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影響有多大
據報道,從2017年6月開始,央行開始在「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中更新「非金融機構存款」這一數據,業內人士指出,這一欄目體現的主要為第三方支付機構交存到央行的備付金存款。截至5月末,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中的非金融機構存款為5009.23 億元。
在中國所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中排名第七、佔2.0%的市場份額的匯付天下在今年3月赴港上市時披露的招股書稱,其利息收入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分別為2610萬元、3830萬元和6160萬元。
B. 如何看待支付機構備付金存管細則
2017年新年伊始,央行繼續開始其互聯網金融整治的步伐。1月13日,央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宣布自4月17日起,支付寶等支付機構應將一定比例的客戶備付金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且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交存比例視支付牌照類型、監管級別不同而不同,平均約20%。
這一新規對包括阿里和騰訊在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都有一定影響,他們可能無法再以備付金賺取利差,或展開其他金融業務,有媒體報道稱,將集中存管的國內第三方支付備付金總額可能達人民幣5000億元。
支付業務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備付金賬戶的管理、使用存在諸多不規范的行為。比如,人民銀行在2015年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專項檢查中就發現,部分備付金存管賬戶和收付賬戶的賬戶名稱、開立數量不符合要求,部分備付金協議內容不完善,備付金賬戶的開立、變更以及撤銷也未及時向人民銀行報備,資金存取、劃撥等也未遵守相關規定。此外,有些備付金銀行也存在問題,比如一些尚未備案的銀行,為了吸收存款,也開展備付金存款業務,或者在日常的賬戶使用中未嚴格履行監管職責,資金校對核驗機制未建立。
C. 銀雁科技的備付金存管系統有什麼用
銀雁科技幫商業銀行建設第三方支付備付金存管系統,可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賬戶、備付金資金劃轉與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滿足存管辦法的業務要求,並將監管信息按要求格式上報給人民銀行。 同時幫助支付機構向監管部門爭取降低實繳貨幣資本和計提的風險准備金等優惠條件, 吸引更多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選擇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案例有上海農商銀行備付金存管系統、成都銀行備付金存管系統和重慶銀行備付金存管系統等。
D. 第三方支付備付金是什麼
第三方客戶備付金是指:
用戶使用銀行卡通過第三方支付軟體(如財付通/支付寶)支付,而收款方暫未收到寄存在支付機構里的資金。
比如在淘寶購物,用戶購買付款之後,只要未確認收貨,那麼支付的費用就暫時不會轉交賣家,而是暫存於支付寶平台,這筆錢就是客戶備付金。
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簡稱:備付金;英文名:provisions),是指商業銀行存在央行的超過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稱為超額准備金。
廣義的支付准備金,包括庫存現金和在央行的存款,前者叫現金准備,後者叫存款准備,其中存款准備金是主體。
中國統稱的支付准備金,即備付金,是狹義上的存款准備,即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入央行的存款。
(4)第三方支付機構備付金存管擴展閱讀:
中國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按規定比例繳存央行的存款准備金,除了在客戶存款下降可以調減退回之外,是不能支取或動用的,實際上不能充當支付准備。
從1989年開始,央行按照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不同情況,分別核定支付准備金占客戶存款的比率。
除有特殊的情況,在央行的存款不得低於這個比率。
2017年1月13日下午,央行發布《央行辦公廳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9年1月14日,支付機構備付金將全部集中在人民銀行存管。
央行已經取消了對商業銀行備付金比率的要求,將原來的存款准備金率和備付金率合二為一。
2017年1月13日下午,央行發布《央行辦公廳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客戶備付金,將統一交存至指定賬戶,由央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
2019年1月14日,支付機構備付金將全部集中在人民銀行存管。
繼40張支付牌照發出之後,央行連續發文,加強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2011年11月4日,央行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稱「辦法」)。
「客戶備付金的利息歸屬確定為第三方支付公司。」之前,市場還對利息歸客戶,還是歸第三方支付公司討論不止。
辦法規定,「支付機構計提的風險准備金不得低於其備付金銀行賬戶利息所得的10%。」這意味著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多可以獲得90%的利息收入。
實際上,央行給第三方支付還派發了更大的紅包。在以活期存款形式的客戶備付金滿足日常支付業務的需要後,其他客戶備付金可以「以活期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協定存款或經央行批準的其他形式」存放,但「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E. 央行「第三方支付備付金集中存管」該怎麼理解
央行此次新規,主要是為了更加嚴格地監管備付金。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將一定比例的備付金集中存管至指定機構,其中備付金集中存管的比例視支付機構的牌照類型(網路支付、預付卡、POS收單)和監管評級而定,在10-24%之間,平均在20%左右,未來將實現全額集中存管。《通知》中未明確集中存管機構是何機構,預計短期內仍然是銀行,但銀行對集中存管的備付金不再計入一般存款,不作為繳納法定存款准備金基數,也不再計付利息。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是將進一步強化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同時也是為了倒逼支付機構回歸支付主業,有助於全行業更為健康有序地發展。
F. 什麼是備付金
備付金是指結算參與人存放在其資金交收賬戶中用於證券交易及非交易結算的資金。
結算參與人應當在本公司開立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存放結算備付金。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
我國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按規定比例繳存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金,除了在客戶存款下降可以調減退回之外,是不能支取或動用的,實際上不能充當支付准備。
拓展資料:
從1989年開始,中央銀行按照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不同情況,分別核定支付准備金占客戶存款的比率。除有特殊的情況,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不得低於這個比率。
結算備付金:
結算備付金是指結算參與人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存放在其資金交收賬戶中用於證券交易及非交易結算的資金。結算參與人應當在本公司開立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存放結算備付金。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結算參與人申請開立資金交收賬戶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結算參與人資格證書;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3、開立資金交收賬戶申請表;
4、資金交收賬戶印鑒卡;
5、指定收款賬戶授權書;
6、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7、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繼40張支付牌照發出之後,央行連續發文,加強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2011年11月4日,央行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稱"辦法")。
"客戶備付金的利息歸屬確定為第三方支付公司。"之前,市場還對利息歸客戶,還是歸第三方支付公司討論不止。
辦法規定,"支付機構計提的風險准備金不得低於其備付金銀行賬戶利息所得的10%。"這意味著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多可以獲得90%的利息收入。
實際上,央行給第三方支付還派發了更大的紅包。在以活期存款形式的客戶備付金滿足日常支付業務的需要後,其他客戶備付金可以"以活期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協定存款或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形式"存放,但"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這意味著,部分客戶備付金可轉成為期3個月的單位定期存款。目前,活期存款利率是0.5%,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是3.1%。
"客戶備付金的利息並不是快錢的主要收入,我們從沒想過利用利息來賺錢。我們的收入主要來自行業解決方案與交易手續費。"快錢市場總監王釗告訴記者。
另據信託網稱,對於有大量個人用戶的第三方支付工具,會有大量的客戶備付金存在,那麼備付金的利息收入會占第三方支付凈利潤的一大部分。
對此,支付寶公關總監陳亮對此予以否認,他告訴記者,支付寶的主要營收來自資金歸集和支付解決方案。
G. 第三方支付備付金交央行存管,背後意味著啥
最重要的是對客戶風險降低,
央行存管了備付金,
意味著央行將監控第三方支付的風險,
一旦發生風險,央行將插手拯救行動,
金融是國家穩定的命脈,
這將有利於社會穩定,
防範系統風險。
H. 央媽責令備付金集中存管,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有何影響
一旦集中存管全部落地,銀行直連模式也將走向終結,為網聯的上線和清算牌照的開放等掃清了障礙。此外,銀行直連模式本身的終結,從三方模式進入到四方模式,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支付清算的成本。
爭議已久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終於在近日下發。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且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鑒於客戶備付金一直是第三方支付行業違規違法操作的高發區,因此《通知》特別要求,「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這或將從根本上杜絕資金挪用或非法佔用的可能性。
I. 第三方支付的客戶備用金是什麼意思
客戶備付金就是在網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在確認收貨前,你支付的貨款,在你收到貨並且做出確認之前,一直放在支付公司的賬上,就是我們常說的「客戶備付金」。《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是這樣解釋的:客戶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
2017年1月13日,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且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9)第三方支付機構備付金存管擴展閱讀:
客戶備用金管理:
各預算單位領取的備用金應按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進行管理,單位所發生的經濟往來,除規定的范圍可使用現金外,其他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備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客戶備用金借支:
1、企業各部門填制「備用金借款單」,一方面財務部門核定其零星開支便於管理;另一方面,憑此單據支給現金。
2、各部門零星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若遇特殊需要應由企業部門經理核准。
3、各部門零星備用金借支應將取得的正式發票定期送到財務部門備用金管理人員(出納員)手中,沖轉借支款或補充備用金。
客戶備用金保管:
1、備用金收支應設置「備用金」賬戶,並編制「收、支日報表」送經理。
2、備用金定期根據取得的發票編制備用金支出一覽表,及時反映備用金支出情況。
3、備用金賬戶應做到逐月結清。
J. 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屬於什麼銀行
客戶備付金是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
近年來,客戶備付金規模快速增長、存放分散,風險事件頻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1號)中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
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
拓展資料:
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簡稱:備付金;英文名:provisions),是指商業銀行存在中央銀行的超過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稱為超額准備金。廣義的支付准備金,包括庫存現金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前者叫現金准備,後者叫存款准備,其中存款准備金是主體。中國統稱的支付准備金,即備付金,是狹義上的存款准備,即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入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國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按規定比例繳存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金,除了在客戶存款下降可以調減退回之外,是不能支取或動用的,實際上不能充當支付准備。從1989年開始,中央銀行按照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不同情況,分別核定支付准備金占客戶存款的比率。除有特殊的情況,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不得低於這個比率。
2017年1月13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1]
2019年1月14日,支付機構備付金將全部集中在人民銀行存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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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取消了對商業銀行備付金比率的要求,將原來的存款准備金率和備付金率合二為一。
2017年1月13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客戶備付金,將統一交存至指定賬戶,由央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 [1]
2019年1月14日,支付機構備付金將全部集中在人民銀行存管。 [2]
結算備付金是指結算參與人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存放在其資金交收賬戶中用於證券交易及非交易結算的資金。結算參與人應當在本公司開立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存放結算備付金。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結算參與人申請開立資金交收賬戶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4]
(一)結算參與人資格證書;
(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三)開立資金交收賬戶申請表;
(四)資金交收賬戶印鑒卡;
(五)指定收款賬戶授權書;
(六)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七)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