果近似於3m/s
如果改成高速運動,張三、李四速度都為0.5倍光速,即0.5c
伽利略變換:v』 = 0.5c + 0.5c = c
洛倫茲變換:v『 =(0.5c+0.5c) / (1+0.25)= 0.8c
可見在高速狀態下,牛頓就不太好用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很少能用到狹義相對論,相比較來說牛頓經典力學,勝在計算簡單,宏觀低速也足夠精確。但是一根日常的「筷子」,達到光速或接近光速,這就涉及到高速運動了。
狹義相對論
很多人可能不解,為什麼說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就一定正確呢?這里簡單闡述一下:
科學體系的自洽性、證偽性、重復性,都源於他方證明。愛因斯坦是基於慣性系和光速不變原理兩個條件,推導出或者說是歸納出了《狹義相對論》。這裡面爭議最大的就是光速不變原理。
光速不變原理
它是指光在任何參照系下的速度都是光速本身。比如說你原地打開車燈,發出去的光速度是c,當車以100m/s的速度行駛時,再打開車燈,我在旁邊看到的,光的速度還是c,而不是(100+c)。
牛頓認為時間就是時間,時間永遠不會變,就像一條勻速連續的長河向前流逝著,不會因為任何因素發生減速、加速、停滯。空間就是空間,同樣不會因為任何因素而改變,這就是牛頓的絕對時空觀。在這樣的時空觀下,一切事物都是相對的,都有參照物,光速也不例外,而光是在一種叫做「以太」的介質中傳播。
如果確定「以太」的存在,那麼就出現相對的問題,就像聲音相對於空氣,空氣又相對於觀察者。同理光就會存在相對速度,就像上面說的車100m/s行駛,路人甲觀察的到光速(100+c)
證明
而光速不變原理在愛因斯坦發表《狹義相對論》之前,邁克耳遜---莫雷實驗已經證明,特別 搞笑 的是,原本邁克耳遜和莫雷一直想證明的是「以太」的存在。
而光速不變原理也不是愛因斯坦提出來的,根據麥克斯韋方程,可以推導出真空中電磁波速c為常數。
而光也是電磁波的一部分,並且由麥克斯韋方程計算出的光速與實驗測得光速是一致的,當然這裡面存在一些證明前後的邏輯,到底是先證明光是電磁波,還是先證明速度一致就不要太糾結了,無論如何這都體現了科學的自洽性。
如果說誰給了愛因斯坦啟發,那要談到洛倫茲這個荷蘭物理學家。說洛倫茲已經把《狹義相對論》證明了一半也不為過。
洛倫茲在研究電磁理論時,發現了牛頓力學與麥克斯韋方程存在著矛盾,伽利略變換所得結果與麥克斯韋方程所得結果不一致。於是洛倫茲運用了他高超的數學微積分推導出了一個新的變換公式——洛倫茲變換,而這套變換就是狹義相對論的基礎。不巧的是洛倫茲也是「以太」說的擁護者,他不願意打破舊框架,所以成就了愛因斯坦。
以上是證明,狹義相對論與經典力學的關系,以及狹義相對性是正確的。
筷子好重
狹義相對論質增效應公式:
m0為物體的靜止質量,m為物體的動質量
通過公式我們可以知道當筷子速度v越大,越趨近於光速,那麼筷子的動質量越大。
無論筷子速度如何增加,都無法達到光速,光速是一切物質運動的極限,當筷子達到光速,分母為0,《狹義相對論》就失效了,這是不可能的。
擊穿地球的能量
如果讓一個人推一根筷子,誰都可以推動,但是隨著這個筷子的速度逐漸增加,動質量也會增大,嬰兒車慢慢就變成了小 汽車 、輪船、地球、太陽......到了最後連整個宇宙的能量都無法使其加速。
所需能量公式:
當根號下v無限趨近於光速,分母無窮小,所需能量無窮大。
所以如果有無窮大的能量,使筷子無限接近於光速,即筷子所具有的能量就會無窮大。
運動的筷子所具有的能量↓
所以筷子可以擊穿鋼板,擊穿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