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混凝土強度不夠如何補救
施工簡單
B. 混凝土柱子強度等級不足怎麼辦
實抄際工程當中很多柱子襲和樓板強度等級都超過兩個等級(高層)你最好看一下建築結構雜志2001第五期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程工寫的論文-----那裡提到:當柱混凝土強度為C60而樓板不超過C30,或柱子為C50而樓板不超過C25時樑柱節點核心區的混凝土皆可隨樓板同時澆搗...顯而易見你上述問題並與規范有矛盾的.如果超過可能採取一些措施保證節點核心的區的承載力(抗剪抗壓).滿足設計要求.
規范中規定:一二級框架結構的梁、柱的混凝土強度等級相差不應大於5MPa。《高規》4.5.2條規定樓蓋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高於C40,這時考慮高於C40時砼會開裂的緣故。一般樓蓋砼等級為C30左右,而高層建築的的柱一般都會到C50以上。
C. 混凝土強度不合格原因及其解決方法
混凝土強度不足的表現及原因
強度不足的表現:混凝土強度不夠必將伴隨有抗滲能力降低,耐久性降低,更重要的會影響結構的承載能力。主要表現為三方面:
1降低結構強度、剛直下降。
2抗裂性差、產生大量寬裂縫。
3構件變形,變形大到影響正常使用。
強度不足的原因:
一 原材料質量差:
(一)水泥質量不良:1水泥實際活性低;2水泥安定性不合格;
(二)骨料(砂、石)質量不良:1石子強度低;2石子體積穩定性差;3石子形狀與表面狀態不良;4砂、石中有機雜質含量高、粉塵含量高,砂中雲母含量高;
(三)拌合水質量不合格:
(四)外加劑質量不合格或組成配比不當
二 混凝土配合比不當:
混凝土配合比是決定強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水灰比的大少直接影響混凝土強度,其他如用水量、砂率、骨灰比等也影響混凝土的各種性能,從而造成強度不足事故。
(一)用水量加大:較常見的有攪拌機上加水裝置計量不準;不扣除砂、石中的含水量;甚至在澆灌地點任意加水等。
(二)隨意套用配合比;
(三)外加劑摻量不準.
(四)外加劑使用不當;
(五)砂石計量不準和水泥用量不足。
三施工工藝不正確
(一) 攪拌不佳,時間過短或過長造成不勻。
(二) 澆築時水泥漿漏失嚴重;混凝土假凝、初凝;振搗不實。
(三) 養護不當;如早期缺水乾燥,受凍等。
四 試塊未經標准養護或未按規定製作
對於混凝土強度不足的補救和處理一般採用測定實際強度,利用後期強度,減少結構荷載,結構加固、分析驗算,至拆除重建等
D. 混凝土強度不合格,對施工質量問題應如何處理
標養混凝土強度評定不合格
答:混凝土強度評定不合格,請按《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3的5.0.6條進行處理:
5.0.6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
經返工或返修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
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
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
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滿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予以驗收。
說明:5.0.6
本條給出了當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辦法。一般情況下,不合格現象在最基層的驗收單位-檢驗批時就應發現並及時處理,否則將影響後續檢驗批和相關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驗收。因此所有質量隱患必須盡快消滅在萌芽狀態,這也是本標准以強化驗收促進過程式控制制原則的體現。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分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指在檢驗批驗收時,其主控項目不能滿足驗收規范或一般項目超過偏差限值的子項不符合檢驗規定的要求時,應及時進行處理的檢驗批。其中,嚴重的缺陷應推倒重來;一般的缺陷通過翻修或更換器具、設備予以解決,應允許施工單位在採取相應的措施後重新驗收。如能夠符合相應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則應認為該檢驗批合格。
第二種情況,是指個別檢驗批發現試塊強度等不滿足要求等問題,難以確定是否驗收時,應請具有資質的法定檢測單位檢測。當鑒定結果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時,該檢驗批仍應認為通過驗收。
第三種情況,如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況,該檢驗批可以予以驗收。一般情況下,規范標准給出了滿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設計往往在此基礎上留有一些餘量。不滿足設計要求和符合相應規范標準的要求,兩者並不矛盾。
第四種情況,更為嚴重的缺陷或者超過檢驗批的更大范圍內的缺陷,可能影響結構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若經法定檢測單位檢測鑒定以後認為達不到規范標準的相應要墳,即不能滿足最低限度的完全儲備和使用功能,則必須按一定的技術方案進行加固處理,使之能保證其滿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這樣會造成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變結構外形尺寸,影響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為了避免社會財富更大的損失,在不影響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條件下可按處理技術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責任方應承擔經濟責任,但不能作為輕視質量而迴避責任的一種出路,這是應該特別注意的。
E. 某鋼筋混凝土柱澆注後發現混凝土強度不足,有何較好的處理方案
要看什麼混凝土?如果是加粉煤灰的混凝土可能後期還有強度的增長,其它的要看混凝土的評定結果了,此外,可以到設計單位咨詢一下,看看實際的強度能否滿足設計要求?如果可以滿足,可以三方協商了!
F. 混凝土強度不足怎麼處理
混凝土強度不足的表現及原因
強度不足的表現:混凝土強度不夠必將伴隨有抗滲能力降低,耐久性降低,更重要的會影響結構的承載能力。主要表現為三方面:
1降低結構強度、剛直下降。
2抗裂性差、產生大量寬裂縫。
3構件變形,變形大到影響正常使用。
強度不足的原因:
一
原材料質量差:
(一)水泥質量不良:1水泥實際活性低;2水泥安定性不合格;
(二)骨料(砂、石)質量不良:1石子強度低;2石子體積穩定性差;3石子形狀與表面狀態不良;4砂、石中有機雜質含量高、粉塵含量高,砂中雲母含量高;
(三)拌合水質量不合格:
(四)外加劑質量不合格或組成配比不當
二
混凝土配合比不當:
混凝土配合比是決定強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水灰比的大少直接影響混凝土強度,其他如用水量、砂率、骨灰比等也影響混凝土的各種性能,從而造成強度不足事故。
(一)用水量加大:較常見的有攪拌機上加水裝置計量不準;不扣除砂、石中的含水量;甚至在澆灌地點任意加水等。
(二)隨意套用配合比;
(三)外加劑摻量不準.
(四)外加劑使用不當;
(五)砂石計量不準和水泥用量不足。
三施工工藝不正確
(一)
攪拌不佳,時間過短或過長造成不勻。
(二)
澆築時水泥漿漏失嚴重;混凝土假凝、初凝;振搗不實。
(三)
養護不當;如早期缺水乾燥,受凍等。
四
試塊未經標准養護或未按規定製作
對於混凝土強度不足的補救和處理一般採用測定實際強度,利用後期強度,減少結構荷載,結構加固、分析驗算,至拆除重建等。
G. 混凝土強度不足的處理措施
一、處理措施
結構加固:柱混凝土強度不足時,專項加固。如可採用外包鋼筋混凝土或外包鋼加固,也可採用螺旋筋約束柱法加固。
2.梁混凝土強度低導致抗剪能力不足時,可採用外包鋼筋混凝土及粘帖鋼板方法加固。當梁混凝土強度嚴重不足,導致正截面強度達不到規范要求時,可採用鋼筋混凝土加高梁,也可採用預應力拉桿補強體系加固等。
3.保證後期強度,夏季要防暴曬,充分利用早、晚氣溫高低的時間澆築混凝土。
4.保證前期強度,盡量縮短運輸和澆築時間,防止暴曬,並增大拌合物出罐時的塌落度。
5.延續強度提升,養護時不宜間斷澆水,因為混凝土表面在乾燥時溫度升高,在澆水時冷卻,這種冷熱交替作用會使混凝土強度和抗裂性降低。
二、影響混凝土強度因素:
影響混凝土抗壓強度的主要因素是水泥強度和水灰比,要控制好混凝土質量,最重要的是控制好水泥質量和混凝土的水灰比兩個主要環節。
粗骨料對混凝土強度也有一定影響,所以,工程開工時,首先由技術負責人現場確定粗骨料,當石質強度相等時,碎石表面比卵石表面粗糙,它與水泥砂漿的粘結性比卵石強,當水灰比相等或配合比相同時,兩種材料配製的混凝土,碎石的混凝土強度比卵石高。
一般對混凝土的粗骨料粒徑控制與不同的工程部位相適應;細骨料品種對混凝土強度影響程度比粗骨料小,但砂的質量對混凝土質量也有一定的影響,施工中,嚴格控制砂的含泥量在3%以內,因此,砂石質量必須符合混凝土各標號用砂石質量標準的要求。
H. 混凝土強度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方法有哪些
請設計單位復核,如果可以,直接就可以過;如果不行,加固;加固也不行,只能重來
I. 混凝土強度不夠如何處理
看混凝土試塊拆模試塊標養、同條件同問題向混凝土供應商反映說混凝土強度壓合格能混凝土專供應商問題屬責任些混凝土攪拌站要負責讓跟質檢站溝通交涉
拆模試塊合格根本所謂說混凝土強度沒達所拆模要求至於標養、同條件及復送所合格混凝土試塊代表混凝土部位沒想辦說初怕混凝土強度夠或每都做若干組備用
質檢站定住放混凝土強度沒懷疑進行結構彈
找疏通關系事
J. 如何處理混凝土強度不達標的問題
請按《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3的5.0.6條處理。
5.0.6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經返工重做或返修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滿足安全使用功能時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予以驗收。
條文說明:
5.0.6一般情況下,不合格現象在檢驗批驗收時就應該發現並及時處理,但實際工程中不能完全避免不合格情況的出現 本條給出了當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辦法:
1 檢驗批驗收時,對於主控項目不能滿足驗收規范規定或一般項目超過偏差限值的樣本數量不符合驗收規定時,應及時進行處理。其中,對於嚴重的缺陷應重新施工,一般的缺陷可通過返修、更換於以解決,允許施工單位在採取相應的措施後重新驗收。如能夠符合相應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要求,應認為該檢驗批合格。
2當個別檢驗批發現問題,難以確定是否驗收時,應請具有資質的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鑒定。當鑒定結果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時,這種情況通常出現在某檢驗批的材料試塊強度不滿足設計要求時。
3如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鑒定,仍可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時,該檢驗批可以予以驗收。這主要是因為一般情況下,標准、規范的規定是滿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要求,而設計往往在此基礎上留有一些餘量。在一定范圍內,會出現不滿足設計要求而符合相應規范要求的情況,兩者並不矛盾。
4經法定檢測單位檢測鑒定以後認為達不到規范的相應要求,即不能滿足最低限度的完全儲備和使用功能時,則必須進行加固或處理,使之能滿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這樣可能會造成一些永久性的影響,如增大結構外形尺寸,影響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但為了避免建築物的整體或局部拆除,避免社會財富更大的損失,在不影響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條件下,可按處理技術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責任方應按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接受處罰,需特別注意的是,這種方法不能作為降低質量要求、變相通過驗收的一種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