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混凝土施工中,水平施工縫留置的接茬鋼筋,規范上有什麼規定
水平施工縫留置的另加接茬鋼筋沒有專門的規定,應由結構師按照具體情況註明於圖中,一般允許豎直構件留置水平施工縫的地方,都沒有要求插筋接茬,如柱腳與基礎處、每層柱頂接續的地方、剪力牆層與層之間等。
因為節點鋼筋密集,若再加進接茬鋼筋,保證不了鋼筋間應該包裹的混凝土的厚度,很可能適得其反。多年實踐證明,只要接縫處干凈潤濕,無振搗不實情況,接頭是可靠的。
混凝土澆築完畢後在基礎頂面牆身范圍內,插上接茬鋼筋或接茬石,以保證涵身混凝土與基礎牢固聯結。插接茬鋼筋時沿涵軸線方向70cm一根沿涵寬方向插兩根,接茬筋易採用ф20長80cm的二級鋼,基礎部分插入40cm,外露40cm。
(1)施工縫處的鋼筋如何留置擴展閱讀:
施工縫的接縫形式有凸凹縫、高低縫、平縫、設止水帶縫等多種。另外,對於有防水要求的施工縫, 根據以往的經驗,發現常用的幾種接縫方式均存在著滲漏水的隱患。
如採用「 凹凸」型施工縫的最大弊端在於施工難度大,而且很難保證質量,施工縫處混凝土鑿毛時,極易將「 凸」楞碰掉一部分, 由此減少和縮短了水的爬行坡度和距離,從而產生滲漏水現象;
另外凹槽中的水泥砂漿粉末難以清理干凈, 使在澆築新混凝土後,在凹槽處形成一條夾渣層而影響了新老混凝土的黏結質量,留下滲漏水的隱患。
Ⅱ 什麼叫施工縫施工縫留設的原則和處理方法有哪些
1、施工縫(construction joint)指的是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因設計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澆築,而在先、後澆築的混凝土之間所形成的接縫。
2、施工縫的位置應設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和便於施工的部位,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柱、牆應留水平縫,梁、板的混凝土應一次澆築,不留施工縫。
3、施工縫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對於素混凝土 結構,應在施工縫處埋設直徑不小於16mm的連接鋼筋。連接鋼筋埋入深度 和露出長度均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30d,間距不大於20cm,使用光圓鋼筋時 兩端應設半圓形標准彎鉤,使用帶肋鋼筋時可不設彎鉤。
(2)施工縫處的鋼筋如何留置擴展閱讀:
混凝土施工縫的處理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舊混凝土面和外露鋼筋(預埋件)暴露在冷空氣中時,應對距離新、 舊混凝土施工縫1.5m范圍內的舊混凝土和長度在1.0m范圍內的外露鋼筋(預 埋件)進行防寒保溫。
2、當混凝土不需加熱養護、且在規定的養護期內不致凍結時,對於非凍 脹性地基或舊混凝土面,可直接澆築混凝土。
3、當混凝土需加熱養護時,新澆築混凝土與鄰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 介質間的溫差不得大於15°C;與混凝土接觸的地基面的溫度不得低於2°C。 11.3.11混凝土開始養護時的溫度應按施工方案通過熱工計算確定,但不得低 於5°C,細薄截面結構不宜低於10°C。
4、應鑿除已澆築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漿和松弱層,鑿毛後露出的新鮮混 凝土面積不低於75%。
Ⅲ 施工縫的留置最佳位置
施工縫留置必須要保證水平縫,房梁、樓板以及牆體之間的縫隙必須留出垂直縫的原則;留縫的位置通常在基礎的頂面、房梁的下方、吊車房梁的上方以及無兩柱帽的下方等位置,留縫的寬度通常在20-30公分左右。
柱:宜留置在基礎、樓板、梁的頂面,梁和吊車梁牛腿、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與板連成整體的大截面梁(高超過 1m) ,留置在板底面以下 20 - 30mm 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置在梁托下部;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 113 范圍內,也可留在縱橫牆的交接處。
樓房施工混凝土施工縫的施工要求:
1、為了保障混凝土的質量和縮短澆築的時間,在施工基本工程和主體結構的時候,混凝土最好採用泵運送的混凝土。
2、在進行澆築前應該先把木模用水充分淋水,對表面進行清理干凈,表面不能有灰塵和其他的雜質出現。
3、澆築混凝土的時候要採用分層澆築的方法循序漸進完成的方式,自然流淌成斜坡的混泥土的澆築方法會比較適應泵送方式,能夠避免混凝土在運送過程中管道拆卸、接長,從而保障了混凝土的質量。
Ⅳ 在鋼筋混凝土工程中,施工縫的留設位置有哪些施工縫處的施工方法是怎樣的
施工縫的設置和繼續澆築
施工縫位置宜留在結構受剪力較小且便於施工的部位。柱應留水平縫,梁、板、牆應留垂直縫。在施工縫處繼續澆築混凝土,已澆築的混凝土抗壓強度應不小於1.2MPa。
施工縫設置位置如下:
1)柱子留置在基礎的頂面,梁或吊車梁的上面,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與板連成整體的大斷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在梁托的下部。
2)單向板留置在平行於板的短邊的任何位置。
3)有主、次梁的樓板,宜順著次梁的方向澆築,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間1/3的范圍內。
4)雙向受力樓板、厚大結構、拱、拱、薄殼、水池、斗、多層剛架及其他復雜的工程,施工縫的位置應按設計要求留置。其表面應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動石子或軟弱混凝土層,並加以濕潤和沖洗干凈,不得積水。施工縫外宜先鋪水泥漿或與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
5)承受動力作用的設備基礎,不應留施工縫;如必須留施工縫時,必須徵得設計單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