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露天焊接环保如何处罚
焊接烟气是指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及灰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第三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B. 环保违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环保违规处罚标准是什么
1、环保违规处罚标准如下:
(1)阻碍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常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
(2)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的,罚款标准是10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二、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1、制定防止大气污染措施,减少扬尘措施,对土方开挖运输,渣土清运,现场垃圾清扫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2、制定减少污染消烟除尘措施,对烟尘设备进行控制;
3、制定防止水污染措施,对油漆、化工材料进行防渗透措施及食堂下水隔油措施;
4、制定防止施工噪音污染措施减轻由于施工造成的措施;
5、制定减少噪声扰民措施,建立扰民小组。
C. 露天电焊违反哪条环保条例
法律分析: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D. 环保部门对工地焊接有无处罚权
环保部门没有罚款权限,有统一监督管理的权利。但是住建部门有权罚款。环保部门可以监督住建部门进行处罚。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E. 船厂露天焊接怎么处罚
露天焊接没有防护措施,可以处单位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