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的房子在轉租合法嗎
當然不合法。你既然是租的房子,你只有合同期限內的居住權,房屋內的結構和設施你是無權更改的(除非合同里有特別約定的),並且你沒有對該房子的處置權,即你不能在租賃期限內將該房子轉賣或轉租給他人。
如果被房東發現,他可以終止和你的租賃合同,並可以向你提起民事訴訟,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當然,現在這種情況很多,但那是私下進行,並不能讓房東知道,除非這房東是小白。總之這樣肯定不合法,至於你如何操作你自己看著辦吧。
B. 房東不同意轉租,我私下轉了,犯法嗎
法律分析:租房人沒經過房東同意轉租第三方屬於違法行為,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三)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閑置6個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七)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C. 未經允許轉租給第三方
法律分析:承租人未經允許轉租給第三方,出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D. 把我租來的房子轉租給別人違法嗎第三方租房人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拓展資料:
在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准;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具、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E. 沒經過房東同意轉租房子第三方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租房人沒經過房東同意轉租第三方屬於違法行為,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條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
F. 租房人沒經過房東同意轉租第三方算不算違法...
租房人沒經過房東同意轉租第三方屬於違法行為,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第三方轉租國家管嗎擴展閱讀: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將租入資產出租給第三方
(1)承租人應按約定數額、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這一義務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權;
(2)承租人應妥善保管和保護租賃物,並按合同約定正確地使用。合同沒有約定的,應按租賃物的性質和用途使用。中國經濟法規定,由於使用保管或維修保養不當,造成租用財產損壞、滅失的,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賃物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擅自將租賃財產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5)在租賃關系終止時,承租人有及時返還租賃物的義務。逾期不還租賃財產,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有添附或進行改裝的,在返還租賃物時,如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應將租賃物恢復原狀;如經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補償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裝所支出的費用。
G. 村集體土地轉租給第三方違法嗎
法律分析: 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土地轉包不得超過土地租賃的最高期限,超過期限的部分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條 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