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鋼筋在好多公分不可以,錨固和焊接
1、長度不足的情況
2、搭接百分率不滿足的情況
3、距離彎頭10D處
以上情況是不能進行鋼筋的連接的。
而錨固是要注意錨固的部位和長度就可以了,並沒有太多的限制。
2. 鋼筋的直錨段加彎錨段不能滿足鋼筋錨固長度怎麼解決
其實你的意思就是所直錨段長度不夠吧,這個可以參考陳青來教授答疑,上面是這樣說的,如果直錨段長度達標准,也就是常說的0.4lae這種,那麼就是設計有問題,設計應予以改正。因為更本就已經不規范了,所以更本談不上怎麼解決了(增加彎錨長度是毫無意義的,只能是浪費)。
當然現實情況中增加彎錨長度,質監站那關還是說的過的
3. 梁下部鋼筋可以在支座錨固,上部鋼筋為什麼不能呢是因為支座處上部鋼筋受拉,下部受壓嗎
因為這樣做法才符合鋼筋混凝土結構之本結條件。
4. 為什麼鋼筋要有一定的錨固長度
鋼筋的錨固長度為此構件中的縱筋伸入彼構件內的長度,以彼構件的完整邊線起算回。
如:梁伸入答柱中;柱伸入梁中;次梁伸入主梁中;柱伸入基礎中;牆或板伸入梁中;等等。
「錨固長度」應成為鋼筋工的第一概念。
錨固長度是圖集中的固定值。在《平法》各本圖集中均有列表。
錨固長度在101-1.3.4圖集中總分兩種:非抗震與抗震,內容是不同的。
5. 框架梁支座左右鋼筋直徑和根數不同時鋼筋怎麼錨固、施工上怎麼處理
直徑和根數相同的就按照正常貫通設置,,不同時,多餘的根數和專不同的直徑應該在屬支座內就地錨固,正常情況下,設計為避免支座內鋼筋密集造成混凝土澆築質量問題,中間支座的兩邊鋼筋不會太多的變直徑和根數,施工中也是很少出現類似情況。
6. 鋼筋的搭接與錨固的區別
錨固是鋼筋在構來件端部為自保證結構整體性而伸入支座或相鄰構件端部構造。可以在岩石或土壤鑽孔或挖井後灌入混凝土,也有在底部用高壓灌漿的固定方法。錨固後,被錨固體的承載力決定周邊的剪力和錨底的阻抗力。
搭接是鋼筋在同一個構件中由於鋼筋材料的長度或施工方面等其他因素而採取的按一定要求將兩根鋼筋互相疊合而形成的連接來將鋼筋接長。
簡單說,梁放進柱子里節點長度是錨固,在梁中間一根鋼筋不夠長兩根鋼筋接起來就是搭接。 鋼筋錨固搭接都還有很多具體的要求,不光是長度,還有斷點位置,在不同的構件中可以斷開和搭接的位置是不一樣的,搭接的地方有的可以焊接,有的不行。
7. 鋼筋錨固問題
鋼筋錨固長度符合laE,要是不夠laE就要0.4laE+15D,水平段不夠0.4laE時為什麼寧願減小鋼筋直徑而不增加彎曲段15D,難道增加彎曲段沒有意義嗎?我就想不通,懇請解釋一下
答:看了您的題良久。總覺得與我腦中記的有異。只有翻圖焦。
1、laE≠labE。laE是受拉鋼筋抗震錨固長度。labE是受拉鋼筋「基本」錨固長度。雖同屬「抗震」但其值與含義是不同的。特殊情況時:laE=labE。一般情況時:laE≠labE,可能出現:laE>labE或laE<labE。
2、鋼筋錨固長度≥laE,端支座可直錨。
3、規范、11G101圖集中,尚未提到過:鋼筋錨固長度符合laE,要是不夠laE就要0.4laE+15D。只見≥0.4labE彎折15d(這規定可這樣理解:不管你水平段長度值已等於或大於0.4labE了,但彎折必須達到15d。更說明了彎析在鋼筋錨固中的重要性。)或1.5labE中≥15d。
4、分析到此,您這問是個概念性錯誤。兩者laE和labE不能混為一談。
5、若≥0.4labE彎折15d,水平段長度不夠≥0.4labE時,為什麼寧願減小鋼筋直徑而不增加彎曲段15D?若水平段長度值相差較小,減小鋼筋直徑是可行的。若水平段長度值相差懸殊,減小鋼筋直徑可行嗎?可能不能滿足計算要求或鋼筋間的凈距構造要求!到這種情況下!怎麼辦?當然最好的辦法是「強柱」加寬Hc。
6、但我認為增加彎折段長度也有意義。11G101-1第59頁,不是有≥l1.7abE、1.5labE中≥15d等情況嗎?總之鋼筋錨固長度≥laE,端支座可直錨有明文規定。但反之端支座<laE沒有規定。則就可認為彎錨不受限止。否則就無法施工了!供討論。
8. 梁的鋼筋不能在柱內錨固的情況
很簡單的 ,上面的朋友沒講清楚。你說的這種情況很好理解。就是不能再節點內錨版固時,而在節權點外搭接。
我來講詳細點 一,就是梁的凈跨中間1/3的區域內不能錨固。原因很簡單這里受的最大正彎矩力,所以不允許錨固。二,只能在梁兩端1/3區域內且必須滿足離支座1.5倍梁高的距離處開始搭接,區域為Ll(第二點就是你發的圖上面標示的區域同時滿足),且接頭面積不超過50%
很簡單的這個就是根據受力來的
9. 為什麼有的鋼筋一頭錨固另一頭沒有
除懸挑外,一般鋼筋兩端都是有錨固的,伸入支座的都是錨固,但不知道你所說的錨固是不是彎錨?直錨也是錨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