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沒有按約定時間提貨而導致貨物損毀的,損失由誰承擔
現實困惑
甲向乙購買了一批貨物,雙方約定甲於7月23日自行提貨,但是,到了7月23日,甲卻因沒有籌足貨款而未能提貨。當天夜裡,賣貨方的倉庫遭遇大火,導致貨物被焚毀。甲要求賣貨方承擔損失。那麼,賣貨方應該承擔損失嗎?
律師答疑
甲方應當自行承擔損失。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明確規定,買受人自提標的物的,出賣人將標的物置於約定或法定地點時起,風險由買受人承擔。本案中,賣貨方根據雙方的約定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其本身不存在過錯。而甲因為未籌足貨款而未提貨,違反了約定,導致貨物被大火燒掉,並因此造成了損失,責任在甲。所以,由此造成的損失理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於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法理薈萃
風險負擔的轉移多採用「交付主義」,在不存在當事人以意思自治排除該原則的適用時,自交付標的物之日起風險發生轉移。
B. 關於鋼材期貨合約幾個基本問題
1、作為一個普通投資者,我可以參與該期貨交易嗎?
回答:可以的,只要版你有錢就行。權
2、交易時間像股票那樣實時價格波動嗎?交易方式是否雙向?
回答:對,每分每秒都在變動,交易是雙向的,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
3、每月的合約到期後怎麼辦,誰來接手我的合約?
回答:一般投資者都是做主力合約,也就是人參與最多的那個月份的合約,當主力合約轉移到另一個月份的合約時,普通投資者也都轉移了,你也要跟著轉移,不參與交割,普通投資者也沒有權利參與交割,交易所會強行平倉你的合約。所以不必擔心。
4、普通投資者是不能交割實物的,如果合約到期我賺錢了,贏利部分是誰支付出來?誰虧損了來讓我獲利呢?
回答:合約到期的時候,如果你不平倉,交易所給你強行平倉了,贏利部分是由交易所沒收的,虧損是由你承擔的。所以在主力合約轉移時你就要平倉,不能等合約到期再平。你的盈利是由別人的虧損來支付的。至於是誰,身份是誰,那就很難講了,有現貨商,有機構投資者,有普通投資者。總歸是做錯方向的就要給你錢。
C. 鋼材購銷合同中違約金的規定
從2014年起,我們律所組建了專門服務於鋼貿企業的律師團隊,團隊在服務鋼貿企業的同時,深入市場研究了鋼貿行業交易習慣和交易中風險點,並針對交易中的風險點制定了風險防範措施和相關應對方案。
在服務鋼貿公司中,被問到最多的問題是:「買賣合同中違約條款如何約定對我們有利?」。
對於這個問題,得從鋼材行業本身特殊性說起。首先,從賣方上游交易來講,賣方鋼貿公司向廠家或者市場同行交易一般是現款現貨。對於鋼廠來講,一般不存在賒欠情況,基本都是先打款再發貨。對於市場同行調貨來講,一般也是現款現貨,偶有賒欠也得加價出售。其次,鋼材行業屬於大宗交易,交易標的一般比較大,利潤相當低。那麼,如果買方遲延支付貨款,很可能導致賣方虧本。
因此,如何設定好違約責任條款就尤為重要,如何即能保證不虧本,又能合理合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關於違約責任賠償范圍的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在確定違約責任范圍時,應當根據當事人的主張,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第五百九十一條、第五百九十二條、本解釋第二十三條等規定進行認定。
通過上述法律法規可知,法律對違約後損害賠償的范圍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通俗來講就是賣方因買賣合同造成多少損失,買方需要賠償多少損失,總的原則是「填平損失」。
在幫助鋼貿公司審查合同的同時,見識了多個合同版本(買賣合同、購銷合同),多個違約條款,但不外乎如下幾種表述:
1、如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需從違約之日每日每噸加收5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如買方逾期支付貨款,需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應付貨款的30%支付。
3、如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需從違約之日按照拖欠金額月息2分作為逾期違約金。
通過檢索兩個省級法院的案例來看法院一般如何判決。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豫法民二終字第143號判決書,該案件約定的違約條款是「智行公司提供鋼材800-1000噸,在2個月內結清貨款。如果逾期,則按合同供銷量每天每噸另加10元違約金。」最終法院判決:「以上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計付。」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閩民終477號判決,違約條款「五建分公司應按時支付萬勝隆公司貸款,如延期一天,延期支付的資金,萬勝隆公司每天加收元/噸,但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0天,否則萬勝隆公司有權停止供貨;如果超過50天,每天加收至元/噸。」,法院終審判決: 「截止2013年7月29日,違約金為元;從2013年7月30日計至還清之日止,以元為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違約金」
關於「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違約金」因新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修訂,廢除了過去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年化利率24%、年化利率36%上限,新規是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上限。2021年4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四倍的話就是年化利率)。
以上兩個高院案例充分說明,條款1與條款3一樣的,無論你約定「每噸每天加幾元」與「約定月息」是一樣的,法院最終的判決是按照同期貸款利率4倍來支持賣方訴求,並持續計算。
條款1、3與條款2區別在於條款1、3是持續計算違約金,直至還清為止;條款2不持續計算,判決後到執行是固定的違約金。
所以,一旦出現賣方逾期付款的情形,很可能走入訴訟程序,可能會經歷一審、二審、執行等漫長的程序。因此,建議違約條款按月息來設定,即可以彌補賣方的損失,也可以加大買方違約成本。
D. 沒有按約定時間提貨而導致貨物損毀的,損失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沒有按約定時間提貨而導致貨物損毀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零八條 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於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E. 我在賣鋼材的地方訂了20多萬的鋼材,交了35000元定金,現在客戶這邊鋼材不要了
這沒有辦法,如果客戶也付了定金,你可以沒收這些定金,如果客戶沒有定金,那你要麼付全款拿回鋼材慢慢消化,要麼你就損失定金,不要鋼材,只是一旦發生這樣的事後,以後再想這里訂鋼材是不太可能了,除非你款到他們再安排生產。
F. 合同到期,客戶不提貨我該怎麼辦
SALINA說得有道理.
客戶不提貨,基本上是市場變化,不想要了.
你的合同中寫提是訂金,還是預付的貨款?
定金的意思是雙倍罰款,如果他違約,如果起訴,要麼他提貨(他不想提),要麼他不提貨再付20%作為處罰.
你算一下你這40%是否合算吧.如果不合算,只能說你收的定金太少了.
你看一下總額,如果多的話就發違約通知,發一個假的起訴狀給他(這個試過很管用的),他們迫於壓力,可能二選其一. 如果想起訴,先算一下費用再說吧!
G. 鋼材合同
【精選】鋼材合同範文六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鋼材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乙方因三原億瀾賓館鋼構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150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鋼材數量與質量
二、甲方所供鋼材執行國家質量標准,乙方使用鋼材必須先檢測後使用。乙方未檢測就使用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甲方鋼材經檢測為不合格,則該不合格的鋼材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包換、包退,換貨過程中所產生往返運輸、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交貨地點:*******。
四、計量方式:過磅計量,過磅誤差在±3‰內,乙方可自行復磅,以乙方指定提貨人簽字的送貨單為准,該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的憑證。
五、甲方為乙方墊資金額伍萬元2個月從墊資之日起按2分錢利息收取,甲方貨到工地,無質量、數量問題,一次付清。
六、如甲方延期或未按期足額供貨,均視為延期供貨,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違約金。
七、1、乙方必須3月8日前將所有貨款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2、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按乙方所欠甲方鋼材的數量向甲方支付10元/噸〃天的違約金,若一個月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本合同終止,且乙方必須結清剩餘貨款,並賠償給甲方合同總貨款3%的損失費。
2、合同期間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購貨,一經發現,合同隨即終止,並視為違約,乙方賠償甲方合同總貨款3%作為違約金。
八、1、乙方在按合同約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貨款時,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墊資發貨。
2、甲方交貨時應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說明等。
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甲乙雙方發生任何異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交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鋼材一事,購銷雙方達成如下共同遵循的協議:
一、貨物數量及驗收方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准及質量要求:按國家現行標准。
三、交(提)貨地點及到達站費用負擔:購方指定的倉庫;購方承擔裝車、運輸及卸車費用。
四、驗收標准、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准,螺紋鋼按過磅計算;購方在收到貨後,經檢驗合格後
方可使用;有質量異議的,購方在檢驗報告出來後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供方在收到購方質量異議後,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妥善解決方案,並承擔運費、裝卸費等相應費用。
五、結算方式方法及期限:在提貨後 日內按實際提貨數量結算。供方在收到貨款同時開具等額正式稅
六、違約責任: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即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承擔對方因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
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到結算完畢。九、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 辦 人:
開戶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20_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丙方對乙方合同義務進行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各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 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註:合同簽訂後,甲方每一次送貨後,乙方未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再次發出書面的需貨通知,則該情況視為乙方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即為違約),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應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的要求賠償給甲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
二、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應提前天以傳真方式(傳真需加蓋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貨款價值,該傳真應經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在確認後安排車輛將該鋼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現場,運費及吊裝費由甲方承擔。註:若乙方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送貨,則送貨時間、地點、數量、單價、總金額以送貨單所列示的信息為准,甲乙雙方對簽收的送貨單無爭議。
三、每批貨物的價格參照上海西本鋼鐵貿易發展有限公司的當天市場價格上浮元/噸計算,並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甲方所送鋼材數量全部按理論重量或 計算。
四、鋼材接收驗收方式:
1.鋼材交貨地點為: 。
2.乙方授權本公司工作人員名字 ,身份證號碼 ,工作人員名字 ,身份證號碼 。負責收貨並代表乙方簽署收貨單(或送貨單),其簽收視為乙方收貨且對貨款金額的確認,簽收時該工作人員應出示身份證並在相應單據上註明身份證號碼。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收貨時,應由工作人員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或者由乙方能夠直接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或由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3.乙方收貨後應先檢測後使用,如未經檢測先使用則視為合格。乙方收貨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在收獲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甲、乙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五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乙方的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這期間總計鋼材用量為 噸全由甲方供貨。
2. 甲方先期墊資 噸鋼材,以後每次送貨到場後當場支付該批貨款的 %,剩餘 %的貨款累計到滿 噸貨款時,則甲方為乙方實際墊資了 噸貨款,該 噸鋼材款自合同簽訂日起滿個月時即行全部支付;期間超出 噸的部分在貨到時即行支付各批次貨款,乙方應在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規定如數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權拒絕送貨並有權把未使用的`鋼材運回(註:乙方應賠償此批全部鋼材來回運費及吊裝費)並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同時乙方應承擔應付鋼材款及墊資款日計千分之 的違約金;另甲方有權就乙方付款不符(違反本合同付款規定)的行為單方解除合同。本問(購銷合同範本)由整理。
3. 乙方應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開始供應鋼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貨總量不少於 噸,若乙方需求數量不足合同數或乙方未在合同簽訂後日內要求甲方供應鋼材,乙方應適當補償甲方由於墊資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補償給甲方以 噸鋼材墊資款(按送貨單確定的金額為准)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計算並支付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乙、丙三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支付全部所欠鋼材款並承擔全部鋼材欠款日計 %的違約金。
七、甲、乙、丙三方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八、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中應履行的所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墊資款、貨款及違約責任的承負進行擔保,擔保期限自債務產生之日起到債務履行期滿後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帳號: 帳號: 帳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 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
鋼材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生產產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日內將該鋼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於鋼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4。鋼材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_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鋼材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鋼材送到乙方工地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鋼材總價款的_%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鋼材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總量____________噸左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鋼材數量與質量
第二條 合同價格
鋼材價格隨行就市。以成鋼廠對亳州地區當日指導廠價為准。 第三條 鋼材質量及驗收方式
甲方所供鋼材執行國家質量標准。乙方使用鋼材必須先檢測後使用,乙方未檢測就使用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乙方對質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後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對該質量異議,以四川冶金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的數據為最終結果。超出七個工作日的,視為乙方對甲方所供的鋼材質量無異議。甲方鋼材經檢測為不合格,則該不合格的鋼材,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包換﹑包退,換貨過程中所產生往返運輸﹑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墊資金額、墊資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為乙方墊資金額鋼材數量__________噸。
2、甲方為乙方墊資期限為30天,墊資貨物從提貨之日起加收5元/噸/日的資金利息。
3、每月結算一次或當累計滿________________元時可不滿一月結算一次,並付清全部貨款。
第五條 提貨地點及計量方式
1、提貨地點:甲方貨場。乙方將每批次建築鋼材供貨計劃提前7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為乙方備足貨源,滿足乙方建設需要。
2、計量方式:過磅計量。過磅誤差在±3‰內。乙方可自行復磅,或到第三方復磅。以乙方指定提貨人__________簽字的送貨單為准,該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的憑證。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乙方書面通知的供貨計劃時間內完成每批次供貨。
2、甲方延期供貨或甲方未按期足額供貨的,均視為延期供貨,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違約金,但每日發貨量不得超出50噸。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按乙方所欠甲方鋼材款的數量向甲方支付10元/噸/天的違約金,若一個月後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的,本合同終止,且乙方必須結清剩餘貨款,並賠償給甲方合同總貨款的3%的損失費。 2、合同期間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購貨,一經發現,合同隨即終止,並視為違約,乙方賠償甲方合同總貨款的3%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在按合同約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貨款時,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墊資發貨。 2、甲方交貨時應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使用說明等。 第九條 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請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現乙方工作人員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行
為,均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通報甲方。
3、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經甲方確認,允許按(1、4)項執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發生任何異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賣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買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采購鋼材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供貨數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采購為准。
三、交易方式
口頭或書面向甲方訂貨,有權簽收甲方的供貨單,乙方對該代表的一切行為均予以認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經書面通知甲方,擅自變更上述授權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員簽收甲方供貨單的,不論其有無授權或是否加蓋乙方公章,乙方均須對該供貨單簽收的供貨承擔全部付款義務,並且不得以簽收人員變更或無授權等任何原因拒絕付款;
3、上述乙方授權代表可以用電話、傳真、訂貨單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購鋼材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等,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發貨通知將乙方所需鋼材送達雙方指定地點,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及時送達的,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貨或在甲方的鋼材送達之後,應當場予以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品名、價格等,乙方核實確認後須在甲方送貨單或供貨單上簽字或蓋章簽收,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乙方確認完全合格。
5、乙方確認:乙方完全認可甲方製作的送貨單或供貨單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憑證與依據。
6、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產品運輸費、產品包裝物以及所產生的包裝費由甲方提供及承擔。
四、價格及結算方式
3、付款方式及時間:
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約定付款期限內付清貨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總貨款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內,若乙方更換供應商,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並於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項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代為保管、保養貨物所支付的費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終止合同。乙方應於合同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結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H. 逾期提貨不給損失合法嗎
不合法。逾期未提貨,標的物因不可抗力滅失,逾期未提貨的一方應當承擔逾期的違約責任,是不合法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果合同有規定的依合同規定辦。
I. 經濟法作業:案例分析題,有關合同法的違約問題……
1、鋼廠承擔違約責任,建築公司的4萬元損失由鋼廠承擔。
2、建築公司不可以拒絕領受第二批,決絕領受行為構成違約。
原因:
1、雙方合同約定,由鋼廠負責將鋼材負責運送到建築公司甲地的施工現場,而鋼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所以鋼廠應負違約責任,並承擔對方損失。
2、合同約定,10月30日為交貨期,鋼廠並未延遲交貨,而第一批的交貨地點錯誤屬於合同的輔助義務,並非主要義務,所以不能作為拒絕領受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