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戰略合作協議範本/模版
戰略合作協議書
[入庫:2005年11月25日] [更新:2006年10月14日]
本文簡介:
東山區人民政府與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戰略合作協議書
甲方:東山區人民政府
乙方: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在已經來臨的知識經濟時代,70%以上的信息和科學創新成果均是以英語為載體進行傳播的,並且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英語在人們生活、學習、工作中交流頻率也將會越來越高。
為此,東山區人民政府決定以政府行為強化中小學英語教學,實施英語教育工程,通過培訓英語師資、聘請外籍教師和優秀大學生參與中小學英語教學活動等方式,提高東山區中小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全面促進中小學生英語學科素質的發展,使英語課程成為全區性的優勢學科,為建設「文化發達,經濟繁榮,服務一流,現代文明」的東山區注入新的活力,為教育基礎厚實的東山區增加新的現代文化積淀。
為了實現以上目標,甲方(東山區人民政府)和乙方(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經過充分醞釀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了落實《中共廣州市東山區委、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加速發展教育事業的決定》《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政府教育事業發展「十五」計劃》中關於「把英語學科建設成為我區的優勢學科」的戰略目標,誠懇邀請乙方給予甲方全區英語教學、科研、師資培訓、聘請外籍教師等方面以多方面的指導和支持。
二、作為廣東省屬涉外型重點大學的乙方本著服務地方的宗旨,積極響應省委領導加強廣東省英語教學工作的指示精神,接受甲方的邀請,並積極發揮乙方外語教學、培訓、科研和師資等方面的優勢,給予甲方以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乙方對甲方的支持,主要包括:對東山區中小學英語教學改革、教學研究提供指導和咨詢;分期分批培訓東山區英語教師的口語和聽力,建立水平測評系統;創造條件開設委託培養性質的英語本科學歷文憑班;協助聘請外籍教師;允許外國留學生和優秀大學生在自願的前提下,以文化交流、勤工助學、教學實習等形式參與東山區中小學生英語口語和聽力課的教學活動;合作舉辦英語夏令營活動。
四、甲方為乙方的在校學生提供社會實踐和校外實習基地,為乙方的畢業生優先就業提供機會。
五、具體合作項目以附件形式附後,附件由雙方職能部門共同商定,另擇時間簽訂。
六、本協議未涉及的項目及未盡操作性的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東山區人民政府����乙方: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關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協助東山區人民政府聘請外籍教師的協議書(甲方執行單位:東山區教育局;乙方執行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交流處、教導處、留學生部)
附件二:
��關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幫助東山區培訓英語教師的協議書(甲方執行單位:東山區教育局;乙方執行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出國人員培訓部)
附件三:
關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生到東山區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協議書(甲方執行單位:東山區教育局;乙方執行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生處)
附件一:
關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協助東山區人民政府聘請外籍教師的協議書
甲方執行單位:東山區教育局
乙方執行單位:國際交流處、教務處、留學生部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協助甲方聘請外籍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委託國際交流處、教務處、外國留學生部為乙方聘請外籍教師(含外國留學生)提供咨詢服務、談判指導、翻譯等工作,通過各種渠道協助乙方聘請外籍教師;
二、乙方盡可能按照甲方的要求,物色合格的外籍教師供甲方選擇,並協助甲方作好談判和簽約工作;
三、在留學生自願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協助組織推薦留學生以文化交流的形式,參與甲方學校的中小學生口語、聽力活動課教學;
四、每介紹一位外籍教師,並經過甲方試用3個月合格者(任教期限為1年或1年以上),甲方另行支付等同外籍教師1個月工資的費用(5000元人民幣)給乙方作為勞務費;對不合格者甲方只支付等同聘用教師一月工資的30%的費用(1500元人民幣)作為乙方的勞務費。
五、留學生擔任口語、聽力活動課教學,每課時支付120元作為酬金(包括交通費);
六、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關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幫助東山區人民政府培訓英語教師的協議書
甲方執行單位:東山區教育局
乙方執行單位: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東山區教育局與外語外貿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於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並為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90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為30人,培訓期限為一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為280—300學時。
五、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於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東山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外語外貿大學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並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並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20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東山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三:
關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生到東山區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協議書
�������
甲方執行單位:東山區教育局
乙方執行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生處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的學生利用課余時間,以勤工助學的方式參與東山區小學生口語、聽力活動課教學活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作為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戰略合作夥伴,願意為乙方的學生勤工助學和社會實踐活動提供環境和幫助
二、乙方每學期派遣英語專業大學二年級、三年級口語、聽力能力優秀的大學生,到甲方指定的學校擔任口語、聽力活動課教學;
三、教學活動的教材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報酬按每課時40元標准計,另支付給乙方每生每次教學活動交通費10元整。同時,甲方按照每生每課時報酬的10%(即4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作為組織、指導和管理費用;
五、乙方負責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學生的管理和教學質量考核及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
六、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② 戰略合作協議書範本
甲方:
地址(郵編):
乙方:
地址(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編撰的報告,報告名稱為《 》(以下稱《報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內容:甲方向乙方購買《報告》。乙方通過郵件(電子版報告)、EMS(含發票、報告光碟及印刷版報告)向甲方提供《報告》產品;
第二條 項目期限: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到協議條款全部履行。
第三條 費用:報告單價 元/份,報告 份,費用合計 元(大寫 );甲方可以通過 方式將購買報告費用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書的約定完成合作事項;2.甲方有義務按時向乙方支付購買報告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有義務按時通過快遞提交報告;2.乙方有權按時獲得銷售報告收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報告,應全額退還賠償甲方所支付的購買報告費用,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購買報告費用5%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收到甲方購買報告費用後的 工作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按第一條約定遞送報告。因甲方拖延付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其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擴大;
4.本協議所涉及的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或通過其它任何渠道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項保密義務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七條 知識產權:報告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僅供甲方內部使用。報告數據解釋權歸乙方,甲方未經許可不得用於公開發布、轉載、使用或其他用途。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有效),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3.附件:甲、乙方信息。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乙方信息: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賬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甲方信息:
報告全稱: (□中文版 □英文版)
單位名稱:
報告聯系人姓名: 聯系人電話:
發票抬頭:
EMS郵寄地址及郵編:
EMS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電話:
郵件接收人姓名: 接收人電話:
郵件指定接收郵箱:
③ 戰略合作協議怎麼寫
甲方:
地址(郵編):
乙方:
地址(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編撰的報告,報告名稱為《 》(以下稱《報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內容:甲方向乙方購買《報告》。乙方通過郵件(電子版報告)、EMS(含發票、報告光碟及印刷版報告)向甲方提供《報告》產品;
第二條 項目期限: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到協議條款全部履行。
第三條 費用:報告單價 元/份,報告 份,費用合計 元(大寫 );甲方可以通過 方式將購買報告費用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書的約定完成合作事項;2.甲方有義務按時向乙方支付購買報告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有義務按時通過快遞提交報告;2.乙方有權按時獲得銷售報告收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報告,應全額退還賠償甲方所支付的購買報告費用,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購買報告費用5%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收到甲方購買報告費用後的 工作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按第一條約定遞送報告。因甲方拖延付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其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擴大;
4.本協議所涉及的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或通過其它任何渠道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項保密義務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七條 知識產權:報告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僅供甲方內部使用。報告數據解釋權歸乙方,甲方未經許可不得用於公開發布、轉載、使用或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