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允許的磅差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計量有關規定,地磅允許誤差是千分之三,也就是說,在±3%之內,都屬於正常。
法律依據:《電子秤檢定規程JJG539-97》 交貨數量以買方驗收過磅數量為准。買方驗收過磅數量與賣方發貨磅單如有磅差,在百分之三以內按買方地磅數為准,超出百分之三的賣方有權要求以第三方公磅數為准,公磅費用由失誤方承擔。
B. 螺紋鋼理論重量和實際過磅重量相差是多少范圍內
6-12mm,在±7%內;14-20mm,在±5%內;22-50mm,在±4%以內。
C. 螺紋鋼12到36的國家允許負差范圍含重量及長度負差是多少
重量差:
6MM~12MM的螺紋鋼允許最大下差為7%。
14MM~20MM的螺紋鋼允許最大版下差為權5%。
22MM~50MM的螺紋鋼允許最大下差為4%。
鋼材按不同的型號有其國際標准即理論重量,但生產的鋼材往往比這個重量要輕,從而從中賺取差額,這個差距就是負差,也叫下差。
負差的計算方法:
負差=理論重量/實際重量-1
D. 國家規定的磅差是多少
一般而言,磅差不超過當事人約定的范圍(比如±3‰)的,按其中一方的過磅數量為准計價,雙方互不究責;超過約定磅差范圍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第三方公磅過磅並以公磅數量為准計價,公磅費用由與公磅磅差較大的一方(失誤方)承擔。
磅差條款的作用主要在於避免買賣雙方因貨物在途合理損耗、磅秤誤差等產生的較小的貨物重量差額引發合同糾紛。
(4)國際螺紋鋼允許磅差多少擴展閱讀:
【示例】
交貨數量以買方驗收過磅數量為准。
買方驗收過磅數量與賣方發貨磅單如有磅差,在±3‰以內按買方地磅數為准,超出±3‰的賣方有權要求以第三方公磅數為准,公磅費用由失誤方承擔。
【注意】
實際交貨數量與約定交貨數量的差額,不是「磅差」。
實際交貨數量與約定交貨數量的差額條款,適用於不便於切割、分割的計重貨物,或者出於便於運輸和節約運輸成本的考慮,多交或少交一定數量的貨物時,以實際交貨數量進行結算,不認為構成違約。
少交貨的免於承擔違約責任,多交貨的買方不得拒收多交部分貨物。比如統一規格的成卷的成品包裝紙,訂單100噸,32噸/車,裝3車即送貨96噸,少交貨4噸怎麼處理,就需要約定差額條款來規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磅差
E. 鋼材期貨交割標准說明(以線材為例)
鋼材期貨交割標准(以線材為例)
一、交割單位
線材期貨標准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每手10噸,交割單位為每一倉單300噸,交割應當以每一倉單的整數倍交割。
二、質量規定
(1)用於實物交割的線材,質量應當符合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牌號為HPB235的有關規定。
(2)交割線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當符合國標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的規定。
(3)每一標准倉單的線材,應當是同一生產企業生產、同一牌號、同一注冊商標、同一公稱直徑的商品組成,並且組成每一倉單的線材的生產日期應當不超過連續兩日,且以最早日期作為該倉單的生產日期。
(4)每一標准倉單的線材,應當是交易所批準的注冊品牌,應附有相應的質量證明書。
(5)線材交割以實際稱重方式計量。每一倉單的實物溢短不超過±3%,磅差不超過±0.3% 。
(6)倉單應由本所指定交割倉庫按規定驗收合格後出具。
三、交易所認可的生產企業和注冊品牌
用於實物交割的線材,應當是交易所注冊的品牌。具體的注冊品牌和升貼水標准,由交易所另行規定並公告。
四、指定交割倉庫
由交易所指定並另行公告,異地交割倉庫升貼水標准由交易所規定並公告。
鋼材期貨交割標準的常見問題
問:會員單位和投資者在進入交割之前,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答:一是自然人不能參與鋼材期貨的交割。根據相關規定,螺紋鋼、線材期貨0909合約最後交易日(即9月15日)前第三個交易日(即9月10日)收盤後,自然人客戶該螺紋鋼、線材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自最後交易第二個交易日(即9月11日)起,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直接由交易所強行平倉。
二是進入交割前的持倉調整。根據相關規定,螺紋鋼、線材期貨0909合約進入交割月(9月)後,螺紋鋼、線材合約投機持倉應當是30手的整倍數,新開、平倉也應當是30手的整倍數,套期保值持倉也有相似的規定。各會員單位應及時了解客戶的持倉狀況、交割意願,提醒投資者及時調整持倉結構。
三是臨近交割,保證金將按規則進行調整。根據相關規定,螺紋鋼、線材期貨0909合約最後交易日(即9月15日)前第三個交易日(即9月10日)收盤後,交易保證金調整為30%。
問:鋼材期貨進入實際交割流程時,會員單位和投資者需要特別注意哪些方面?
答:一是螺紋鋼和線材最小交割單位定為300噸,即30手。交割應當以每一標准倉單的整數倍交割。
二是交割採用品牌注冊制度,即只有在上海期貨交易所注冊品牌且須符合交易所要求規范的物品才能夠進行實物交割。
三是交割配對是由交易所根據賣方提供的倉單(賣方有選擇規格和倉庫的優先權)按 「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原則進行,因此買方投資者分配到的倉單中的螺紋鋼或線材的規格和倉庫有可能不能完全滿足其買入意向,這是期貨交割不同於現貨貿易的一個特點,每個品種均如此,屬於正常現象。對規格和倉庫有嚴格要求的客戶可以通過「期轉現」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四是螺紋鋼、線材標准倉單的有效期為90天,如果買方拿到的是在下一個交割月最後交割到期的標准倉單,不能再次用於下次期貨交割。
五是客戶在進行某一螺紋鋼期貨合約賣出交割時,交割商品公稱直徑分布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交割數量≤6000噸,可以是同一公稱直徑。
2、6000噸
3、9000噸
4、交割數量>18000噸,至少是四個公稱直徑,並且每一公稱直徑交割數量不得高於其總交割數量的30%。
同一客戶從交易所買入再賣出交割的商品除外。
問:交割標准品是如何確定的?交割的升貼水如何設置?
答:螺紋鋼合約交割品級規定中標准品為符合國標III級鋼,符合國標II級鋼替代並貼水。
螺紋鋼合約交割品級中標准品為符合國標的HRB400或HRBF400牌號的螺紋鋼。替代品為符合國標的HRB335或HRBF335牌號的螺紋鋼。之所以進行這樣的選擇,是為了引導現貨企業逐步轉向生產牌號為HRB400或HRBF400螺紋鋼,促進鋼鐵產品的升級換代。
線材合約交割品級規定中標准品為φ8mm線材,φ6.5mm替代。之所以這樣選擇是考慮到線材行業未來發展趨勢。
交割升貼水包括地區升貼水和牌號升貼水。天津地區螺紋鋼和線材交割貼水130元/噸;牌號為HRB335或HRBF335的螺紋鋼替代交割實行貼水,貼水為130元/噸。
問:鋼材期貨交割結算價是如何確定的?交割費用是怎樣計算的?
答:依據規則螺紋鋼、線材合約的交割結算價為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
交割螺紋鋼、線材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牌號商品的升貼水和地區升貼水。
螺紋鋼、線材交割手續費為每噸1元。
問:鋼材期貨交割流程是怎麼樣的?
答:螺紋鋼、線材期貨0909合約第一個交割日(即9月16日),買賣雙方投資者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標准倉單系統提交螺紋鋼或線材的買入意向(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和螺紋鋼或線材的倉單。
第二個交割日(即9月17日)交易所根據賣方提供的螺紋鋼和線材的資源按「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原則進行交割配對。
第二、三個交割日(即9月17日、9月18日),買方會員向交易所提交貨款,交易所在收到貨款後向買方會員清退30%交割保證金並釋放倉單。交割貨款=∑(交割結算價×每張倉單重量)(註:每張倉單的貨款金額保留2位小數)第三交割日(即9月17日),交易所向賣方會員支付貨款。
第四、五個交割日(即9月21日、9月22日),賣方投資者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稅發票。
問:鋼材期貨增值稅發票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答:螺紋鋼期貨合約和線材期貨合約交割的增值稅稅率為17%,交割結算價為含稅價格(地區貼水和牌號貼水直接在交割結算價中扣除)。
螺紋鋼期貨合約和線材期貨合約交割開票流程為:賣出方客戶→賣出方會員→交易所→買入方會員→買入方客戶。賣出方會員交付增值稅發票的日期為第一個交割日至第五個交割日。
問:期轉現的操作需要注意什麼?
答:期轉現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約的會員(客戶)協商一致並向交易所提出申請,獲得交易所批准後,分別將各自持有的合約按交易所規定的價格由交易所代為平倉,同時按雙方協議價格進行與期貨合約標的物數量相當、品種相同、方向相同的倉單的交換行為,變期貨部位為現貨部位,使買賣雙方可以靈活的選擇交貨地點、時間和品級等。
期轉現有嚴格的期限限制,規則明確規定是,要進行期轉現合約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約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後交易二個交易日(含當日)止。但要進行期轉現合約的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後三個交易日不得辦理期轉現申請。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約的買賣雙方會員(客戶)達成協議後,應在上述期限內的交易日的14:00前,向交易所申請辦理期轉現手續。
期轉現的交割結算價為買賣雙方會員(客戶)達成的協議價。申請期轉現的買賣雙方原持有的相應交割月份期貨頭寸,由交易所在申請日的15:00之前,按申請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約的結算價平倉。用非標准倉單交割的,應當提供相關的買賣協議和提單復印件。
問:螺紋鋼、線材每批商品在庫交割的有效期如何理解?
答:交易所在經過測試和調研的基礎上規定交割螺紋鋼和線材每批在庫商品倉單有效期限為生產日起的90天內,並且應在生產日起的30天內入指定交割倉庫方可製作倉單。
就具體操作而言,依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十條相關規定,貨主向指定交割倉庫發貨前,應當委託期貨公司會員辦理入庫申報(交割預報)手續。因此,在生成標准倉單的過程中,貨主必須在商品生產日起30天內委託會員通過標准倉單管理系統提交入庫申報並將貨物運抵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的期貨垛位。倉庫驗核商品及單證並將驗收結果輸入倉單系統後,會員應及時通過倉單系統向交易所提交製作倉單申請。
問:對於螺紋鋼和線材實物交割質量、數量異議有何規定?
答:鋼材期貨以實際稱重方式計量。國內鋼材現貨交易中通行的報價有兩種:一是以實際稱重為基準,二是以理論重量為基準。以實際稱重為基準的價格高於以理論重量為基準的價格,二者理論上存在4-5%的重量差。標准倉單的實物溢短不超過±3%,磅差不超過±0.3%。
針對螺紋鋼和線材的質量、數量異議,《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八條明確規定:一是要求必須在庫提出異議;二是明確用於交割的螺紋鋼和線材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應當涵蓋本次交割的最後交割日,而非僅僅涵蓋第一交割日;三是即使交割螺紋鋼和線材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時間早於質量異議期的提交截止時間,如果該批商品的質量鑒定結論不合格,賣方對該批交割商品的實際質量仍需承擔全部責任。
F. 盤螺過磅多少誤差是合理的
應該是老襲盤螺的直徑誤差,盤螺直徑6mm-12mm正負7% 14mm-20mm5%。
螺紋鋼的公稱直徑范侍激兄圍為6 25mm 標准推薦的螺紋鋼公稱直徑為6、8、10、12、14、16、18、20、22、25、32、40、50mm;內徑為5.8、7.7、9.6、11.5、鉛滑13.4、15.4、17.3、19.3、21.3、24.2、31.0、38.7、48.5 。
G. 鞍鋼國標12,14的螺紋鋼過磅和檢尺負差多少
鞍鋼國標12,14的螺紋鋼過磅和檢尺負差:10--12國家標准允許每噸70公斤負差,14--20允許50公斤 22-25允許40。
螺紋鋼:螺紋鋼是熱軋帶肋鋼筋的俗稱,屬於小型型鋼鋼材,主要用於鋼筋混凝土建築構件的骨架。在使用中要求有一定的機械強度、彎曲變形性能及工藝焊接性能。生產螺紋鋼的原料鋼坯為經鎮靜熔煉處理的碳素結構鋼或低合金結構鋼,成品鋼筋為熱軋成形、正火或熱軋狀態交貨。螺紋鋼其牌號由HRB和牌號的屈服點最小值構成。H、R、B分別為熱軋(Hotrolled)、帶肋(Ribbed)、鋼筋(Bars)三個詞的英文首位字母。熱軋帶肋鋼筋分為HRB335(老牌號為20MnSi)、HRB400(老牌號為20MnSiV、20MnSiNb、20Mnti)、HRB500三個牌號。
H. 誰知道過磅鋼材允許的誤差重量應該是多少
過磅鋼材允許的誤差重量是千分三。
按含碳量可以把碳鋼分為低碳鋼(wc≤0.25%),中碳鋼(wc 0.25%~0.6%)和高碳鋼(wc >0.6%)。按磷、硫含量可以把碳素鋼分為普通碳素鋼(含磷、硫較高)、優質碳素鋼(含磷、硫較低)和高級優質鋼(含磷、硫更低)。一般碳鋼中含碳量越高則硬度越高,強度也越高,但塑性降低。
(8)國際螺紋鋼允許磅差多少擴展閱讀:
碳素結構鋼一般情況下都不經熱處理,而在供應狀態下直接使用。通常Q195、Q215、Q235鋼碳的質量分數低,焊接性能好,塑性、韌性好,有一定強度,常軋製成薄板、鋼筋、焊接鋼管等,用於橋梁、建築等結構和製造普通鉚釘、螺釘、螺母等零件。
Q255和Q275鋼碳的質量分數稍高,強度較高,塑性、韌性較好,可進行焊接,通常軋製成型鋼、條鋼和鋼板作結構件以及製造簡單機械的連桿、齒輪、聯軸節、銷等零件。
碳素工具鋼是基本上不含合金元素的高碳鋼,含碳量在0.65%~1.35%范圍內,其生產成本低,原料來源易取得,切削加工性良好,處理後可以得到高硬度和高耐磨性,所以是被廣泛採用的鋼種,用來製造各種刃具、模具、量具。
但這類鋼的紅硬性差,即當工作溫度大於250℃時,鋼的硬度和耐磨性就會急劇下降而失去工作能力。另外,碳素工具鋼如製成較大的零件則不易淬硬,而且容易產生變形和裂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