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新桥没有护栏,而造成路人伤亡,怎么处理
如果新桥没有护栏那说明设计或者施工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问题,受害者家属可以去起诉索赔的。但如果新桥还没有完工,也就是说处于在建状态,那就要看施工方是否对工地有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如果没有或者不规范,那么施工单位也要负相应的责任,同样可以起诉索赔。如果有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的话,那受害者要自己负主要责任,施工方顶多进行些人道主义赔偿。
B. 公路上没有没有防护的护栏导致人员坠入汇水口处该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建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护栏作为马路上的基本交通设施,不仅能改善交通秩序,还能保护群众出行安全。但是,护栏也是一种道路障碍物,需要科学有序设置,并非设置越多越好。不少研究表明,路侧设置护栏要综合考虑所有道路使用者的情况,在约束、引导和保护的同时。
也要兼顾其可能引起的意外伤害和妨碍等问题。在保证一定宽度净区的条件下,才可使绝大多数驶出路外的车辆恢复正常行驶。因此,道路护栏因路而异,应当严格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设置。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C. 在没有护栏的脚手架上施工,但是周围光秃秃的没有任何地方可以挂扣安全带怎么办扣在脚手架上可以么
如果是几米左右的那种方形架子,貌似没有扣安全带的,在顶面多支板,增加面积就能保证安全了吧,一般也不会从上面摔下来。
哪种脚手架也有横杆的吧?扣横杆上好了。
D. 在工地没有安装好防护栏在楼梯掉下来人没了,报警了,最快解决要多长时间,赔偿金额是多少。
如果受害人死亡的后果是纯粹的 意外因素 或者相关单位未尽到安全监护与管理义务所导致的
在排除有人故意设置陷阱 并引诱受害人去那里 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形之下
应当不属于刑事案件 不归警方管辖。
受害人家属最终需要以诉讼的方式 或者与工地方面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关于赔偿金额,是多?是少?需要先划分责任
死者与工地谁对死者的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全部责任 对等责任 适当责任?来进行划分
划分之后 才好计算出大概的赔偿金额
关于此事,我认为如果未安装护栏的楼梯是相对封闭的,且日常除了施工人员之外不允许任何人进出,工地在必要的位置设置了明显的警示 提示标志。
受害人违反工地相关管理规定,非法进入,最终不慎摔死
那么工地的责任应当很少,或者说仅仅限制于道义上的赔偿责任
如果工地的安全监护存在瑕疵 甚至说重大过错,最终导致死者死亡
那么工地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我认为全部责任应当是不可能的,因为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危险因素是应当有足够的辨识能力的。其自身应当对于死亡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如果你问题中描述的死者系现场工人,且工地给他缴纳了工伤保险
那么死者家属可以申请工亡赔偿
如果工地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由工地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涉无果达到诉讼环节的情形之下 就需要按照如上逻辑
看谁应当对于死者的死亡后果承担多大的责任 来决定赔偿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