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存货评估的主要方法
存货:对被评估单位存货(库存商品)的市场背景进行调查与分析,根据市场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单价,再乘以核实后的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即成本法。
成品石料,帐面数量为24,000.00立方米,实际数量为24,000.00立方米。
成品石料是被评估单位生产的主要库存商品。经现场勘察,该产品质量合格。
由于产成品能正常销售,本项目评估采用假设销售法评估,评估公式:
正常销售产品的评估值=不含税出厂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净利润折减率]×数量。
① 不含税出厂单价的确定
评估人员经过市场价格咨询,被评估单位成品石料销售单价与市场上其他厂家的价格无显著差距,故评估时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成品石料不含税平均出厂销售单价(69.19元/立方米)进行计算。
② 销售费用率的确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采矿业相应数据,可以知道历年采矿行业的投入与盈余,根据相关数据最终估算行业平均销售费用率为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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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监盘程序
⑴存货监盘的观察程序。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审计人员应当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
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审计人员应当查明未纳入的原因在实施存货监盘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跟随存货盘点人员,注意观察被审计单位事先制定的存货盘点计划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盘点人员是否准确无误地记录了被盘点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⑵存货监盘的抽查程序。审计人员应当进行适当抽查,将抽查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盘点记录相核对,并形成相应记录。
抽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证实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计划已得到适当的执行(控制测试),而且也是为了证实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实物总额(实质性测试)。审计人员应考虑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记录选取抽查项目。
㈡ 各行业的税率是多少
各行业的税率分别为17%、11%、6%、3%。具体由企业性质和经营的项目来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卖旧钢材适用什么税率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