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营钢材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你是想做钢材贸易,不敢内贸还是外贸,都叫钢贸。
1.准备一点钱,大概最低50万起吧,当然多多益善,据说很多起家的都是从50吨 100吨开始卖的。
2.选择一个钢材品种,比如你做钢板还是卷钢,是做螺纹还是盘圆,当然最好还是了解下你的客户需要什么,你就供什么。
3.找个钢厂做代理,钢厂可能嫌你实力小不搭理你,就找钢厂的大代理,关系处处好,人缘做做好,人脉拉拉好,这是你的营盘。
4.借抬头,挂靠,如果有朋友提携,就挂在他那里做,省去你很多事,自己注册单干得事,水到渠成再说。
5.你说的手续不是障碍,最重要的是把钢材卖出去,还要钱能收回来。
② 吉林市钢材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吉林市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购销、联营、串换、协作、开发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外的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冶金料、废旧金属材料等金属材料(以下简称钢材)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钢材市场交易在国家的调控下,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市场交易要公开化、票据化、规范化、法制化。
组建钢材市场交易必须坚持管理者和经营者相分工的原则。第四条市物资局是市人民政府钢材市场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的钢材市场。日常工作由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其职责为:审查经营条件、办理钢材外运证明手续。组织实施有关钢材市场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办法,统一管理钢材市场的各种图章。第二章经营范围和资格第五条申请经营钢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填写《吉林市钢材进场经营中申请登记表》,向物资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核发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进场经营。第六条物资供应企业要严格按物资管理部门确定的分工和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组织购销。
工业主管部门的供应机构,只能供应本系统企业使用的钢材。
生产企业的销售机构,可以批发零售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第七条下列钢材必须在钢材市场内经营:
(1)国家和地方投放市场的;
(2)使用钢材的单位库存剩余的;
(3)回收部门用废旧金属加工的;
(4)进口购进的;
(5)企业用自销产品串换的;
(6)企业间互相调剂、串换的;
(7)有关部门搞协作或补偿贸易购进的。第三章交易管理第八条经营钢材都必须进入钢材市场进行交易,严禁场外交易。
所有的交易活动都必须在市场的管理和指导下进行。第九条未取得经营资格的生产建设单位,需要销售其超储、积压及企业自行加工,进口串换等钢材时,必须报市钢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批,必须在钢材市场内销售。第十条生产企业按季度、品种、规格完成国、省、市指令性计划任务后自销钢材的也必须进入市场。第十一条经营再生钢材回收的企业严禁从个人手中购买铁路、油田、供电、矿山、城市公用和军事设施上的专用钢材。
向个人收购非生产用钢材,严格执行专点收购和登记制度。第十二条承担计划供应任务的物资供应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不准擅自截留或转计划外销售。计划内物资转计划外销售的必须经计委、物资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三条在交易大会上签订的钢材交易合同,必须由钢材市场统一签证,并经钢材市场审核加盖“吉林市钢材市场合同签证章”方可生效。第十四条物资经营企业要逐步推行对生产建设单位实行定时、定量、定品种的承保和承包配套供应钢材。第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用短线品种搭配滞销品种;不得倒卖经营许可证、批件、订货合同、发票、提货单,不得从企业套购紧俏钢材转手倒卖,不得为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提供帐号、代定合同、代开发票。第十六条销售钢材必须有一定量的库存,必须有合法的进货凭证,严禁指控卖空。第十七条进入市场交易的钢材,要有质量保证书、化验单、产品合格证。
伪劣、过期报废和国家公布的淘汰钢材,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第四章价格及收费管理第十八条销售钢材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国家有最高限价的,必须执行最高限价,没有最高限价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钢材调剂串换、委托代办、代购代销可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第二十条进入交易市场经营钢材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管理费。第二十一条在钢材市场销售的钢材要明码标价、一货一签。第二十二条购销业务核算,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或商业汇票,不得支付现金(小额除外),不得搞两票,支票加现金逐笔业务开两张发票的方式结算。
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必须凭市场交易合同,通过银行办理货款结算。第二十三条经营钢材必须使和税务部门印制的“吉林市钢材市场专用章”的发票。第五章运输管理第二十四条凡需向外发运钢材的,必须向市物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盖有“吉林市钢材市场运输专用章”的运输证明办理发运手续后,方可运输。
需要向省外发运钢材的,必须持市运输证明,到省钢材办理出省手续。
③ 出口钢材需要什么手续
出口钢材需要的手续
一、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钢材出口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二、钢材出口产品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钢材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钢材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
三、钢板出口报关所需的单证:
1、货物装相当
2、国际采购贸易合同
3、形式发票
4、提单
5、委托代理报关书
四、单证无误之后接下来钢板出口的整体操作流程如下:
1、国内备齐货物
2、根据钢结构尺寸订舱:普柜、大柜、高柜、框架柜、开顶柜、散货船等
3、船公司递交订舱托书,等待船公司出号
4、放箱
5、根据截港时间安排提空箱装箱的时间
6、装箱-加固
7、送货到码头
8、制作贸易单据
9、根据截关时间报关
10、海关如查验配合查验,不查验则直接放行
11、放行后上船
12、船公司出具提单
④ 卖钢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只要有货源,有客户,能开发票就OK了
⑤ 请问各位想注册一个钢材贸易公司要怎样办理公司手续以及费用
注册流程:
1、公司核名
时间:1—3个工作日
流程:打开当地工商局网站,确定公司类型、公司名称、注册资金、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在线提交申请。
2、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流程:名称审核通过后,确认公司注册地址高管信息、经营范围,提交预申请。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当地工商局递交材料。
3、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流程:携带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交件人员身份证原件,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
时间:1—2个工作日
流程:携带营业执照,到指定公安局刻五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发票章;
公司日常运营需要的基本费用如下:
1、 租金。
公司运营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按照各地的房产租赁市场价,租金每年1万以上。创业之初选择这样的地方作为注册地址也是一个好选择。
2、 营业执照年审。
会计事务所代理 500元左右
3、 银行管理费。
300-1000元/年。各银行收费标准不同
4、 会计服务费。
公司创业初期没有固定坐班会计的时候一般选择财务公司代理记账,委托会计资格的财务公司进行定期记账,报税,一般0申报收费2000元/年,需要代理开具发票的一般在2400-3600元/年 不等。(小规模公司)
一个公司的费用更多的是各种经营生产行为中的人员,采购,管理,销售渠道,研发,设备,办公等方面的各种成本。
而一切收入都是依靠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收入来维持。
(5)钢材批发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公司注册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
1、实收资本:
是指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
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2、注册资本:
是指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
注册资本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司注册
⑥ 开个钢材门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AIC
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做好
如果饮食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
特殊行业处理特殊文件。申请网络如互联网文化许可证,烟草专卖证。申请公安局出具雕刻雕刻网
⑦ 鞍山市钢材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钢材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钢材市场是指钢材交换和交易场所的总和。包括集中的钢材交易场所、经营网点和物资交流会等其它钢材交易场所。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办钢材市场以及进行钢材交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经营者从事钢材交易活动,应依法经营,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公平竞争的原则,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钢材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对钢材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钢材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法核准钢材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颁发营业执照;
(三)对集中交易的钢材市场的开业、变更、注销进行登记;
(四)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进行检查监督,查处钢材交易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六)监督管理钢材广告,查处违法广告;
(七)监督管理交易票证和钢材质量、数量;
(八)履行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物价、技术监督、税务、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按各自的职能共同做好钢材市场管理工作。第六条钢材市场的设立、变更、终止,按《鞍山市市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七条从事钢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第八条从事钢材经纪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经纪人资格认定,办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证、照,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纪活动。第九条外埠企业来鞍设立从事钢材交易的联络、服务、信息收集等业务的办事机构,应持派出企业法人出具的资格证明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它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埠企业驻鞍办事机构登记证》;无办事机构,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第十条钢材经营实行代理制的单位,必须持有代理合同或法定授权委托书,按照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展代理活动,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钢材,除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钢材外,均可上市交易。第十二条非钢材生产企业超储积压、以物抵债的钢材,关停并转企业和停缓建项目积压钢材,可以上市销售;按规定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持有关部门批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一次性经营手续。第十三条钢材经营可以开展批发、零售、易货、调剂串换、竞价成交、委托代理等各种交易方式。第十四条上市经营的钢材必须有质量认证书、质检单或合格证书,并与产品的实际质量相符。没有合格证的次品材必须出具质量说明书。第十五条钢材销售价格国家实行定价、指导价格或监审管理的品种,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它品种随行就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第十六条钢材交易除即时结清者外,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经济合同,并本着自愿的原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第十七条钢材交易必须配置和使用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要求,并经有关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第十八条钢材交易成交后,必须开据税务部门制发的发票,并持交易发票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证盖章。第十九条凡从事钢材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须定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报生产资料销售情况统计表。第二十条钢材经营者应依法交纳税费。第二十一条钢材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尺少秤;
(二)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三)采取贿赂手段,销售或购买钢材;
(四)签订虚假合同;
(五)采用违法手段侵犯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六)使用票据时弄虚作假;
(七)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八)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欺骗和误导购买者;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⑧ 内蒙古销往蒙古国钢材需要什么手续
钢材进口手续如下: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⑨ 成立一个钢材批发的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创办、经营钢材贸易公司-设立流程
公司设立有哪些流程?股份制如何操作?公司结构如何规划?
钢材贸易公司宜设立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因为钢材贸易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流量大,利润率低,应缴纳的主要税种增值税,非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使用普通发票必将加大你的纳税额,同时,没有增值税票也不利于批发销售,从而影响经营规模的扩大。
成立一个公司所大概需要45天 (资料准备齐全情况下)
1、工商注册(工商局) 3天
2、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监督局) 3天
3、银行基本户的开立(验资银行) 3天
4、税务登记(国税局、s地税局) 35天 注:一把纳税人所用时间比较长。
5、贷款证(中国人民银行) 1天
公司设立容易运作难,若想创立自己的钢材贸易公司,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者,应具备以下素质:
1、市场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
2、要有全局观念,好的业务经理不一定是好老板;
3、生意可遇不可求,把握好资金流向,做到不赊销;
4、培养并利用好人才,私营企业要树立“举贤不避亲,任人不唯亲”的用人观。
同时,公司成立之初就要做到产权明晰,股东的选择、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的结构、利润的分配,都要具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是指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会议。创立大会的决议事项应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有权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发起人在筹办公司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费用,出自公司财产。如果发起人虚报或滥用筹办费用,会使公司财产减少,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应当对筹办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为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其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额、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等内容。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同时提交有关的财产评估报告和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有关文件。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是证明发起人法人资格的文件。发起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加盖其登记主管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发起人是其他法人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法人资格的有关文件。如社团法人需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是其《居民身份证》,因此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由股东大会决议,由符合法定表决权的股东签名或盖章。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因此应提交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董事会决议或聘任书。
9.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应提交董事会决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时,首先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规定、准予使用的名称,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11.公司住所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是租赁的,应提交房主的房产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房产证明文件应是《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在建房也可以是有关房产的投资证明、开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住所是发起人作为股份投入使用的,应提交发起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房产证明文件,并应提交发起人出具的出资说明。
12.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它是指全体股东在股东成员中指定某个成员作为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股东以外的人来代理股东进行申请登记注册活动的证明文件。该文件的形式应是委托书,该委托书应由全体股东盖章或者签字。股东是法人的应加盖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签署姓名。
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其内容应齐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要求。鉴于其重要性,将专节论述。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真实、合法的证明。具有法定资格的资机构应是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应是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报告应明确载明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同时提交经注册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能证明自己的法人资格的文件。如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社团法人的社团法人登记证等。能证明自然人身份的,应当是《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这里应提交两种文件:一种是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一种是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证明文件。
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均是自然人,所以,能载明其姓名和住所的文件应是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因此,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产生方式应据公司章程而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果是股东委派产生,应提交经委派股东盖章的对董事、监事的委派书;如果是选举产生,则应提交股东会的决议,该决议由会议的股东盖章或签署姓名。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因此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的载明其聘任经理事项的聘任书。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其任职文件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其任职可以由股东委派产生、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指定产生。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应是委任书、股东会决议或者载明国家投资部门或授权部门指定任职的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对于符合规定准予使用的名称,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9.公司住所证明。
公司住所是租赁用房的,需提交房主的《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复印件或有关房产权的证明文件及租赁协议。
公司的住所是股东作为出资投入使用的,则提交股东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有关房产权证明的文件及该股东出具的证明文件。
除上述九种文件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需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证明文件及对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设立期货经纪公司的,应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