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甲方如何管理施工方及監理
作為甲方,對項目的工程管理主要體現在投資、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各單位的綜合協調和各種社會關系處理上面。要做好這些工作,那麼工程建設甲方如何管理監理單位呢?下面,勤學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的項目管理技巧。
(一)嚴把工程質量關加強質量管理,控制返工率。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把工程質量關,充分認識到「細節決定成敗」的含義,各方質量管理人員要把加強施工工序的質量檢查和管理工作真正貫徹到整個過程中,採取防範措施,消除質量通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財、物的浪費而加大工程投資。
1、要管理好施工質量,首要的任務是按圖施工。甲方代表應隨時抽查施工方是否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該返工則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施工方負責。但需注意,不可繞過監理單位而直接與施工方進行交涉。其次應檢查是否存在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問題。建築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應責令其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施工方應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加大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部位的檢查和驗收。建設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施工方要進行自檢,並在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內容包括施工方自檢記錄,隱蔽工程和中間部位驗收的內容、時間和地點,並且請求甲方進行驗收。若驗收合格,甲方代表要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繼續施工,倘若甲方代表查驗不合格,施工方要在限定的時間內修改並重新驗收。隱蔽工程未經驗收,甲方代表有權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檢驗,乙方要按要求進行剝露,並配合檢查。檢查不合格的,甲方代表不能在隱蔽工程記錄單上簽字,並要求其拆除返工。
工程建設甲方如何管理監理單位
(二)確保工程按期完成在施工進度方面,甲方代表要注意查看施工單位是否按合同工期進行施工,是否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來。對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的,發現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確實完不成的,要適當延長工期或者督促施工單位加人加班。
(三)對施工單位獎懲分明在施工合同上,可以註明對施工質量好壞及工期提前或拖延情況的獎懲制度。這樣甲方就能充分調動施工方的積極性,在使施工單位獲得合理的經濟效益的基礎上感到「干好乾壞不一樣」,同時也達到了工程管理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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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建築工程技術與安全管理有效措施
現場管理中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工程施工中甲方管理的重要環節,甲方安全管理的任務主要在編制工程概算時,將安全生產所需的費用編入;另外,在招投標過程中,要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措施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范的要求,並充分了解該施工單位近年來是否發生過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項目所需的地下管線等項目的實際資料真實准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進行,不得無故要求施工單位趕工,特別是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在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的條件下趕工;而且甲方還要監督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是否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定,監理單位的監理行為是否違反了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及規范的要求,並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行為進行定期檢查。
加強建築工程技術與安全管理有效措施
其他應充分考慮的方面。
(1)藝術的處理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本單位的關系。原則性問題決不退讓,小問題可進可退要看施工單位表現。如果專業監理工程師在質量上放水,做為甲方的我們也不能拿到工作例會上說,最重要的是跟總監理工程師甚至是監理公司老總溝通,讓他們對工程予以重視。根據自己的經驗制定一套適合本項目的質量管理細則和施工管理細則,項目工程管理最開始必須要執行而且管理細則要以公司的名義出,這樣甲方代表就可以從容的在公司與施工單位周遊,把握大原則。
(2)充分利用好監理單位。國家建設部已經明確:監理單位拿建設單位的錢,就要替建設單位辦事。這已經擺脫了原來監理必須站在公平公正角度上行駛權利的觀念,監理單位也必須正視自己的角色定位。因此,建設單位用好監理單位已經在法律上站得正正當當了,我們必須充分利用和發揮好監理單位的作用。
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
做好工程開工前的准備工作。甲方工程技術人員要以身作則,按圖紙內容,拿出甲方的施T組織設計,將工程線路、進度計劃、材料計劃及預算報上級領導。更主要的是做好中標企業開工前的技術工作,要求中標單位在半月內依據圖紙及施工規范要求,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向甲方人員提交材料計劃及預算,以便於甲方控制投資。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甲方主管工程師要在半個月內認真審查閱讀,批准施工方案。施工期間要根據該方案,嚴要求、嚴管理,積極配合施工單位落實施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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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如何做好工程管理
(1)藝術處理有關施工單位,以及監理單位還有本單位之間的關系。在原則性的問題時決對不能退讓,但是在小問題時可進可退,具體的還是要看相關施工單位的表現情況。如果專業監理的工程師有關質量問題上放水,那麼做為甲方也不可以在工作的例會中說,最為重要的是要和總監理的工程師或者監理公司的老總進行溝通了解,讓他們對於這項工程給予重視。並根據自身的經驗制定出一套適用本項目質量管理的細則以施工管理的細則,在項目的工程管理開始的時候要執行並且管理的細則要用公司名義出,只有這樣甲方的代表就可從容在公司和施工的單位進行周遊,把握最大的原則。
(2)充分的利用好相關監理單位。國家的建設部已明確,如果監理的單位拿了建設單位錢,那麼就必須給建設單位來辦理事情。充分擺脫曾經監理必須要站在公平和公正的角度上從而行駛權利觀念,所以監理的單位也要正視關於自身角色定位,建設單位使用好有關監理單位,在法律上是經過許可的,我們要充分的利用以及發揮好有關監理單位作用。
(3)強化關於合同的意識。合同屬於甲乙雙方的工程管理基石,要想加強合同的管理就必須和加強相關法制教育結合,堅固的樹立正確法制的觀念,設必要合同管理的系統,努力的提高相關合同管理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不偏不倚執行合同、賞罰明確。
(4)處理好公司的內部關系能力。作為一個工程的部門,不僅要和公司的設計口以及采購口,還有成本口經常打交道,如果把這些部門之間關系協調妥當,那麼就可以順利保證工程進度,提高工作效率。
『貳』 作為專監怎麼管監理員和總單位
監理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一共十條:
1、熟悉所監理項目的合同條款、規范、設計圖紙,在專業監理工程師領導下,有效開展現場監理工作,及時報告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3、認真學習和貫徹有關建設監理的政策、法規以及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和規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4、認真學習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正確理解設計意圖,嚴格按照監理程序、監理依據,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授權下進行檢查、驗收;掌握工程全面進展的信息,及時報告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
5、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並簽署原始憑證;
6、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7、記錄工程進度、質量檢測、施工安全、合同糾紛、施工干擾、監管部門和業主意見、問題處理結果等情況,做好有關的監理記錄;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並交內業人員統一歸檔。
8、現場發現問題就地解決,同時向監理工程師匯報。
9、完成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任務。
10、按設計圖及有關標准,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叄』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活動的安全生產行為及對其實施監督管理,下面是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全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活動的安全生產行為及對其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路水運工程,是指列入國家和地方基本建設計劃的公路、水運基礎設施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設項目。
本辦法所稱從業單位,是指從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檢驗檢測、安全評價等工作的單位。
第四條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五條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統一監管、分級負責。
交通部負責全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但長江幹流航道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設在長江幹流的航務管理機構負責。
交通部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其設置的安全監督機構負責具體工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委託的事項除外。
依照本條規定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或者機構,統稱為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六條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按照法定許可權制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和技術標准;
(二)依法對公路水運工程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制,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四)建立公路水運工程從業單位安全生產信用體系,作為交通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部分,對從業單位和人員實施安全生產動態管理;
(五)受理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方面的舉報和投訴,依法對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檢查和相應的行政處罰;
(六)依法組織或者參與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按照職責許可權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發布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動態信息。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向交通部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事故信息;
(七)指導下級交通主管部門開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組織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推廣應用;
(九)開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普及安全生產知識;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條件
第七條 從業單位從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活動,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
第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生產三類管理人員)必須取得考核合格證書,方可參加公路水運工程投標及施工。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等。
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負責人。包括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和項目總工。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
第九條 交通部負責組織公路水運工程一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
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公路水運工程二級及以下資質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
第十條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三類人員考核分為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兩部分。考核合格的,由交通部或省級交通主管部門頒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施工船舶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電工、焊工等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滑模爬模、架橋機等自行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驗收合格後30日內,應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登記。
第十三條 從業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招標文件時,應當確定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產費用。
安全生產費用由建設單位根據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簽字確認進行支付。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在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招標文件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信用情況、安全生產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確要求。
建設單位不得對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設備租賃、材料供應、檢測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規定的工期。
第十六條 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重視地質環境對安全的'影響,提交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准確,滿足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應當對有可能引發公路水運工程安全隱患的地質災害提出防治建議。
勘察單位及勘察人員對勘察結論負責。
第十七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安全生產隱患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八條 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應當編制安全生產監理計劃,明確監理人員的崗位職責、監理內容和方法等。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加強巡視檢查。
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可下達施工暫停指令並向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監理單位應當填報安全監理日誌和監理月報。
第十九條 為公路水運工程提供施工機械設備、設施和產品的單位,應確保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提供有關安全操作的說明,保證其提供的機械設備和設施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達到國家有關標准。所提供的機械設備、設施和產品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者法定檢驗檢測合格證明。對於尚無相關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備和設施,應當保障其質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安全生產承擔責任。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及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公路水運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依法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本條所稱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是指公路水運工程每項工程實施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的制度。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每5000萬元施工合同額配備一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足5000萬元的至少配備一名。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應當立即制止。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在工程報價中應當包含安全生產費用,一般不得低於投標價的1%,且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
(二)滑坡和高邊坡處理;
(三)樁基礎、擋牆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
(四)橋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構件施工等;
(五)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質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樁船作業、施工船作業、外海孤島作業、邊通航邊施工作業等;
(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澆注、爆破工程等;
(八)爆破工程;
(九)大型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橋梁、碼頭的加固與拆除;
(十)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必要時,施工單位對前款所列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出入口或者沿線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機械、拌和場、臨時用電設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沿、腳手架、碼頭邊沿、橋梁邊沿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因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隱患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其他原因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醫療救助設施等應當符合衛生標准。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並確保其熟悉和掌握有關內容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第二十八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每年不少於兩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施工單位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新進人員和作業人員進入新的施工現場或者轉入新的崗位前,施工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考核。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應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十三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針對本工程項目特點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部門以及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力量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五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有:
(一)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的符合情況;
(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具備上崗資格情況;
(三)從業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四)從業單位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和各項應急預案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五)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設置和履行職責情況;
(六)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七)其他應當監督檢查的情況。
第三十六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公路水運工程下列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現場駐地;
(二)施工作業點(面);
(三)危險品存放地;
(四)預制廠、半成品加工廠;
(五)非標施工設備組裝廠。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工程及施工作業環節應當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作出如下處理:
(一)從業單位存在安全管理問題需要整改的,以書面方式通知存在問題單位限期整改;
(二)從業單位存在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四)建設單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項目,暫停資金撥付;
(五)建設單位未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的,責令其限期改正並不得辦理監督手續;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並通報批評。
被檢查單位應當立即落實處理決定,並將整改結果書面報檢查單位。責令停工的,應當經復查合格後,方可復工。
第三十八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從業單位信用檔案,並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及時登錄在安全生產信用管理系統中。
第三十九條從業單位整改不力,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問題的,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將其列入安全監督檢查重點名單,登錄在安全生產信用管理系統中,並向有關部門通報。
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但拒絕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顯或者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等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部門通報,建議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向有關資質證書頒發部門建議降低資質等級。
第四十條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委託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條件的機構對容易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工程項目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施工進行安全評價和監測。
第四十一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監督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執法水平。監督管理人員應當忠於職守,秉公辦事,堅持原則,清正廉潔。與監督檢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監督人員,應當迴避。
第四十二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事故隱患以及監督檢查人員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肆』 高速公路施工監理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湖北京珠高速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高速公路暢通,規范作業現場的施工秩序,維護作業現場的交通安全,保障養護、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保持高速公路的良好路容路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道路(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志)》(GA182-199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的有關規定,結合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上進行的養護、施工作業及其它工程作業。
第三條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養護維修施工安全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和「安全為了生產、生產保證安全」的原則,堅持「嚴格管理,熱情服務」,確保養護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管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遵 守本辦法和相關規定,做到安全與生產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和總結,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章制度。
第五條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行政執法機構負責高速公路養護維修施工的報批、審核及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辦法中的行政執法機構指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交通路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第七條 本辦法中的施工管理指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挖掘佔用公路、穿(跨)越公路管線(道)電纜的設置、道路養護、設施維修、綠化等活動的審批與管理。
第八條 養護施工單位在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時,應當按規定設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示警燈,噴塗明顯的標志圖案,作業時應當開啟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養護施工人員應著安全標志服。
第九條 道路施工需要車輛繞行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志;影響車輛進出收費站、服務區的,施工單位應完善標志標牌,告知司機行車路線;需要封閉道路中斷交通的,應制定中斷繞行方案,除緊急情況外,應當提前15天向社會公告。
第三章 工作規程
第一節 進場審批
第十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業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施工作業單位在進入作業現場之前必須到執法機構辦理下列審批手續:
(一)提交施工申請書、施工現場示意圖、施工管理方案及標志標牌設置示意圖、車輛明細及狀況表、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和其它施工作業數據(投入施工作業機具和人員的數量、工期等)。大中修的施工申請方案需京珠管理處工程技術部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認可後,才能到執法部門辦理申請。
(二)路政、交警部門對申請單位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安全設施數量和質量進行聯合審核審批,簽發聯合審批表。
(三)與路政部門簽訂《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將復印件及其它申請資料送交警部門備案。
(四)執法機構與養護部門在組織作業單位進場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一起根據作業現場的特點,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作業方案,並現場指導作業現場交通安全標志設置。
(五)由路政部門按工程款的1%收取安全保證金,安全保證金最少交納3000元,工程款的1%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各大隊每月將扣除保證金的數目上報支隊,支隊對施工單位及時通報並限期補齊保證金。
(六)由路政部門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後發放《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業審批許可證》,將復印件送交警部門備案。
第九條 為方便施工單位,簡化辦事手續,實行一表審批制,行政執法機構雙方在聯合執法室設置供對方人員辦公的辦公席共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節 安全管理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並嚴格檢查落實。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在進場之前,應在執法機構的統一安排下,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學習有關高速公路工程養護、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知識。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執法機構對其發放《安全員》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 每個作業現場應配備專職作業安全員,維護現場的交通秩序及安全;安全員數量:封閉施工路段2公里配備4名,封閉施工路段4公里配備6名;每段封閉施工路段不得超過5公里。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專職作業安全員應加強日常巡查,特別是惡劣天氣下應加大巡查密度,防止安全標志或設施傾倒、移位、損壞,對傾倒、移位、損壞的標志或設施應及時扶正還原或更換。
第三節 現場監督
第十五條 執法機構應加強對養護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對作業現場的標志設置、人員、車輛安全管理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道路作業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志)》(GA182-1998)的要求設置安全標志標牌,在實際操作中,上述兩種標准沒有規定的,按執法機構與施工單位共同制定的安全作業方案實施。施工作業夜間設置照明燈和紅黃頻閃改道燈。
第十七條 施工人員應嚴格服從管理,嚴禁酒後上路施工(特別是駕駛員),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著安全標志服,作業車輛配備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 用於作業的工具、材料必須放置在作業區域或其他不影響正常交通的場所。
第十九條 作業車輛嚴禁在中央分隔帶調頭和逆行,如遇特殊情況須在中央分隔帶掉頭應經執法機構批准,同時必須有專職作業安全員在現場執紅綠旗指揮。作業車輛只能在開口兩端的最小視距為1000米的中間隔離帶調頭。調頭時,開口處的隔離柵應完全打開,在確認兩端1000米的范圍內無來往車輛的情況下方可進行。調頭後應及時關閉活動隔離柵。無專職安全員指揮,或無安全設施,或視距不足1000米的開口處嚴禁調頭。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現場要加強對車輛、機械、材料管理,禁止亂停亂靠、亂堆亂放,嚴禁在施工作業區外進行養護、施工作業。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無權在路上收取任何費用,通行車輛損壞作業單位工具、材料等情況的,必須報執法機構處理,有關費用由執法機構處理後撥付作業單位。
第二十二條 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必須有專項安全日誌,由安全管理人員詳細記錄安全管理情況,以及發現的安全隱患和採取的措施等。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因為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應在規定竣工期限前一周向京珠高速公路執法機構提出延期申請,經核實後,補辦延期許可證。
第四節 完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 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徹底清除作業現場施工垃圾,恢(修)復被移動或損壞的道路設施,執法機構進行完工後的安全設施驗收、簽字。
第二十五條 對於驗收不合格的,執法機構不予以驗收、簽字,工程技術部門不予以支付工程款項。
第三章 罰 則
第二十六條 對在作業過程中未按安全管理要求施工而發生的輕微違章、一般違章、重大違章行為,執法機構應開具《違章施工處理單》,並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輕微違章情形之一的,第一次發現給予警告;第二次發現類似情況,扣除50元工程安全保證金:
(一)未穿標志服或穿拖鞋上路施工的;
(二)隨意橫穿高速公路或攔截過往車輛的;
(三)施工標志、標牌歪倒、傾斜、損壞而未及時扶正的或更換的。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一般違章情形之一的,第一次扣除500元工程安全保證金,第二次扣除1000元工程安全保證金,第三次扣除1500元工程安全保證金並責今停工整改:
(一)車輛亂停亂放、隨意調頭的;
(二)不按規定擺放標志、標牌或標志、標牌數量距離不足的;
(三)經過執法機構批准需要打開中央分隔帶作業,但打開後施工單位管理不嚴,無人看守、指揮的;
(四)施工現場亂堆亂扔廢料的;
(五)施工時損壞路產不及時上報執法部門的;
(六)施工工期結束後施工現場不及時恢復原狀的;
(七)不服從執法人員現場指揮和調度的。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重大違章情形之一的,暫扣車輛(機具)一律強制停工並整改,直至消除隱患,經執法機構檢查合格後方可開工:
(一)未辦理許可證上路施工的;
(二)未經批准擅自開啟中央分隔帶的;
(三)未獲得延期許可證,超過施工期限仍在繼續施工的(按未辦許可證論處);
(四)對違章施工行為拒不整改或不接受處理的;
(五)作業車輛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駛的;
(六)安全保證金已扣除沒有補全的,《安全管理協議書》、《施工許可證》已失效的;
(七)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進行養護、施工作業或不按規定、不聽指揮設置道路作業標志和設施等情況,視情節給予停工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的處理,造成高速公路路產損壞或引發安全責任事故的,由施工單位承擔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伍』 作為一名專職安全員如何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眼勤:安全員到基層單位就是要用眼觀察機器設備、電氣及線路、防護裝置、員工是否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女工的長發是否盤在安全帽內以及有無穿高跟鞋等等,切不能「睜隻眼,閉隻眼」。
耳勤:機器設備運轉時有異聲,安全員可要提高警惕,不要只聞不問。安全員還要注意傾聽群眾呼聲,了解一線員工的合理化建議、技改措施等,即使是聽到逆耳忠言,更應冷靜思考,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鼻勤:安全員每到一個生產現場,還要發揮嗅覺的作用,如煙味、焦味、燃膠味、霉臭味等等異味,都可能是事故的前兆。
腿勤:定期或不定期的經常下去了解、熟悉、掌握所管轄的生產范圍內的機器及電氣設備運行狀態,做到心中有數。
(5)安全專監公路上怎麼管施工方擴展閱讀
安全員要勤學習、勤思考、勤總結。現代安全管理是一門科學的系統工程,傳統的安全工作方法已不能滿足現代企業發展的需要,現代企業的安全管理,需要用科學、系統的方法來管理,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不斷涌現,就要求安全員不斷地學習,掌握現代安全管理知識和方法。
同時,安全工作要不斷總結,要透過問題的表面現象看到所包含的本質,將以往出現的問題進行匯總,加以分析,找出問題的規律,以便制定相應的措施,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記錄,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隱患要有一本賬,隨時掌握生產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勤檢查。腿勤,可以及時發現安全管理和安全制度存在的漏洞。
『陸』 公路施工的安全措施
公路在建設的過程中,安全管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要結合施工的特點,將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進行改善,對現場施工的安全進行有效地管理與控制。 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公路施工的安全措施,一起來看看吧!
公路施工的安全措施
1 強化安全生產意識
在我國的各個行業中,安全都是人們必須重視的,在公路的建設中,安全也是同樣的重要,要想保證施工的安全性,就必須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對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在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之前,應該加大對施工領導人安全思想的培養,讓施工的安全意識得到重視,領導人應該將安全的問題落到實處,不能只是隨口說說而已。
第一,實現領導問責任制。在安全事故發生之後,要將出現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研究哪個階段的安全出現的問題,明確責任,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建立一支安全意識較強、生產水平較高的施工隊伍。
第二,在公路的建設過程中,不僅僅要保證施工設備的安全,還要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在建設的過程中,應該為施工人員採取一些安全措施,為施工人員的安全提供保障。
第三,施工單位要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管理的培訓,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並將施工中應該注意的安全事項告知給施工人員,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在公路施工之前,提高施工團隊的安全意識,從根本上降低安全隱患發生機率。
.2 施工安全信息的及時發布
在高速公路的建設過程中,要將高速公路建設的信息進行及時的公布,這樣可以避免造成車輛之間的擁擠和碰撞,施工單位可以通過廣播電視以及高速公路的電子情報進行施工信息以及通行情況的匯報,提醒人們繞道而行,避免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擁堵的現象。在進行信息發布的同時,施工單位也應該制定車輛分流行駛的方案,保證車輛的安全通行,減少事故的發生。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 安全技術交底
在施工之前,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的范圍予以確定,並制定具有較高安全性的施工方案,將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環節進行細致的分析,在制定施工方案時,還應該將一些外部條件進行考慮,如該地區的天氣情況、地理位置、交通的方便性等,在制定方案時,最好繪出具體的安全管理示意圖,並編著文字進行詳細的闡述。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並將施工的方案中需要注意的事項和施工環節詳細的告知給現場的工作人員,將各組人員的責任和要求予以明確的規定,讓每個員工都加入到安全的管理中,以此來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2 機械設備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門應該將使用的機械進行嚴格的檢查,要保證使用機械的安全性,對於特殊的裝備,項目部門應該將該機械的安全進行檢查,將檢查的結果以報告的形式進行制定,並制定嚴格的淘汰制度,將存在著安全隱患、不合格的機械進行淘汰,尤其是特種裝備,在沒有合格證書的前提之下不能進行公路的建造。
3 日常安全檢查
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合理的檢查和治理,主要檢查高支模、腳手架、隧道施工以及特種設備等,若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的進行處理,與此同時,還應該對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員和建築人員的安全意識。在施工的過程中,將支架搭設的設計驗算,地基處理、搭設控制、預壓監測、檢查驗收、澆築管理等進行嚴格的控制。將施工中的各個階段都進行嚴格的管理,將存在的隱患進行及時的發現,並予以快速的處理,在將問題徹底的解決之後,再進行下一步的程序。
4 現場安全管理
在施工的過程中,要將施工的范圍進行劃分,避免附近的村民進入到施工現場。運用鐵絲網和彩鋼板將施工現場進行隔離,並設立相應的標志,給人們一些提示。
將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行限制。在進行隧道施工時,管理人員要將進入隧道的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工作人員在進入隧道之前要進行姓名的登記,避免讓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隧道,另外,管理人員還應該將進入隧道的人數進行統計,將隧道的施工情況進行詳細的了解。
5 安全台賬管理
在施工的過程中,我們要將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預測和預控,在安全生產中,安全台賬管理將施工中的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了有效的避免,並將施工人員、管理人員進行保護,為公司的健康持續的發展提供了保障。安全台賬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基礎和手段,安全管理行為能在安全台賬資料中明確的反映出來,項目安全管理的成效也能在安全台賬資料中直接性的體現出來。將項目部安全台賬進行真實、有效、規劃的建立。將施工中的安全責任進行明確的貫徹落實。與此同時,還要安排專業人員管理安全台賬資料。將安全台賬進行及時的收集登記。
公路施工的應急預案演練
1 專項方案監管
在施工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工程計劃和工程方案進行,將安全質量進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當施工的進度與施工方案有所出入時,我們要根據情況進行原因的分析以及預防措施的制定。在固定的時間內,管理者要將施工的方案進行梳理,根據施工的實際情況進行方案的調整和補充,在經過審批後,將方案實施於現場的施工中。
2 應急預案演練
在施工的過程中,我們要根據施工的實際情況進行事故的預案演練,如:隧道坍塌、支架坍塌,高處墜落等。通過預案演練的方式將施工現場與事故的發生進行有效的接觸,讓施工人員掌握應急事故的處理方法,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柒』 作為經營單位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管理有哪些監管措施
經營單位是不需要自己施工的,通過招標形式招施工單位施工或是養護。
涉及施工安全管理,經營單位只需要對高速公路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和備案。
具體的施工技術方案由施工單位上報,並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論證方案可行性,由高速交警對施工安全措施進行監督管理,並對上路施工機械或車輛進行登記審核,通過後,發佔道施工許可證等。高速路政單位對上述審批過程與交警聯合審批,並對一些經常上路的車輛辦理臨時免費通行證件(這一項需要施工單位上報,並交納風險保證金),由經營單位核實認可後執行,路政負責監督。
經營單位監管只需要抓住交警和路政這兩條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