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锈钢原材料的ROHS报告、SGS报告和材质证明三样的关系是什么 他们各代表什么相互包含还是怎么样
RoHS是欧盟颁布的电子设备中有害物质限制指令。RoHS报告就是指具有权威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RoHS检测的测试结果报告。
SGS是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它可以对各个行业的法规指令进行检测。如果你只在RoHS行业,那你这里的SGS报告大概就是指SGS对产品测试RoHS后出的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何其多,SGS只是其中一个,不过因为它是检测行业的老大,所以很多人都直接把他出的RoHS报告简称为SGS报告。其实你这个SGS报告应该是属于RoHS报告。
材质证明:生产厂家证明产品使用的主要是什么材质,并保证每次使用的没有变更。其内容可包含材质成分表及物理/机械性能测试结果等。
❷ 环保等级证书是什么东西,要到什么部门进行检测
如何办理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
(一)申请认证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属国家公布可开展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种类名类;
( 2 )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 3 )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
(二)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 2 )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 3 )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4 )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凡申请认证的企业可向本省环境保护局或本市环境保护局领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书》。本省环境保护局在接到申请书 30 日内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企业将审核后的申请书报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进行审核。
如何办理环境保护产品的认定?
(一)申请国家级、省级环保产品认定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认定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有齐备的生产条件和必要的检测手段;
( 3 )有健全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能正常批量生产;
( 4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 5 )不属于限制使用或将淘汰的产品。
(二)凡申请国家级、省级认定单位,可向本省环境保护局或本市环境保护局领取《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申请书》。申请省级认定的产品,本市环境保护局对申请认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本省环境保护局进行评审。申请国家级认定的产品,由本省环境保护局进行预审,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审。
❸ 蚀刻不锈钢是否可以在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如可以应如何办理或是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可以吗
可以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你可以在网上查询一下你所在地的省一级环保部门颁布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制度, 如《陕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制度(暂行)》。里面规定有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
3、污染物排放许可核定报告。
对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临时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环保设施整改报告。
把材料提交给当地的环保部门后,然后询问还缺少什么材料,按照环保部门需要的材料进行提交就行了。
废水处理方面,如果你们能自行处理就自己处理了,如果不能自行处理可交由其它可以处理的单位进行处理,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必须签订合同,(而且是危险废物的话还要执行危废转移三联单)。这样便于责任明确。
下面我把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暂行)全文附后:
陕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制度(暂行)
来源: 污控处 发布时间: 2009/11/11 2:33:31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改善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陕北石油煤炭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大气和水体排放污染物单位的许可证管理。
第三条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发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1、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2、装机容量在三十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厂。
第五条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除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以外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环境日常管理。
第六条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 凡直接或间接向大气和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向具有核发排污许可证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八条 在本制度公布之前已建成并投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本制度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具有核发权的环境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在本制度公布之后的建设项目应在试生产前,向具有核发权的环境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九条 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软件等方式提出。
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参照《陕西省水污染物排放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办结的经本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办结,并将延期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办理结果应当在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
3、污染物排放许可核定报告。
对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临时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环保设施整改报告。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排污许可证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排污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三条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环境容量、总量控制目标,核定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
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
1、生产装置和工艺及污染治理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
2、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达到国家和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并做到达标排放。
3、根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
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并负责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 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需要限期整改的排污单位,应当向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限期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完成后,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发给排污许可证。
新的建设项目在试运行前三十日必须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在三十日内换发排污许可证。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之日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排污许可证。
第十八条 排污许可证的持有单位每年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和排污许可证副本接受检查但不须核查。受理单位应根据持证单位的排污情况,将其年检结果列入排污许可证副本
第十九条 在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总量、浓度拟发生重大变化的(超过原许可量10%或浓度变化超过20%),应当在发生变化前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重新换发排污许可证。
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发生资产重组、租赁、转让、兼并的,新排污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发生资产重组、兼并、租赁、转让单位的排污量不得超过原排污单位的排污量。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注销手续。并责令排污单位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被终止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的可由发证机关恢复其终止的排污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严禁超过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严禁涂改、出租、出借、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排污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持证单位应当建立环境治理台帐,记载排污许可证规定事项及执行情况,并记录其他环境保护活动情况,长期保存,并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条、《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陕北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条例》进行处罚。被中止或吊销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在被中止或吊销排污许可证期间仍排放污染物的和排污单位发生变更、资产重组、租赁、转让等情况,未重新申请或经申请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按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处理。
(二)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处罚。持证单位排放污染物发生重大变化,未提出变更申请,换发许可证的,依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处理。
(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超越职权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违反程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对不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或者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方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撤销排污许可证审批文件,收回证件。
(四)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淘汰产品和政府决定搬迁的企业及涂改、出租、出借、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排污许可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污染物排放数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监督管理过程中越权审核发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排污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十八条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陕西省渭河流域排放水污染许可证管理制度》及配套文件原《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❹ 不锈钢板合格证是什么
不锈钢没有合格证,只有材质证明书,俗称质保书。国内任何上游钢材企业,都会内对自己的钢材容生产时,向国家申请材质说明书,任何化学成分得到国家检测后才能被生产出来。但是对于部分无锡 温州的小钢材生产的压延料或者改轧料是没有材质说明书的。每个材质书会根据厚度、尺寸、和化学元素而独立证明的质保书。正规的质保书都会有这些,而且会有钢厂的钢印。
❺ 不锈钢办理哪些证书和哪些资质
不锈钢是属于金属材料不锈钢(Stainless Steel)指耐空气、蒸汽、水等弱腐蚀介质和酸、碱、盐等化学浸蚀性介质腐蚀的钢 ,又称不锈耐酸钢 。实际应用中,常将耐弱腐蚀介质腐蚀的钢称为不锈钢,而将耐化学介质腐蚀的钢称为耐酸钢
❻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什么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国内最权威的绿色产品、环保产品认证,又被称作十环认证,代表官方对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的认可,由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为唯一认证机构,通过文件审核、现场检查、样品检测三个阶段的多准则审核来确定产品是否可以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想要了解见账号名称
中文名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认证步骤1
初次认证
认证步骤2
增项认证
认证步骤3
境外企业认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概念和依据
环境标志图形中心由青山、绿水、太阳组成,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相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其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该标志具有明确的产品技术要求,对产品的各项指标及检测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已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I型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官方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正是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健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而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可以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最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及ISO 14024《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I型环境标志 原则和程序》标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在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保持同步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互认工作,目前已经与德国、韩国、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签订了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已成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技术壁垒的有力武器。为促进企业可持续生产战略的实施。2006年10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该意见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2007年6月3日,针对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又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中国环境标志已成为国家推动循环经济战略的重要手段。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程序
A、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B、增项认证
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免检申请;
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
C、境外企业认证
1.境外企业或经销商就其在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产品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境外企业),并按境外企业认证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报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3.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
4.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和抽样方案,产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与国内认证企业年检区别的是,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增加一次市场抽检。
D、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E、复评认证
1.三年到期的认证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和范围
1 家用制冷器具 500L以下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
2 无铅车用汽油 点燃式内燃机的燃料
3 再生纸制品 以废纸生产的再生纸和装饰及建筑材料
4 无汞镉铅充电电池 各类充电电池
5 无汞干电池 各类干电池
6 防虫蛀毛纺织品 防虫蛀类毛纺织品
7 包装制品 替代不易降解的塑料膜类、袋类包装制品和纸塑复合包装制品
8 软饮料类 不含乙醇的饮料制品
9 节能荧光灯 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半灯具
10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管 双端荧光灯管
11 节能电子镇流器 独立式电子镇流器
12 儿童玩具 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明显为他们使用的玩具
13 低噪音洗衣机 额定洗涤容量在8kg(含)以下的洗衣机(包括脱水机)
14 节能、低噪音房间空气调节器 采用全封闭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以下,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15 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 使用城市燃气的灶具、烤箱、烤箱灶和燃气饭锅
16 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 与饮用水、饮料或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
17 无氟氯化碳工商用制冷设备 除家用制冷设备和车、船用制冷设备外的各类制冷设备
18 家用微波炉 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微波炉
19 无石棉建筑制品 各种用其他纤维替代石棉纤维的建筑制品(瓦、管和保温材料)
20 替代卤代烷灭火器 ABC干粉灭火器、AFFF水成膜泡沫液、CO2灭火器、水系灭火器、惰性气体、HFC、HCFC等灭火剂制造的灭火器
21 磷石膏建材产品 以磷石膏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各类石膏建材产品(板除外)
22 生态纺织品 各类纺织品和各阶段产品如纤维、纱线、辅料等,不含地毯
23 非铝质压力炊具 以铁和不锈钢为主体材质制成的各类压力炊具
24 安全性防虫蛀剂 以樟脑或拟除虫菊酯为原料生产的衣物、书籍类防虫蛀剂产品
25 低辐射彩色电视机 接受彩色广播电视信号的电视接收机
26 磁电式防垢水处理器 应用磁、电原理进行水处理。防止水垢产生的产品
27 低污染型摩托车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设计车速大于等于或50km/h的两轮和三轮摩托车
28 建筑用塑料管材 替代铸铁管和镀锌管的建筑用塑料管和塑料-金属复合管和管件
29 静电复印机 采用干法显影、热定影的复制文献和图纸的普通纸静电复印机
30 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 替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各类产品。包括制冷剂、发泡剂、抛射剂、清洗溶液、灭火机、灭菌剂等产品
31 无CFCs泡沫塑料 除一次性发泡餐具外的发泡塑料产品
32 气雾剂 无CFCs气雾剂产品,不含杀虫气雾剂
33 再生塑料制品 以废塑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再生塑料制品
34 一次性餐饮具 以生物降解、光生物降解和易于回收材料制成的一次性餐饮具
35 包装用纤维干燥剂 以改性植物纤维制成的包装用干燥剂
36 轻型汽车 以点燃式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设计时速不小于50km/h的汽车
37 飞碟靶 射击运动中使用的飞碟把
38 无烟盘式蚊香 以家用卫生杀虫剂、植物性粉末、碳质粉末、粘合剂和着色剂等原料混合制成的无烟盘式蚊香
39 光动能手表 仅以光动能电池系统驱动的手表
40 水性涂料 以水为溶剂或分散介质的涂料及其相关产品
41 金属焊割气 具有焊割功能的烃类气体和使用添加剂的新型金属焊割气
42 塑料门窗 按照统一规范进行组装的、安装的各类塑料门窗
43 微型计算机及显示器 电脑主机和显示器
44 卫生陶瓷 洗面器、坐便器、净身器、洗涤槽、蹲便器、浴缸等卫生陶瓷
45 粘合剂 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用粘合剂、木材加工用粘合剂、水基型纸塑复合薄膜用粘合剂、制鞋用和地毯用粘合剂
46 轻质墙体板材 石膏板、纤维增强水泥板、加气混凝土板、轻集料混凝土条板、混凝土空心条板、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及复合板等
47电话(HJ2508-2011)本标准适用于电话,包括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
48 建筑砌块 建筑空心砌块
49 干式电力变压器 电压等级为35KV级以下的干式电力变压器(包括自耦变压器)
50 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 办公及家用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
51 空气卫生香 由中草药和其它天然植物粉末等材料混合而成的卫生香类产品
52 家具 室内家具与配件,包括可移动的、手提式或固定到墙壁上的产品,用于布置房间的产品以及室内用的门
53 壁纸 以纸为基材,以PVC为面层的壁纸
54 鞋类 运动鞋、职业用鞋、儿童鞋、男士及女士鞋、防冻鞋、休闲鞋、流行款式鞋和室内用鞋等类型的鞋
55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的硝基类、聚氨酯类、醇酸类溶剂型面漆和底漆
56 水嘴 公称通径为DN15、DN20、DN25,公称压力不大于1.0MPa,介质温度不大于90℃条件下使用的,安装在厨房、盥洗室等卫生设施上的水嘴,如:普通水嘴、面盆水嘴和厨房洗涤水嘴等。本标准不适用于浴盆水嘴和淋浴水嘴。
57 复印纸 适用于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办公一体机等办公设备使用的复印纸
58 预拌混凝土 适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59 再生鼓粉盒 适用于单色和彩色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用再生鼓粉盒
60 橱柜 适用于各种台面的厨柜与配件,厨房用灶具和水池除外。
61 杀虫气雾剂 适用于各类杀虫气雾剂产品
62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适用于溶剂基凹印油墨、溶剂基柔印油墨、水基凹印油墨、水基柔印油墨以及凹印和柔印油墨所使用的溶剂
63 胶印油墨 适用于除辐射固化油墨之外的胶印油墨
64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 适用于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的数字式复印机、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等复印设备。
6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通常分为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建筑群),可按需要分为规划设计阶段和验收阶段两个阶段实施。
66 防水卷材 适用于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膨润土防水毯。不适用于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符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67 刚性防水材料 适用于无机堵漏防水材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沙浆和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68 防水涂料 适用于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双组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单组分丙烯酸脂聚合物乳夜防水涂料)和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聚酯胺防水涂料、改性环氧防水涂料、聚脲防水涂料。不适用于煤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69 家用洗涤剂 适用于家用洗涤剂,包括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洗剂和洗手液。
70 木质门和钢质门 适用于木质门、钢质门和钢木复合门。
71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适用于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其它类型的速印机产品可参照使用。
72 采暖散热器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中,以热水或蒸汽为热媒的采暖散热器,不适用于钢制闭式串片散热器。
73 皮革和合成革 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和聚氨酯合成革。
74 箱包 本标准适用于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箱包。2010年7月1日实施。
75 鼓粉盒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成像方式的打印设备所使用的,由新零件,或新零件或再使用零件全新制造的鼓粉盒。2010年7月1日实施。
76 人造板及其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地板、墙板等产品。本标准替代HBC17-2003。
77 文具 本标准适用于以办公、学习等为使用目的的文具或类似用品。
78 喷墨盒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喷墨显像技术设备的喷墨盒,包括新品喷墨盒和再生喷墨盒。
79 编制技术要求 适用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
80 木制玩具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质量占玩具总质量95%以上的木制玩具。
81 喷墨墨水 本标准适用于喷墨设备用墨水,不适用于辐射固化喷墨墨水。
82 电线电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线电缆产品。
83 壁纸 本标准适用于以纸或布为基材的各类壁纸,不适用于墙毡及其他类似墙挂。本标准替代HBC 23-2004
84 印刷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2503-2011)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板印刷方式的印刷过程及其产品。
85 照相机(HJ2504-2011),本标准适用于照相机 不包括具有拍照功能的移动电话及其它设备。
86 移动硬盘(HJ2505-2011),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硬盘产品。
87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2506-2011)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屏幕尺寸和显示方式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包括阴极射线管、液晶、等离子体等作为显示部件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主要功能为电视的不具备调谐器的电视显示或监视设备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替代HJ/T 306-2006
88 网络服务器(HJ2507-2011) 本标准适用于网络服务器,从结构分包括台式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和刀片式服务器,从功能分包括计算服务器和存储服务器。
89 电话(HJ2508-2011)本标准适用于电话,包括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
90 碎纸机(HJ 2509-2012)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办公用碎纸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❼ 不锈钢也会生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不锈钢表面存积着含有其他金属元素的粉尘或异类金属颗粒的附 着物,在潮湿的空气中,附着物与不锈钢间的冷凝水,将二者连成一个 微电池,引发了电化学反应,保护膜受到破坏,称之谓电化学腐蚀。不锈钢,通俗地说,不锈钢就是不容易生锈的钢。不锈钢的不锈性和耐蚀性是由于其表面上富铬氧化膜(钝化膜)的形成。这种不锈性和耐蚀性是相对的。试验表明,钢在大气、水等弱介质中和硝酸等氧化性介质中。
目前市面上所有的不锈钢的不锈机理都是因为存在Cr元素。不锈钢耐蚀的根本原因(机理)是钝化膜理论。所谓钝化膜就是在不锈钢的表面有一层以Cr2O3为主的薄膜。
❽ 不锈钢是环保材料吗达到什么环保等级
应该算是比较环保的,不锈钢的成分没有什么有害的元素。虽然很难降解,但这也是不锈钢的最大特点。至于达到环保等级。那还得专家鉴定。
❾ 我们是做不锈钢管件的,现在客户让提供环保证书,这个到底是什么
你说的这个证书,全称叫“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其作用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一样,是一种体系认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投标时甲方的招标文件中要求贵公司提供环保证书。
ISO 14000 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07技术委员会(TC207)从1993年开始制定的一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它包括了环境管理体系(EMS)、环境管理体系审核(EA)、环境标志(EL)生命周期评价(LCA)、环境绩效评价(EPE)、术语和定义(T&D)等国际环境管理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的焦点问题,向各国政府及各类组织提供统一、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产品的国际标准和严格、规范的审核认证办法。
❿ 我是做不锈钢的 办营业执照需要先办环保证 怎么办 需要多少钱
环保证是属于环保局的管辖范围。你去当地的环保局打听一下,这个貌似不算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