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积存金是什么意思
积存金是什么意思?
积存金是由中国工商银行和世界黄金协会宣布联合推出一款全新的黄金投资产品“工银金行家积存金”(以下简称“积存金”)。它是全国首款以“日均价格灵活积蓄”的权益凭证式低风险黄金投资产品,主要面向广大个人投资者。
积存金是工行如意金积存产品的全新升级产品。投资者开立积存金账户并签订积存协议后,约定每月扣款金额,工行将自动按日平均分配客户的资金,并根据每日金价购买相应数量的黄金。由于每次投资的金额固定,实际购买的黄金克数随金价的波动而有所变动,所以长期以定额方式投资黄金可以平摊投资成本、降低了金价波动的价格风险。积存一定数额的黄金后,投资者既可以选择赎回获取现金,也可以到工行各售金网点等值兑换工行丰富的贵金属实物产品。
积存金有什么特点?
“积存金”最大特点是投资灵活、门槛低。投资者与工行签订“积存金”协议后,可进行定期积存或主动积存。积存一定数额的黄金后,既可选择申购、赎回获取现金,也可到工商银行各售金网点提取、兑换实物金。该产品的起点仅为200元,按克数积存的起点为1克,且由银行专业人员进行资金管理和投资运作,很适合资金量相对较小,但需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积累财富的个人投资者。
积存金和黄金定投有什么区别?
积存金和黄金定投相比,本质上区别不大,都是黄金的零存整取。起步资金不一样。积存金最低200元,黄金定投最低100元。报价方式不一样。积存金报价采用“积存金”报价,黄金定投采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报价。手续费不一样。工行向客户收取“积存手续费”和“赎回手续费”,积存手续费率为0.5%,赎回手续费率不高于1.5%, 而黄金定投为每克1元。办理方式不一样。积存金只能用工商银行的卡办理,黄金定投支持的银行卡更加广泛,带有银联标示的均可。
② 联合体投标什么意思 什么是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实践中,大型复杂项目,对资金和技术要求比较高,单靠一个投标人的力量不能顺利完成的,可以联合几家企业集中各自的优势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2、联合体内部成员是相对松散的独立单位,法律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而不能相互替代。
③ 电影投资靠谱吗想投资又怕被骗
《攀登者》已经杀青定档9.30了啊,还投资什么?
一般意义上的电影投资,是指电影版权认购,凭出资占比享受最终分红。这都是电影没制作完成时,才叫投资。
像这种都杀青了的,往好处想,可能是溢价,比如10万参与投资的人,现在不等上映分红,提前以30万卖给第三方,但是当时签署合同里有没有禁止这种情况,第三方不知道的,出问题时就会各种麻烦。
往坏处想,可能就是骗局了,有人想蹭热度借吴京的名气来行骗了。
然后,你说因为喜欢他们想尝试这种投资心态可不行的,如果是一个圈子里,看好哪个后辈,给出资鼓励这种看好倒是正常。像普通投资者参与者,还是理性些吧,否则很容易被利用的。
④ 联合营销金是什么意思
是两个联合投保于同一个保单,
当中一人发生身亡均可领得保险金额,如在期满时两人均能健在,亦可领得满期给付金额的保险。计算联合保险纯保费的主法与单人保险的方法相同,不过,要把死亡表调整为相应的“联合保险死亡表”。
⑤ 什么是工行的积存金
工行积存金是以黄金为依托的资产权益,具备以下特点:
1.黄金累积、用时兑金:以黄金为单位累计财富,使用时既可赎回现金,也可兑换实物贵金属;
2.日均价格、平抑波动:可签订定期积存协议,每日自动购买,均摊价格;
3.交易自主、灵活多变:交易起点为200元,可在交易时间内随时购买。
(作答时间:2019年6月11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⑥ 战国策翻译或为周最谓金投曰和和周最谓金投这2篇的翻译
《或为周最谓金投》出自于《战国策·东周策》。
原文:
或为周最谓金投曰:“秦以周最之齐疑天下,而又知赵之难予齐人战,恐齐、韩之合,必先合于秦。秦、齐合,则公之国虚矣。公不若救齐,因佐秦而伐韩、魏,上党长子赵之有。公东收宝于齐,南取地于韩,魏因以因困,徐为之东,则有合矣。”
译文:
有人替周最对赵国的金投说:“秦国派周最到齐国是为了让天下诸侯怀疑秦国、齐国联合的目的,并且秦国又知道赵国难以与齐国作战,恐怕齐国和韩国和好之前,必定先同秦国联合。如果齐、秦两国联合起来,那么您的赵国就要变成废墟了。您不如去求助齐国,再帮助秦国去讨伐韩国和魏国,那么上党的长子就归赵国所有了。这样,你在东边可以收到秦国送来的宝物,在南边又能夺取韩国的土地,魏国就会因此而陷入困境,再逐步地向东边扩展,那么齐国只有向赵国求和了。”
《周最谓金投》同样出自于《战国策·东周策》。
原文:
周最谓金投曰:“公负合秦与强齐战。战胜,秦且收齐而封之,使无多割,而听天下之战;不胜,国大伤,不得不听秦。秦尽韩、魏之上党太原,西土秦之有已。秦地,天下之半也,制齐、楚、三晋之命,复国且身危,是何计之道也。”
译文:
周最对金投说:“您依仗联合秦国与强大的齐国作战。如果你们打胜了,秦国就将收服齐国封锁齐地,迫使齐国不得多割让土地给别国,这样秦国就会会听任天下诸侯互相混战;如果你们不能取胜,那么贵国就将大伤元气,不得不听从秦国的摆布。秦国是要全部占领韩国、魏国的上党以及赵国的太原,西边的土地就归秦国所有了。秦国的土地已是天下的一半,再控制住齐国、楚国和韩国、赵国的命脉,将让赵国颠覆,您也自身难保,这样的计谋是不足道的。”
⑦ 什么是联合体投标
一、联合体投标的解释
1、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3、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工的可靠性。
4、如果属于共同注册并进行长期的经营活动的“合资公司”等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则不属于《招标投标法》所称的联合体。
5、联合体的组成是“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应的规定。这说明联合体的组成属于各方自愿的共同的一致的法律行为。
二、关于联合体投标的主体
1、联合体的主体双方或多方可以是法人或者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其形式多样,可以是两个及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及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的组建只是为了共同投标,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弥补自身在各方面的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的可靠性,分散投标风险。以及中标后后期一起完成中标项目,它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果是那些共同注册并进行长期经营活动的“合资公司”等法人形式联合体,则不属于我们这里所说的联合体。
3、联合体的组成属于各方自愿共同一致的法律行为,是否结成联合体,由各方自行决定,招标方或者是其他组织和个人,均没有权利强制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这样做一是因为强制联合的做法与市场经济相悖,不符合招标的平等竞争原则,而来则是因为被强制组成的联合体,一般都是被招标人内定为中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对其他参与投标人是不公平的。
4、虽然联合体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联合体投标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的,所以对外投标所有组成联合体的各方都应以共同名义进行,而不得以单个或部分主体的名义进行。
5、联合体各方均需要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样的,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责任、义务的承担等一系列问题均以与联合体统统签订的协议为依据。
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有一个是乙级,则这个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保证招标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⑧ 联合投标是什么意思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该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投标风险,弥补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项目完工的可靠性。实践中只有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才适用联合体共同投标。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