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鋼結構規范對接焊縫能不能在筋板上焊接
根據《鋼結構製作與安裝規范》(GB 50205-2001)、《建築鋼結構製作與安裝技術規程》(JGJ 81-2002)等規范的要求,進行鋼結構接頭焊接時,一般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 對接焊縫必須直線平整、連接緊密、無裂紋、氣泡等缺陷。對於高度、跨度較大,或風、地震荷載大的結構,對接焊縫應全封頭縫焊;
2. 對接焊縫所採用的材料必須與連接材料相同,或者與連接材料相近,對於焊接材料要按規定進行驗收;
3. 對接焊縫的安裝順序應根據施工要求和構件空間��定,並應使構件在焊接時不發生變形和損壞;
4. 對接焊縫應採用V型坡口、U型坡口等形式,焊接前應清理坡口及其周圍的污物和油脂,並使用適當的焊接工藝和技術;
根據以上要求,鋼結構接頭焊縫一般不宜在筋板上進行焊接,應在構件端面或壓板、角鋼等連接件上進行焊接,並且接頭強度和焊縫質量應滿足規范要求。如果實際情況需要在筋板上進行焊接,必須經過嚴格的設計和檢驗,並且焊縫連接強度應不低於其他焊縫連接強度。
⑵ 在鋼結構施工中,什麼情況下用一級焊縫
在鋼結構施工中,一級焊縫適用於以下情況:
1. 當作用力垂直於焊縫長度方向的橫向對接焊縫或T型對接與角接組合焊縫在受拉時,應採用一級焊縫。
相關規定和要求可參考《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的第7章連接計算,其中詳細說明了焊縫連接的選用原則:
1. 在需要進行疲勞計算的構件中,對接焊縫應焊透,並按照作用力的方向和狀態選擇焊縫質量等級。橫向對接焊縫或T型對接與角接組合焊縫,在受拉時為一級,受壓時應為二級。
2. 在不需要計算疲勞的構件中,要求與母材等強的對接焊縫應予焊透,受拉時質量等級不低於二級,受壓時宜為二級。
3. 重級工作制和起重量Q≥50t的中級工作制吊車梁的腹板與上翼緣之間以及吊車桁架上弦桿與節點之間的T形接頭焊縫均要求焊透,其質量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4. 不要求焊透的T形接頭採用的角焊縫或部分焊透的對接焊縫,以及搭接連接採用的角焊縫,其質量等級應符合特定要求:對直接承受動力荷載且需要驗算疲勞的結構和吊車起重量等於或大於50t的中級工作制吊車梁,焊縫的外觀質量標准應符合二級;對其他結構,焊縫的外觀質量標准可為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