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通過認購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方式是什麼意思
就是通過購買證券公司的理財和資產管理計劃 其中的產品有投向於這個標的
Ⅱ 什麼是資管計劃
資管計劃就是資管產品,是指獲得證監會批準的證券公司或者公募 基金管理公司,募集符合監管機構規定的特定客戶的資金或通過擔任資產管理人的形式接受特定客戶的財產委託,
由資產託管人託管並交由專業資產管理人來管理, 是基金子公司為了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客戶的資產進行投資的一種理財服務創新類的標准化金融產品。
通俗點說就是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交給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避免了因專業知識和投資經驗不足而可能引起的不必要風險,同時能取得穩定收益的一款安全度較高的理財產品。
(2)券商資管計劃資產方叫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資管計劃與傳統理財產品的區別
一、發行主體
資管計劃:基金子公司/證券公司
傳統理財產品:商業銀行自主發行
二、監管機構
資管計劃:證監會
傳統理財產品:銀監會
三、收益率表現方式
資管計劃:產品購買份額*產品單位份額凈值差
傳統理財產品:本金*收益率*持有時間
四、投資期限
資管計劃:1-3年,客戶可在每月或每季度開放期進行申購和贖回
傳統理財產品:合同中註明,1個月至幾年不等
五、風險
資管計劃:浮動收益類產品,非保本
傳統理財產品:固定收益類產品,本金有保障
六、參與/退出方式
資管計劃:指定開放期內參與;投資人可選擇全額贖回,也可選擇部分贖回
傳統理財產品:認購期內參與;正常運作至投資期限結束,無需進行贖回
Ⅲ 券商資管計劃大概是個什麼樣的業務
資管業務指資產管理業務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專同約定的方式、屬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及其它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
具體分為:
定向資產管理(證券公司與單一客戶簽訂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集合資產管理(證券公司集合客戶的資產進行管理)
專項資產管理業務(證券公司為客戶辦理特定目的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而券商的集合理財產品又具體分為:
大集合:規模大,一般在5-10億,由基金經理負責運作。認購起點是5-10萬
小集合:規模小,一般幾千萬就可運作,但認購起點一般在100萬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大集合已經被證監會叫停了,今年3月21日證監會下發《關於加強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監管的通知》,指出投資者超過200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被定性為公募基金,適用公募基金的管理規定。
因此2013年6月1日以後,證券公司不再發起設立新的投資者超過200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同時,符合條件的券商將可申請取得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開展業務。
簡單的說,券商的大集合已經被公募取代了,現在的集合理財產品分為小集合和公募
Ⅳ 券商資產管理業務什麼意思
資產管理業務,主要指證券公司接受單一客戶委託,與客戶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約內定的容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通過客戶的賬戶管理客戶委託資產的活動,客戶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資產可以是現金、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證券投資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資產。這種理財模式本質上與目前民間流行的接收帳號、投資管理的私募活動並沒有太大的區別。中信證券 申銀萬國 銀河證券 招商證券 等都是一些不錯的券商。
Ⅳ 資產管理計劃和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資管計劃和理財業務最大的區別是:
(1)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一般都會給定預期收益率,而且通過銀行的管理都能達到預期收益率,漸漸地在儲戶或者投資者心目中,銀行理財產品都是保本保證收益的,雖然銀行理財的銷售人員在給客戶的風險警示書上明示「理財非存款,投資須謹慎」,但在客戶的心目中銀行理財產品本質上是一種特殊類型的保本保收益存款。
而從銀行自身的理財投資運作來看,由於所投資的債券資產可通過折溢攤收益率來計提理財產品收益並鎖定;非標資產的話,並不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交易,凈價沒有波動,只需按照持有的時間來計提收益率,因此理財產品的單位凈值1元是恆定不變的,隨著理財期限的延續,單位凈值均是往上升的。
在理財產品到期兌付的時候,可以通過續發理財或者轉回自營賬戶來實現本金和收益的兌付,收益其實是可以鎖定的。在管理費的收取上,銀行傳統理財產品除了扣除一定的託管費和應分配給客戶的收益外,餘下部分均計入管理費,這也是銀行理財產品遭到最多詬病的地方,因為很多學者、專家認為作為代客理財,本質上應當是為客戶進行財富管理,銀行應當是收取固定的管理費,餘下收益應分配給客戶。
(2)新近推出的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則不設定預期收益率。像工行所發行的資管計劃則是設定一個收益率臨界值,超出該臨界值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若未達到該臨界值設定了管理費回撥補償客戶投資收益的機制。從而在管理費的收取上與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有本質的不同。
至於在具體的操作上,我個人認為並沒有本質的不同,資產的投向也應該沒有很大變化、除了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的引入。 其實,資產管理計劃的首批試點規模區區200億,理財直接融資工具120億(印象中好像是),對10萬億規模的銀行理財市場其實只是杯水車薪,理財直接融資工資相較於理財賬戶資產投向中的信貸類資產也是很小量的,對於券商等通道業務的壓縮效果很小。但是銀行資產管理計劃的推出政策意義更大吧,一個很好的政策導向,路漫漫吧。
資管不設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之前銀行的(自銷)理財業務收入除了託管費和銷售手續費,銀行會以投資管理費的名義獲取對於理財投資到期後超過最高預期年化收益率的超額部分。資管業務也收取託管費和銷售手續費,但管理費不是以投資收益的超額部分收取,而是以規模比例和(或)收益比例收取。
說白了,理財的超額收益全歸銀行,資管的超額收益大部分歸投資者。網上有人提到資管相比理財取消了「剛性兌付」,其實這不能算兩者區別,因為之前理財達不到預期收益的現象也有發生,但是大部分消費者依然無法理解理財非存款的觀念,所以這屬於金融普及程度的問題。
Ⅵ 關於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還是有幾項不同的:
a、管理主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主體是依法設立並經監管部門核准可以從事此項業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主體是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b、行為規范不同。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基於集合資產管理合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則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進行。
c、市場定位和客戶群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面向具有一定投資經驗和風險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而證券投資基金則主要面向廣大的公眾投資者。《試行辦法》明確規定,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客戶數量沒有限制,而是由市場來決定和調節。
d、推廣方式不同。
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公開銷售或推廣。根據《試行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及推廣機構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同時,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應當已經是有關證券公司或推廣機構的客戶。
總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證券投資基金雖然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但是相互之間有明顯的差異,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共同推動我國金融市場中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希望能幫到你
Ⅶ 券商資管業務是什麼
券商指證券公司
資管業務指資產管理業務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及其它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
Ⅷ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是什麼意思
管計劃的全稱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融資工具的一種,也是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專增值理財屬服務,就其定義來講,顧名思義就是集合投資人的資產,由專業的操作人(券商)進行管理,按照約定的投資方向進行投資的一種融資方式。我國最早的資管計劃是在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中先試先行的。法規有《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指引(試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關於基金管理公司開展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准則》等。繼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之後,資管計劃也開始在期貨公司、保險公司和銀行中推廣。
Ⅸ 什麼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就是券商的一種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2種
下面是具體的定義:
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顧名思義,它是券商把社會上零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家進行管理。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它們之間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
集合理財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類似於基金,但屬於私募性質的一種理財方式。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運作。
集合理財門檻相對較高,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5萬元,非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10萬元。
限定性集合理財的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20%,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和基金的投資范圍一致。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則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集合理財在參與方式、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流動性安排、收益分配、費用收取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靈活性,能為特定的客戶群體量身定製理財產品,能更好的滿足客戶的投資理財需求。
目前市場上共推出了30隻(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按照投資類型可分為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貨幣市場型和FOF(基金寶)等。
Ⅹ 券商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券商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區別是什麼
以前券商的資管計劃分三種,定向資管計劃(單一委託人),集合資內產管理計劃(分容為大集合,小集合),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特殊約定而設立的,定義比較模糊,監管尺度較松)。
後來出台了新規,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依然保留,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的大集合歸為公募基金牌照業務,也就是券商有公募牌照之後可以發大集合,小集合就是現在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者2-200人,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一度取消,在2014年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重新開閘之後,被監管定義為指定的SPV,改成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所以,現在券商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前身就是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服從於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監管范圍,而且只有這一種用途,就是作為SPV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