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鋼材運輸中的合理損耗標准及計算方法
運輸鋼材的正常損耗是很小的,主要是你從鋼廠進貨時存在一個磅差,一般是千分之三,
多數情況從鋼廠進的貨都是虧秤的,包括鋼板和其他材料;
1.原材料損耗的計算公式:損耗率=(實際耗用總量-成品)/實際耗用總量}比較恰當。
2.運輸鋼材一般是沒有什麼損耗,鋼廠進貨時存在一個磅差,要看購銷雙方的合同合理約定是在一個什麼范圍。
Ⅱ 鋼材千分之三的磅差是怎麼算的
Gx(0.3%)=0.3%G,G是過磅後重量。
八十年代國家計量部門頒布了《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名內稱可能有誤容)規定鋼材交易合理磅差為0.3%。如果供應商不願補貨磅差做損耗計入銷售費用(按你的意思可以沒入庫,所以計入銷售費用,如果入庫了直接按實收數量入庫,按付款金額借記庫存商品)。如果供應商願意彌補損失,直接計入應付賬款借方,收到現金時計貸方。
如果供應商願意彌補損失,進項稅肯定不能抵扣,因為你實際沒付錢。如果供應商不彌補損失,合理的損耗是可以抵扣的,直接按實收數量入庫,按實付金額借記庫存商品。稅務局是認可的。

嚴格來說鋼材磅差不屬於月底盤盈或盤虧,而是屬於商品采購環節的計量或途中自然損耗,所以應按重新計量的數量折算為新的進價單價(不考慮增值稅)。
分錄為采購: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Ⅲ 如何銷售鋼材
1:網路上發現鋼材用戶,如阿里巴巴,慧聰,行業類門戶網站
2:跟車,上高內速路,跟蹤鋼材貨容車,到送貨地址,也就是鋼材用戶的地址,
3:選擇周邊工業較發達的城市,走訪開發區,注意有龍門吊,地磅等地點,這些地方一般不是銷售鋼材,就是用鋼大戶,
4:業務員之間聯合,資源交換,資源共享,別人做不下來的客戶你做,你做不下來的客戶給比人做,
5:關系戶
6:關注招標信息
7:各種機械推廣會議或展覽
Ⅳ 鋼材磅差如何賬務處理
你採納的答數不準確:嚴格來說鋼材磅差不屬於月底盤盈或盤虧,而是屬於內商品采購環節的計量或途中容自然損耗,所以應按重新計量的數量折算為新的進價單價(不考慮增值稅)。
分錄為采購: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Ⅳ 關於鋼鐵貿易的問題 歡迎鋼貿的朋友來啊
哥們兒,你說的情況我還沒有碰到過。
我認為,應該以實際重量為依據:
工廠出廠的時候都會有重量單,也就是磅單,上面會明確標出了這批貨各個尺寸的重量,假如你采購100噸,而工廠給你發了95噸(磅單上顯示),只要這個值在合同的長短裝范圍內,那麼你只需要付95噸的錢即可了,不會出現你說的100噸的貨款買95噸的情況。而且我相信,沒有一個工廠的發貨,可以很准確地控制到100噸,所以如果工廠發超了,假設105噸(長短裝范圍內),那麼你必須付105噸的貨款。
除非你們合同里規定的是理論重量,密度乘體積算出來的,這就沒辦法了,那你就應該和工地也簽訂理論重量的合同,這樣你就不虧了,不知道對不對?
補充:內貿有理重和磅重,可是關鍵是你要讓你的客戶接受你的這種賣法,如果他真的願意做冤大頭,你當然是按利潤最大值來賣了,沒有討論的必要了,呵呵!
Ⅵ 鋼材盤盈盤虧多少屬於正常
現在一些鋼材貿易企業的會計將盤盈盤虧和合理磅差,而出現的漲噸和虧噸,都歸集到了主營業務成本里核算,這是非常錯誤的做法!既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又不符合會計制度的要求!更不符合會計科目的正確運用和核算要求!甚至有些國有企業因懼怕繁瑣復雜的審批程序和為了躲避被問責的風險,故意將盤盈盤虧和合理磅差所致的漲噸虧噸,偷偷納入主營業務成本里,以此掩蓋盤盈盤虧和漲噸虧噸的痕跡,省事省力卻是嚴重錯誤!
我們先從主營業務成本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來看,鋼材貿易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的主要核算內容是:以一定方式計算的貨物銷售成本、采購貨物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用等、貨物入庫前的裝卸費用以及短駁費用,相信大家都可以在教科書和相應的會計制度里找到答案,上述貨物銷售成本,是以當期確認貨權已經轉移的貨物銷售數量,按照一定的成本計算方法計算出來的貨物銷售成本才可以在主營業務成本進行核算,也就是說除此以外的盤盈盤虧和合理磅差的漲噸虧噸,都不能在主營業務成本里進行核算!這就是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這就是會計科目核算的規矩!不能胡來!
另外我們再看看會計制度中對存貨盤盈盤虧的概念是怎麼描述的:當賬面價值低於實際存貨價值的時候,稱之為盤盈;當賬面價值高於實際存貨價值的時候,稱之為盤虧。有人說合理磅差所導致的漲噸虧噸不屬於盤盈盤虧,這純屬無稽之談!非常荒謬!難道合理的磅差允許范圍的磅差不屬於盤盈盤虧?!這完全曲解和顛覆了會計對盤盈盤虧的概念!
關於合理磅差問題,早在八十年代時,國家計量部門頒布了《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名稱可能有誤)規定鋼材交易合理磅差為0.3%,1993年以041號文發布了《關於徵求對大宗物料計量允差和裝卸,但其為徵求意見,單次裝卸允耗為0.5%,且不具有法律效用。《大宗物料計量允差》中的鋼材交易合理磅差為0.3%,他的宗旨是讓我們用來判定鋼材在進出倉時因磅差所致的漲噸和虧噸是屬於正常范圍的,還是屬於非正常范圍的,在0.3%以內的就屬於正常盤盈盤虧和漲噸虧噸,超過0.3%的就屬於非正常的盤盈盤虧和漲噸虧噸,各自去按照正常和非正常的盤盈盤虧和漲噸虧噸去按照規定的會計核算要求去進行正確的核算。如果把正常范圍內的磅差理解為不屬於盤盈盤虧,那就大錯特錯了!有悖於國家計量部門頒布的《大宗物料計量允差》的宗旨。
將盤盈盤虧和漲噸虧噸強行放在主營業務成本里核算,不僅僅違反了會計科目的核算要求,還影響了財務報告的准確性、完整性、正確性,首先是銷售價差的不正確,和實際銷售價差相背離,其次就是銷售毛利的不正確,如果這樣的企業是上市公司,就涉嫌會計報告造假!以不真實的會計報告來欺騙廣大股民!
在這里我們再來說說合理磅差以內和以外的會計正確的處理方法,下面用規范方法來對磅差和盤盈盤虧進行規范的會計核算
(一)采購入庫的磅差
有采購合同的按照采購合同條款來執行,如果采購合同註明供貨數量以供貨方出庫數量為準的,但磅差不超過0.3%,則以供貨方的出庫數量具以入賬處理,假如供貨方的出庫數量和采購方的入庫數量有出入且在0.3%以內的,則雙方不以追究,若超過0.3%,則要求供貨方補償或按照不超過0.3%的磅差數量開具發票。
(二)銷售出庫的磅差
有銷售合同的按照銷售合同條款來執行,如果銷售合同註明銷售數量以銷售方出庫數量為準的,但磅差不超過0.3%,則以銷售方的出庫數量具以入賬處理,假如銷售方的出庫數量和采購方的入庫數量有出入且在0.3%以內的,則雙方不以追究,若超過0.3%,銷售方要按照倉儲合同追究倉儲方的責任,並要求倉儲方對超出0.3%的部分要求賠償,銷售方應按照不超0.3%的數量結算開票給采購方,如果銷售方已經按照超過0.3%的數量開票了,且采購方已經認證了的,那麼銷售方應按照合同對采購方進行賠償。
1、因銷售出庫的磅差而導致虧噸的會計核算:
以盤點或批次進銷全過程的貨票款全部結束後而虧噸的,
根據未經審批的盤點表:
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記:庫存商品
根據審批後的盤點表:
借記:其他應收款—某某責任人
借記:其他應收款—某某保險公司理賠
借記:其他應收款—某某倉儲公司
借記:管理費用—存貨盤虧或盤盈
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借記:庫存商品(轉出的進項稅額)
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非常損失部分)
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2、因銷售出庫的磅差而導致漲噸的會計核算:
以盤點或批次進銷全過程的貨票款全部結束後而漲噸的,
根據未經審批的盤點表:
借記:庫存商品
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根據審批後的盤點表:
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借記:管理費用—存貨盤虧或盤盈(紅字)
Ⅶ 鋼材運輸中的合理損耗標准及計算方法
什麼是材料的損耗量?
是指在正常施工生產條件下,為完成單位合格產品的施工任務所必需消耗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及周轉性材料的數量標准。從消耗內容看,包括為完成該分項工程或結構構件的施工任務必需的各種實體性材料(如標准磚、混凝土、鋼筋等)的消耗和各種措施性材料(如模板、腳手架等)的消耗;從引起消耗的因素看,包括直接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凈耗量、發生在施工現場該施工過程中材料的合理損耗量及周轉性材料的攤銷量。
損耗量計算方式
1、損耗率=(損耗量/凈用量)×100%
用消耗量表示為:消耗量=凈用量×(1+損耗率)
是用於確定材料消耗定額的公式。其中的凈用量指直接用於建築和安裝工程的材料,損耗量為不可避免的施工廢料和材料損耗。主要用於各種工程預決算,全國通用,具有行業標准和法定意義。
2、損耗率=(損耗量/消耗量)×100%
用消耗量表示為:消耗量=凈耗量÷(1-損耗率)
不是用於確定材料消耗定額的公式。一般是施工單位用於計算材料采購量的公式,數值根據本單位的施工技術水平,施工條件,材料的采購來源和途徑,還有材料本身的加工特性等由自己確定,屬自用公式。
綜上所述,所謂材料的凈用量就是直接用於建築和安裝工程的材料,而不可避免的施工廢料和材料損耗就是材料損耗。
Ⅷ 瀝青虧磅
可能是:1、每個磅秤的基準有差別,同一車瀝青,在每個磅秤上顯示的重量都不一樣;2、司機在磅秤上停的位置也可能造成磅差;3、可能有人在途中偷著卸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