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醫療事故糾紛 不到三個月鎖骨植入的鋼板斷裂
術前評估骨折的分型,固定的方法,穩定性,內固定板的強度,彈性模量,
術中觀察骨折移位情況,復位後穩定性,不穩定方向在何方,復位後先行拉力螺釘固定,再次評價穩定性及不穩定方向,結合肩部活動受力情況,如拉力釘固定骨折端加壓穩定,鎖骨釘板固定應該為中和鋼板固定,固定前需要良好塑形,還有一點,看術後的患者皮膚表面現象,患者的鎖骨周圍肌肉肌膜層沒有良好的縫合覆蓋在釘板上,這樣是一個遺憾,少了骨折端的滲出的成骨組織的聚集和富血組織的覆蓋與參與穩定性,不利於骨折快速癒合,
出現斷板問題,術中的技術原因,可能和骨折固定後的某一方向,有超過癒合允許量的反常活動,鋼板又沒有做到加壓固定,然後是沒有術後2月及以後每個月復查了解骨折癒合情況,如果早期發現問題,採取合適的保護措施,也不會斷板,再高明的醫生,也不會每個手術做得完美一百分的,骨折端允許的微動是促進骨折癒合的,這個量需要大家以骨折的分型為基礎,估計患者的生活狀態以及術後醫囑的配合程度,手術後勤隨訪,對比分析片子和患者的配合程度
鋼板斷裂多是由於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不屬於醫療事故,可以取出鋼板,再次手術
若覺得不是自身原因,可以將鋼板送到質檢所去檢測,
㈡ 骨折後打鋼板剛剛四個月但鋼釘折了一個,醫生說以後取不出來了,會不會對以後有影響啊
如你描述的,骨折4個月鋼釘斷了。
釘斷一定是有原因的。應該高度警惕骨折固定不牢固,或者骨不連的危險。
至於斷釘,如果取出需要引起額外的損傷,一般醫生都不建議取出,不會有什麼影響。
㈢ 小腿脛骨骨折,上了鋼板手術。出院接近三個月。卻發現鋼板斷了。骨頭基本癒合。這該怎麼起訴
這個不好說,三個月時間,肯定下地走路了才有可能斷鋼板,正常來說是不建議下地用力行走的,因為存在斷鋼板可能。如果骨折癒合了,就提早拆鋼板就行了,起訴沒有意義,也不太可能勝訴。
㈣ 骨折後植入的鋼板斷裂,請問該怎麼辦
首先確認斷處生長多少骨痂,如果斷處生長一定骨痂,可以暫時不要管它,等斷骨癒合牢固後才去取出鋼板,如果是骨折初期鋼板就斷裂,而造成斷骨移位,這時就應重新手術固定,要不然斷骨移位是不利於生長的。
要想斷骨長得快,在手術固定後仍需積極用葯治療才行,單純靠靜養是不行的,一般普通的骨折早期如能用中草葯外敷治療,大約30至40天左右時間可治癒,骨折嚴重的,治療在60天左右時間也可基本治癒。
㈤ 在醫院做腿部固定手術,植入的鋼板在按醫囑的情況下發生斷裂,該怎麼劃分責任。我們該找誰索賠
可以直接向醫院索賠,只要你可以證明不是因為你家人自身原因(如不按醫囑劇烈活動或受到外力)導致鋼板斷裂,即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起訴該醫院,最好同時將鋼板生產廠家作為第三人同時起訴。
不論因醫院原因還是鋼板質量問題,醫院都應向你賠付,若是鋼板問題,醫院可根據給你的賠付依據向廠家索賠。賠償范圍包括兩次的醫療費及後續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交通費、精神賠償金等。
㈥ 腳踝骨折了,上了鋼板和鋼釘,三個月後發現拉力釘斷在骨頭里了。怎麼取出
如果沒有什麼不適感,可以不取出,但鋼板需要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