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是多少
管道的滲水量是如下這樣計算的:
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鍾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L),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鍾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試驗條件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他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㈡ 排水管道閉水試驗中的允許滲水量怎麼計算
目前常用的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的標准有國標《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范(GB50268-2008)以及國際上常用的美國標准ATSM969M-02和德國工業標准DIN EN1610。國內標準的允許滲水量都是按照管道直徑的不同來規定相應的滲水量,一般單位是m³/km·24h。而國外標準的單位是採用L/(mm直徑管道) ·(km管道) ·(24h),或者L(m²管道) ·30min。
那麼如何計算排水管道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呢?
由於"沉管」產生的直接原因是排水管道的某個環節的止水措施失效。管道本身、管道之間和管道與井之間等任何一個止水措施失效的環節,都可以近似看成一個滲漏點。不妨假設排水管道每平方米的濕水面積內僅有一個滲漏點,並稱之為集中滲漏點。
㈢ PE300給水管打壓的允許滲水量是多少怎麼計算的急急急
埋地管道嚴密性試驗,應在試驗壓力下進行,按公式(2)、(3)實測滲水量,小於或等於按公式(4)、(5)、(6)、(7)計算的允許滲水量為嚴密性試驗為合格。
管道內徑小於或等於400 mm,且長度小於或等於1 km的管道在試驗壓力下,10 min壓降不大於0.05 MPa時,為嚴密性試驗合格。
嚴密性試驗採用放水法時,實測滲水量按公式(2)計算。嚴密性試驗採用補水法時,實測滲水量按公式(3)計算。
(2)qs=W/{( T1- T2)*L0}
(3)qs= W1/( T* L0)
上列式中:
T——從開始計時至保持恆壓結束的時間,min;
W——表壓下降0.1 MPa時經放水閥流出的水量,L;
L0——試驗管段長度,m;
T1——未放水時從試驗壓力降壓0.1 MPa所用的時間,min;
T2——放水時從試驗壓力降壓0.1MPa所用的時間,min;
W1——恆壓時間內(不少於2 h)補入管道的水量,L;
qs——實測滲水量,L/min·m。
鋼管內徑Di>250時,嚴密性試驗允許滲水量按公式(4)計算。鑄鐵管Di>150時,嚴密性試驗允許滲水量按公式(5)計算。預應力、自應力混凝土管嚴密性試驗允許滲水量按公式(6)計算。塑料管道嚴密性試驗允許滲水量按公式(7)計算。
(4)Q=0.05√Di
(5)Q=0.1√Di
(6)Q=0.14√Di
(7)Q=0.4Pf·Di
上列式中: Q——允許滲水量,L/min·km;
Di——管道內徑,mm;
Pf——試驗壓力,MPa。
㈣ 化學建材管管道直徑500mm,長度155.5m,允許滲水量是多少是如何計算的
化學建材管管道直徑500mm,長度155.5m,
允許滲水量應當按照GB/T 50268-2008計算,
如果是硬聚氯乙烯按公式9.2.11-5計算,
其他化學建材按公式9.2.12計算,
㈤ 所有管材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及試驗自動計算公式
管道閉水試驗時,應進行外觀檢查,不得有漏水現象,且符合下列規定時,視為合格:
1實測滲水量小於或等於表《無壓管道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規定的允許滲水量;
2管道內徑大於《無壓管道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規定時,實測滲水量應小於或等於按下式計算的允許滲水量;
《無壓管道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
5 管道內徑大於700mm時,可按管道井段數量抽樣選取1/3進行試驗;試驗不合格時,抽樣井段數量應在原抽樣基礎上加倍進行試驗。
6 不開槽施工的內徑大於或等於1500mm鋼筋混凝土管道,設計無要求且地下水位高於管道頂部時,可採用內滲法測滲水量;滲漏水量測方法按附錄F的規定進行,符合下列規定時,則管道抗滲性能滿足要求,不必再進行閉水試驗:
1)管壁不得有線流、滴漏現象;
2)對有水珠、滲水部位應進行抗滲處理;
3)管道內滲水量允許值q≤2[L/(m2·d)]。
以上是所有滲水量的公式。
㈥ 市政管道閉水實驗平均滲水量計算方法
市政管道閉水實驗平均滲水量方法
實測滲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Q=W/T·L
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觀察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
D.0.1 閉水法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試驗管段灌滿水後浸泡時間不應少於24h。
二. 9.3.4 管道閉水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試驗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2m計:
2 試驗上游設計水頭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加2m計:
3 計算出的試驗水頭小於10m,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井口時,試驗水頭應以上游檢查井井口高度為准;
4 管道閉水試驗時應按本規范附錄D(閉水法試驗)進行。
三、試驗水頭達到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少於30min。
㈦ 污水管道實測滲水量如何計算如何換算成每天每公里多少方如實測滲水是5毫米如何計算
Q=W/(T*L)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m)}、W=補水量(L)、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 一般不小於30分鍾、L=試驗管段的長度(m)。
依據實驗方法、補水量等於下降5MM的漏水量,井徑按1M計即漏水量為3.925L/(半小時);則Q=3.925/(30*80)=0.001635L/(min.m)}=2.355(噸/天*公里)。
另外根據規范 如果是塑料管的話,允許滲水量計算公式為Q≤0.0046D 式中Q單位(噸/天*公里)D為管徑單位MM。則允許滲水量為1.84(噸/天*公里) 。
1、敷設暗純滾敷設排水管道是不需要計算的。
2、排水管道安置的定額子目中是包括了支架安置的,不該該另行計算。
3、調試安置穩定方法如綜合管道敷設時,排水管道的櫻姿支架或者吊架需要延伸時距離的支吊架都應該進行換脊褲絕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