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工伤二次手术费,当然是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工人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进行工伤康复的花费,符合限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工人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能够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花费按照国家限定的准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贰』 工伤第二年取钢板费用谁报
职工工伤经治疗出院后的二次手术费与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次手术既可以是第一次治疗的延续,也可以按“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对待,都不影响工伤待遇。工伤鉴定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能报销,因为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如果在前次赔偿有预留的例外。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叁』 工伤鉴定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能不能报销
做了工伤鉴定,也就是评残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社保是不报销的,如果你的二次手术是在评残后做的,那这个费用就只能由公司来承担。
但做为一个公司来说,他应该明白,要等到医疗完全终结(也就是不会再产生任何医疗费用)后再带你去做工伤鉴定的。
『肆』 工伤骨折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是否报销
13 一、 工伤 骨折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是否报销 可以进行报销,但是如果在第一次中工伤已经全额进行报销的话,是不能再次报销。 二、《 工伤保险条例 》的相关法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 工伤认定 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 伤残 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工作中导致骨折的话,鉴定是属于工伤的话,在治疗的过程中所有的费用都是可以通过工伤报报销来进行相关的报销,但是如果工伤保险已经一次性支付了所有的治疗费用,再次进行第二次手术、第三次手术的时候是不会进行报销的。
『伍』 交通事故中二次手术取钢板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能愈合
取钢板大概需要2万左右,不过这得看你在哪个医院治疗的,一般在3到6个月可以愈合
『陆』 工伤鉴定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谁承担
如用人单位已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柒』 工伤一次性赔偿后取钢板的费用怎么处理
工伤一次性赔偿之后取钢板费用自理。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回,解除劳动关答系获得了一次性赔偿,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之后旧伤复发的费用,包括取钢板的费用,应当由工伤职工自理。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捌』 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手术费谁承担
法律分析: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手术费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玖』 工伤鉴定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能不能报销
工伤鉴定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能报销,因为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回赔偿的一部答分,如果在前次赔偿有预留的例外。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