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鋼筋代換的原則和方法是什麼
鋼筋代換的原則是代換原則。
等強度代換或等面積代換,當構件配筋受強度控制時,按鋼筋代換前後強度相等的原則進行代換;當構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時,或同鋼號鋼筋之間的代換,按鋼筋代換前後面積相等的原則進行代換。當構件受裂縫寬度或撓度控制時,代換前後應進行裂縫寬度和撓度驗算。
鋼筋代換時,應徵得設計單位的同意,相應費用按合同規定並辦理相應手續,代換後鋼筋的間距、錨固長度、最小鋼筋直徑、數量等構造要求和受力、變形情況均應符合相應規范要求。
鋼筋代換應注意如下事項:
1、必須充分了解設計意圖和代換鋼筋的性能;
2、某些重要構件,如吊車梁、薄腹梁、桁架下弦等,不宜用i級鋼筋代替螺紋鋼筋。以免使用時裂縫寬度開展過大。
3、梁中縱向受力鋼筋與彎起鋼筋應分別代換,以保證正截面與斜截面強度。
4、偏心受壓、偏心受拉構件的鋼筋代換時,不取整截面配筋量計算,應按受拉或受壓鋼筋分別代換。
5、同一截面內用不同直徑、不同種類鋼筋代換時,各鋼筋間拉力差不宜過大,同品種鋼筋直徑差不大於5mm,以防構件受力不均。
㈡ 鋼筋怎樣代換鋼筋代換的原則是什麼
鋼筋代換有兩種方法,即等截面代換法和等強度代換法。
當施工中遇有鋼筋的品種或規格與設計要求不符時,可參照以下原則進行代換:
(1)等強度代換:當構件受強度控制時,鋼筋可按強度相等原則進行代換。
(2)等面積代換:當構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時,鋼筋可按面積相等的原則進行代換。
施工中如需要鋼筋代換時,必須充分了解設計意圖和代換材料性能,嚴格遵守現行鋼筋砼設計規范的各種規定。凡重要部位的鋼筋代換,須徵得甲方、設計單位同意,並有書面通知時方可代換。
(2)混凝土鋼筋什麼叫等截面代換擴展閱讀
鋼筋代換注意事項
(1)對某些重要構件,如吊車梁、薄腹梁以及桁架弦等,不宜採用HPB300級光圓鋼筋代替 HRB335和HRB400級帶肋鋼筋。
(2)建築界鋼筋代換後,應符合配筋構造規定,比如鋼筋的最小直徑、根數、間距、錨固長度等。
(3)同一截面內,可以同時配有不同種類和直徑的代換鋼筋,但每根鋼筋的拉力差不應過大(如同品種鋼筋的直徑差值一般不大於5mm),防止構件受力不勻。
(4)梁的縱向受力鋼筋與彎起鋼筋應分別代換,以確保正截面與斜截面的強度。
(5)偏心受壓構件(如框架柱、有吊車的廠房柱、桁架上弦等)或者偏心受拉構件作鋼筋代換時,不取整個截面配筋量計算,應按照受力面(受壓或受拉)分別代換。
(6)當構件受裂縫寬度控制時,若以小直徑鋼筋代換大直徑鋼筋,以強度等級低的鋼筋代替強度等級高的鋼筋,則可不做裂縫寬度驗算。
㈢ 什麼叫鋼筋等強度代換什麼叫鋼筋等強度代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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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布者:tongyong885
鋼筋等強度代換等強度代換公式:n2≥(n1*d21*fy1)/(d22*fy2)n1d1fy1n2d2fy2Afy=原設計根數原設計鋼筋直徑原設計鋼筋設計強度代換後根數代換後直徑代換後規格鋼筋設計強度210Bfy=30010203607.6825300Cfy=360同直徑不同級別鋼筋等強代換公式n2≥(n1*fy1)/(fy2)n2n1fy1fy2Afy=代換後根數原設計根數原設計鋼筋設計強度代換後規格鋼筋設計強度210Bfy=30019.216360300Cfy=360用兩種鋼筋代替原設計一種鋼筋公式(需先確定一種鋼筋的根數和直徑帶入公式)n3≥(n1*d21*fy1-n2*d22*fy2)/(d23fy3)n1d1fy1n2d2fy2n3d3fy3Afy=原設計根數原設計鋼筋直徑原設計鋼筋設計強度代換後根數代換後直徑代換後規格鋼筋設計強度代換後根數代換後直徑代換後規格鋼筋設計強度210Bfy=300102030041430012.562516300Cfy=360同級別不同直徑鋼筋等強代換公式n2≥(n1*d21)/(d22)n2d1d2n1Afy=代換後根數原設計鋼筋直徑代換後鋼筋直徑原設計根數210Bfy=30020.66115702252216Cfy=360
㈣ 鋼筋什麼時候等截面代換什麼時候等強度代換
1.當鋼筋的品種、級別或規格需作變更時,應辦理設計變更文件。
2.當施工中遇有鋼筋的品種或規格與設計要求不符時,可參照以下原則進行鋼筋代換:
(1)等強度代換:當構件受強度控制時,鋼筋可按強度相等原則進行代換。
(2)等面積代換:當構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時,鋼筋可按面積相等原則進行代換。
(3)當構件受裂縫寬度或撓度控制時,代換後應進行裂縫寬度或撓度驗算。
3.鋼筋代換後,有時由於受力鋼筋直徑加大或根數增多而需要增加排數,則構件截面的有效高度h0減小,截面強度降低。通常對這種影響可憑經驗適當增加鋼筋面積,然後再作截面強度復核。
4.鋼筋代換時,必須充分了解設計意圖和代換材料性能,並嚴格遵守現行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的各項規定;凡重要結構中的鋼筋代換,應徵得設計單位同意。
(1).對某些重要構件,如吊車梁、薄腹梁、彬架下弦等,不宜用HPB235級光圓鋼筋代替HRB335和HRB400級帶肋鋼筋。
(2).鋼筋代換後,應滿足配筋構造規定,如鋼筋的最小直徑、間距、根數、錨固長度等。
(3).同一截面內,可同時配有不同種類和直徑的代換鋼筋,但每根鋼筋的拉力差不應過大(如同品種鋼筋的直徑差值一般不大於5mm),以免構件受力不勻。
(4).梁的縱向受力鋼筋與彎起鋼筋應分別代換,以保證正截面與斜截面強度。
(5).偏心受壓構件(如框架柱、有吊車廠房柱、桁架上弦等)或偏心受拉構件作鋼筋代換時,不取整個截面配筋量計算,應按受力面(受壓或受拉)分別代換。
(6).當構件受裂縫寬度控制時,如以小直徑鋼筋代換大直徑鋼筋,強度等級低的鋼筋代替強度等級高的鋼筋,則可不作裂縫寬度驗算。
具體內容可參見《建築施工手冊》。
㈤ 鋼筋代換原則是什麼
鋼筋代換的基本原則是等強度代換。如果屬於同種類鋼筋的代換,可按等面積進行代換。因為鋼筋的設計強度值相等,所以,面積相等即可。
㈥ 鋼筋等面積代換公式是什麼
代換後的鋼筋截面積≥代換前的鋼筋截面積。
n2.π.R2.R2≥n1.π.R1R1
n1——代換前鋼筋的根數
R1——代換前鋼筋的半徑
n2——代換後鋼筋的根數
R2——代換後鋼筋的半徑
只能是同級別的鋼筋才能等面積代換,不同級別的鋼筋還要滿足等強度代換。等強度原則,就是保證鋼筋總強度不變。
含義
按理論重量代換鋼筋根數:適用於採用根數配筋時,計算公式為:
代換鋼筋根數≥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代換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根數
[例]某設計配筋為10根圓10,擬用圓8代換,代換後應是多少根?
代換鋼筋根數=0.617/0.395*10=15.62,取定16根。
採用根數代換時, 一定要注意構造要求。
㈦ 什麼叫鋼筋代換
當施工中遇到鋼筋的品種或規格與設計要求不符是,就需要按鋼筋等強度代換、等面積代換原則進行代換。
1、等強度代換:當構件受強度控制時,鋼筋可按強度相等原則進行代換;即不同鋼號的鋼筋按強度相等的原則代換。即代換後的鋼筋強度應大於或等於代換前的鋼筋強度;
2、等面積代換:當構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時,鋼筋可按面積相等的原則進行代換。即同鋼號的鋼筋按鋼筋面積相等的原則代換;
3、當構件受裂縫寬度或撓度控制時,代換後進行雷鋒寬度或撓度驗算;
4、代換後的鋼筋應滿足構造要求和設計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㈧ 現在鋼筋還可以等截面代換嗎是不是規范已經更改了
鋼筋可以等截面代換。但是前提是必須是等強度的鋼筋。鋼筋規范沒有更改。內
根據鋼筋混凝土結構施工規容範:在具體施工中,如果,偶然遇到某種規格的鋼筋不足,或施工工藝特殊要求,可以用現有的鋼筋代換。代換方法:原設計鋼筋的的單位面積內,截面強度之和,必須相等。現有鋼筋的直徑必須小於或等於被代換的鋼筋直徑。代換之後的鋼筋混凝土結構,不能違反其他規定。
㈨ 鋼筋代換的要求是什麼
鋼筋代換是建築工程中所用的公式理論。
鋼筋代換的要求如下,
鋼筋理論重量:
理論重量=0.00617*d^2(kg/m)
強度系數(設計強度):
Ⅰ級鋼2.4
Ⅱ級鋼3.4
Ⅲ級鋼3.8
(1)等截面代換:一般指原設計鋼筋和代換鋼筋的材質(設計強度)相同,但直徑不同的代換,其計算公式為:
代換鋼筋間距=(代換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間距
[例] 某設計採用了圓10鋼筋,間距180mm配筋,因圓10鋼筋無貨,擬用圓8代換,代換鋼筋的間距應是多少?
代換鋼筋間距=0.395/0.617*180=115(mm)
(2)按理論重量代換鋼筋根數:適用於採用根數配筋時,計算公式為:
代換鋼筋根數≥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代換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根數
[例]某設計配筋為10根圓10,擬用圓8代換,代換後應是多少根?
代換鋼筋根數=0.617/0.395*10=15.62,取定16根。
採用根數代換時, 一定要注意構造要求。
(3)等強度代換:一般指原設計鋼筋與代換鋼筋的規格(直徑)相同或者不同,但材質(設計強度)不同時的代換,其計算公式為:
代換鋼筋間距=(代換鋼筋理論重量*代換鋼筋強度系數)/(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鋼筋強度系數)*原設計間距(mm)
[例]原設計圓10間距180mm(Ⅰ級鋼),現採用圓8代換(Ⅱ級鋼),代換鋼筋的間距應是多少?
代換鋼筋間距=(0.395*3.4)/(0.617*2.4)*180=163(mm)
(4)按強度代換鋼筋根數:適用於設計採用根數配筋時,計算公式如下:
代換鋼筋根數≥(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鋼筋強度系數)/(代換鋼筋理論重量/代換鋼筋強度系數)*原設計根數
[例]原設計採用4根圓25(Ⅰ級鋼),若用圓22(Ⅱ級鋼)代換鋼筋,需要幾根?
代換鋼筋根數=(3.85*2.4)/(2.98*3.4)*4=3.65,取定4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