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防止自己的軍隊叛變成叛軍
那他們為什麼要叛變呢?是好幾年沒發餉,還是對自己的指揮官不滿,還是迫不得已叛變的。
⑵ 朝鮮逃兵越境槍殺4名中國人,會怎麼處理
逃兵被擊傷,後來死亡了。
由此可知,朝鮮內部的糧食短缺,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程度,連軍人都無法保證溫飽。中國,應該加強中朝邊境的防禦,增加軍力,防止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
同時,也應該警惕,一旦朝鮮出現崩潰的情況,中國的東北地區,將迎來巨大的難民潮,對中國有很大的影響。
⑶ 如何在打仗的時候,防止士兵裝死當逃兵,抓到如何處置
每個人都裝死,還打什麼仗,你在想裝死?我告訴你裝死就是臨陣脫逃,逃兵,叛徒。要執行戰場紀律!戰場紀律就是做逃兵就槍斃!別覺得殘忍,不這么做軍隊都逃散了,敵軍開進來燒殺搶掠就真的毫無顧慮了!
⑷ 鋼鐵之軀二新大陸,怎樣不發生叛亂
鋼鐵之軀之二新大陸發生不發生叛亂,只要把明星聚到一塊兒就不會發生叛亂了。
⑸ 不去驗兵會怎麼樣
不是你驗上了就一點要去當的。當兵流程中有一個叫做家訪,就是部隊軍官來你家家訪,他會回問你是不是自願當兵,答你只要向他申請你不想去不是自願的,他自然可以拒絕你入伍,而且你不是自願的他也不敢讓你去,防止逃兵和自殺現象出現。
⑹ 如何防止戰場上戰士當逃兵
1、現役軍人逃避股兵役情節輕微,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應征後拒不報到的,拒服兵役的按例入獄1年;和平時期非執行任務期間,服役後私自離隊,經勸阻不歸的,入獄1年,勸回的行政看管15天,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降銜、降級,撤職或者取消志願兵資格,除名,開除軍籍以及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行政處分。」
2、現役軍人違反兵役法規,實施了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可能涉嫌軍軍人違反職責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指揮人員或其他擔負要職的人員逃離部隊的,策動多人或脅迫他人逃離部隊的;在部隊執行重要任務期間逃離部隊的;因逃離部隊受紀律處分仍不改改悔改再次逃離部隊的;逃離部隊持續時間較長,經教育拒不歸隊的;逃離部隊後在社會上從事違法活動的;逃離部隊後私自出境的等。
3、觸犯刑法的,歸軍事法庭管轄。
4、相關法律法規:兵役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現役軍人有前款行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條 煽動軍人逃離部隊或者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條 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條 在戰場上貪生怕死,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投降後為敵人效勞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二十四條 戰時臨陣脫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條 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戰時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⑺ 打仗時怎麼防止逃兵
戰時有督戰隊。各大軍區的警備部隊就是中國的督戰隊,戰時為憲兵,平時是士兵,紅軍回時期的軍隊是連級答軍官處置臨陣脫逃的士兵,可就地槍決,現在也是一樣的,說什麼法律那是讓士兵看看的,真的在戰場上沒機會讓你去和上級爭論,你的下場就一個,連長或排長直接掏槍嘣了你,然後上報上一級領導批示你屬於陣亡,評個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