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土地出讓金多少錢一平怎麼算收費標准
土地出讓金是無法具體到多少錢一平的,都是按一定比例進行收取的。
一、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因土地面積大,收入來源多,導致許多地方爭相出讓,甚至有個別巧立名目圈地出售。土地出讓金主要來自兩部分,一部分是存量,一部分是增量。庫存基本上是在舊城區改造之後,以舊城改造等名義挖掘,目光大多集中在增量上,而增量基本上是在郊區農村。
這幾年有些地方不合辦村社,規劃園區,甚至強迫農民上樓進城等等,其背後的動機就基本在於此。與此同時,由於經濟增長的不平衡性,導致後發地區“學以致用”的力度和速度越來越大,土地財政依賴性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土地出讓金的許多問題並非沒有制度,而是制度執行得不好。與此同時,在新的形勢下,解決土地出讓金問題需要抓緊改革。在管理方面,應建立和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和支出預算公開管理制度,對土地出讓金實行公開監督。
❷ 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
土地出讓金收費標准一般為以下要求:
土地出讓金收費標准,一般就是指房屋在開發之前,開發商需要交納土地的出讓金,而交納的金額通常會有一個收費的標准。
1、根據目前的規定,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法律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通常是由各地依據當地土地價值確定徵收標准。
2、一般依據房產所在地區參考價、房產使用剩餘年限、房產的性質不同確定徵收系數數。
3、經常使用的計算出讓金的方式:
(1)出讓金=房屋參考價格*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徵收系數;
(2)出讓金=基準地價*分攤土地面積*徵收系數。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❸ 土地出讓金100平多少錢
不同地區不同標准,以北京為例,1、對人口稠密的舊城區域內(四至:東至濱河路,西至北苑環島京津公路,南至玉帶河大街,北至通惠河)進行規模開發的舊城改造項目免繳土地出讓金。舊城其它地區(東至濱河路,西至北苑環島京津公路,南至果園環島運河大街,北至北苑環島102國道)土地出讓金按照每建築平方米30元徵收。2、城區規劃范圍內利用舊村址拆遷改造、進行商品房開發的項目,按照每平方米50元徵收,新占平地按評估標准徵收。3、利用企事業單位開發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每平方米土地出讓金80元。4、在本轄區范圍內利用集體土地進行商品住宅、旅遊、娛樂、寫字樓等經營性開發的項目,土地出讓金按照評估標准徵收。5、工業、商業及綜合類用地按照評估標准徵收土地出讓金。6、對於農業投資開發項目用地,凡需要改變土地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性質的,按照評估標准徵收土地出讓金;不改變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性質的,免交土地出讓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❹ 土地出讓金每平米多少錢
土地出讓金各地不相同,最低價格每平方米50元。
❺ 土地出讓金怎麼算,土地出讓金計算標准
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是非經營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低於備案評估地價的35%;商品住宅和綜合經營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低於備案評估地價的40%。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❻ 土地出讓金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按照現在的政策和相關規定應該是每平方每年繳納2塊錢的國有土地出讓金,也就是土地的租金。計算方法:(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
❼ 2020年土地出讓金多少錢一平
個人住房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土地出讓金。2、標定地價按宗地所在級別的基準地價確定,不再進行容積率、區域因素、個別因素等修正。 因此具體價格是多少還需要看時間以及其他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❽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後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二、已購公有住房(含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允許轉讓的,以及紅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個國有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劃撥商品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已購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以市場價購買的部分在進入市場時,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三、由政府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後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四、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補辦出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後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50%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第二條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根據不同情況,按各市、縣不低於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的15%確定。從土地出讓金劃出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計算公式為:從土地出讓金劃出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土地出讓面積×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徵收標准(對應所在地徵收等別)×各地規定的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不低於15%)。
❾ 2020年土地出讓金多少錢一平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具體金額需要根據土地類型,當地規定,以及比例來進行計算。具體而言,如果土地是工業用地的,我國規定全國工業用地必須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底價和成交價格均不得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最低價標准。其最低標准在《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附件1中有詳細規定。如果土地是劃撥土地,出讓金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
法律依據:《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第二條規定:工業用地必須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底價和成交價格均不得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 (詳見附件2)相對應的最低價標准。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時必須嚴格執行本《標准》,不得以土地取得來源不同、土地開發程度不同等各種 理由對規定的最低價標准進行減價修正。
《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附件1(註:此附件內容為表格形式的各種土地價格,無法加到法律依據中)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十二條所列的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情形外,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
❿ 土地出讓金怎麼計算
土地出讓金的計算如下:將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有實際成交價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不低於40%計算;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的、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基準地價平均標准、全部地價的40%計算;有異議的按土地估價機構評估價的40%計算。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八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八條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本章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