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們物業管理不到位,我們應該找誰解決
目前物業的問題只有打市長熱線,而且要很多住戶來回撥打,把小區住戶加到一個微信群,同時都拒絕交物業費
Ⅱ 小區物業歸哪個部門管
小區物業的主管部門為各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2)入住一個小區物管該找那一方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未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未經批准,擅自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並委託給他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委託合同價款3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委託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Ⅲ 小區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糾紛,業主去哪裡能維權
(一)行政途徑
投訴。對於有關小區規劃、房產證的辦理、房屋質量等出現的問題,業主可以向當地政府的建設行政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質量監督部門反映。對於小區物業管理問題,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十條,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二)法律途徑
1、對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2、對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違約或侵權之訴。違約中的「約」指購房的買賣合同、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侵權中的「權」包括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業主享受優質的物業管理服務以及居住環境的權利、公民的消費權益等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出現這類糾紛時業主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3、提交仲裁機關仲裁。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後,根據我國《仲裁法》第4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三)其他途徑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物業管理條例》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更換物業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讓業主滿意,則業主可以更換物業公司。
按照我國目前的購房程序看,購房人要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同時在使用統一印發使用的格式房產買賣合同時,會有買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賣方或買方的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的條款。因此,購房者須受到開發商為其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束,並接受其物業管理服務。因此在實踐中,許多物業管理公司通常以此為由,主張業主無權更換物業管理公司。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中明確規定廣大業主有權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共同決定,但是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作為小區的真正主人,廣大業主有權重新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Ⅳ 小區物業歸什麼部門管
1、小區物業歸物業管理處管。
2、物業管理處,有的城市設在城市管理局,專有的城市設在國土屬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咨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應該能得知。
3、物業管理的部分主要是小區的附屬設施:是指建築物內和建築物外的各類共用設備、共用設施及相關的場地、綠化、道路等,包括建築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4、以及公共設施設備,如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5、所以,電線屬於小區的附屬設施,在小區物業的管轄范圍,如果小區不負責,可以向物業管理處投訴。
(4)入住一個小區物管該找那一方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參考資料
網路-物業管理條例
Ⅳ 業主入住時物業該如何分配工作
轉: 成都市青白江區安置小區(新居工程)、農村新型社區 物業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為規范和加強我區安置小區(新居工程) 、農村新型社區的物業管理,創建整潔、文明、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根據《成都市中心城區「新居工程」實施物業管理的工作意見》,參照《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達到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配套,社區服務和管理一體化,促進小區居住環境建設有序、安全、和諧。
二、適用范圍
青白江區安置小區(新居工程) 、農村新型社區的物業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三、基本原則
(一)屬地化管理的原則;
(二)專業化物業管理和社區自治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建設單位履行前期物業管理的原則;
(四)城鄉統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四、工作內容
(一)組織機構
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安置小區(新居工程) 、農村新型社區管理工作,做到機構健全、專人負責、制度落實、措施到位。
(二)物業管理模式
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安置小區(新居工程) 、農村新型社區業主入住時,由鄉鎮(街道)、社區進行指導。管理模式為專業化物業管理和社區與小區業主自治管理兩種模式,管理模式的選擇應充分尊重小區業主意願。
1.實施專業化管理的小區應具備實施物業管理的基本條件,可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協議招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2.物業服務企業入住小區後,應充分考慮小區業主就業需要,所選聘的服務從業人員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50%。
(三)物業服務內容
1.專業化物業服務內容
(1)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場所的維修、養護管理;
(2)小區公共區域衛生保潔管理;
(3)小區安全護衛及秩序管理;
(4)小區車輛行駛及停泊管理;
(5)小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
(6)小區裝飾裝修管理;
(7)小區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8)小區生活服務及社區文化建設管理;
(9)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益分配的管理;
(10)對實施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實行智能化管理;
(11)法律、法規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管理。
2.社區與業主自治管理內容
(1)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場所的維修、養護管理;
(2)小區公共環境衛生保潔管理;
(3)小區安全護衛、公共秩序管理;
(4)小區車輛行駛及停泊管理;
(5)小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
(6)小區裝飾裝修管理;
(7)小區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四)完善配套設施
安置小區(新居工程) 、農村新型社區的建設應當按照規范設計要求,積極配套完善小區物業用房和必要的商業用房等設施設備。對擬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物業配套用房及各種設施設備尚未落實的,由區規劃局和區建設局負責督促建設單位限期整改到位。
(五)物業接管驗收和移交程序
住宅小區通過竣工綜合驗收後,由鄉鎮(街道)組織接管物業驗收,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承接驗收意見》(成房物管〔2006〕23號)進行移交。
(六)物業服務標准
對實施專業化管理的小區,按照《成都市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標准(試行)》的要求或合同約定執行。
(七)物業服務費用收取、補貼標准及來源
「安置小區」(新居工程)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准參照《成都市物價局、房管局關於貫徹實施四川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意見的通知》(成價費〔2004〕239號)執行。
1.對於不符合物業管理條件的安置小區(新居工程)、農村新型社區實行社區與業主自治管理模式,鄉鎮(街道)根據小區管理的實際情況進行物業服務成本測算,所需費用以業主繳納為主、所在鄉鎮(街道)適當補貼為輔的方式解決。
2.對於符合物業管理條件,入住業主又自願實施專業化管理的「安置小區」(新居工程),小區所需物業服務費由業主繳交、小區經營收益補充、區政府適當補貼的方式解決。各鄉鎮(街道)可根據所經營商業網點和小區公共設施經營收益情況,結合業主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業主繳費金額,原則上按0.10-0.30元/平方米·月繳納。
(1)入住小區的低保戶、特貧困戶、殘疾人家庭,可向業主委員會申請減免應繳納的物業服務費用。對申請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的家庭,必須由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公示無異議後,報經鄉鎮(街道)批准方可予以減免。減免的物業服務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由區財政補貼。
(2)安置小區建設所配套物業補貼的商業用房,產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經營管理權交由鄉鎮(街道),收入專項用於彌補物業服務費用;
(3)區政府財政補貼期限為五年(從交付使用起計算)。
(八)維修資金繳交
1.「安置小區」應按《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103號)的相關規定,其首次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主體均為安置房的建設單位和拆遷單位。建設單位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未配備電梯)和3.5%(配備電梯)繳存,拆遷單位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未配備電梯)和2.5%(配備電梯)繳存。根據目前實際,安置房維修資金全部由區財政解交。
2.「新居工程」首次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比例,由建設單位按物業所在地公布的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未配電梯)和3.5%(配電梯)繳存,並計入土地整理成本,建設單位繳存的專項維修資金歸小區業主所有。
3.「農村新型社區」的房屋維修由業主自行負責。
(九)設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小區入住率達50%以上的,所在鄉鎮(街道)應組織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與街道、社區、轄區派出所、物業服務企業建立緊密的配合機制,形成合力,共同負責本小區物業管理和社區管理工作。
望對你有幫助。
Ⅵ 小區物管有哪些責任和義務
小區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小區內各類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設施、道路、交通、綠化、衛生、治安、環境進行的維護,修理和整治,保障業主合法權益,有序合法建立小區秩序。小區物業公司的職責主要來源於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主要責任和義務有:
1、小區安全護衛工作。配專職護衛人員,24小時值勤承擔門衛盤查外來人員及通出車輛等任務;確保小區安全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2、物業的維護。制定並設施設備的保養維修計劃,定期對小區內所有的公共設施和設備如供水、供電、消防、環保、機電設備、通訊、路燈、園林綠化、排水、車輛等實施維修養護。
3、綜合服務。 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代收代繳等,配合居民委員會做好社區管理相關工作。
4、維持業主的合法權益,並提供必要的有償服務,努力為業主排憂解難。
(6)入住一個小區物管該找那一方擴展閱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對物業管理服務有以下規定:
第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七條 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物業管理條例—中國政府網
Ⅶ 投訴物業應該找誰
如果能夠成立業主委員會,最好成立,如果不行也沒有關系,只不過處理一些事情不是很方便.
我相信並不是現在物業什麼都不管,而是管的沒有看見,或者不是業主能夠關注到的東西.關於"小區開發商跑了"的理由不充分,要看具體是誰的責任,如果是物業的物業一定要承擔,不能拿"開發商"來搪賽.建議你看一下你和物業公司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是如何要求的,對於物業公司應該做的有沒有做到。
問題回復:
1、關於空調落水的問題確實很頭痛,首先看以前開發商有沒有接好接水管,如果有,現在就應該是物業公司出錢維修,如果沒有,還要看你們現在有沒有在交納維修資金,如果有維修資金建議物業公司使用此資金。如果都沒有,只能自己交錢來裝了,因為通常物業管理費中是不含此費用的。
2、大門開放時間是誰制定的,如果物業公司說自己定的就錯了,大門的開放時間應該是小區業主來制定,或者根據大多數人的意見來定開門時間。如果許多業主都有意見,物業公司應當調整這個時間的設置。如果絕大多數業主都同意這個開門時間,你只能遵守了。至於物業經理說要統計人數來確定是沒有道理的。我自己的門想什麼時候進什麼時候出是我的事情,只要全體業主同意,哪怕每天晚上只有一個人進出你也要把門開開。請物業公司是給業主提供服務的不是限制業主活動的(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
3、關於水的問題,可能小區水箱沒有清洗或水管老化造成的。每次要求物業公司來處理,最好能夠留下書面的東西,當累計幾次之後可以把這些書面的東西拿給物業經理看,他看到總是沒有修好可能也會不好意思。另外你可以保留這些證據留以後萬一打官司使用。
除了以上方法,你還可以將具體情況向物業公司的領導反映一下,或許有意外收獲。
Ⅷ 小區物管不負責,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直接向物業服務公司提出要求小區物管予以整改,如仍然沒有轉變,可通過小區業主委員會重新選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
物業管理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城市住宅小區實施物業公司專業化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辦法,認真落實小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負責管理小區內的物業管理、經營、服務事務。包括住宅小區的驗收交接工作;房屋及公共設施的管理與維修和裝飾裝修工程;小區內的道路、雕塑、小景、小品和綠地、花草樹木的管理養護;小區內的衛生保潔和單位居民的垃圾清運;小區的安全巡邏與治安管理工作等。
負責做好小區內的商業網點和娛樂、公共場所的管理工作,協助政府執法部門維護好小區的管理秩序,受政府執法部門委託對違反小區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負責小區內單位和居民實行綜合性的有償服務,發展第三產業,為居民提供便民服務。
接受小區業主管委會及單位居民的監督及上級的檢查指導工作。
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Ⅸ 入住小區必須向該小區物業登記戶口信息嗎
戶口信息不需要的吧,但是要留一些個人信息,都是為了以後能找到你的信息反正,但不會涉及錢財,如果要銀行卡啥的就不要給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