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崗位必須持證上崗:
這七類工作需要持證上崗:
(一)礦產資源開采、危險化學品和其他專危險物品生產崗位的特殊屬工種;
(二)食品、自來水、電、燃氣等供應與服務崗位的特殊工種;
(三)交通運輸與保障、公共設施建設與維護崗位的特殊工種;
(四)公共安全維護、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崗位的特殊工種;
(五)特種裝備製造、操作與維修崗位的特殊工種;
(六)人身健康服務崗位的特殊工種;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特殊工種。
屬於地方的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的崗位合格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頒發。
屬於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的崗位合格證書,由各部門負責審查、頒發,也可以委託企事業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頒發。
前款規定的發證機關,應當設立相應的資格考核機構,負責組織資格性崗位培訓統考課程的考試和能力、業績考核工作。
㈡ 食品從業人員應當持什麼證件上崗
身體健康證明和廚師從業證。
㈢ 哪些職業需要持證上崗
一些比較特殊或者危險或者比較專業的
比如: 鍋爐工需要司爐證
執業律師一般需要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律師執業資格證書》
計程車駕駛員得取得駕照
㈣ 什麼崗位需要持證上崗
這七類工作需要持證上崗:
1、礦產資源開采、危險化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生產崗內位的容特殊工種;
2、食品、自來水、電、燃氣等供應與服務崗位的特殊工種;
3、交通運輸與保障、公共設施建設與維護崗位的特殊工種;
4、公共安全維護、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崗位的特殊工種;
5、特種裝備製造、操作與維修崗位的特殊工種;
(4)不銹鋼工人需持什麼證上崗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工作的管理,提高關鍵崗位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是指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企事業單位中關系著工程質量、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經濟效益、生產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崗位。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工作,負責對需要在全國統一認定的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時間和要求作出規定。
㈤ 工地需要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有哪些
施工現場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於從事建築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二條 建築施工的起重和垂直運輸機械的司機、司索工、起重吊裝(安裝)工、信號指揮工、起重工、電工、焊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項目部為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檔案,確保持證上崗。
第三條聘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相關特種作業,制訂特種作業操作規程,按規定配置勞動保護用品,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並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建立特殊工種用工名錄,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第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作業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第六條 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應隨身攜帶證件,自覺接受用人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 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八條 實行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制度。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建議有關部門對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予以注銷。
㈥ 勞動法規定什麼職業要持證上崗
根據《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有關規定,對從事技術復雜、通用性廣,涉及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只要從事國家規定的技術工種(職業)工作,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就業上崗。
2017年9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140項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准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准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
這些職業資格基本涵蓋了經濟、教育、衛生、司法、環保、建設、交通等國家重要的行業領域,符合國家職業資格設置的條件和要求。
准入類職業資格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均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確實需要。
(6)不銹鋼工人需持什麼證上崗擴展閱讀: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稱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特別注意,」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與「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兩種不同的證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兩者沒有共同點,不通用,證書全國有效。
㈦ 安全生產有哪些是需要持證上崗的
安全生產所涉及到的崗位是《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證)和《職業資格版證》(等級證),權分別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核發。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有如下:
一、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1、橋式起重機司機 2、塔式起重機司機 3、流動式起重機司機 4、門式起重機司機
5、鐵路專用起重機司機 6、起重訂索 7、橋門式起重機安裝維修工8、塔式起重機安裝維修工
9、電梯維修與操作工 10、施工升降機安裝維修工11、機械式停車設備安裝維修工12、行車工
13、固定旋轉式起重機(碼頭吊)司機(機械安裝維修、電氣安裝、電氣維修、司索、指揮、司機。)
二、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1、鍋爐操作2、水處理作業、
三、壓力容器操作
1、壓力容器操作(含帶壓密封、罐車充裝)2、氣瓶充裝3、氧艙維護、
四、電梯作業
1、機械安裝維修2、電氣安裝3、電氣維修4、電梯司機、
五、客運索道作業
1、安裝 2、維修 3、司機 4、編索、
六、大型游樂設施作業
1、安裝 2、維修 3、操作、
七、場(廠)內機動車輛作業
叉車司機,裝載機,挖掘機,起重機,鏟車,壓路機,推土機,平地機,抓鬥機。
㈧ 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有哪些
目前需要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就業的技術工種包括:生產、運輸設備操作類;商業、服務業類和辦事人員類。其中,生產、運輸設備操作類工種為:車工、銑工、磨工、鏜工、焊工、冷作鈑金工、機修鉗工、裝配鉗工、工具鉗工、汽車修理工、維修電工、管工、混凝土工、鋼筋工、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鍋爐操作工、組合機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鍋爐設備裝配工、鍋爐設備安裝工、計算機維修工、摩托車維修工、土石方機械操作工、砌築工、架子工、防水工、鑄造工、鍛造工、高低電壓電器裝配工、電氣設備安裝工、化學檢驗工、食品檢驗工、紡織纖維檢驗工、金屬熱處理工、塗裝工、電機裝配工、電子儀器儀表裝配工、電工儀器儀表裝配工、精密儀器儀表修理工、變電設備安裝工、裝飾裝修工、防腐蝕工、手工木工、精細木工、客車駕駛員。商業、服務業類工種為:中式烹調師、保健按摩師、美容師、美發師、攝影師、營業員、推銷員、冷藏工、中式面點師、西式烹調師、西式面點師、調酒師、前廳服務員、計算機操作員、鍾表維修工、客房服務員、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家用電器產品維修工、照相器材維修工、出版物發行員、中葯購銷員、醫葯商品購銷員、中葯調劑員、營養配餐員、職業指導員、物業管理員、眼鏡驗光員、辦公設備維修工、養老護理員。辦事人員類工種為:話務員、公關員、用戶通信終端維修員。
㈨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必須持什麼證件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必須接受了上崗前的作業指導和安全培訓,滿足施工需求。
㈩ 必須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包括哪些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3.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4.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5.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6.高處作業。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7.製冷與空調作業。指對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修理的作業。
8.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指從事危險化工工藝過程操作及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安裝、維修、維護的作業。
(10)不銹鋼工人需持什麼證上崗擴展閱讀
所從事的特殊工種必須屬於勞動部和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工種的范圍,並且所在單位應為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提供能夠減少傷害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管理台賬,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病體檢。
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憑退休人員審批表、職工檔案(能全面反映職工工作簡歷的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社保繳費憑證等資料向繳納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申請核准,並經過公示後批准。
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等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申請辦理特殊工種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