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傷多久才可以做勞動能力傷殘鑒定,等拆內固定鋼板後才可以做嗎
如未做開顱抄手術,滿三個月就能做鑒定的,內因固定術一般要一年才能拆除鋼板,做鑒定後構成傷殘的,自鑒定之日起不再算誤工費了,只有傷殘費,申報工傷只一年期限,如單位沒申報工傷,自己最好是10個月的時候申請工傷認定、做鑒定較合算,這樣可算10個月誤工費,之後同樣能算傷殘費
㈡ 傷殘鑒定一定要等到鋼板拆掉才可以做嗎
法律分析: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鑒定,一般受傷後三個月就可。取鋼板屬於後續治療。沒有落下後遺症,只會對所受傷情等級(輕微傷、輕傷、重傷)鑒定,而沒有必要做殘疾鑒定(因為根本沒有殘疾)。如果有後遺症(視力下降、失明、外觀損毀、功能喪失)才可能鑒定傷殘等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㈢ 取完鋼板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
法律分析:申請勞動能力鑒臘棗逗定的時間存在一個最低的醫療期,根據存在骨折的情況最低需要三個月的醫療期,是從治療開始計算,但是是否滿足鑒定要求還是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決定。如果是取出岩嘩內置物的話,應該不需要這么輪賣長時間。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㈣ 拆了鋼板多長時間可以做傷殘鑒定
法律分析:傷情穩定之後,就可以去進行傷殘鑒定,一般一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㈤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取出鋼板多久可以申請
治療終結、病情基本穩定後就可以,實踐中一般要求出院後三個月內至六個月左右鑒定容;拆鋼板不影響病情變化,且拆鋼板的時間一般為出院後一年左右,因此,不是必須拆鋼板才能夠鑒定。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像你說的這種情況,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傷勢穩定了就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
2.有什麼疑問,可以追問或直接12333咨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㈥ 取鋼板後多久可以鑒定傷殘
根據殘疾等級鑒定標準的規定,二次手術取內固定,必須在三個月以後才能進行殘疾等級鑒定。如果提前鑒定,不符合鑒定時機,法院不會採納鑒定意見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㈦ 工傷證已經拿到了,但做了內固定鋼板手術,問題1一定要拆了鋼板才能鑒定嗎,拆鋼板要到一年以後,那這個
1、一般情況受傷後並認定為工傷的如果需要鑒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是醫療期滿後可以鑒定,這里規定的是醫療期滿後,但並不一定需要拆鋼板後再能鑒定,但建議是拆鋼板後再鑒定,因為一般的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還是會以鋼板未拆(醫療期未滿)為由拒絕鑒定的,如果認定為工傷,那麼你本次工傷是事實存在的,不會因為時間而過期。
2、如果參加工傷保險而且醫療費用是老闆出的,那麼老闆拿到工傷保險基金報銷是正常的,不需要你本人去辦理,老闆自己去辦就行了,如果沒有參加工受保險,醫療費用是老闆出的那你就根本不用管,只要老闆出你的醫療費用就行了。
3、做鑒定時你最好先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咨詢下需要的東西,一般各地都有些差異,病例肯定是需要的,你如果沒有原件可以到你所住院的醫院帶上身份證到醫院信息科(室)去復印並蓋章,蓋了章的就可以說是原件。
4、鑒定完後如果有等級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和你所在省份的《工傷保險實施辦法》里的規定要求老闆支付你的工傷待遇,如果老闆不給可以直接到你所在地的勞動仲裁申請仲裁要求老闆支付,一般這種仲裁申請你是百分百勝的(當然你要先了解下《工傷保險條例》和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並按這兩個規定來計算你的工傷待遇)。
最後一個,律師說的不做鑒定也可以讓老闆賠錢這事應該是真的,但也是律師拿了你的錢後再找老闆將你所受的傷情給老闆說下,然後再給老闆看下上面我所說的兩個文件給老闆算筆帳,然後讓老闆隨便給你的點錢(肯定比法定的賠償少)。
最最後我再說下,我所在的武漢地區工傷一般只要有骨折最少就有可十級,十級在武漢最少工傷三金一共也有五萬以上。
㈧ 取了鋼板多久可以做工傷鑒定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的時機是傷情相對穩定時,鋼板沒有取出之前,因為對取出之後的狀態不確定,不可以進程勞動能力鑒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