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鋼板國標厚度允許偏差
一般而言,鋼板的厚度允許偏差范圍是正負0.2毫米。這意味著,如果鋼板的標准厚度為2.8毫米,那麼合格的鋼板厚度可以在2.6毫米到3.0毫米之間。這一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 709-2006《熱軋鋼板和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制定的。
在建築實踐中,為了防止地下室或底板與外牆之間的混凝土澆搗產生縫隙,從而防止滲水,常常會使用止水鋼板進行技術處理。這種止水鋼板通常是預先埋入下層混凝土中,下次澆搗時與新的混凝土結合,形成一道防水屏障。
止水鋼板通常由冷軋板製造,因為冷軋板的厚度均勻,而熱軋板則難以達到這種均勻性。常見的止水鋼板厚度為2毫米或3毫米,長度通常加工成3米或6米,以便於運輸。
在抗滲設計方面,根據《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 50108-2008)等相關規范,鋼板的厚度通常會有明確的規定,如規范中規定的3毫米厚度。圖紙和技術規范中通常會明確標注這些要求,以確保結構的安全和功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類型的鋼材可能只有負偏差要求,也可能同時有正負偏差的要求。例如,某些標准可能規定壓力容器用低合金鋼鋼板的厚度負偏差為-0.3毫米,而碳鋼則為-0.8毫米。隨著軋制技術的進步,相關標准可能會更新,以反映更精確的製造工藝,從而縮小允許的偏差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