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3,前面的86代表的是無縫管外徑,後面的13指的是壁厚,即13的壁厚,單位都是mm
⑵ 國際物流的海運單證知識-國際物流基礎知識
2017年關於國際物流的海運單證知識-國際物流基礎知識
為了保證進出口貨物的安全交接,在整個運輸過程中需要編制各種單據。這些單證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間又有相互依存的關系。下面,我為大家講講國際物流的海運單證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收貨單(MATESRECEIPT)
受貨單又稱大副收據,是船舶收到貨物的收據及貨物已經裝船的憑證。船上大副根據理貨人員在理貨單上所簽注的日期、件數及艙位,並與裝貨單進行核對後,簽署大副收據。托運人憑大副簽署過的大副收據,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已裝船提單。
由於上述三份單據的主要項目基本一致,我國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將托運單、裝貨單、收貨單、運費通知單等合在一起,製成一份多達9聯的單據。
各聯作用如下:
第一聯由訂艙人留底,用於繕制船務單證。
第二、三聯為運費通知聯,其中一聯留存,另一聯隨帳單向托運人托收運費。
第四聯裝貨單經海關加蓋放行章後,船方才能收貨裝船。
第五聯收貨單及第六聯由配艙人留底。
第七、八聯為配艙回單。
第九聯是繳納出口貨物港務費申請書。貨物裝船完畢後,港區憑以向托運人收取港雜費。
托運單(BOOKINGNOTE)
托運單俗稱"下貨紙",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證。承運人根據托運單內容,並結合船舶的航線、掛靠港、船期和艙位等條件考慮,認為合適後,即接受託運。
裝貨單(SHIPPINGORDER)
裝貨單是接受了托運人提出裝運申請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憑以命令船長將承運的貨物裝船的單據。
裝貨單既可用作裝船依據,又是貨主憑以向海關辦理出口貨物申報手續的主要單據之一,所以裝貨單又稱“關單",對托運人而言,裝貨單是辦妥貨物托運的證明。對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裝貨單是通知船方接受裝運該批貨物的指示文件。
海運提單(BILL OFLADING)
提單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提單持有人可據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
裝貨清單(LODINGLIST)
裝貨清單是承運人根據裝貨單留底,將全船待裝貨物按目的港和貨物性質歸類,依航次、靠港順序排列編制的裝貨單匯總清單,其內容包括裝貨單編號、貨名、件數、包裝形式、毛重、估計尺碼及特種貨物對裝運的要求或注意事項的說明等。
裝貨清單是船上大副編制配載計劃的主要依據,又是供現場理貨人員進行理貨,港方安排駁運,進出庫場以及承運人掌握情況的業務單據。
艙單(MANIFEST)
艙單是按照貨港逐票羅列全船載運貨物的匯總清單。它是在貨物裝船完畢之後,由船公司根據收貨單或提單編制的。其主要內容包括貨物詳細情況,裝卸港、提單號、船名、托運人和收貨人姓名、標記號碼等,此單作為船舶運載所列貨物的證明。
貨物積載圖(CARGO PLAN)
貨物積載圖是按貨物實際裝艙情況編制的艙圖。它是船方進行貨物運輸、保管和卸貨工作的參考資料,也是卸港據以理貨、安排泊位、貨物進艙的'文件。
提貨單(DELIVERYORDER)
提貨單是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或副本提單隨同有效的擔保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的、可向港口裝卸部門提取貨物的憑證。
附:提單種類
指示提單
ORDER 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僅寫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 或ORDER OF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種提單通過指示人背書後可以轉讓。
不記名提單
BLANK B/L或OPEN B/L 提單內沒有任何收貨人或ORDER 字樣,即提單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權提貨。
清潔提單 CLEAN B/L 貨物交運時,表面情況良好,承運人簽發提單時未加任何貨損、包裝不良或其他有礙結匯的批註。
不清潔提單
FOUL B/L 貨物交運時,其包裝及表面狀態出現不堅固完整等情況,船方可以批註,即為不清潔提單。
已裝船提單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運人向托運人簽發的貨物已經裝船的提單。
收貨待運提單或待運提單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運人雖已收到貨物但尚未裝船時簽發的提單。
直達提單
DIRECT B/L 指貨物自裝貨港裝船後,中途不經換船直接駛到卸貨港卸貨而簽發的提單。
聯運提單或稱轉船提單
THROUGH B/L 指承運人在裝貨港簽發的中途得以轉船運輸而至目的港的提單。
多式聯運提單
MT B/L 指貨物由海上、內河、鐵路、公路、航空等兩種或多種運輸方式進行聯合運輸而簽的適用於全程運輸的提單。
班輪提單 LINER B/L 班輪是在一定的航線上按照公布的時間表,在規定的港口間連續從事貨運的船舶。班輪可分定線定期和定線不定期兩種。
租船合同提單
CHARTER PARTY B/L 一般指用租船承運租船人的全部貨物,船東簽給租船人的提單,或者並非全部裝運租船人的貨物,而由船東或租船人所簽發的提單。
記名提單
STRAIGHT B/L 只有提單上指名的收貨人可以提貨的提單,一般不具備流通性。
;⑶ 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細則
報關單各欄目的填制規范如下:
一、預錄入編號
本欄目填報預錄入報關單的編號,預錄入編號規則由接受申報的海關決定。
二、海關編號
本欄目填報海關接受申報時給予報關單的編號,一份報關單對應一個海關編號。
報關單海關編號為18位,其中第1-4位為接受申報海關的編號(海關規定的《關區代碼表》中相應海關代碼),第5-8位為海關接受申報的公歷年份,第9位為進出口標志(“1”為進口,“0”為出口;集中申報清單“I”為進口,“E”為出口),後9位為順序編號。
三、收發貨人
本欄目填報在海關注冊的對外簽訂並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名稱及編碼。編碼可選填18位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10位海關注冊編碼任一項。
特殊情況下填制要求如下:
(一)進出口貨物合同的簽訂者和執行者非同一企業的,填報執行合同的企業。
(二)外商投資企業委託進出口企業進口投資設備、物品的,填報外商投資企業,並在標記嘜碼及備注欄註明“委託某進出口企業進口”,同時註明被委託企業的18位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三)有代理報關資格的報關企業代理其他進出口企業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時,填報委託的進出口企業的。
(四)使用海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手冊》、電子賬冊及其分冊(以下統稱《加工貿易手冊》)管理的貨物,收發貨人應與《加工貿易手冊》的“經營企業”一致。
四、進口口岸/出口口岸
本欄目應根據貨物實際進出境的口岸海關,填報海關規定的《關區代碼表》中相應口岸海關的名稱及代碼。特殊情況填報要求如下: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進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出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按轉關運輸方式監管的跨關區深加工結轉貨物,出口報關單填報轉出地海關名稱及代碼,進口報關單填報轉入地海關名稱及代碼。
在不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之間調撥、轉讓的貨物,填報對方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所在的海關名稱及代碼。
其他無實際進出境的貨物,填報接受申報的海關名稱及代碼。
五、進口日期/出口日期
進口日期填報運載進口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指運載出口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出境手續的日期,本欄目供海關簽發列印報關單證明聯用,在申報時免予填報。
無實際進出境的報關單填報海關接受申報的日期。
本欄目為8位數字,順序為年(4位)、月(2位)、日(2位)。
六、申報日期
申報日期指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申報數據的日期。以電子數據報關單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為海關計算機系統接受申報數據時記錄的日期。以紙質報關單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為海關接受紙質報關單並對報關單進行登記處理的日期。
申報日期為8位數字,順序為年(4位)、月(2位)、日(2位)。本欄目在申報時免予填報。
七、消費使用單位/生產銷售單位
(一)消費使用單位填報已知的進口貨物在境內的最終消費、使用單位的名稱,包括:
1.自行從境外進口貨物的單位。
2.委託進出口企業進口貨物的單位。
(二)生產銷售單位填報出口貨物在境內的生產或銷售單位的名稱,包括:
1.自行出口貨物的單位。
2.委託進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的單位。
本欄目可選填18位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10位海關注冊編碼或9位組織機構代碼任一項。沒有代碼的應填報“NO”。
(三)有10位海關注冊編碼或18位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加工企業編碼的消費使用單位/生產銷售單位,本欄目應填報其中文名稱及編碼;沒有編碼的應填報其中文名稱。
使用《加工貿易手冊》管理的貨物,消費使用單位/生產銷售單位應與《加工貿易手冊》的“加工企業”一致;減免稅貨物報關單的消費使用單位/生產銷售單位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以下簡稱《征免稅證明》)的“減免稅申請人”一致。
八、運輸方式
運輸方式包括實際運輸方式和海關規定的特殊運輸方式,前者指貨物實際進出境的運輸方式,按進出境所使用的運輸工具分類;後者指貨物無實際進出境的運輸方式,按貨物在境內的流向分類。
本欄目應根據貨物實際進出境的運輸方式或貨物在境內流向的類別,按照海關規定的《運輸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運輸方式。
(一)特殊情況填報要求如下:
1.非郵件方式進出境的快遞貨物,按實際運輸方式填報;
2.進出境旅客隨身攜帶的貨物,按旅客所乘運輸工具填報;
3.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按載運貨物抵達進境地的運輸工具填報;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按載運貨物駛離出境地的運輸工具填報;
4.不復運出(入)境而留在境內(外)銷售的進出境展覽品、留贈轉賣物品等,填報“其他運輸”(代碼9);
(二)無實際進出境貨物在境內流轉時填報要求如下:
1.境內非保稅區運入保稅區貨物和保稅區退區貨物,填報“非保稅區”(代碼0);
2.保稅區運往境內非保稅區貨物,填報“保稅區”(代碼7);
3.境內存入出口監管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退倉貨物,填報“監管倉庫”(代碼1);
4.保稅倉庫轉內銷貨物,填報“保稅倉庫”(代碼8);
5.從境內保稅物流中心外運入中心或從中心運往境內中心外的貨物,填報“物流中心”(代碼W);
6.從境內保稅物流園區外運入園區或從園區內運往境內園區外的貨物,填報“物流園區”(代碼X);
7.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中哈霍爾果斯邊境合作區(中方配套區)等特殊區域與境內(區外)(非特殊區域、保稅監管場所)之間進出的貨物,區內、區外企業應根據實際運輸方式分別填報,“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代碼Y),“出口加工區”(代碼Z)。
8.境內運入深港西部通道港方口岸區的貨物,填報“邊境特殊海關作業區”(代碼H);
9.經橫琴新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以下簡稱綜合試驗區)二線指定申報通道運往境內區外或從境內經二線制定申報通道進入綜合試驗區的貨物,以及綜合試驗區內按選擇性徵收關稅申報的貨物,填報“綜合試驗區”(代碼T)。
10.其他境內流轉貨物,填報“其他運輸”(代碼9),包括特殊監管區域內貨物之間的流轉、調撥貨物,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之間相互流轉貨物,特殊監管區域外的加工貿易余料結轉、深加工結轉、內銷等貨物。
九、運輸工具名稱
本欄目填報載運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名稱或編號。填報內容應與運輸部門向海關申報的艙單(載貨清單)所列相應內容一致。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進出境地或採用區域通關一體化通關模式辦理報關手續的報關單填報要求如下:
1.水路運輸:填報船舶編號(來往港澳小型船舶為監管簿編號)或者船舶英文名稱。
2.公路運輸:啟用公路艙單前,填報該跨境運輸車輛的國內行駛車牌號,深圳提前報關模式的報關單填報國內行駛車牌號+“/”+“提前報關”。啟用公路艙單後,免予填報。
3.鐵路運輸:填報車廂編號或交接單號。
4.航空運輸:填報航班號。
5.郵件運輸:填報郵政包裹單號。
6.其他運輸:填報具體運輸方式名稱,例如:管道、馱畜等。
(二)轉關運輸貨物的報關單填報要求如下:
1.進口
(1)水路運輸:直轉、提前報關填報“@”+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中轉填報進境英文船名。
(2)鐵路運輸:直轉、提前報關填報“@”+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中轉填報車廂編號。
(3)航空運輸:直轉、提前報關填報“@”+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中轉填報“@”。
(4)公路及其他運輸:填報“@”+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
(5)以上各種運輸方式使用廣東地區載貨清單轉關的提前報關貨物填報“@”+13位載貨清單號。
2.出口
(1)水路運輸:非中轉填報“@”+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如多張報關單需要通過一張轉關單轉關的,運輸工具名稱欄位填報“@”。
中轉貨物,境內水路運輸填報駁船船名;境內鐵路運輸填報車名(主管海關4位關區代碼+“TRAIN”);境內公路運輸填報車名(主管海關4位關區代碼+“TRUCK”)。
(2)鐵路運輸:填報“@”+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如多張報關單需要通過一張轉關單轉關的,填報“@”。
(3)航空運輸:填報“@”+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如多張報關單需要通過一張轉關單轉關的,填報“@”。
(4)其他運輸方式:填報“@”+16位轉關申報單預錄入號(或13位載貨清單號)。
(三)採用“集中申報”通關方式辦理報關手續的,報關單本欄目填報“集中申報”。
(四)無實際進出境的報關單,本欄目免予填報。
十、航次號
本欄目填報載運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工具的航次編號。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進出境地或採用區域通關一體化通關模式辦理報關手續的報關單
1.水路運輸:填報船舶的航次號。
2.公路運輸:啟用公路艙單前,填報運輸車輛的8位進出境日期〔順序為年(4位)、月(2位)、日(2位),下同〕。啟用公路艙單後,填報貨物運輸批次號。
3.鐵路運輸:填報列車的進出境日期。
4.航空運輸:免予填報。
5.郵件運輸:填報運輸工具的進出境日期。
6.其他運輸方式:免予填報。
(二)轉關運輸貨物的報關單
1.進口
(1)水路運輸:中轉轉關方式填報“@”+進境干線船舶航次。直轉、提前報關免予填報。
(2)公路運輸:免予填報。
(3)鐵路運輸:“@”+8位進境日期。
(4)航空運輸:免予填報。
(5)其他運輸方式:免予填報。
2.出口
(1)水路運輸:非中轉貨物免予填報。中轉貨物:境內水路運輸填報駁船航次號;境內鐵路、公路運輸填報6位啟運日期〔順序為年(2位)、月(2位)、日(2位)〕。
(2)鐵路拼車拼箱捆綁出口:免予填報。
(3)航空運輸:免予填報。
(4)其他運輸方式:免予填報。
(三)無實際進出境的報關單,本欄目免予填報。
十一、提運單號
本欄目填報進出口貨物提單或運單的編號。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提單或運單號,一票貨物對應多個提單或運單時,應分單填報。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進出境地或採用區域通關一體化通關模式辦理報關手續的
1.水路運輸:填報進出口提單號。如有分提單的,填報進出口提單號+“*”+分提單號。
2.公路運輸:啟用公路艙單前,免予填報;啟用公路艙單後,填報進出口總運單號。
3.鐵路運輸:填報運單號。
4.航空運輸:填報總運單號+“_”+分運單號,無分運單的填報總運單號。
5.郵件運輸:填報郵運包裹單號。
(二)轉關運輸貨物的報關單
1.進口
(1)水路運輸:直轉、中轉填報提單號。提前報關免予填報。
(2)鐵路運輸:直轉、中轉填報鐵路運單號。提前報關免予填報。
(3)航空運輸:直轉、中轉貨物填報總運單號+“_”+分運單號。提前報關免予填報。
(4)其他運輸方式:免予填報。
(5)以上運輸方式進境貨物,在廣東省內用公路運輸轉關的,填報車牌號。
2.出口
(1)水路運輸:中轉貨物填報提單號;非中轉貨物免予填報;廣東省內汽車運輸提前報關的轉關貨物,填報承運車輛的車牌號。
(2)其他運輸方式:免予填報。廣東省內汽車運輸提前報關的轉關貨物,填報承運車輛的車牌號。
(三)採用“集中申報”通關方式辦理報關手續的,報關單填報歸並的集中申報清單的進出口起止日期〔按年(4位)月(2位)日(2位)年(4位)月(2位)日(2位)〕。
(四)無實際進出境的,本欄目免予填報。
十二、申報單位
自理報關的,本欄目填報進出口企業的名稱及編碼;委託代理報關的,本欄目填報報關企業名稱及編碼。
本欄目可選填18位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10位海關注冊編碼任一項。
本欄目還包括報關單左下方用於填報申報單位有關情況的相關欄目,包括報關人員、申報單位簽章。
十三、監管方式
監管方式是以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交易方式為基礎,結合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征稅、統計及監管條件綜合設定的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管理方式。其代碼由4位數字構成,前兩位是按照海關監管要求和計算機管理需要劃分的分類代碼,後兩位是參照國際標准編制的貿易方式代碼。
本欄目應根據實際對外貿易情況按海關規定的《監管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監管方式簡稱及代碼。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監管方式。
特殊情況下加工貿易貨物監管方式填報要求如下:
(一)進口少量低值輔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種以內的低值輔料)按規定不使用《加工貿易手冊》的,填報“低值輔料”。使用《加工貿易手冊》的,按《加工貿易手冊》上的監管方式填報。
(二)外商投資企業為加工內銷產品而進口的料件,屬非保稅加工的,填報“一般貿易”。
外商投資企業全部使用國內料件加工的出口成品,填報“一般貿易”。
(三)加工貿易料件結轉或深加工結轉貨物,按批準的監管方式填報。
(四)加工貿易料件轉內銷貨物以及按料件辦理進口手續的轉內銷製成品、殘次品、未完成品,應填制進口報關單,填報“來料料件內銷”或“進料料件內銷”;加工貿易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為減免稅進口貨物的,應分別填制進、出口報關單,出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來料成品減免”或“進料成品減免”,進口報關單本欄目按照實際監管方式填報。
(五)加工貿易出口成品因故退運進口及復運出口的,填報“來料成品退換”或“進料成品退換”;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因換料退運出口及復運進口的,填報“來料料件退換”或“進料料件退換”;加工貿易過程中產生的剩餘料件、邊角料退運出口,以及進口料件因品質、規格等原因退運出口且不再更換同類貨物進口的,分別填報“來料料件復出”、“來料邊角料復出”、“進料料件復出”、“進料邊角料復出”。
(六)備料《加工貿易手冊》中的料件結轉轉入加工出口《加工貿易手冊》的,填報“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
(七)保稅工廠的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根據《加工貿易手冊》填報“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
(八)加工貿易邊角料內銷和副產品內銷,應填制進口報關單,填報“來料邊角料內銷”或“進料邊角料內銷”。
(九)企業銷毀處置加工貿易貨物未獲得收入,銷毀處置貨物為料件、殘次品的,填報“料件銷毀”;銷毀處置貨物為邊角料、副產品的,填報“邊角料銷毀”。
企業銷毀處置加工貿易貨物獲得收入的,填報為“進料邊角料內銷”或“來料邊角料內銷”。
十四、征免性質
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征免性質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征免性質簡稱及代碼,持有海關核發的《征免稅證明》的,應按照《征免稅證明》中批註的征免性質填報。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征免性質。
加工貿易貨物報關單應按照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手冊》中批註的征免性質簡稱及代碼填報。特殊情況填報要求如下:
(一)保稅工廠經營的加工貿易,根據《加工貿易手冊》填報“進料加工”或“來料加工”。
(二)外商投資企業為加工內銷產品而進口的料件,屬非保稅加工的,填報“一般征稅”或其他相應征免性質。
(三)加工貿易轉內銷貨物,按實際情況填報(如一般征稅、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四)料件退運出口、成品退運進口貨物填報“其他法定”(代碼0299)。
(五)加工貿易結轉貨物,本欄目免予填報。
十五、備案號
本欄目填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消費使用單位、生產銷售單位在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或征、減、免稅備案審批等手續時,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手冊》、《征免稅證明》或其他備案審批文件的編號。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備案號。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一)加工貿易項下貨物,除少量低值輔料按規定不使用《加工貿易手冊》及以後續補稅監管方式辦理內銷征稅的外,填報《加工貿易手冊》編號。
使用異地直接報關分冊和異地深加工結轉出口分冊在異地口岸報關的,本欄目應填報分冊號;本地直接報關分冊和本地深加工結轉分冊限制在本地報關,本欄目應填報總冊號。
加工貿易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為減免稅進口貨物的,進口報關單填報《征免稅證明》編號,出口報關單填報《加工貿易手冊》編號。
對加工貿易設備之間的結轉,轉入和轉出企業分別填制進、出口報關單,在報關單“備案號”欄目填報《加工貿易手冊》編號。
(二)涉及征、減、免稅備案審批的報關單,填報《征免稅證明》編號。
(三)涉及優惠貿易協定項下實行原產地證書聯網管理(如香港CEPA、澳門CEPA)的報關單,填報原產地證書代碼“Y”和原產地證書編號。
(四)減免稅貨物退運出口,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減免稅貨物准予退運證明》的編號;減免稅貨物補稅進口,填報《減免稅貨物補稅通知書》的編號;減免稅貨物進口或結轉進口(轉入),填報《征免稅證明》的編號;相應的結轉出口(轉出),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減免稅貨物結轉聯系函》的編號。
十六、貿易國(地區)
本欄目填報對外貿易中與境內企業簽訂貿易合同的外方所屬的國家(地區)。進口填報購自國,出口填報售予國。未發生商業性交易的填報貨物所有權擁有者所屬的國家(地區)。
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國別(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貿易國(地區)或貿易國(地區)中文名稱及代碼。
無實際進出境的,填報“中國”(代碼142)。
十七、啟運國(地區)/運抵國(地區)
啟運國(地區)填報進口貨物啟始發出直接運抵我國或者在運輸中轉國(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運抵我國的國家(地區)。
運抵國(地區)填報出口貨物離開我國關境直接運抵或者在運輸中轉國(地區)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最後運抵的國家(地區)。
不經過第三國(地區)轉運的直接運輸進出口貨物,以進口貨物的裝貨港所在國(地區)為啟運國(地區),以出口貨物的指運港所在國(地區)為運抵國(地區)。
經過第三國(地區)轉運的進出口貨物,如在中轉國(地區)發生商業性交易,則以中轉國(地區)作為啟運/運抵國(地區)。
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國別(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啟運國(地區)或運抵國(地區)中文名稱及代碼。
無實際進出境的,填報“中國”(代碼142)。
⑷ 什麼是艙單啊,和報關單有什麼區別呢謝謝
艙單指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公路車輛等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遞交或傳輸的真實、准確反映運輸工具所載貨物、物品情況的紙質載貨清單或電子數據。
與報關單的區別:
(1)含義不同
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Manifest )指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公路車輛等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遞交或傳輸的真實、准確反映運輸工具所載貨物、物品情況的紙質載貨清單或電子數據。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
(2)包含內容不同
艙單包括原始艙單、預配艙單和裝(乘)載艙單。
按貨物的流轉狀態、貿易性質還有海關監管方式的不同,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 按進出口狀態分:進口貨物報關單;出口貨物報關單。
2. 按表現形式分:紙質報關單; 電子數據報關單。
3. 按使用性質分: 進料加工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粉紅色);來料加工及補償貿易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淺綠色); 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淺藍色); 一般貿易及其他貿易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白色); 需國內退稅的出口貿易報關單(淺黃色)。
4. 按用途分: 報關單錄入憑單;預錄入報關單;電子數據報關單;報關單證明聯。
(3)作用不同
在對外貿易中艙單是向海關報關時必須交驗的單據之一。
報關單既是海關監管、征稅、統計以及開展稽查和調查的重要依據,又是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核銷,以及出口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海關處理走私、違規案件,及稅務、外匯管理部門查處騙稅和套匯犯罪活動的重要證書。
(4)形成不同
艙單是一份按卸貨港順序逐票列明全船實際載運貨物的明細表。它是在貨物裝船完畢後,由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據大副收據或提單編制的,編妥後再送交船長簽認。
報關單是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
⑸ 海運中,艙單指的是什麼
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Manifest )指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公路車輛等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遞交或傳輸的真實、准確反映運輸工具所載貨物、物品情況的紙質載貨清單或電子數據。
艙單包括原始艙單、預配艙單和裝(乘)載艙單。
原始艙單:是指艙單傳輸人向海關傳輸的反映進境運輸工具裝載貨物、物品或者乘載旅客的信息的艙單。
預配艙單:是指反映出境運輸工具預計裝載貨物、物品或者旅客信息的艙單。
裝(乘)載艙單:是指反映出境運輸工具實際配載貨物、物品或者旅客信息的艙單。
(5)六聯單公路艙單無縫號是什麼擴展閱讀:
艙單的形成
艙單是在貨物裝船完畢後,由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據大副收據或提單編制的,編妥後再送交船長簽認。
進境:載有貨物、物品的,倉單傳輸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向海關傳輸原始艙單主要數據。在進境貨物、物品運抵目的港前向海關傳輸原始艙單其他數據。載有旅客的,艙單傳輸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向海關傳輸原始電子數據
出境:預計載有貨物、物品的,艙單傳輸人應當在辦理貨物、物品申報手續以前向海關傳輸預配倉單主要數據;以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物品,出口貨物發貨人應當在貨物、物品裝箱以前向海關傳輸裝箱清單電子數據。
⑹ 美標無縫鋼管 管壁厚度號 是如何規定的如國標無縫鋼管管子表號是有計算公式的
美標無縫鋼管的壁厚等級系列的表示方法在不同執行標准中所表示的方法各不內相同。美標鋼管壁厚主容要有三種表示方法:
1) 以美標鋼管表號(Sch)表示:
對於碳素鋼無縫管壁厚有:Sch10、20、30、40、60、80、100、120、140、160等10個等級(若SCH數字後面加S,表示是美標不銹鋼管壁厚);
對於不銹鋼壁厚系列有:5S、10S、40S、80S四個等級
2)以美標無縫鋼管重量表示,如STD(標准重量),XS(加厚鋼管),XXS(特厚美標鋼管)
3)以美標鋼管壁厚尺寸表示,即「管外徑×壁厚」
⑺ 中石油中石化加油卡刮刮卡六聯單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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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一般什麼情況下報關需要用到艙單
一般報關的數據到跟預配艙單的數據一致的情況下,報關需要用到艙單。
訂艙後會放箱單下來,報關行拿到箱單數據(船名/航次/箱封號)就可以報關了,當然箱單數據(船名/航次/箱封號)要跟預配一致。
海運艙單是指進出境船舶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遞交的真實、准確反映運輸工具所載貨物情況的紙質載貨清單。
它是由船公司或其船代繕制的,是出口貨物配載的清單,船公司的艙單信息直接反映了出口貨物情況,在報關和清關時,是海關辦理依據。
艙單的流程如下:
1、船公司根據每一水訂艙單上客戶的資料繕制出正確的艙單。
2、傳真給碼頭船舶計劃組作裝船計劃。
3、裝船前,船公司會及時的把艙單送到各部門的手上,有船代,海關,商檢,邊檢,船上業務,集裝箱公司,碼頭等。
接下來是聯檢,聯檢完後海關會在相應的艙單上蓋章,這個錄單部門就是根據裝船後有海關蓋章的艙單錄入的,是報關的依據。
(8)六聯單公路艙單無縫號是什麼擴展閱讀:
艙單管理辦法:
一、體例與結構:
相對於原管理辦法,《辦法》作了較大的改動,條文從原來的十三條增加至現今的四十條,增加了鐵路列車、公路車輛艙單管理和艙單變更等內容。
包括總則、進境艙單管理、出境艙單管理、艙單變更和附則五章。
同時,整合、細化了進境艙單和出境艙單提前向海關傳輸的時限,填補了海關對鐵路列車、公路車輛艙單管理的立法空白。
為了表述准確,將名稱調整為《中華人民共和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和艙單等基礎概念解釋(見第三、三十四、三十五條):
原管理辦法由於客觀原因,規定的適用范圍僅限於海關對海運和空運艙單電子數據交換的管理。
《辦法》根據目前各種運輸方式發展的現狀和海關監管要求,擴大了適用范圍,包括了對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及公路車輛艙單的管理。
《辦法》還突破了以前艙單只針對貨物的局限,將物品(包括行李物品、郵遞物品等)及旅客艙單納入《辦法》進行管理。
《辦法》對艙單重新作了界定,並按進出境方式對艙單進行了分類,包括進境的原始艙單和出境的預配艙單、裝(乘)載艙單。
此外,《辦法》對涉及艙單及相關電子數據管理的一些常用術語作了統一解釋。
⑼ 無縫鋼管的出廠編號指的是爐號還是批號
爐號:一般是指鋼材,鋼管及其再生品的最原始的爐子編號。
就是在煉一批鋼種第多少爐次,根據這個爐次的編號能夠查詢到此爐次的鋼確質量情況及工藝情況,因為煉的每爐鋼都有化驗數據記載。每出一爐都要做成分檢測和力學測試,不同爐出的鋼成分和性能是有差別的。
「批」是指在同一個爐子中同一批量生產的鋼材,每批產品都要做力學分析、工藝性能考察等,批號是鋼材發展證明。根據此批次能查到此批鋼材的原始數據,也能根據這個批號查到爐號。一個爐號可以分為幾個批號,同一爐號同一批號的鋼板可以尺寸不一樣,材質不一樣但必須是同一級別鋼板;一爐可以有多批,跟熱處理工藝有關。
有時,還會看到批次號,批次號:如Q235這種材料廠家很多,生產出來肯定也有很多爐,然後發貨的時候就要按批來發,每發一批就有一個批次號。所以,同樣的批號,不同的爐號很可能的,但是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的話,就可以把有問題的這一爐查出來。
所以正規大廠生產的所有鋼類產品都要標識爐號;生產號;用於追蹤產品的質量;具體比如化學成分;力學性能等。
參考網路資料:http://ke..com/view/94249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