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鋼爬架如何安裝施工要滿足哪些條文
一、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爬架)施工工藝
1、爬架安裝搭設前,應核驗工程結構施工時留設的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的平面位置、標高和預留螺栓孔的孔徑、垂直度等,還應該核實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處砼的強度等級。預留孔應垂直於結構外表面。不能滿足要求時頃賀穗應採取合理可行的補救措施。
2、爬架在安裝搭設前,應設置安全可靠的安裝平台來承受安裝時的豎向荷載。安裝平台上應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安裝平台水平精度應滿足架體安裝精度要求,任意兩點間的高差最大值不應大於20mm。
3、在地面進行爬架的拼裝:
用墊木把主框架下節、標准節墊平,穿好螺栓(M16×50、M16×90),
墊圈,並緊固所有螺栓。注意:拼接時要把每兩節之間的導軌找正對齊;
把導向裝置組裝好安裝在相應位置;
把支座(附著支承結構)固定在主框架相應連接位置上,並緊固。
4、爬架的吊裝:
當結構砼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把支座與結構進行可靠連接;
用起重設備把拼接好的主框架吊起,吊點設在上部1/3位置上;
按照爬架方案要求,把主框架臨時固定在建築結構上;
安裝底部桁架,並搭設架體。
爬架的吊裝
吊裝後的爬架
6、注意事項:
1)安裝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架體水平梁架與豎向主框架的安裝偏差。架體水平梁架相鄰二吊點處的高差應小於20mm;相鄰兩榀豎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差應小於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於5‰和60mm;
2)安裝過程中架體與工程結構間應採取可靠的臨時水平拉撐措施。確保架體穩定;
3)扣件式腳手桿件搭設的架體,搭設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4)扣件螺栓螺母的預緊力矩應控制在40~60N. m范圍內;
5)腳手桿端頭扣件以外的長度應不小於100mm,架體外側小橫桿的端頭外露長度應不小於100mm;
6)作業層與安全圍護設施的搭設應滿足設計與使用要求。腳手架鄰近高壓線時,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爬架)的安裝後的調試驗收
架體搭設完畢後,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會同爬架單位對下列項目進行調試與檢驗,調試與檢驗情況應作詳細的書面記錄:
1、架體結構中採用扣件式腳手桿件搭設的部分,應對扣件擰緊質量按50%的比例進行抽查,合格率應達到95%以上;
2、對所有螺紋連接處進行全數檢查;
3、進行架體提升試驗,檢查升降機具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4、對架體整個防護拍圓情況進行檢查;
5、其他必須的檢驗調試項目。架體調試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投入使用的手續。
三、附著式升降雀卜腳手架(爬架)的使用
1、爬架的提升
提升的總體思路:插上防墜銷,將提升支座提升至最上一層並固定,將調節頂撐拆開,調整電動升降設備並預緊,拔下承重支座承重銷、松開防墜器。提升架體,支座上部插防墜銷,承重支座安裝好承重銷,防墜支座安裝好調節頂撐,鎖緊防墜器,使用。
2、爬架升降前的准備工作
由安全技術負責人對爬架提升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位,並記錄和簽字。按分工清除架體上的活荷載、雜物與建築的連接物、障礙物,安裝電動升降裝置,接通電源,空載試驗,檢查防墜器,准備操作工具,專用扳手、手錘、千斤頂、撬棍等。
在升降爬架之前,需對爬架進行全面檢查,詳細的書面記錄內容包括:
①附著支撐結構附著處混凝土實際強度已達到腳手架設計要求;
②所有螺栓連接處螺母已擰緊;
③應撤去的施工活荷載已撤離完畢;
④所有障礙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約束已解除;
⑤電動升降系統能正常運行;
⑥所有相關人員已到位,無關人員已全部撤離;
⑦所有預留螺栓孔洞或預埋件符合要求;
⑧所有防墜裝置功能正常;
⑨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實;
⑩其他必要的檢查項目;
如上述檢查項目有一項不合格,應停止升降作業,查明原因排除隱患後方可作業。
3、爬架的提升
人員落實到位,架體操作的人員組織:以若干個單片提升作為一個作業組,作到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負其責。下設組長1名,負責全面指揮;操作人員1名,負責電動裝置管理、操作、調試、保養的全部責任;在一個工程中,根據工期要求,可組織幾個作業組各自同時對架體進行提升。作業組完成一架體的提升的時間約為45分鍾。
升降過程中必須統一指揮,指令規范,並應配備必要的巡視人員。
電動升降裝置的操作步驟:
4、爬架升降後的檢查驗收
檢查驗收內容包括:
①檢查拆裝後的螺栓螺母是否真正按扭矩擰到位,檢查是否有該裝的螺栓沒有裝上;架體上拆除的臨時腳手桿及與建築的連接桿要按規定搭接的,檢查腳手桿、安全網是否按規定圍護好;
②檢查承重銷及頂撐是否安裝到位;
③檢查防墜器是否鎖緊;
④架體提升後,要由爬架施工負責人組織對架體各部位進行認真的檢查驗收,每跨架體都要有檢查記錄,存在問題必須立即整改;
⑤檢查合格達到使用要求後由爬架施工負責人填寫《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施工檢查驗收表》,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投入下一步使用。
5、在提升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1)升降過程中,若出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升降進行檢查,徹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後方能繼續升降。每一次異常情況均應作詳細的書面記錄。
2)整體電動爬架升降過程中由於升降動力不同步(相鄰兩榀主框架高差超過50mm)引起超載或失載過度時,應通過控制櫃點動予以調整。
3)鄰近塔吊、施工電梯的爬架進行升降作業時,塔吊、施工電梯等設備應暫停使用。
4)升降到位後,爬架必須及時予以固定。在沒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辦妥交付使用前,爬架操作人員不得交班或下班。
6、爬架的使用
注意事項:
1)爬架不得超載使用,不得使用體積較小而重量過重的集中荷載。如:設置裝有砼養護用水的水槽、集中堆放物料等;
2)禁止下列違章作業: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任意拆除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起吊構件時碰撞或扯動腳手架;使用中的物料平台與架體仍連接在一起;在腳手架上推車;
3)爬架穿牆螺栓應牢固擰緊(扭矩為700~800N.m)。檢測方法:一個成年勞力靠自身重量以1.0米加力桿緊固螺栓,擰緊為止。
4)施工期間,定期對架體及爬架連接螺栓進行檢查,如發現連接螺栓脫扣或架體變形現象,應及時處理。
5)每次提升,使用前都必須對穿牆螺栓進行嚴格檢查,如發現裂紋或螺紋損環現象,必須予以更換。
6)對架體上的雜物、垃圾、障礙物要及時清理。
7)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至少每月維護保養一次。
8)遇五級以上(包括五級)大風、大雨、大雪、濃霧等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爬架升降和拆卸作業。並應事先對爬架架體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應急措施。如將架體上部懸挑部位用鋼管和扣件與建築物拉結,以及撤離架體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載等。夜間禁止進行爬架的升降作業。
9)當附著升降腳手架停用超過3個月時,應提前採取加固措施;如增加臨時拉結、抗上翻裝置、固定所有構件等,確保停工期間的安全;腳手架停用超過1個月或遇6級以上大風後復工時,應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7、作業過程中的檢查保養:
1)施工期間,每次澆注完砼後,必須將導向架滑輪表面的雜物及時清除,以便導軌自由上下。
2)有關電動提升裝置的維修與保養,詳情請見《爬架電動系統使用說明
書》。
3)防墜器的檢查與保養
①各轉動部位是否靈活,並且嚴禁硬性碰撞。
②使用保管過程中應注意防墜、防水、防銹。
③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其靈敏度。
8、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爬架)的下降
下降過程為提升的逆過程。
四、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爬架)拆除的原則
①架體拆除順序為先搭後拆,後搭先拆,嚴禁按搭設程序拆除架體;
②拆除架體各步時應一步一清,不得同時拆除2步以上每步上鋪設的腳手板以及架體外側的安全網應隨架體逐層拆除,是操作人員又一個相對安全的作業條件;
③各桿件或零部件拆除時,應用繩索捆紮牢固,緩慢放至地面、群樓頂或樓面,不得拋擲腳手架上的各種材料及工具;
④拆下的結構件和桿件應分類堆放,並及時運出施工現場,集中清理保養,以備重復使用;
⑤拆除作業應在白天進行,遇五級及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拆除作業。
五、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爬架)施工規范強制性條文
★★4.4.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結構構造的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
1.架體高度不得大於5倍樓層高;
2.架體寬度不得大於1.2m;
3.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撐跨度不得大於7m,折線或曲線布置架體,相鄰主框架支撐點處的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於5.4m;
4.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不得大於2m,且不大於跨度的1/2;
5.架體全高與支撐跨度的乘積不得大於110㎡。
4.4.5 附著支承結構應包括附牆支座、懸臂梁及斜拉桿,其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豎向主框架所復蓋的每一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牆支座;
2、在使用工況時,應將豎向主框架固定於附牆支座上;
3、在升降工況時,附牆支座上應設有防傾、導向的結構裝置;
4、附牆支座應採用錨固螺栓與建築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於二個或應採用彈簧墊片加單螺母,螺桿露出螺母端部的長度不應少於3扣,且不得小於10mm,墊板尺寸應由設計確定,且不得小於100mm×100mm×10mm;
5、附牆支座支承在建築物上連接處混凝土的強度應按設計要求確定,但不得小於C10。
4.4.8 架體懸臂高度不得大於架體高度的2/5,且不得大於6m。
4.4.10 物料平台不得與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各部位和各結構構件相連,其荷載應獨立的直接傳遞給建築工程結構。
4.5.1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
4.5.3 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並附著在建築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於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
3、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除應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外,還應符合表4.5.3的規定。
4、防墜落裝置應具有防塵、防污染的措施,並應靈敏可靠和運轉自如;
5、防墜落裝置與升降設備必須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築結構上;
6、鋼吊桿式防墜落裝置,鋼吊桿規格應由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25mm。?
❷ 物料提升機安裝施工方案
一、編制依據
龍門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B-2001,SBA150型開門自鎖斷繩保護自升門式提升架安裝使用說明書。《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河北省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實施細則。
二、工程概況
四、提升架安裝
1、首先檢查地基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低架提升機的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A、土層壓實後的承載力應不小於80kPa。B、澆注C20號混凝土厚度300mm。C、基礎表面應平整,水平偏差不大於10mm。D、基礎應有排水措施,不得有積水浸泡基礎。
2、安裝前,首先檢查龍門架體的直線度,導軌的平行度,導軌對接點的錯位差,立柱安裝後,要求在兩個方向上作垂直度檢查,傾斜 度應保證在1.5‰以內,達不到標准,應在底架下塞墊調整片,直到調整到符合要求為止。
3、安放地梁,先組裝好地滑輪再連接底盤,找好水平,緊固地腳螺栓。
4、放置自昇平台就位,使套架中心線與立柱中心線重合。
5、將第一組立柱標准節放入套架內,底端與地梁用螺栓連接,找正緊固。
6、將提升滑輪組件置於安裝好的兩立柱頂端。
7、安裝手動卷揚機於自昇平台上,並按規定的繞繩方式穿好提升鋼絲繩。
8、將扒桿安裝於自昇平台上。
9、利用手動卷揚機提升自昇平台,直到檯面與立柱頂面平齊,取下提升滑輪組件置於平台上。
10、利用扒桿安裝好第二組標准節,並將提升滑輪組件置於第二組標准節頂部。
11、重復步驟9提昇平台至立柱頂面。
12、安裝撐桿並緊固以上各件連接螺栓,檢查安裝好的標准節垂直偏差,調整到符合要求。
13、安裝卷揚機。
14、放進吊籃,調整升降吊籃的水平度及導靴滾輪與導軌接觸面
的間隙,達到設計要求後,再安裝兩對楔體組件。
15、楔體組件必須安裝在升降吊籃左右兩側槽鋼柱體的同一水平上,將楔塊提到上止點就位抱合後,再將楔體座焊接在槽鋼體上,焊接必須達到設計要求。
16、安裝斷繩保護系統,升降動滑輪軸心必須與升降吊籃承重梁中心重合,安裝好的升降動滑輪能靈活轉動,彈簧拉板與滑輪壓蓋及座體軸向間隙一致,壓縮彈簧受壓時,兩鋼絲間隙大於或等於0.1d(d是鋼絲直徑),四組調整一致。
17、安裝杠桿,連接鉸鏈。
18、搖臂鉸鏈機構,按圖樣尺寸位置安裝後,轉動應靈活,臂板中心線角度應一致,當升降動滑輪軸提升到座體頂點時,用調節螺栓調整四個楔塊,抱合摩擦面與導軌接觸面的間隙達到15mm,升降動滑輪軸降到下止點,楔塊提升到上止點(夾緊狀態)。
19、卸料上翻防護門,開門靈活,插銷自如。將拉伸彈簧連接在搖臂上,再將鋼絲繩繞過導向繩輪與門相接。推拉門子調整拉伸彈簧拉力,當門開啟後,楔塊必須提到上止點(門軸中心距索繩孔中心100mm),此時,門架升降機就基本安裝就緒.以下主要是如何實現升降。
20、將第三組標准節送入吊籃,提升吊藍到接近極限高度,然後利用扒桿安裝好第三組標准節,將提升滑輪組件置於第三節標准節頂部,再重復步驟9提昇平台。
21、架設好第三節時,應做龍門架體外封閉腳手架。組裝好第一道進料門,並做斜支撐處理,按樓層高度在架管上安裝磁控開關支架,就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22、當龍門架架設高度超過 12m時,應在第一層處設置第一道附牆桿,以後每間隔9m增設一道。如果門架在風力較大地區工作,應改為每6m設一道附牆桿。桿節增高,外封閉腳手架及附著同步進行,以證門架工作平穩為准則。
五、調試
1、空載提升吊籃在全行程范圍內作升降、變速、運行三次(楔塊取下),驗證架體的穩定性、兩導軌間的距離是否達到技術要求,並同時觀察進出料門是否靈敏,不允許有振顫沖擊現象。
2、將吊籃懸掛離地面100—200mm,調整導靴滾輪與架體導軌的間隙,各處一致後,裝好楔塊,達到鎖緊狀,再將升降滑輪軸降到下止點,調整調節螺栓至拉緊狀態。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離地面3—4m高停機,將上翻防護門打開鎖住,調整鋼絲繩長度,檢查制動夾持的可靠性,吊籃不下滑。
3、升降吊籃內施加額定載荷,使其試運行三次,並作開門自鎖試驗。再將吊籃升高到3—4m高度,進行模擬斷繩試驗,其滑落行程不能超過100mm。
4、在升降吊籃上取額定起重量的125%(按5%逐級加量)作提升、下降、開門停靠自鎖試驗(此時不做斷繩試驗),下滑不能超過100mm,下降速度在 30—40m/min時,要求動作準確可靠,無異常現象,金屬結構不變形,無裂痕及油漆脫落和連接松動損壞等現象。
六、安裝中技術要求
1、立柱兼作導軌架,為吊籃運行滾動的軌道,其標准節接頭處階差應小於 lmm,安裝時必須注意調整。
2、立柱全高的垂直度偏差應≦1.5‰;兩導軌平行度偏差不大於5mm。
3、各連接螺栓必須緊固。
4、高空作業人員必須具有高空作業的身體條件,系好安全帶,門架下和立柱周圍5m內禁止站人,以防物體跌落傷人。
5、五級風以上禁止安裝作業。
七、安裝後整機性能檢驗
安裝完畢應有專門檢驗人員按標准要求進行下列檢驗:l、立柱垂直度檢驗;2、 緊固連接件檢驗;3、空載運行試驗;4、額定載荷試驗;5、模擬斷繩試驗;6、超載25%試驗,經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八、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項
1、操作者必須持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上崗,應熟悉本設備技術性能,能熟練掌握卷揚機操作,注意及時停機,拉斷總閘,嚴禁沖頂和沖底事故。
2、安全裝置一一停層控制必須由專人管理,並按規定進行調試檢查,保持靈敏可靠,不能帶病運行。一般情況下,每月及暴雨後,需對架體基礎,鋼絲繩的磨損程度,楔塊抱閘,所有銷軸、滾動輪、緊固件、各種彈簧、卷揚機、抱閘等易損件和關鍵部件及立柱傾斜度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不能帶病運行。
3、導軌表面嚴禁塗抹任何油脂,以防抱閘失靈。
4、升降吊籃每班首次運行時,應作空載及滿載試運行,檢查制動靈敏可靠後方可投入運行。
5、吊籃內橫鋪不小於50mm厚木板,鋪滿、鋪嚴。吊籃載物升降
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偏載運行、禁止帶人運行。
6、吊藍停靠就位,聯絡信號要做到准確無誤。
7、吊籃停穩後再打開防護門,開啟支穩後方可上人卸料。吊籃下
降時,首先必須關好防護門,再明確聯絡信號。
8、安裝時,專職的操作機手參加安裝調試,以便進行使用和調整
維護的技術交底。
9、禁止在5級風以上作業,禁止非操作人員啟動卷揚機。
10、收班時應放下吊籃,嚴禁將吊籃擱置在空中長期停放,並要
拉閘斷電,鎖好電源箱。
九、提升機的使用與管理
一、安裝後使用前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提升機安裝後,應由主管部門組織按照提升機說明書、規范標准和設計規定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發到給准用證後,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檢查宜包括下列內容:
①、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牆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②、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每月進行1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檢查內容包括: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 扣件、螺栓連接的堅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
5.纜風繩、地錨、附牆架等有無松動;
6. 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③、日常檢查。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檢查內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並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用藍提升至離地面]-2;。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6.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二、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物料在吊藍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藍。當長料在吊藍中立放時,應採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3、高架提升機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置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4、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後方可繼續使用;
5、發現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6、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7、採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l-Z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9、作業後,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門箱
三 、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並符合下列規定: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並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提升機處於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後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並應符合設計與製造標准;
5、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台,並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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