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鋼筋進場驗收的內容
鋼筋進場驗收的內容包括:
(1)鋼筋進場時,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銹。
(2)鋼筋進場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3)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框架結構,其縱向受力鋼筋的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對一、二級抗震等級,檢驗所得的強度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於1.25;
2.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標准值的比值不應大於1.3。
(4)當發現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時,應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他專項檢驗。
拓展資料:
一、鋼筋是指鋼筋混凝土用和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用鋼材,橫截面為圓形,一部分形狀為帶有圓角的方形。
二、分類:
(1)按直徑大小分
鋼絲(直徑3~5mm)、細鋼筋(直徑6~10mm)、粗鋼筋(直徑大於22mm)。
(2)按力學性能分
Ⅰ級鋼筋(235/420級);Ⅱ級鋼筋(335/455級);Ⅲ級鋼筋(400/540)和Ⅳ級鋼筋(500/630)
(3)按生產工藝分
熱軋、冷軋、冷拉,Ⅳ級鋼筋經熱處理而成的熱處理鋼筋。
(4)按在結構中的作用分
受壓鋼筋、受拉鋼筋、架立鋼筋、分布鋼筋、箍筋等
(5)按軋制外形:光面鋼筋,帶肋鋼筋,鋼線,冷軋扭鋼筋
⑵ 鋼筋進場時,應如何檢查和復驗哪些力學項目
鋼筋進場時,要檢查鋼筋牌號、規格、尺寸等偏差情況,還需要回觀察鋼筋是否銹蝕答,表面是否有油污等外觀,這個都能拿儀器直接測或者觀察出來。復驗的力學項目主要有以下內容:
實測鋼筋屈服強度,鋼筋抗拉強度,鋼筋伸長率。
⑶ 鋼筋進場檢驗程序
1、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鋼筋出廠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書、出廠試驗報告單,作為質量的證明材料,所列出的品種、規格、型號、化學成分、力學性能等,必須滿足設計要求,符合有關的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當有特別要求時,還應列出某批專門檢驗數據。
2、進場的每捆(盤)鋼筋均應有標牌,按爐罐號、批次及直徑分批驗收,分類堆放整齊,嚴防混料,並應對其檢驗狀態進行標識,防止混用。
3、鋼筋逐批檢查,表面不得有裂紋、折疊、結疤及夾雜。盤條允許有壓痕及局部的凸塊、凹塊、劃痕、麻面,但其深度或高度(從實際尺寸算起)不得大於0.20mm。帶肋鋼筋表面凸塊,不得超過橫肋高度,鋼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於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許偏差,冷拉鋼筋不得有局部縮頸,鋼筋表面氧化鐵皮(鐵銹)重量不得大於16kg/t。
4、帶肋鋼筋表面標志應清晰明了,標志包括強度級別、廠名(漢語拼音字頭表示)和直徑(mm)數字。
5、對各項指標和外觀檢驗自檢符合標准要求後,通知監理工程師現場見證取樣,同一級別、種類,同一規格、批號、批次不大於60噸為一驗收批(不足60噸也為一批),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下送具備法定檢測資質折試驗室進行試驗。
6、在拉伸試驗和彎曲試驗中,如某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准要求,則從同一批鋼筋中加倍取樣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驗。如果復驗結果均滿足試驗要求,則判定該批鋼筋合格。如任一試樣的復驗結果仍不滿足標准要求,則該批鋼筋為不合格品。
7、進場驗收手續不齊全或經復試試驗不合格的鋼筋,必須經監理工程師見證退出施工場地。
8、經試驗合格的鋼筋出具試驗報告後,報送監理工程師經批准後可用於工程使用。
⑷ 鋼筋進場要檢驗哪些項目
確保現場鋼筋復質量的要求是:制
鋼筋采購時,需提供廠家的營業執照、資質、生產許可證;鋼筋進場時,廠家(或商家)必須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書(相當於合格證);施工單位在監理單位的見證下,現場取樣送第三方(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復檢,復驗的內容是:伸長率、冷彎、屈服強度和抗拉強度。根據第三方的檢測檢查原材是否合格。
⑸ 鋼筋進場檢驗程序有哪些
鋼筋入場的一般檢查驗收程序是:
1、施工方先核對入場各類鋼筋規格的數回量清單、規格型號答、質量證明文件是否齊全和外觀質量是否合格,並對進場的鋼筋做出質量自檢評定結論;
2、然後將第一項的有關資料報送監理、建設單位,再邀請監理到現場檢查驗收,若沒有問題就進入下面的程序;
3、在監理的見證下現場取樣,要求是每個規格型號、每個批次在不超出60噸范圍內前提下,各抽取一組樣品,在監理的見證下送法定的檢測機構檢測;
4、在檢測報告出來後,就可向監理方申請該批材料的使用。
⑹ 鋼筋進場檢驗指標有哪些
鋼筋進場抄驗收的內容包襲括:
(1)鋼筋進場時,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銹。
(2)鋼筋進場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3)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框架結構,其縱向受力鋼筋的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對一、二級抗震等級,檢驗所得的強度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於1.25;
2.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標准值的比值不應大於1.3。
(4)當發現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時,應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他專項檢驗。
⑺ 鋼筋進場時,應按哪些標准抽取試件做檢驗
鋼筋進場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