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骨折有內固定一般多久才能做傷殘鑒定
出院三個月後進行傷殘等級鑒定。
1、內固定取出之前,因為對取出之後的狀態不確定,不屬於臨床效果穩定(傷情相對穩定),待取出之後進行鑒定。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
3、《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2、鑒定時機
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並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鑒定。
(1)骨折有鋼板多久做傷殘鑒定擴展閱讀: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⑵ 交通事故導致骨折,鋼板內固定後多長時間做傷殘鑒定
肇事者不支付醫葯費,可以跟交警勾通,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支付(10000元),剩餘的,可以自己先墊付,治療終結後,直接起訴,要求對方一並賠償。如果生活困難,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⑶ 車禍打鋼板什麼時候做傷殘鑒定
一般醫療終結3個月以後就可評定傷殘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回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答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鑒定。
⑷ 如果骨折了多久才可以做傷殘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專行勞動能力鑒定。
骨折後屬一般要求治療基本終結後才能做傷殘等級鑒定。
比如骨折後是保守療法,未做手續的話,一般只要骨折部位生長良好,不須再做任何治療時就可申請鑒定了。如果裡面有固定物(比如鋼針、鋼板等),原則上要等到裡面的固定物拆除後才能算治療終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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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傷殘評定標准:
【適用范圍】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1、劃分依據:
(1)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2、評定標准: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2)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3)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4)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⑸ 骨折後,上鋼板,什麼時候做工傷鑒定
身體任何一處發生骨折,須恢復後存在功能活動障礙才可能評上版級數。
工傷認定在醫療期滿後權,即好轉出院即可著手辦理。
如果你被認定為工傷十級傷殘,可申請勞動仲裁,賠償的項目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費用,如果你不想在單位工作了,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也可主張。
⑹ 骨折出院後多長時間可以做傷殘鑒定
職工發抄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骨折後一般要求治療基本終結後才能做傷殘等級鑒定。
比如骨折後是保守療法,未做手續的話,一般只要骨折部位生長良好,不須再做任何治療時就可申請鑒定了。如果裡面有固定物(比如鋼針、鋼板等),原則上要等到裡面的固定物拆除後才能算治療終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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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骨折後多久做傷殘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回鑒定。
骨折後答一般要求治療基本終結後才能做傷殘等級鑒定。
比如骨折後是保守療法,未做手續的話,一般只要骨折部位生長良好,不須再做任何治療時就可申請鑒定了。如果裡面有固定物(比如鋼針、鋼板等),原則上要等到裡面的固定物拆除後才能算治療終結的。
⑻ 骨折後傷殘鑒定要到取鋼板後才做嗎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傷情相對穩定就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傷回殘鑒定)。但有答些地方出於保護職工權益(特別是農民工權益)規定鋼板取出後才能做傷殘等級鑒定。主要是考慮取鋼板費用和防止取鋼板後殘情加重。比如,一個農民工受傷,用工單位沒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不給申請工傷認定,職工近親屬申請仲裁確定的事實勞動關系,認定為工傷,腿上打著鋼板,如果鋼板沒取出就定殘級,用工單位一次性賠付後,再取鋼板的費用和鋼板取出傷情加重不好處理,追要困難單位不存在沒地方追要等。規定鋼板取出才可做鑒定即可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也可讓受傷職工延長停工留薪期到鋼板取出,由用人單位每月發工資生活有保障。
⑼ 骨折後放鋼板在裡面要做傷殘鑒定需要多少時間呀
1.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對受傷後多久可以申內請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容傷殘等級鑒定)並沒有明確的時間上的規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一般來說,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4.有什麼疑問,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