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腿骨折手術後多久可以拄拐下地
小腿骨折手術後,通常需要48周可以拄拐下地,具體情況如下:
1. 無移位的小腿骨折: 這類骨折通常採用石膏或夾板固定,固定時間為68周。 在此期間,骨折端能夠逐漸保持穩定。 病人可以在固定結束後扶雙拐,患肢部分負重活動,並逐漸脫離雙拐,直至骨折完全癒合。
2. 手術治療的小腿骨折: 手術治療通常採用切開復位鋼板螺釘或者髓內針進行固定。 如果固定牢固,術後46周即可以拄拐負重行走。 初期為部分負重,隨著骨折的癒合,可以逐漸脫離雙拐,正常負重行走。
總結:小腿骨折手術後負重行走的時間,需要根據治療方式和骨折癒合的速度來決定。在康復期間,患者應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適當的康復鍛煉,並定期進行復查,以確保骨折的順利癒合。
2. 小腿骨折取鋼板後,要多少天可以正常走路(不拄拐)
正常情況下,取完內固定後,14天切口拆線癒合後,拄拐慢慢走,到手術取鋼板1個月後可扔拐慢慢行走,逐步恢復正常走路。
3. 小腿脛骨骨折去鋼板後多久能脫拐走路
小腿去除鋼板說明骨骼已經癒合了,手術後等傷口癒合了,就可以活動、或負重、去拐了。
但是如果在去除鋼板後,醫生說骨骼長得還不太好,就要遵照醫囑執行了,暫緩負重或去拐。下圖最右側圖片骨折已癒合。
圖片來自360圖片
4. 13個月後小腿骨折線基本消失取出鋼板多久能棄拐走路
下床活動半個月就可以,但每天活動時間不能長了,要適可而止,此時最好使用拐杖;
一個月後,可試著棄拐杖慢慢鍛煉一下。
5. 腿取完鋼板後多長時間可以走路
脛腓骨骨折是全身骨折癒合較慢的一個部位,如果為脛骨中下三分之一處骨折,癒合時間為三個月左右,如果粉碎嚴重可能時間更長。
你已經做手術了,骨折處已經用鋼板固定,骨折端也就有一定穩定度了,但這種穩定強度並不能支撐身體的體重,更不要說行走活動了。我們醫院象你這樣的做法是:用石膏保護一個半月左右,保護期間並不是讓患肢不要活動,你可以主動抬高患肢,使小腿肌肉收縮煅煉。拆除石膏後先行踝膝活動度的功能煅煉。隨後可以柱拐活動,患肢不要負重,二到三個月後攝片提示骨折有初步癒合後,開始不全負重。直至骨折線消失後才丟拐。
總之,脛骨骨折鋼板固定其牢固度是有限的,不能過早負重,否則很容易出現復位丟失和內固定失效。
6. 小腿斷了上鋼板多久能走路么
小腿拆掉鋼板幾天後能夠走路,具體的分析原因就要看小腿骨折是做的什麼類型的手術。如果是小腿的脛骨骨折行鋼板固定,開拆除固體之後,由於脛骨是承重的主體,建議休息1到2周之後開始可以逐漸的鍛煉下地行走。
而如果是腓骨骨折,鋼板內固定,行鋼板拆除手術。由於腓骨是非承重骨,術後2到3天左右,如果傷口乾燥。可以鼓勵患者下地行走,只不過警惕傷口的炎症和腫脹可能。
而如果是涉及到小腿脛骨平台或脛骨遠端,踝關節類的一些粉碎性的骨折。此類手術拆除鋼板之後都是建議兩周到三周左右,才開始完全的鍛煉行走,此為比較安全的做法。
小腿的骨折,如果當時醫生沒有特殊交代的話,在內固定堅強固定術後一般半個月就可以拄拐循序漸進性的活動。術後3個月,復查骨折癒合良好的話可以考慮棄柺活動。
意見建議:一般情況下骨折癒合需要3月的時間,這個具體情況需要看看你的復查的片子,如果骨折癒合良好內固定確切的話一般術後3月可以負重活動。
7. 取完鋼板 下地 多久可以丟拐啊
一般是鋼板固定半年後取出的,如果是的話,一般是7天後就可以下床鍛煉的,本身骨骼是癒合的
8. 小腿取鋼板後多久可以正常走路
一般來講,骨折癒合後取出鋼板,在術後第2到第3天即可藉助拐杖下地活動,前提是患肢不負重或者是部分輕微負重,如果在2周術後拆線後即可下地進行鍛煉活動,患肢可以負重,但是還得需要日常生活注意患肢的保護,避免術後再次發生斷裂,刀口癒合後沒有什麼特殊的保養措施,所以應注意1月之後復查。
拆除鋼板,說明骨折已經完全癒合,只要是刀口沒有問題就可以下地走路
一般情況下,下肢手術後二周左右就可以完全癒合,
大概幾天
因此,小腿拆除鋼板後,二周就可以下地走路
下地太早會影響傷口癒合。
接骨板內固定是小腿骨折常用的固定方法,骨折處癒合後需要取出鋼板,總體來說,一般在取出鋼板半年以後才能恢復基本正常走路。取出內固定物後一般建議扶雙拐患肢不負重、部分負重3個月,半年內避免參加體育鍛煉和體力勞動,術後要遵照醫囑進行定期復查。具體扶雙拐助行及棄拐走路的時間應遵照醫囑,根據情況循序漸進進行鍛煉。
小腿拆除鋼板以後,如果沒有嚴重的身體不適或者切口處的嚴重疼痛,則一般在術後的第3天就可以下地活動,但是此時的下地活動量僅限於日常的活動量,而不能進行劇烈活動,當然也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等。這是因為小腿拆鋼板的骨質處,還存留著原來內固定物,如鋼板和螺絲釘這些孔道,這些空的通道勢必會對骨質的強度產生影響。所以等到術後3個月,一般這些空的孔道就會被自身的骨質所填滿,從而恢復到骨折之初原來的小腿骨質的強度和硬度,此時就可以進行劇烈活動和重體力勞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