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提供假钢材质量保证书承担什么责任
提供假钢材质量保抄证书,涉嫌欺诈,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Ⅱ 销售不合格钢筋的处罚
法律分析: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Ⅲ 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理
1、购买了质量不好的商品
首先应该携商品和有关票据到商店去交涉,说明情况。
如果交涉无效,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无用,消费者可继而向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如果觉得向政府部门反映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
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自己的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利益,指导群众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如果消费者觉得自己受到的损害重大,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2、购买了假冒商品
可携带假冒商品及有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调查处理,帮助追回损失的货款。
如果是怀疑购买了假冒商品,要先请上述两个部门的有关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商品后再作处理。
如果当地已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请他们帮助鉴定、调查,使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
(3)工程用假冒钢材怎么处罚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Ⅳ 我是施工单位,进了一批钢材,但是与产品的材质单不符,质量监督局根据十八条说是假冒产品进行查封。对吗
得罪人了吧?
而且要看你做的是什么工程吧,一般材质单的要求不会很严格的。而且其实并不是每次都能对上号的,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吧。
还有,实在不行,去给监督局局长送点礼。。
Ⅳ 非国标钢材监管或处罚
你们销售的钢材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无论是否告知客户或价格和正品有差距,均认为是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